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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七回 王导计气王敦死

 

  其时朝野将士皆惮王敦,不肯向前去战,各自相推。当时王导密谓帝曰:“今敦在,将士畏惮,不敢向前。今闻敦病甚,其性极急,陛下可作诏书,使人送去见敦,暴敦罪恶,彼心受气,不死将次九分!臣归家,率子弟,称敦见诏气死,代其发哀挂孝,然后下诏,只讨钱凤、王含,休书王敦,则将士认王敦已死,必然奋志向前,可讨王敦,彼之将士,亦自散矣。”

  帝大喜,用其计,即使人持诏去,暴王敦之罪。敦得书,果怄气病增,卧床不起,使人催王含进兵。王导归家数日,率子弟挂孝发哀,称说王敦死了。兵以为王敦已死,咸有奋志,于是尚书省誊诏,遣人送敦府下曰:敦辄立元息,以自承代,不由王命,顽凶相弊,志窥神器,天不长奸。敦已陨毙,凤复煽运,今遣司徒导等讨之,诸为敦所授用者,一无所问。敦之将士,从敦两年,违离家室,朕甚悯之。其单丁遣还,终身不调;余皆与假三年,休讫还台。当与宿卫,同例三番。

  使人持诏下敦府,敦见诏大怒,而病愈笃,欲即起兵,使郭璞筮之,璞曰:“无成!”敦疑璞助温峤,欲杀之,恐人议论。敦问曰:“吾寿几何?”璞曰:“明公起事,祸必不久!若在武昌,寿不可测!”敦大怒曰:“卿寿几何”?璞曰:“命尽今日日中。”敦怒甚,收璞杀之。乃即召兄王含及钱凤人告曰:“吾疾笃,难以御众,汝等可与邓岳及周抚率众五万,先向京师,吾随后接应。”凤问曰:“事克之日,天子云何?”

  敦曰:“尚未南郊,何称天子?便尽卿兵势,但可保护东海王、裴妃而已。”

  七月,王含水陆五万,奄至江宁南岸,人情恟惧。温峤恐其兵过,放火烧了朱雀桥,以挫其锋。

  明帝欲尽将兵击含,闻朱雀桥已焚,大怒于峤。峤曰:“今宿卫寡弱,后兵未至,若贼豕突,社稷且恐不保,何爱一桥乎?”明帝方息怒,命峤等同屯桥岸矣。

  司徒王导遣使遗书王含曰:

  近承大将军已不讳,兄此举谓可如昔年之事乎?昔年佞臣乱朝,人怀不忿,如导之徒,心思外济;今则不然,大将军未屯于湖,渐失人心,临终之日,委重安期,诸有耳者,皆知将为禅代,非人臣之事也。先帝中兴,遗爱在民,圣主聪明,德洽朝野,兄乃欲妄萌逆行,凡在人臣,谁不慎难?导门户大小,世受国厚恩,今日之事,明目张胆,为六军之首,宁为忠臣而死,不为无赖而生也!

  含见书,怒而不答。明帝集诸将商议,诸将曰:“王含、钱凤,众力百倍,苑城小而不固,趁军势未成,大驾自出拒战。”郗鉴曰:“群逆纵逸,势不可当,可以谋屈,难以力竞。且含等号令不一,抄盗相寻,旷延日久,必起义士之心。今决胜负于一朝,万一蹉跎,虽有申胥之徒,何补既往哉!”明帝从之。明帝乃率诸军出屯,而帝当夜募壮士,使将军段秀等率千余人渡水,掩其无备。

  秀等领计,率一千二百人夜渡河,平旦与含军相遇于越城。

  两下交锋,未战十合,王含败逃,被秀大破之而还。段秀,乃匹磾弟也。

  王含既败,领残兵退屯于别所。王敦闻知大怒曰:“我兄老婢耳,门户衰,世事去矣,我当力行!”因作势而起,困乏复卧。乃谓兄子王应曰:“我死汝便即位,先立朝廷百官,然后茔葬。”应拜受其言。至夜,王敦愤惋而死。诸葛瑶谓王应曰:“今丞相归天,不可发丧,若三军闻知,则在外将士,不肯尽心出战。不如秘之,将铺席裹尸,埋于厅中,只管饮酒调将,去攻建康;待取得京师,然后发丧。”应曰:“其计甚妙。”于是使近侍将王敦尸以席蜡涂其外,埋于厅中。每日与诸葛瑶饮酒淫乐,不理军事。

  明帝虽胜一阵,心中犹疑寡众不敌,乃使人说沈充降,许以司空。

  沈不奉诏,遂起兵与王含合兵,来攻建康。当司马顾扬说充曰:“举大事而天子已扼其咽喉,锋挫气沮,持久必败;若决破钱塘,因湖水以灌京邑,纵舟师以攻之,此上策也!藉初至之锐,并东西军之力,十道俱进,众寡过倍,理必摧陷,此中策也。转祸为福,召钱凤人议事,因斩之以降,此下策也。”

  沈充不能用。

  刘遐、苏峻得诏,率精兵二万人至。次日沈充战,两下交锋,充、凤大败,被遐、峻大破之。

  时,浔阳太守周光,率千余人赴敦营求见王敦,王应辞以疾重,不能出见。光料得敦已死,乃退谓兄周抚曰:“王公已死,兄何为与钱凤作贼耶?”众愕然,抚方以实告光。光遂出,佯以为发兵助凤,因而入斩钱凤,付抚诣阙,自请其罪。沈充为故将吴儒所杀,传首建康。王含见事不成,与王应烧营夜遁。

  次日,明帝闻沈充、钱凤之死,王含烧营而逃,方始收军回宫。

  却说王含欲奔荆州,其子王应曰:“不如投江州叔父彬处。”含曰:“大将军素与江州不睦,何如欲归之?”应曰:“此乃所以宜归也!江州当人强盛时,能立同异,此非常人所能及;今观困厄,必有愍侧之心,荆州叔父舒守文,岂能意外行事乎?”含不从,遂与应奔荆州。

  荆州刺史王舒遣军迎之。惧朝廷见罪,乃以酒款待王含父子,二人饮得大醉,王舒使人执缚,沉其父子于江死之,遣使奉表入朝。

  却说江州刺史王彬,闻应大败,当来奔己,密具舟待,不至,深以为恨而退。

  于是敦党悉平,有司奏明帝,使人发敦尸,焚其衣冠,跽而斩之,与充、风之首,同悬于南郊,百姓观者,莫不称庆。

  郗鉴曰:“前朝诛杨骏等,皆先极官刑,后听私殡;臣以为王诛加于上,私义行于下,宜听敦家收葬。”明帝许之,敦家人收敦尸首,乃葬之。

  王导等皆以讨敦功,受帝封赏。有司奏王彬等当诛,明帝下诏曰:司徒导以大义灭亲,犹当百世称之,况彬等皆其亲近乎,悉无所问!

  帝诏敦纲纪除名,参佐禁锢,温峤上疏曰:敦刚愎不仁,忍行杀戮,处其朝者,恒惧危亡。原其私心,岂遑安处,其赞导凶悖,自当正以典刑,如其枉陷奸党,宜施之宽宥。

  明帝览之,未及问,郗鉴曰:“先王立君臣之教,贵于仗节死义,王敦佐吏,虽多逼迫,然进不能正其逆叛,退不能脱身逃遁,准之前训,宜加义贡。”明帝不从,乃听峤议而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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