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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常畏死,而為奇者,吾 得而〈煞,中“灬改心”〉之,熟敢?

  嚴可均曰:「民不畏死」,高翿「民」下有「情」字。「若使常畏死」,御注、高翿「使」下有「人」字,河上、王弼有「民」字。「〈煞,中“灬改心”〉之」,各本作「殺之」,下倣此。

  羅振玉曰:「若使民」,景龍本、敦煌辛本無「民」字。「常畏死」,敦煌辛本「畏」上有「不」字。「吾得執」,景龍本、敦煌辛本「得執」均作「執得」。「孰敢」,敦煌辛本「敢」下有「矣」字。

  武內義雄曰:「民不畏死」,敦、遂二本「民」下有「常」字,景本無。「懼之」句末,敦一本有「哉」字,諸本無。「若使民」,敦、遂二本無「民」字,「常」下有「不」字。「吾得執而殺之」,敦本「得執而」作「誠得而」,遂本作「試得而」,景本作「執得而」。

  謙之案:磻溪、樓正、顧、彭、傅、范、趙、高翿首「民」下均有「常」字,磻溪、柰卷、遂州、趙「使」下均有「人」字。傅無「執」字,「敢」下有「也」字。嚴「熟」上有「夫」字,下有「矣」字。又尹文子大道下、慎子外篇均引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懼之?」與傅、范本作「如之何」略同。

  易順鼎曰:畢氏考異傅奕本作「民常不畏死」。按下云「若使民常畏死」,則此亦當有「常」字矣。容齋續筆卷五、卷十兩引皆有「常」字。……「而」皆作「則」,「奇」一作「惡」。

  謙之案:「殺」作「〈煞,中“灬改心”〉」,俗。「殺」字據一切經音義卷六引說文:「戮也,法也。」二徐本無「法也」二字。「殺」之古訓不明,遂使慘礉寡恩者本老子而歸於刑名矣。

  常有司〈煞,中“灬改心”〉者〈煞,中“灬改心”〉。夫代司〈煞,中“灬改心”〉者,是謂代大匠〈登斤〉。

  羅振玉曰:「常有司殺者殺」,敦煌庚本、景福本均無「殺」字。「夫代司殺者殺」,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諸本均無「殺」字。「是謂」,敦煌庚本作「謂」,辛本作「是」。「代大匠」,御注本無「大」字,「匠」作 ,即「匠」之別構。

  孫礦古今本考正曰:「夫司殺者」,今本「夫」下多「代」字,「者」字下多「殺」字。

  馬敘倫曰:文子上仁篇、廣弘明集五、孫盛老子非大賢論引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無「常」字,河上、柰卷無首句下「殺」字,遂州、慶陽、河上、柰卷、顧無次句下「殺」字。遂州、嚴、彭、傅、范、高翿無「謂」字。「大匠〈登斤〉」,「〈登斤〉」字,遂州本作「〈乾,中“乞改斤”〉」,諸河、王本均作「斲」。「〈登斤〉」為「斲」之別構。玉篇:「斲,斫也。」易繫辭下傳:「斲木為耜。」「斬」疑為「斮」字之誤。字林:「斮,斬也。」玉篇:「斮,例略切,斬也,斷也,削也。」

  夫代大匠〈登斤〉,希有不傷其手。

  嚴可均曰:御注無「夫」字。「其手」,御注、王弼作「其手矣」,河上作「其手者矣」。羅振玉曰:「夫代大匠斲者」,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諸本均無「者」字。「希有不傷其手矣」,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矣」字,敦煌庚、辛本均無「有」字。

  謙之案:遂州、慶陽、磻溪、樓正、嚴、顧、彭、趙均無「者」字。遂州、嚴、傅均無「有」字。傅「希」作「稀」,「不」下有「自」字。又淮南道應訓引二句有「者」字,亦無「有」字「矣」字。畢沅曰:「本皆異,唯陸希聲同奕。道德書,河上公多與王弼同,奕多與希聲同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諸家並同。謙之案:此章斲、手為韻。

  李賡芸曰:「斲」在廣韻入聲四覺,竹角切。按「斳」從斤, 聲,今本無「聲」字,必徐鼎臣所刪也。說文:「 ,酒器也,象酒器形。」此即毛詩「酌以大斗」之「斗」。「斗」為借字,「 」為正字。既是象形,「 」字當為建首。「 」字「金」旁,後儒所加,宜為重文也。說文如「鬥」字從鬥,斲聲,「 」字從見, 聲,讀若兜,皆一例。老子「制惑」章「夫代司殺者,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斲與手韻。呂氏春秋貴可篇:「故曰大匠不斲,大庖不豆,大勇不鬥,大兵不寇。」淮南說林訓略同。是「斲」之本音當與「鬥」同,竹角切者,其轉音也。

  右景龍碑本五十五字,敦煌本五十四字,河上本五十六字,王本五十九字,傅本六十一字,范本六十字。河上題「制惑第七十四」,王本題「七十四章」,范本題「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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