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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囗終日。
謙之案:「雨」下「不」字泐,當據他本補之。「希」,諸本並同,傅本作「稀」。「終」,傅、范並作「崇」。「飄風」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羅振玉曰:景龍、廣明、景福、英倫諸本均無「故」字。又館本「驟」作「 」,范本作「暴」。
馬敘倫曰:「崇」「終」古通假,書君奭「其終出於不祥」,馬本「終」作「崇」,是其證。又曰:「驟」,館卷作「趨」者,「趨」「驟」古亦通假。
熟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況於人?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於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謙之案:館本、遂州本無「乎」字。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正義引「天地尚不能常,況人乎」,又牟子理惑論引「天地尚不得長久,而況人乎」,均有「乎」字。
故從事而道者,道德之;同於德者,德德之;同於失者,道失之。
嚴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即「得之」也。河上作:「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御注、王弼無三「樂」字,餘與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本作「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從事」之文而省,猶云「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從事於德者,同於德;從事於失者,同於失也」。淮南子道應篇引老子曰:「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可證古本不疊「道者」二字。王弼注曰:「故從事於道者,……故曰同於道。」是王所據本正作「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
紀昀曰:永樂大典無「樂」字,下二句同。
易順鼎曰:王冰四氣調神大論篇注引此並無「樂」字。
羅振玉曰:御注、英倫二本無「樂」字。
謙之案:傅、范本亦無「樂」字。二「德之」,「德」字當作「得」。「德」、「得」雖古通,而此當作「得」。遂州本、館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傅、范本亦作「得」,蓋此「得」與下「失」字相對成文。又首句「從事而道者」,各本「而」均作「於」,義同。
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羅振玉曰:景龍、英倫二本無二「焉」字,景福本無下「焉」字。
謙之案:遂州本、館本、王羲之本亦無二「焉」字,傅本、室町本無下「焉」字。無下「焉」者是也,說見王念孫讀書雜志餘編上。又此二句已見第十七章,疑為錯簡重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陳柱:三「德」、「之」字韻。高本漢:言、然韻。謙之案:言、然皆在元部。又天、地二字,疊句為韻;六「同」字,句首隔句為韻;「信」「信」二字,首尾為韻。此為老子書中所用自由押韻式。
右景龍碑本五十八字,館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題「虛無第二十三」,王本題「二十三章」,范本題「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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