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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
嚴可均曰:「大威至」,御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則」字。河上無「則」字,末有「矣」字。魏稼孫曰:御注「民」作「人」。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則」字,句末無「矣」字。
謙之案:廣明本「則大威至矣」,彭、傅、范同。柰卷作「大威至矣」,羅卷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
高亨曰:「至」者礙止之義。言民不畏威,則君主威權礙止而不能通行也,正所以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云「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即明告以勿用威權矣。
无狹其所居,无厭其所生。
嚴可均曰:「无狹」,王弼作「無狎」。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諸本「狎」均作「狹」。
謙之案:邢玄、廣明、慶陽、磻溪、樓正、柰卷、河上、高翿、嚴、顧、彭、趙並作「狹」(蔣錫昌校嚴本作「挾」,案怡蘭堂本嚴亦作「狹」),傅、范本作「狎」,作「狹」是也。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引王弼注:「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愛不自貴」句,引王注:「自貴則物狹厭居生。」疑王本亦作「狹」。又畢沅疑說文解字無「狹」字。奚侗曰:「『狹』即說文『陝』字,隘也。隘有迫誼。『厭』,說文:『笮也。』此言治天下者無狹迫人民之居處,使不得安舒;無厭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順適。」
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謙之案:二「不」字,傅、范本並作「無」。又「厭」字,御注、范、夏竦古文四聲韻並作「猒」。下一字是,上二字非。蓋古厭飫、厭憎作「猒」,迫逼作「厭」(參照鄧廷楨雙硯齋筆記卷四)。此章下一字作「猒」,上二字皆作「厭」。經文五十三章「厭飲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亦作「猒」。又吳澄本上「厭」作「狎」,亦非。吳曰:「『不狎』,舊本作『不厭』。廬陵劉氏云:『上句「不厭」當作「不狎」。』今從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厭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案其說蓋不明「厭」之二義,而妄改經文也。上「厭」字與下「厭」字,今字形雖同,而音義尚異。上「厭」,壓也;下「厭」,惡也。蓋「厭」字四聲轉用,最為分明(參照顧炎武唐韻正二十九葉)。「夫唯不厭」,「厭」,益涉切,則入聲也。「是以不厭」,「厭」,於艷切,則去聲也。釋文出「厭」字:「於艷反。」是知有下「厭」而不知上二「厭」字,遂使老義為之不明。說文:「厭,笮也,從厂,猒聲。」徐曰:「笮,鎮也,壓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將以厭眾。」後漢杜鄴傳:「折衝厭難。」前五行志:「地震隴西,厭四百餘家。」禮記檀弓:「畏、厭、溺。」荀子彊國:「如牆厭之。」又解蔽:「厭目而視者,視一以為兩。」集韻或作「猒」,亦作「壓」。此云「夫唯不厭」,即「夫唯不壓」也。下一「厭」字,於艷切,當如論語「學而不厭」之「厭」,周禮大司徒注疏「有嫌厭」之「厭」,淮南主術篇「是以君臣彌久而不相猒」之「厭」。「是以不厭」,即「是以不惡」也。夫唯為上者無壓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厭惡之也。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羅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范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彼取此」句見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應訓引同此。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威、至韻。武內義雄:增知、愛、貴韻。謙之案:嚴可均說文聲類脂部收「至聲」「威聲」。王念孫古韻譜威、愛與貴同入脂部,至,並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則不但威、至為韻,威、至、知、愛、貴實支、脂合韻也。
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范本四十八字。河上題「愛己第七十二」,王本題「七十二章」,范本題「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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