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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經校後雜記
太平經校補的工作已經完了,在工作過程中發現一些問題和需要說明的事情,現在分條寫在下面,以供讀者參考,並且希望得到指正。
一 太平經及太平經鈔訛謬、錯簡和脫漏的文字是很多的,差不多隨處可以遇見。現今約舉幾個顯明的例子如下:
甲 脫漏例
經卷一百九四吉四凶訣「得其人」與「是二大凶也」之間,上下的文意不相銜接。以太平經鈔庚部第七葉至第九葉來校讀,才知道經中脫漏掉四大吉二大凶及續命符一大段。又經卷一百一十六某訣之首,原載「前文原缺」,現在根據鈔庚部第三十二葉至第三十三葉的文字,也可增補一大段。可見現存經文,有的在形式上首尾完具,但是其中章節,脫漏很多;有的經文,篇首殘缺,顯然斷不成章。這些地方,我們能夠校補的,就把它校補起來。當然,其它卷帙裏,脫文漏句,無法補苴的還是很多。
乙 錯簡例
鈔己部第十一葉下一行第一字至第十六葉上二行第十一字,相當於經卷九十一拘校三古文法篇。但是鈔己部第四葉下九行第一字至第七葉上四行第六字,反而相當於經卷九十二各篇的文章。照常規說,經文在前,鈔文也應該依次在前;經文在後,鈔文也應該依次在後。上面所指出的情形,恰恰相反,經文原來在前的,鈔文反而失次在後;經文原來在後的,鈔文反而越次居前。顯然這是由於鈔文錯簡的緣故。又經卷一百十大幼益年書出歲月戒中「過無大小,天皆知之」(第二葉)一段,遠在「豫知天君意所施為者為上第一之人」(第十五葉)一段之前。但是鈔庚部第十二葉「過無巨細,天皆知之」一段,反而緊接著同葉「預知天君意所施為者為上第一之人」之後。鈔文跟經文前後次序乖失,一經校勘,就知道鈔文錯簡了。
丙 訛謬例
經卷九十二三光蝕訣:「請問天之三光,何故時蝕邪?善哉,子之所問。是天地之大怨,天地戰鬥不知,其驗見效於日月星辰。」鈔己部第四葉下「怨」作「怒」,「知」作「和」。這「怨」「知」二字,當是本經的錯字。又經卷一百十七天咎四人辱道誡第八葉:「天之為形,比若明鏡,比若人之有兩目洞照,不欲見汙辱也。」第二個「比」字,鈔庚部第四十葉訛作「皆」,「兩」字鈔訛作「而」。又經卷一百十七第九葉「入受其策智」,鈔庚部第四十葉訛作「人愛其榮智」。這些都是鈔文訛謬顯著的例子。
此外,又有經文和鈔文都是錯的。如經卷一百一十一第二葉大聖上章訣說:「故使有心志之久久與大神同路」,文訛難曉,其中必定有了錯字;用鈔庚部第十七葉相當的文字「故使有心者志久志久與大神同路」相對勘,更不知所云。這是因為經與鈔各有訛謬,而且鈔文錯得更糟,所以無法校正。不得已求之本經上下文,才知道經文「之久」二字是「之人」的錯字。由於沒有別的本子做為讎校的根據,所以不能改易舊文。只將所見寫入校勘記中,以便讀者參考。
二 經文每篇篇首,都冠題目。又往往在篇末附加篇旨。如經卷五十一「校文邪正法」為題目,篇末又有「右考文訣」四字為本篇經文的篇旨。這些篇旨,實質上跟題目沒有什麼區別。為了要跟篇首的題目分別來說,勉強叫它做篇旨。篇旨就是篇中大指的意思。據太平經複文序說:經文「一百七十卷,編成三百六十章」。那末「篇」也就是「章」,篇旨也可以叫做章旨。古書篇題多在文章之後,太平經的篇旨或章旨,正是保存了古書的樣式。
太平經鈔節錄經文的時候,往往即用篇末的篇旨移置篇首,當做題目。如經卷一百十大功益年書出歲月戒是題目,它的第一句是「惟上古之道」。檢鈔庚部第九葉節錄經文,不著題目,但以大功益年書出歲月戒的篇末篇旨「天上文解六極大集天上八月校書象天地法以除災害」移置鈔文「惟上古之道」之前,當作題目了。
又有一些篇旨,一經鈔文移動,彷彿變為本經一卷的題目。如經卷一百十一共有訣文五篇:
1大聖上章訣第一百八十 2有德人祿命訣第一百八十一 3善仁人自貴年在壽曹訣第一百八十二 4有知人思慕與大神相見訣第一百八十三 5有心之人積行補真訣第一百八十四
第一篇大聖上章訣的首句是「惟始大聖德之人」,第五篇有心之人積行補真訣的篇末篇旨為「右天上見善事當藏匿與不吉凶所致」。現在鈔庚部第十六葉在節錄經文第一篇大聖上章訣「惟與大聖德之人」云云之上,冠以第五篇的篇旨「天上見善事當藏匿不與吉凶所致人」(按鈔將經文從後移前,故刪「右」字。經「與不」二字,鈔作「不與」,是為異文。「人」字疑係「文」字之誤,或是鈔所誤增)。如果我們單讀鈔文,很容易會錯把經第一百十一卷第五篇的篇旨當做同卷第一篇的題目,或者簡直把它當做整卷經文的題目了。
經卷九十二也具有類似的情形。第九十二卷包括四篇:
1三光蝕訣第百三十三 2萬二千國始火始氣訣第一百三十四 3火氣正神道訣第一百三十五 4洞極上平氣無蟲重複字訣第一百三十六
第四篇的篇旨是:「右大集難問天地毀起日月星蝕人烈死萬二千國策符字開神訣」。現今鈔文去「右」字,將此篇旨移置第一篇三光蝕訣之前(「符字」之「字」,鈔訛作「子」。「訣」鈔作「文」)。可注意的是經卷九十二的四篇和經卷一百十一的五篇都有鈔文輯錄,而鈔所標的篇題,不是按經文各篇的題目,而只有用各該卷最後一篇的篇旨。更可注意的,經卷九十二的前三篇和經卷一百十一的前四篇都只有題目,卻沒有篇旨。從此推見經卷九十二第四篇的篇旨就是卷九十二原來的篇題,經卷一百十一第五篇的篇旨就是卷一百十一原來的篇題。它的位置是在各卷經文之後的。事實上太平經書當先有篇旨或章旨,明正統道藏本太平經中各篇的題目,疑係後人分章補撰,似在太平經鈔成書之後。
至於第五十五卷經文兩篇,每篇各有題目及篇旨,這將怎樣解釋呢?我懷疑經文卷五十五原先只有「右通道意是非之策文」一個篇旨,力行博學訣和知盛衰還年壽法兩個題目都是後人補添的。而力行博學訣的篇旨「右對壽命指」跟經中文義絕不合,疑係錯入,或是妄人增竄,不是原來所有的。
三 太平經裏每見「神人」、「真人」、「天師」、「弟子」等名稱。又本書述真人和神人問答,時常看到「真人問」、「神人言」,或「神人言」、「真人唯唯」。按神人就是天師,真人就是弟子。真人直接稱呼神人多為「天師」,經中用第三者的語氣說天師則為「神人」。真人對天師自稱曰「弟子」或曰「生」,經中以第三者敘述神人的弟子,就用「真人」之名。天師稱真人多用「子」,或用「真人」。例如經卷七十一致善除邪令人受道戒文說:
「真人問神人曰:『受道以何為戒乎?』神人言:『道乃有大戒,不可不慎之也。』」
這裏的「真人」「神人」,都是經中以第三者敘述的稱呼。經卷七十二齋戒思神救死訣說:
「六方真人悉再拜。問:『前得天師言,太平氣垂到,調和陰陽者。』」
這裏所謂「天師」,是真人直接對神人的稱呼。至于天師稱真人,有時用「子」,有時用「真人」。經卷九十二三光蝕訣:
「『請問天之三光,何故時蝕邪?』『善哉!子之所問。是天地之大怒,天地戰鬥不和,其驗見效於日月星辰。』」
這是天師稱真人為「子」之例。經卷九十一拘校三古文法說:
「噫,真人愚哉!吾前已有言矣。」
這是天師對弟子稱「真人」的例子。或用「子」,或用「真人」,在意義上沒有多大區別,似乎用「子」表示更親切些。至於真人對天師,則自稱「弟子」或「生」。如經卷四十六道無價卻夷狄法說:
「『今唯明師開示下愚弟子。』『諾。』『今師前後所與弟子道書,其價值多少?』」
這就是真人對天師自稱為「弟子」的例子。經卷九十七妒道不傳處士助化訣說:
「愚生事師日少淺,不深知天道。見天師言,乃自知罪重,上負皇天,下負后土,中負於大德之君。」
這是真人對天師自稱為「生」的例子。因為表示謙恭,所以自稱「愚生」或「愚弟子」。這樣稱呼,正好與「明師」相對待。
四 上海商務印書館涵芬樓影印宋刊本及鮑刻本太平御覽卷六百六十六都載有嚴寄之、郄愔、張孝秀、許思元、任敦(尚)、陸納、蔣負芻、楊超、諸慧開、濮陽、許邁、褚伯玉、張陵、龍威丈人、陶弘景等十五人小傳。在嚴寄之條之上,冠以「太平經曰」四字;下至陶弘景十四條,每條都稱「又曰」。乍看起來,以為這十五人小傳,都是太平經文。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因為這十五人中包括的時代很晚,有不少是晉朝人,陶弘景乃是梁時人。太平經的成書決非晚至華陽隱居的時代。這是一點。再者,現存太平經裏,絕無道士仙人一類傳記的文體,倘將這十五人小傳歸入太平經,實在不倫不類,這是第二點。查太平御覽卷六百六十六從燕濟至徐師子等十八人傳記都是道學傳的引文。徐師子條下接嚴寄之條。嚴寄之條之上,乃冠以「太平經曰」。我深疑此「太平經曰」為「又曰」之誤。就是從燕濟至陶弘景等小傳,都是道學傳的引文。
道學傳是一部傳記性的古道書,可惜久已散佚了。見引於唐代王懸河編三洞珠囊的,這十五人中,在珠囊卷一有嚴寄之、陸納、任敦、諸慧開、濮陽、陶弘景等。珠囊卷二引有蔣負芻,珠囊卷三引有許邁,珠囊卷四引有褚伯玉。珠囊所引的道學傳,與御覽中所引的傳文,雖則略有差異,但無妨說御覽所引的文字原出於道學傳了。因為道學傳一書,唐王懸河引它編入三洞珠囊,宋李昉輩又採用它編入太平御覽。二書先後引錄道學傳,或者各自有節略;加以屢經傳寫,文字的錯誤更多。現在就近舉一個顯著的例子,就是御覽中與嚴寄之條上下緊相銜接的徐師子條。尤其值得注意的,徐嚴兩條正是道學傳跟所謂「太平經曰」分界線的地方。御覽引道學傳徐師子條計三十四字,但珠囊卷二引道學傳第十九卷徐師子傳,多至五十一字。二書所引的文句,顯然詳略各不相同。可見御覽所引的道學傳文,未必與珠囊所引的道學傳文相同。從此推知御覽中嚴寄之等十五人小傳,很可能原來都是道學傳的引文。
十五人中的任敦(尚),御覽亦有脫誤。珠囊卷一引道學傳曰:「任敦,字尚能,博昌人。」洞仙傳亦說:「任敦,博昌人也。」但御覽引作「任敦尚博昌人」,計脫「字」「能」兩字。倘是不參照珠囊的引文,那末「任敦尚博昌人」云云,博昌既是地名,剩下「任敦尚」三字,不得不誤認為人名,也很難懷疑御覽的文字有所脫漏了。從這個例子裏,正好領會到御覽中嚴寄之條上面「太平經曰」四字,很可能是「又曰」的錯誤。
前歷史語言研究所曾藏有抄寫本太平御覽,檢其卷六百六十六中,並無嚴寄之、郄愔、張孝秀、許思元、任敦、陸納、蔣負芻、楊超、諸慧開九人小傳,從濮陽以下六人的小傳是有的。但從濮陽起,承上文南真傳皆標作「又曰」,實無「太平經曰」字樣。可知影宋刊本及鮑刻御覽引嚴寄之等十五人小傳的出處一定有錯誤。所謂「太平經曰」,也許是南真傳「又曰」的錯文,也很可能是道學傳「又曰」的錯誤。 王明 一九五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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