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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天文紀

  地理紀

  官師紀

  文事紀

  人物紀

  武備紀

  風俗紀

  土產紀

  賦稅紀

  戶役紀

  倉儲紀

  祥異紀

  ·天文紀

  星野

  氣候

  風信

  日月

  雲霓雨露

  雷電霜雪(以上俱載「紀略」)

  按郡志所引呂宋居巽巳,入翼十度;日本居艮寅,入軫八度,乃據本朝「時憲書」所定。粵東賴連淑云:自翼十度、至軫八度,相去二十九度,仍屬巽巳位;況艮寅系箕尾、巽巳系翼軫,自尾十八度、至軫初度,相去七萬餘里之遙。乃以艮寅屬軫八度,理亦難解;即以里差計之,呂宋居東南距台水道七十更,日本居東北距台水道亦七十更,以每更六十里約計,相去不過數千里而近,何方向之懸殊乃爾!自來占星之法,本無明證;惟理可信者,仿而行之。賴氏所論,頗為近理。姑為附錄,以參一解(生員蔡廷蘭輯)。

  ·地理紀

  建置

  形勢

  海道

  潮信

  島嶼

  城池

  公署

  澳社(以上載「紀略」,無增補)

  廟祀(新增十三條)

  城隍廟

  文澳城隍廟,已載「紀略」。媽宮澳城隍廟,乾隆四十四年十月前廳謝維祺捐俸率董事監生郭志達等建,有碑記。乾隆五十五年風災,殿宇損壞;前廳蔣曾年捐俸及商民修理,並添建後殿五間。嘉慶三年,前廳韓蜚聲續勸商賈重修。二十二年十一月,前廳潘覲光以罰項番銀五十二元半生息銀元,召匠修葺。道光四年,中殿前楹塌壞,通判蔣鏞籌款重修。

  關帝廟

  廟在媽宮澳西偏。乾隆三十一年,前廳胡建偉會營增修,備載「紀略」。嘉慶七年五月,前廳王兆麟、黃家訓會同澎湖協聶世俊、左營遊擊廖國、右營遊擊陳光昭、署左營遊擊王廷彪、把總黃定國勸捐重修。二十一年九月,前廳彭謙、潘覲光會同澎協郭繼青、陳夢熊、左營遊擊陳鵬飛、右營遊擊吳得勳、左右營守備周萬清、阮朝良、千總詹功顯、盧士興、張正、賴啟泰等復行勸捐修葺。道光五年,護協沈朝冠、左營遊擊黃步青、右營遊擊蕭得華、左右營守備周天成、周承恩偕通判蔣鏞勸捐重修。

  天后宮

  廟在媽宮澳。乾隆四年以前事,載「紀略」。乾隆五十七年,協鎮李南馨、左營遊擊羅光昭、右營遊擊黃象新、左右營守備雷鳴揚、聶世俊會同蘇松鎮、孫全謀、千總李光顯倡捐重修。嘉慶二十三年,前廳陞寶、澎協陳一凱、護協蕭得華、護左營遊擊江鶴、護右營遊擊李如榮、左右營守備周萬清、吳國彩倡捐勸修。

  真武廟

  廟在媽宮澳,「紀略」未載始於何年。乾隆五十六年八月,前廳常明、蔣曾年、徐英會同澎協黃象新、左營遊擊羅光昭、右營遊擊雷鳴揚、中軍守備聶世俊、左右營守備連高陞、蕭夢熊、李光顯勸捐重修。嘉慶二十三年二月,前廳升寶、高大鏞會同澎協莊秉元、左右營遊擊江鶴、蕭得華、陳鵬飛、阮朝良、守備周萬清、張正、翁及復勸捐重修。

  觀音廟

  廟在媽宮澳,載「紀略」。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前廳陳銓會同澎協馬蛟、溫靖、烽火參將魏大斌、左右營遊擊黃必成、柴大紀、守備楊開春、謝恩、千總潘鍾、黃捷魁等勸捐,撤基全修。嘉慶十年十月,澎鎮副總兵官王得祿、護協陳景星、遊擊聶世俊、盧慶長、守備時胡麟、黃定國復倡捐重修。

  祖師廟

  廟在廳治西,載「紀略」。嘉慶十六年十月,里人陳文、陳老等勸捐重修。十八年,前廳宋廷枋落成。

  嘉蔭亭(即五里亭)

  亭在廳治西二里許,載「紀略」。嘉慶元年,前廳蔣曾年重修。二十四年十月,前廳陞寶捐俸重修。道光三年,通判蔣鏞於廟外建亭,前築照牆,以禦風颱;復額云「古嘉蔭亭」。廟西瓦厝一所,本官地,紅毛城鄉民高全起蓋店屋,轉典與王媽生之父;後蓋兩進,並西畔灶廚一小間。東至宮邊,西至壙,南至海,北至後山。用過工料銀一百餘元。高姓復於道光九年四月將此店屋,另灰窯一座、亮仔埕一所,杜賣與媽宮社鮑信(即倉書鮑國珍)為業。通判蔣鏞捐錢三十千,合鮑信出錢四十千,立契執管;每月以租錢三百七十五文交廟祝收為五里亭香油之資,餘歸鮑信收管。日後鮑信子孫不準典賣及租與兵役並婦女居住,以期潔淨。契內標載分明,用印為憑,付鮑信收執;卷付禮房存權。

  水仙宮

  廟在媽宮渡頭,載「紀略」;但未載建於何年。乾隆庚子二月,澎協招成萬捐廉率同海澄監生郭志達勸捐重修。道光元年十月,前左營遊擊阮朝良興議,先後會同通判蔣鏞、護協沈朝冠、協鎮孫得發、署左營遊擊黃步青、溫兆鳳、右營遊擊蕭得華及守備周天成、吳國彩倡捐改造。

  真人廟(載「紀略」)

  大王廟(載「紀略」)

  將軍廟(載「紀略」)

  風神廟

  廟在媽宮澳城隍廟東。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前廳王慶奎會同澎協黃象新、左右營遊擊聶世俊、雷鳴揚捐建。嘉慶四年十一月,前廳韓蜚聲以規模窄隘,添買民房一間拆建。道光五年,通判蔣鏞查出小■〈舟古〉船一百號,徵餉報充春秋二祭(詳「普濟堂序」)。

  龍神廟

  澎湖向未專建龍王廟。道光六年,通判蔣鏞會同協鎮孫得發、左右營遊擊黃步青、林廷福倡捐,擇觀音亭東邊舊廂屋四間拆建,並詳請以查出小■〈舟古〉船一百號徵餉充春秋二祭(詳「普濟堂序」及「建龍神祠記」)。

  施將軍廟

  廟在媽宮澳東街。前水師提督施琅平台有功,封靖海侯,官民建祠祀之。通判蔣鏞查在澎奉差因公遭風歿於王事者,皆無專祀,因籌捐銅錢三十二千文,發交鹽館生息;又籌捐銅錢四十千文,移營生息,附祭各木主於此以報之。

  地藏王廟(在武忠廟間壁)

  武忠廟

  廟在媽宮澳協署西海邊。遍詢里人,不知建於何年,無碑記可考。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護協黃象新同左營遊擊羅光昭、昇金門遊擊雷鳴揚、護右營遊擊聶世俊、守備李光顯、連高昇、董事高必成倡捐重修。

  無祀祠

  祠一在媽宮澳西海邊,一在西嶼內外塹適中道左,「紀略」已詳。查媽宮澳之祠,自乾隆二十九年右營遊擊戴福等公捐重修,四十六年三月前協招成萬率營弁倡捐重修,有碑記。嘉慶二十五年,右營遊擊阮朝良募同課館連金源、郊鋪金長順等捐修。其西嶼內外塹中之無祀祠,今就傾圮,應清出舊基重修。

  街市

  媽宮市:倉前街、左營街、大井街、右營直街、右營橫街、渡頭街(又名水仙宮街。以上各舖無增減)、海邊街(乾隆三十二年開文榮號當舖一家,今歇業。行鋪,杉木等行俱照舊無增減)。

  魚市(俱照舊)。

  西嶼外塹海邊,亦有小鋪數間(照舊)。

  染布舖(照舊)。

  販賣鹹魚往台換雜糧舖(照舊)。

  大赤嵌(照舊)。

  西嶼緝馬灣社(照舊)。

  八■〈冖八卓,上中下〉澳(照舊)。

  井泉

  東衛社村前井、文澳社書院內井、嘉蔭亭井(俗〔呼〕五里亭)、媽宮社大井(俗呼施井)、協鎮署內井、觀音亭前井、鎮海澳西寮井、西嶼外塹社井。以上各井仍舊,間有民間添鑿私井,水味皆不及。

  ·官師紀

  建官(載「紀略」,無增補)

  調補(載「紀略」,增補一條)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準吏部咨:嗣後臺灣同知、通判、知縣以及佐雜等官,俸滿調回內地之例,一並停止。其中如有辦事熟諳之員,計其到任已在五年以上者,毋論該省有無薦舉卓異,遇有臺灣應陞之缺,準該督撫按其品級隨時酌量題請陞用。其內地應陞之缺,仍照曆俸五年之例,一體分別題咨辦理。至該員等論俸推陞,應於內地人員通行較俸;其調補臺灣到任未屆五年者,雖底俸較深,亦不準其陞用,令扣滿五年後,再行按班陞選,庶佐雜微員亦不致屢易生手。又嘉慶十五年十月初十日,準吏部咨:嗣後臺灣廳縣佐雜等官,五年俸滿,除臺灣應升缺出仍照舊例先儘陞用外,如遇有內地應陞之缺,應請照廣東之例,先陞台俸期滿一人,次用內地一人,庶調臺灣各員得速邀陞擢,而內地應陞人員亦無窒礙各等因,遵行在案。

  俸廉(載「紀略」)

  職事(載「紀略」)

  一、刑名(無須增補)。

  一、錢穀載「紀略」。從前每錢銀徵錢一百文,正、耗在內;現在一正一耗,俱照銀價時值徵收,必須澳差督同澳甲催納。其田房前無稅契,現在業戶亦須投稅,粘連司單蓋印。所有每年稅契銀兩,於請領兵餉時造冊,由司庫劃收。其始自何年?無案卷可稽。

  一、自理詞訟載「紀略」。前無代書,現在詞訟漸繁,設有代書保戳。亦不知始自何年,無案可稽。其按月送冊申報,亦遵照舊章辦理。

  一、宣講上諭載「紀略」。

  一、課農勸學載「紀略」。

  一、緝捕逃犯載「紀略」。

  一、編查保甲載「紀略」,無異。

  一、查點門牌載「紀略」,無異。

  一、稽查漁船載「紀略」。惟現在本衙門並末赴道廠領回油釘等料給賣,亦無按季造報,無案可稽。各漁船、小■〈舟古〉船修造時,赴廳請領料照,自行造補,不知始於何年?

  一、稽查汛口載「紀略」。惟現在八■〈冖八卓〉、西嶼、嵵裏、北山四汛,俱無給用印花,不知裁於何年?無案可稽。臬憲衙門亦無循環簿根。惟媽宮一汛,正口出入船隻蓋用驗戳,每年十月內造冊申賷臬、道憲,并牒府查核。

  一、民壯演習鳥槍載「紀略」。

  一、稽查鹽務載「紀略」。

  一、支收糧餉載「紀略」。乾隆四十七年,奉文裁減兵額後,餉額亦有裁減;餘無異。

  一、查點班兵載「紀略」。

  一、燉台營房載「紀略」。

  一、協營交涉會辦事件載「紀略」。道光八年奉文:嗣後營中請領各款銀兩,務將文領手票送由文員於銀數上即日蓋印移還,毋庸查詢,以免擔擱;仍將移送蓋印日期聲明,即於蓋印之處將何月日蓋印移還隨時登註,並將該營請領何年月日、何項數目登註印簿,以備稽查等因,遵行在案。

  題名

  巡檢(詳「紀略」)

  通判(乾隆三十一年以前,俱載「紀略」。今自乾隆三十六年前廳嚴文烈到任起,卷帙不全,其籍貫、出身、履歷頗有闕略,尚待參考續補)

  嚴文烈:乾隆三十六年任。

  李棠:由臺灣府經歷,於乾隆三十八年署任。

  陳銓:乾隆四十一年任。

  謝維祺:浙江會稽人,乾隆四十三年任。

  長庚:乾隆四十六年任。

  朱國垣:乾隆四十九年任。

  洪智:乾隆五十年任。

  呂憬懞:乾隆五十一年任(有傳)。

  張璽:乾隆五十二年任。

  王慶奎:乾隆五十四年任。

  常明:乾隆五十六年任。

  徐英:乾隆五十六年任。

  蔣曾年(江蘇元和縣人,由監生加捐通判。乾隆五十七年四月十五日到任,嘉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卸事(有傳)。

  韓蜚聲:江西鉛山縣人,由監生於乾隆丁酉科,由順天鄉試挑取四庫館謄錄,議敘一等,以布政司理問用。嘉慶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到任,五年二月卸事(有傳)。

  包德墉:浙江鄞縣人,由吏員授臺灣府經歷。五年二月代理,十二月十五日卸事。

  黃嘉訓:江西新建人,由附生中式乾隆庚寅恩科舉人,大挑以知縣用,升授同知。嘉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到任,六年八月初六日卸事。

  王兆麟:正黃旗漢軍張斯賢佐領下監生,由經歷陞補。嘉慶六年八月初六日到任,七年七月初三日卸事。

  周元梓:浙江仁和縣人,由監生充補四庫館謄錄,議敘縣丞。嘉慶七年七月初三日到任,十一月十二日卸事。

  楊炳庸:浙江仁和縣人,由監生捐納州同,歷署通判。嘉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到任,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卸事。

  周元梓:嘉慶八年七月初六日到任,九月初七日卸事。

  陳廷憲:嘉慶八年九月初七日到任,十年六月十五日卸事。

  翟儔:山東人。嘉慶十年六月十五日署任,七月十五日卸事。

  周元梓:嘉慶十年七月十二日到任,十三年三月初九日卸事。

  周光緒:直隸天津縣人,由附生應乾隆丁酉科順天鄉試,挑取四庫全書謄錄效用,捐升直隸州知州。十三年三月初九日署任,十四年三月初八日卸事。

  黎溶:廣東番禺縣人,由監生中式乾隆五十四年乙酉恩科順天舉人,大挑以知縣用。十四年三月初八日署任,十五年六月三日卸事(有傳)。

  宋廷枋:直隸棗強縣人,中式嘉慶庚申科舉人,大挑以知縣用。十五年六月十三日署任,十七年七月初六日卸事。

  吳性誠:湖北黃安縣人,由廩生遵川楚例捐縣丞。十七年七月初六日護理,九月二十一日卸事。

  陳士榮:廣西柳州人,由廩生應乾隆五十四年己酉恩科中式,大挑以知縣用。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署任,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卸事。

  李芸:順天大興縣人,寄居浙江錢塘,由監生遵川楚例加捐縣丞。十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代理,十月初四日卸事。

  陳士榮:十八年十月初四日到任,十九年正月十一日卸事。

  彭謙:河南夏邑縣人,由附監生遵衡土例報捐通判。十九年正月十一日到任,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卸事。

  潘覲光:江蘇無錫縣人,由監生遵川楚例報捐縣丞,升授知縣。二十年十二月十六日署任,二十一年六月十八日卸事。

  王蘭:江蘇崑山縣人,由監生遵衡土例報捐州同,邊土方例加捐通判。二十一年六月十八日署任,十二月三十日卸事。

  高大鏞:湖南桃源縣人,由附生應嘉慶庚申恩科中式舉人,辛酉會試揀選知縣。二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署任,二十三年二月二十日卸事。

  陞寶:內務府鑲黃旗漢軍慶齡佐領下,由監生考取謄錄,充補實錄館,議敘鹽大使,陞授甌寧縣知縣,薦升澎湖通判。二十三年二月二十日到任,二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卸事。

  丁嘉植:順天大興縣人,祖籍江蘇武進,由監生應嘉慶戊午科順天鄉試,薦卷議敘,挑取縣丞即用,由噶瑪蘭頭圍縣丞。二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代理,五月二十八日卸事。

  升寶:二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回任,八月初二日卸事。署鹿港同知,升授廈防同知。

  丁嘉植:二十五年八月初二日署任,道光元年十二月初一日卸事。

  蔣鏞:湖北黃梅縣廩生,嘉慶戊午科舉人,壬戌科進士,由福建連江縣知縣升授知州,歷充嘉慶丁卯、癸酉、丙子、道光、辛巳四科鄉試同考官,借補澎湖通判。道光元年十二月初一日到任,九年五月內委署台防同知,六月十三日卸事。

  丁秉南:四川巴縣人,由監生遵例報捐同知,分發福建候補。九年六月十三日署任,十年十月初八日卸事。

  烏竹芳:山東博平縣舉人,歷任福建壽寧、詔安、安溪等縣知縣,陞知州,署噶瑪蘭通判,借補泉州馬巷通判。於道光十年十月初八日署任,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卸事。

  蔣鏞: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回任。

  列傳(「紀略」立傳者四人,今續增五人)

  胡建偉,號勉亭,廣東三水縣人。乾隆己未科進士。歷任直隸無極、正定、福建福鼎、永定、閩縣知縣;奏陞澎湖通判。政跡頗多,不可詳考。竊以所聞於父老者約略言之。

  公之治澎,一以重民、愛士為心,不屑屑於末俗苟且之效。其課農,則遇春雨親行郊野,勤者獎之、惰者戒之;收耘之日亦如之。其訟獄、賦稅,牘無積案,民自輸將。調澎戍兵,夙習剽悍,欺擾鄉愚;公以正直臨之,民賴以安。勸學課士,創建文石書院,作「學約」十條。又令各社設社學;因公下鄉,必詣塾館,將幼童所讀之書,正其句讀,勸戒各有程式。公又憐澎士赴台考試維艱,援南澳例,詳準就澎局試,徑送道考。及調補臺灣鹿港廳,又在郡建置澎瀛書院,為澎湖士子赴考寓所。其愛士何殷也!蓋公之所為,皆本正心、誠意以發為恭敬、惠義。道德積於中,斯文章見於外。其纂著「澎湖紀略」,上仿周官、禹貢,下本史、漢、三通,衍為十二門,質而不俚、詳而有體。然猶不曰志,而曰略,示謙也。

  詩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得親見,溯其遺澤,至今馨香而俎豆之;奚啻甘棠之愛,永矢弗諼也哉!(生員陳震甲撰)

  呂憬懞,號□□,□□□□□人。乾隆五十一年任澎湖,多惠政。時澎地小米未熟,民苦乏食。憬懞方試士,得台匪陳周全作亂告急文報,急拔關出,疾馳至媽宮,稽商船所運穀,得千餘石;發捐鍰,盡糴之,依價平糶,民賴以安。

  蔣曾年,號□□,江蘇元和人。乾隆五十七年調任澎湖,潔己愛民。歲饑請發賑,復為粥以啜饑民,全活無數,澎人感之。

  韓蜚聲,號鵝湖,江西鉛山人。由監生,選授布政司理問。嘉慶二年調澎湖,卹民重士,實心勤政,有便民者悉為經理。雅意作人,振興文教。見文石書院將就圮,集諸生公議,銳然自任,捐俸重修,經畫規制,督視工程,且晚無少倦。慮經費不敷,輒歸內太息;其妻某宜人曰:君區區一官,廉俸幾何?終日傾囊,欲老死此地,從徐福為海上游耶?蜚聲毅然曰:爾何知居官興學校,大是好事!吾不能惠(?)此一方士子之秀而文者即吾子弟也,忍令無教育?處工既竣,延名師、設膏火,培植士類,文風丕振。以勞瘁卒於任,士民哀傷,為立祠書院,與胡公建偉並祀,春秋弗替。

  黎溶,號秋帆,廣東番禺人,由監生。乾隆己丑恩科領順天鄉薦,選授知縣。嘉慶十四年調署澎湖。性英敏,有智略,政治清肅。遇歲歉,奸徒草竊,漸至搶掠,溶不惜重貲募鄉勇,督役窮捕,獲巨惡數人,解縣正法。餘黨薄懲之,釋令自新,不株孿一人;盜遂滅跡,閭閻安堵。接文士以禮,貧不能赴試者,給以行資。抵任未幾,新倅將代。會制府來巡,土民具狀乞留,以能吏調知臺灣;屢獲大盜,宵小屏跡(似有脫文)。丁母艱起復,擢山東同知。將入覲,過澎湖守風,百姓扶老挈幼爭相饋遺,被褐進謁如家人;善言撫慰之,留連數日去。民為立祠(以上五條,生員蔡廷蘭採訪編輯)。

  ·文事紀

  學校(載「紀略」,今增一條)

  澎湖舊隸台邑,遠隔大洋,童子應縣、府試及道試,往返動逾半載,資斧艱難,裹足不前。自前廳胡建偉判澎,作養人文,興賢勸學,有童子赴縣、府試者九名,在前列者三名,由學政取進者亦三名。時歲貢生呂崑玉等呈請就澎考試,造冊送道牒府備案,免其縣、府兩試仍附入臺灣生額,憑文取進;詳準部咨,於乾隆三十二年丁亥歲科考為始。是年入學者三人,以後另編澎湖字號,歲、科取進名數在台邑額內,士林感奮。嗣是鄉薦有辛齊光,嘉慶癸酉科欽賜舉人。道光七年臺灣道孔昭虔詳準廣額,澎湖依舊另號,每逢歲、科兩試取進定額二名撥入府學,不在台邑額內。道光九年歲試,巡道劉重麟又撥府學一名,鄉試中式仍歸台郡額數(生員陳震甲分纂)。

  書院(載「紀略」,今增一條)

  澎湖自入籍後,雖有稽古之士,初無肄業之所。乾隆三十一年胡公蒞澎,從貢生許應元等之請,建書院以惠士林;道府報可。公捐廉為倡,擇文澳西屏山建文石書院,規模制度載於「紀略」。又作「學約」十條,以教士子。五十五年夏六月六日大風,瓦桷皆壞,知府楊廷理來澎撫卹,諭前廳王慶奎捐資補葺。嘉慶四年,韓蜚聲捐廉重修。改建魁星樓,以後堂作講堂三楹,扁曰「有志竟成」。迄今祀胡、韓二公於兩旁。二十年,前廳彭謙就院後再建五間,以祀文昌。道光元年,蔣鏞蒞任,重錄「學約」鋟板,懸講堂東西壁。七年秋,捐廉倡修,兼主講席督課,以脩金充工資,商諸協鎮孫得發、右營遊擊兼署左營江鶴,各捐廉重修改建,闔澎士庶亦欣然樂輸。是年庀材鳩工,先修五賢祠宇及左右翼室。九年春,移建魁星樓於巽方,取文明之象。文星祠移前一丈,添蓋拜亭,以昭宏敞;餘擬整理重新。督工者生員呂作屏、勸捐者生員王雲鵬等。是夏蔣鏞奉委署台防篆,丁秉南接任勸捐,眾仍踴躍趨工。十年冬落成,距胡公勉亭創建之年已周甲焉。蔣鏞詳請撥餉籌款生息,春秋祀文昌,謹用太牢,文武官員暨士子虔誠行禮;丁祭日,動用書院餉息,用少牢,廳主率士子致祭先賢五子、魁星,士子亦各分祭胡、韓二公及前廳之有功德於澎者(生員陳震甲纂)。

  社學(載「紀略」)

  科目(載「紀略」,今增一條)

  嘉慶十一年,海寇犯臺灣,率義勇捍禦者,多薦紳、庠士,郡垣以安。明年,糧道趙三元巡視臺灣,嘉諸生仗義,言於督撫,監司、郡縣亦以狀聞;總督阿林保、巡撫張師誠奏請廣額,部議於福建解額外,更加台士一人。自後,以三人為定額。道光七年,臺灣道孔昭虔又請廣粵籍一名,自後以四人為額。澎湖自嘉慶癸酉科辛齊光欽賜舉人後,每科與鄉試者有人、膺房薦者有人,文風日盛於昔(生員陳震甲纂)。

  進士(闕)

  舉人

  嘉慶十八年癸酉科:欽賜舉人辛齊光(府學。歲貢生)。

  貢途(載「紀略」,今增六條)

  副榜(闕)

  恩貢(闕)

  拔貢(闕)

  歲貢

  康熙五十二年:顏我揚(臺灣縣學。任歸化縣訓導)。

  乾隆十七年:呂崑玉(臺灣縣學)。

  ——以上二名載「紀略」。

  乾隆三十六年:許騰龍(臺灣縣學)。

  乾隆五十年:陳元輝(臺灣縣學)。

  嘉庚六年:辛齊光(臺灣府學。嘉慶癸酉科欽賜舉人)。

  例貢(雍正二年以後,例貢非由廩生者,不得以教職用,現任教職俱罷去)

  許應元:由附生。

  張綿美:由俊秀。

  張德倫:由俊秀。

  ——以上三名載「紀略」。

  許克義:由附生。

  許克視:由附生。

  許容光:由附生。

  武科(載「紀略」)

  ·人物紀

  仕途(載「紀略」)

  材武(載「紀略」)

  封典(載「紀略」,增一條)

  呂雲鵬,瓦硐港澳人。康熙六十年以平台功,授提標參府;恭遇覃恩,誥贈懷遠將軍。履歷無考。

  鄉行(載「紀略」,增十六條)

  辛齊光,字愧賢,奎璧澳湖西社人,由臺灣府學歲貢。嘉慶六年癸酉科,欽賜舉人。家頗裕,樂善好施,嘗出貲百金倡修文石書院及郡城試寓。又嘗造湖東、西溪二處石橋,修港底尾、書院崎二處大路,置石板於中墩,徒涉得無苦。又修蟳廣汐石堤,堤邊建福德祠以便行人憩息。鄉有古塚,經風雨,棺骸露積;悉拾置一處,封築義塚。又建敬聖亭,廣拾字紙。其生平善事,指不勝屈。遇貧困,輒周卹之。有借貸不能償,悉免之,而焚其券。友有喪,貧無以殮,備棺營葬。以此,義聲達鄉里。少年力學,事母孝。二十三歲為諸生,應鄉試十餘科,內渡遭風幾殆。時母春秋高,慮風波不測,遂決意終養。母九十餘歲歿,齊光年六十六矣;哀慟幾絕,喪葬盡禮。服闕,再赴秋闈。皓首登瀛,為澎士先。耄年,猶杖策一上公車。歸課子孫,藏書滿家,留心考據。既又主講文石書院,善引進後學,教人重實踐。課諸生終日,諄諄不怠。年七十六,無病終。今之論文章行誼者,皆推齊光云。

  陳傳生,鎮海澳岐頭社人。性純厚,事母孝,與弟大業共敦義讓。大業業儒,傳生駕商舶賈於外,凡衣服飲食,讓美於弟。市異書滿架,欲令周知古今事。嘗囑曰:『吾家門賴汝振書香,汝兄慣涉風波,耐勞苦,無勞遠念。汝讀書人,宜善自保』。歸聚一室,歡談竟日,不忍離。視諸姪勝己子,一粒、一縷不自私。大業亦克體兄志,持家事惟謹,待兄如對嚴父。入邑庠。傳生又好義,遇捐修書院、祠廟及津梁、道路,皆竭力捐助,不吝重貲。人尤偉之。噫!澎屬故敦厚,多友愛相尚,然如傳生兄弟者,蓋亦難其人矣!

  陳崑山,鼎灣澳沙港社人。生平孝友篤行,言訥訥如不出口。家不甚饒,而慷慨好施。嘉慶二十一年歲饑,崑山傾橐賑里中饑民。又嘗捐建萬善宮,遍收枯骨。又助修蟳廣汐石堤,廣印感應篇、敬信錄,自作戒溺女文以勸世。聞有女將溺,亟詣其家,厚給之,令哺活。一日,見里人盜其瓜,疾引身避之,不令見;後其人知之,痛自愧悔。里黨有爭競,崑山至立解,以此推重之。惜年不永,四十一歲而歿!聞者皆為太息。

  陳文獻,字如瑞,鼎灣澳沙港社人。三歲失怙,母邵氏孀守,撫誨成立。文獻為人正直,多義氣,訓子弟極嚴,鄉人化之。好為人解爭訟;鄉有饑寒急難者,出家財賑卹,不責其償。子孫昌熾,合食數十人,和睦無間。嘉慶九年,臺灣縣知縣薛志亮舉充鄉飲賓,匾曰「望高月旦」。壽七十二。子攸濟、孫大奎,皆邑諸生。

  呂成家,字建侯,東西澳東衛社人。少聰慧熲異,工書畫、能詩,尤能琴箏。屢試不售,遂絕意功名,怡情山水。置一齋,嘯臥其中,圖書花鳥,呼酒談棋,極人生樂事。晚益耽吟詠,別駕吳性誠深器重之,常以詩相酬和。去任後,猶寄短章遺贈。成家雖放浪形體,而天性友愛,與兄弟祖合、志略等數人,白眉黃髮,揖讓雍雍,一堂儒雅。諸子姪皆工筆墨,有王、謝之風。從弟作屏、姪因方,俱諸生。子逢時,武生。年七十一,以壽終。

  歐挺,鼎灣澳土地公前社人。五世同堂,男孫三十三人、女孫十四人,合家五十餘口,和睦無間。挺性淳厚寬宏,家道清肅,課兒孫以禮讓,處鄉里無纖芥嫌。終其身,未嘗一涉訟庭。耄年猶健,舉家熙熙為樂;皤髮子婦,孝養無虧,斑衣娛老。壽九十二。長子庶奇、次慶時,年俱至八十餘。道光元年覃恩,賜八品頂戴。至今子孫退讓成風,式遵祖訓;天之報施善人正未艾也。

  王安瀾,嵵裏澳鐵線尾社人,邑庠生。生平謹飭自守,仁孝友恭聞於時。交遊取與,未嘗一苟且。處鄉閭,多勸人息訟;察人有奸詐,面斥之不少阿。以故安瀾在時,嵵裏數社奸宄斂跡,化爭競為和睦。居家嚴,諸兒孫繩以禮法,毋敢犯。長子雲鵬,克體父志。母早歿,事繼母盡歡。少年敦行積學,遊庠後修善益力。以是非質者,一秉公道以巽詞解之,眾怒輒平。於善事尤加致意;值書院議修,澎廳蔣鏞延主募務,復與諸生呂作屏同視工程,矢勤矢慎,勞瘁成疾。五賢祠、文昌堂、魁星樓皆次第告成,雲鵬始告歸養病。噫!讀書期在利世,善行非以沽名;若安瀾父子,可謂有功於名教矣。

  郭克齊,字遜可,通梁社人。素行友恭,寬厚待人。治家嚴肅,好勸人讀書,家中男婦皆知敬惜字跡。為子擇師,尊禮備至;修金不給,輒質衣物以奉。後移居台地,澎人到台者多受周給。嘉慶丁卯年,孫開榮遊泮回籍,倡同人鳩貲拾字紙,又印施敬惜字紙文勸世。家訓流傳,功亦偉哉!壽至古稀,恭遇覃恩,賜八品頂戴。孫開榮,亦舉彰化學歲貢。書香隆然起矣。(以上八人,生員蔡廷蘭訪輯)

  張世光,瓦硐港社人。性剛直,守正不阿;輕財重義,利物濟人。遇不平事,力為勸解。世光在時,鄉無爭訟者數十年。嘉慶十八年,鳳山縣訓導揀選知縣黃人龍舉充鄉飲賓,匾曰「善行可風」。(以上一人,生員陳大業、蔡廷蘭採輯)

  陳龍慶,西嶼澳小池角社人。好為人排難解紛;鄉中事無大少,皆就決於龍慶。康熙五十年,臺灣縣知縣俞舉充鄉飲賓,匾曰「雍睦可風」。壽八十四。

  李洊科,西嶼澳小池角社人,原籍同安縣浯嶼,以醫術遊澎,因家焉。為人質直好義,解忿息爭,捨藥施茶,利人方便。事繼母極順。道光元年,由臺灣府學舉充鄉飲賓,澎湖廳丁嘉植匾曰「鄉閭表式」。子安邦,列郡庠。

  林孝東,西澳媽宮社人。生平正直好善,茹素;敬惜字紙,攜筐籃遍拾孛跡,滌以香湯,焚而投諸清流。為人傭工所得資,盡出以修除道路,收枯骸、掩廢墳。曆任澎廳嘉其義行,皆有獎賞。年未滿四十,而敦行不怠,其天植之性然也。(以上三人,生員李安邦、蔡廷蘭採輯)

  許必達,字原高,鎮海澳小赤嵌社人,邑諸生。性孝義謹厚,不較是非,不議人短長。家貧,處館授生徒,端嚴有法。好培植單寒,不責修金。數十年師範如一日,諸貧士出其門者奉遺規為教,文風一振。子敦孝,遊庠後早亡;媳呂氏,以清節著。

  蔡培華,字明新,林投澳雙頭掛社人。業儒,生平廉正寡慾。事父母極孝謹,貧無以養,為廳署小吏,給菽膳。通判朱國垣賞其文,厚卹之,令歸就儒業。親既歿,孺慕不衰。有富人某,出數百金,欲附葬母塚,戒術者紿之曰:爾能從吾,當有以報。不然,此地於子且不利。培華盛氣曰:是謂我不丈夫也。吾豈以親墳圖富厚者?力卻之。窮益甚。躬耕力學,晝出秉耒,夜操卷達旦,偕族弟元宗分硯共礪。元宗為諸生。培華已白首,猶兀兀窮年不倦,潦倒名場數十年。教子廷蘭,十三歲先入郡庠;培華年六十九,始補台郡弟子員。論文尚風骨,不趨時徑。晚年益狷介,厭紛華,不喜逢迎,氣矯矯有古愚風。族里不平事,質於培華,曲直立決,人咸畏重之。自署其門云:信道惟求慊,存心只戒貪。又好種花卉,有陶癖;隱茅齋中,蕭然自得。家居十餘載,足不出戶;讀書課孫外,無他事。功名富貴淡如也。年七十七以壽終。子廷蘭,尤博雅,為澎士冠。

  陳文淑,字以文,通梁社人。溫良和粹,口必擇言,目不窺色。因名場落拓,恬退訓蒙,詩酒自樂,屏除俗務,瀟灑出塵,飄飄有神仙氣。晚年喜種菊,善琵琶;島居厭寂寥;客遊外江,遍歷蘇、杭諸名勝,以圍棋高手著名。所著有楂客紀遊詩集,清超豪邁;惜無人傳梓,散佚不存。實澎士之卓卓者也。

  陳登科,字爾耀,通梁社人,業儒。生平多善行,尤篤孝友。鄰有子,迕其親,苦勸不從;乃自伏母膝呼天,雷急震,不孝子且作慄懼狀。如是者數次,鄰子化之。訓幼弟循循不怠,論文獲新義,必詳語之。處鄉里和氣迎人,不干訟事,不報無道,為士人矜式。(以上四人,歲貢生郭開榮採訪)

  流寓(載「紀略」)

  列女(載「紀略」,增一百二十〔二〕條)

  女壽

  陳梓娘,八■〈冖八卓,上中下〉嶼網垵澳吳理妻。溫良寬厚,治家有法,訓兒孫以義讓。子六人,世、芳、現、托、泰、盾,皆孝養和順。四世同堂,合爨六十餘人,勤儉雍睦,善氣充溢門庭。天倫之樂,殆無以加。氏年九十九,懿範可風。

  顏長娘,八■〈冖八卓,上中下〉嶼水按澳高旁妻。性賢淑,持家政整整有條,御下以禮。子五人,言、衛、標、濟、淑,皆遵母訓,退讓為家。五世同堂,和睦無間。氏年九十九,人稱壽母。(以上二條,生員蔡廷蘭採輯)

  貞女

  高悉娘,東西澳東衛社呂旺妻。幼養夫家,甫及笄而旺死,哀痛幾絕,含殮喪葬皆盡禮,無去志。翁姑憐其少,欲聽再適,女聞惻然曰:吾為呂氏婦,不為呂氏女;倘不諒餘情,不久即為泉下物。家人悲其志不搖,許為立嗣,乃起。辛勤執婦道,孝事姑嫜。嗣一子,鞠養成立。守貞數十年,五十七歲而終。(前舉人辛齊光訪輯,生員蔡廷蘭續纂)

  劉正娘,八■〈冖八卓,上中下〉嶼水垵澳人。幼字許天俊,及長,喪明;天俊守約倩冰人議娶,女堅意不歸。事母撫弟,徹簪瑱、屏膏沐,終身不逾閾,守貞七十六年。(生員蔡廷蘭訪輯)

  貞烈

  顏居娘,西嶼澳小池角社顏光枰女、外垵社李葵未婚妻。幼養夫家,年十九,葵得疾暴亡。女悲慟欲殉,家人防之密,不得死,遂痛哭絕粒九日夜,投水死。鄉里哀之。(生員李安邦、蔡廷蘭採輯)

  節孝

  吳氏,東西澳西衛社吳會宗女。年十八,歸鼎灣澳港底社李國魁。端莊勤儉,助夫孝親。年二十九,夫病,侍湯藥,無頃刻離。夫歿,痛不欲生;舅姑勸慰,以有遺腹,未敢輕生。逾月,生子時熙。奉舅姑,撫孤子,辛苦備嘗。舅歿,喪葬以禮,事姑益孝謹。姑年九十三,以壽終。人謂婦可代子。子時熙入膠庠。孫七人,一門和豫。道光四年通判蔣鏞為通報請旌,隔海未由學轉,格於成例;俟將來照例申請,以邀旌典。

  呂衫娘,東西澳東衛社呂表女。年十九,適港底社李定。二十四而寡,僅遺二女。矢志孀守,奉事翁姑。逾年,翁姑繼歿。復三年,始抱一子,及冠而殀。後謀立夫姪為嗣,未果。氏單身孤苦,曆節二十五年。

  白順娘,港底社吳泰妻。年二十六,夫亡,無子,遺腹一女。苦節四年,始抱一子,撫養成立。家無儋石,艱難勤儉,冰蘗完操。卒年七十三。

  邱煥娘,嵵裏澳鐵線尾社邱勇女,適鼎灣澳沙港社陳陞。年二十三,夫死。子文獻,甫三歲,撫育訓誨,勤儉治家,居積成素封。孫曾昌熾,延名師課督綦嚴。孫攸濟,補邑庠生。卒年六十六。

  歐對娘,林投澳太武社歐就女、沙港社陳秦妻。十九歲結褵,二十六夫亡。遺一子積,僅七歲。矢志柏舟,奉翁姑、睦妯娌,督子讀書,勤謹持家,嚴而有法。性貞介,不苟笑嚬。婺苦二十七年,與祖姑邱氏稱雙節。

  許羨娘,奎璧澳南寮社許卻女、沙港社陳顯妻,年二十一,夫歿,遺一子周歲,家徒壁立,議婚者接踵。氏念舅姑年邁,孤兒無依,守義艱貞,慈孝兼盡。年八十三卒。

  許鳳娘,奎璧澳紅羅■〈冖八卓,上中下〉社許光女、沙港社陳輝妻。年二十五而寡,遺腹四月生一女,甘心守節。抱一子十歲而殤,氏痛不自生。族里苦勸之,乃養族子瑤以承夫後。勤苦教習,苦節終身,與祖姑羨娘共稱雙節,卒年八十三。

  李判娘,水窟社李清女、沙港社陳爵妻。年二十七孀守,子滔甫二歲,事舅姑極孝,鞠孤子成立。卒年七十四。其姒許氏、黃氏皆早寡,人稱一門三節。滔年八十,道光元年覃恩,賜八品頂載。

  黃時娘,鼎灣社黃悅女、沙港社陳仰妻。夫貧不能娶,年二十八始於歸。逾年而夫歿,氏撫膺泣曰:吾年許長大,無再醮理;使亡夫有後,寡固吾命。冰蘗自持,零丁六、七年,始養一子,撫誨成人。六十一歲卒。

  許錦娘,林投澳龍門港社許起女、沙港社陳璣妻。年二十二,夫病危,囑曰:我死,汝速自為計,毋庸自苦。氏曰:今遺腹未育,苟天不絕君後,當得男,妾誓為君守。果如所願,撫孤成立。卒年五十九。

  蔡絹娘,鼎灣社蔡來女、沙港社陳祿妻。年二十五夫亡,無子,撫族子為嗣,教督成人。卒年八十三。

  張正娘,嵵裏澳豬母落水社張論女、沙港社陳興妻。年二十四夫亡,無嗣,螟養二子,皆成立。卒年八十六。

  許嚴娘,嵵裏澳石泉鄉諸生許世英姪女。幼字沙港社陳馮,年二十成婚。夫氾舟賈海上,經年未嘗歸一宿。時海氛方熾,遇賊被害。氏聞信痛不自存,姑憐其未育,欲聽改適。氏泣白曰:人生顧子婦為養老計,今即寡尚可相依活,姑且老,何忍言去?遂矢志完節。家四壁,耕鋤盡瘁,奉養無少缺。夫弟頗不理家政,氏以媳代子,家事悉自任。姑菽膳皆其十指所營,最承順,能得其歡。謀立夫後,乃養族子為嗣。婺苦二十餘年,冰操如一日。現年四十二,人共信其克全清節也。

  洪然娘,奎璧澳江羅■〈冖八卓,上中下〉社洪禮女、鼎灣社蔡傳妻。年十九結褵。逾年傳渡台,流離不返,音信斷絕。遺一子,氏艱辛撫養,力操耕鋤,蓬首跣足,汲水灌園,晝夜勤勞不懈。痛生不辰,夫客死臺灣。氏聞訃憂傷,欲自盡,以勸止。子長大,即令東渡,尋父骸歸葬。未幾,子亦尋夭。後抱一孫以延宗緒,歷節終身,清操無染。卒年六十二。

  呂蘭娘,東西澳東衛社呂賀女。年二十二,歸鼎灣社蔡同。逾二年夫歿,遺腹子四月。氏誓節堅貞,事翁姑、撫孤子,節儉治家,艱難萬狀,撫子成立。茹苦二十八年。

  洪鳳娘,鼎灣社洪喜女。年十八,適中寮社翁垵。結褵四月,垵遽歿,遺腹一女,誓不改醮。慮無以承夫祀,屢謀立嗣未遂,後贅一婿,暫理家政,家頗小康。夫在時,為邑儒士試,頗有名,與婦甚相得。既歿後,猶時零涕不忘,卒以乏嗣抱恨。年七十而終。族人共義之,因立族子桓繼其後,而誠篤克自成立。

  陳送娘,沙港社陳博女、鼎灣社洪蔭妻。年十六歲成婚,十九歲夫歿,長子萃英僅三歲,遺腹次子遇。氏矢志撫孤,辛勤盡瘁,守禮別嫌,清慎無玷,撫誨二子成立。年五十八。

  趙緣娘,潭邊社歐佛源妻。年二十五,夫沒於海,遺二子,氏甘心撫養,苦節勤勞,奉事翁姑。痛夫慘死,悲泣憂思,抑鬱病瘠,年三十四而歿。

  陳謹娘,沙港社陳旺女、港仔尾社許孝妻。年十五于歸,三十而孝亡,長子求七歲,遺腹子專。氏食貧撫孤,採茶拾穗,十指艱辛,日夜無少休息。家人憫其苦,善言慰勸。氏力苦如故,與鄰里無分毫是非。冰節五十五年,卒年八十五。

  薛珪娘,鼎灣社薛珠女。年二十,適港仔尾社許照。二十七歲夫亡,遺孤僅三歲。氏食貧飲苦,撫子長成,勵節五十年。

  陳治娘,沙港社陳速女、港仔尾社許岱妻。年二十于歸。逾三載而寡;撫兄子為嗣,甫二歲。氏誓不改節,事姑順,妯娌和,勤儉治家,誨子有方,里黨咸稱服。冰操三十一年。

  莊合娘,東西澳東衛社莊來女,適港仔尾社許擇。年三十而擇亡,養夫弟次子為嗣。貞正自持,謹勤節儉,克自成家。茹苦二十三年。

  莊謹娘,東西澳石泉社莊千女,適港仔尾社許吉。夫早死,婺居養夫兄子為嗣,繼螟一子,俱成立。抱節四十餘年(以上俱鼎灣澳)。

  陳愛娘,鼎灣澳沙港社陳本女。年二十五,適東西澳文澳底社蔡連。逾歲而連亡,氏悲痛欲絕,誓以死守。有勸醮,輒嗔目怒曰:婦人從一耳,可再嫁耶?若輩慣陷人失節,再言當相辱。婚議遂寢。愛夫兄子成,欲立為嗣,每飲食,輒私餌之如母子。夫兄窺其志,出數子,聽其自擇。氏歡然指成曰:是誠吾子也。性戇拙,貞介自持。食荼茹蘗,撫子長成。卒年八十一。

  陳蔭娘,嵵裏澳石泉社陳會女、文澳底社蔡祐妻。年十五祐故,養夫姪為嗣,艱辛勤苦,節儉治家,撫子長成。性廉靜,處族里和遜無間言。卒年七十五。

  陳奕娘,石泉社陳妙女,適文澳底社蔡德。年三十德亡,遺一子耀僅五歲。氏撫誨有方,生平以禮節自持;事姑孝謹,妯娌和睦,御下謹嚴,笑嚬不苟。耄年,猶諄諄誨諸孫如常。享壽九十一。

  顏腰娘,東西澳文澳底社陳球妻。年三十夫亡,遺二子,撫養成立。卒年八十一。

  許盛娘,嵵裏澳石泉社許有明女,適文澳底社陳寬。年三十夫亡,撫二子成立。卒年七十四。

  高粉娘,紅毛城社高保女、文澳社林助妻。于歸未幾,助因事客死,遺一子義;撫養長成,艱辛苦節。義又死,婦辛返娘亦寡,撫一孫。姑媳相依,冰霜共勵,閭里賢之。高年七十八,辛五十三。

  呂桃娘,東西澳東衛社呂志略女、諸生呂因方胞妹,適媽宮社高如吉。年二十夫亡,無嗣,誓節不嫁,夫弟沛以一子繼之。氏勤劬鞠養,撫之如己出。後沛歿,更無他子。沛妻許嘆娘亦早寡,妯娌二人共撫一孤,人稱雙節。媽宮地鄰市井,清節罕覯;氏能守堅白,為女德宗,尤堪敬尚。年四十八。

  郭月娘,媽宮社郭朝女,適同里黃光輝。年二十七夫亡,無子;螟一子,矢志孀守。辛苦窮酸,零涕不絕;操家勤儉,撫子長成,歷節二十九年。

  薛西娘,蚱腳嶼社薛鼎女。年十八,適同里謝講,甫二年,講歿,遺孤三歲,而矢志靡他。養一子,年餘,尋以故遣去;復抱一子,撫誨備至。事翁姑極孝順,滌■〈氵遀〉奉養,以婦代子。值夫忌,奠畢,即歸房飲泣,懼傷親心,嗚咽不敢以聞。翁姑歿,喪葬皆盡其誠。居常徹簪珥,不飾膏沐,守禮別嫌,賢聲達鄉里,冰操三十九年。

  陳瑗娘,鼎灣澳沙港社陳如清女、山尾社蔡超妻。年三十婺居,撫三子。長甫十歲,後病瘋不娶而夭;次子亦相繼殂,矢志撫幼孤。家無宿糧,日不再餐。夫兄弟已析居,憐其困,饋卹之。氏艱難萬苦,茹蘗四十年,憔悴至老。

  鄭保娘,西衛鄭材量女。年十八,贅婿蘇東雲,系紅毛城社人。東雲亡,甫二十六歲;撫二歲孤,僅足存活。足不易方、手不釋業,冰節四十年。

  李志娘,後窟潭社葉正妻。年二十八而寡,艱辛苦節,撫二孤成立。年八十二卒。

  吳易娘,西衛社吳永傳女。年二十一,適案山社莊卿。越二年,卿歿,遺腹子四月,艱難鞠養,婚娶成人。後外出,飄泊不知存亡。遺一孫,僅周歲,撫誨有成。勵節三十九年。

  張繡娘,瓦硐港澳張彩女,歸案山社歐鼎。年三十二而夫故,遺孤甫三歲,撫養長成。年四十二卒(以上俱東西澳)。

  趙梓娘,鼎灣澳潭邊社趙理女。年二十,適嵵裏澳菜園社黃勇。甫八月,勇渡台謀生,未幾死。痛哭幾絕,或勸之醮,堅執不移,養夫姪博為子。氏性嚴憚,終身不苟言笑,撫孤有成。年五十四卒。

  蔡甘娘,東西澳案山社蔡恭女,適前寮社張得喜。年二十五而得喜亡,遺一女周歲,堅意守節。撫夫兄子為嗣,十六歲而殤;氏憤悒,白家人,欲自盡。夫兄百計勸護,復以末子繼之。氏悲喜交集,撫養成立。卒年七十六。

  高讓娘,鎖管港社翁都妻。年二十三而寡,遺腹男僅六月。翁士壽駕商舶在外,代抱一孫回,艱辛撫養,克底成立。後長男先殂,遺三孫亦相繼夭,孫婦皆寡困。憔悴終老,亦命也。卒年七十。

  蔡蔭娘,鐵線尾社蔡長久女、鎖管港社吳弁妻。年二十八,夫坐漁艇遭風溺死,孤甫三歲。孝養翁姑,經營節儉,不厭艱辛。性恬淡,口必擇言、目不斜視,撫孤成立。卒年八十二。

  陳涼娘,鎖管港社陳尚女,適同社吳輝。年二十八夫歿,遺孤七歲,甘心守節。撫孤子,奉翁姑,歷苦三十二年。

  蔡勸娘,東西澳媽宮社蔡由生女。年十八,適豬母落水社陳然。五稔而然歿,無子,有勸他適者。婦曰:嘻!甚矣!夫死之謂何,復敢有他志?毋乃辱吾宗!抱一子武烈,方六歲;復養族子文忠,僅三歲。保抱提攜,以養以教。婦少讀書,嫻閨訓,尤工針紉,刺繡皆精,自作花譜。奉姑撫子,皆取給於女工。復通書數,家事悉自裁決;督諸孫誦讀,為正句讀。性修潔,布素終身,以禮自閒,足不逾閾。年七十六,哭幼孫喪明。閨媛奉為女宗,卒年九十二。長媳顏澹娘,龍門港社顏載女;亦早寡,遺孤四歲,撫子奉姑,一門兩節。現年八十三。

  翁享娘,鎖管港社翁性女、豬母落水社陳積妻。年二十三,夫客死臺灣,子應明甫周歲;上事翁姑,下撫孤子,辛苦萬狀。子十六歲,即令往台扶父柩歸葬。後應明遊郡庠,猶及見之。享壽七十,人以為報。

  洪衎娘,林投澳龍門港社洪裕女、豬母落水社陳桓妻。婚後,桓往台經商,抱病而返;慮疾將不起,為立嗣計,螟一子甫四歲,侍疾哺兒盡瘁。數月夫亡,年二十四,矢志孀守。奉翁姑、撫子成立,勵節三十九年。

  陳註娘,豬母落水社陳茂生女,適同社許滔。年二十,夫溺水死;無子,抱一子八歲而夭。復繼夫兄子,艱難撫誨,至於成立,勵節五十七年。

  歐罕娘,雞母社歐厚女、豬母落水社陳盼妻。年二十九而寡,遺孤甫六歲,撫養成立,荼苦二十六年。

  呂安娘,東西澳東衛社呂啟女、豬母落水鄉陳扶美妻。年二十八夫亡,遺孤五歲,撫誨成人。氏貞靜廉潔,寡言笑,歷苦二十六年。

  許對娘,嵵裏社許選女,歸豬母落水社陳興。年二十七而寡,撫一子成立。守節二十五年。

  王謹娘,鎖管港社王興女,適雞毋塢社歐崇年。二十三夫歿,遺三歲稚女,勸醮者接踵;氏堅貞守節,里嫗以豔詞■〈目匿〉之,卒不動。養夫兄子為嗣,家貧如洗,賴夫兄弟時助耕鋤,卒年六十九。

  林完娘,奔璧澳社林壯女,適井仔垵社石正。年二十五夫亡,未育;截發自誓,白家人謀存夫祀。越四年,始嗣一子,僅四歲,撫誨周至。奉翁姑盡道,處妯娌和睦。性和順端莊,不茹腥葷,不殺蟲蟻;目不窺戶,不與人輕交一言,閭里服其清。卒年六十二(以上俱嵵裏澳)。

  蔡勉娘,林投澳雙頭掛社蔡神祐女、諸生蔡培華胞姊,適龍門港社守戎許元吉季子許壽。年二十五,壽經商外出,竟客死,遺腹五月;聞訃,悲傷欲絕者數次,以救免。家赤貧,或語改醮。氏曰:吾內外兩家禮義相尚,無再醮婦女;不即死,欲保此腹中物。萬一生男,名義兩全,守貧吾願。既而果男,遂名曰全。依外氏,自食其力,耕鋤勤儉,撫子成立。卒年六十八。

  許氏,龍門港社貢生許應元女,適尖山社諸生洪朝陽。年二十二而寡。遺腹數月生男,撫養婚娶成人。眼見四代孫,壽八十有四。

  陳招娘,嵵裏社陳有德女,適雙頭掛社蔡俊。年二十五而寡。清慎勤苦,終身斥鉛膏,啖糠籺,紡績自給,撫養二子成立。卒年七十九。

  莊添娘,東西澳石泉社莊梓女、雙頭掛社蔡進妻。年二十六而寡,遺一子,課督謹嚴,矢勤矢儉。卒年六十。

  李氏,鼎灣澳港底社李理女、雙頭掛社張理妻。年二十九寡居,撫誨二子成立。卒年六十六。

  許氏,鼎灣澳港仔尾社許海女,歸雙頭掛王安。年二十夫亡,一子;又嗣夫兄一子,撫養成立。卒年八十八。

  洪椒娘,烏嵌社洪堂女、雙頭掛社蔡命妻。年二十六孀守,撫一子成立。卒年六十八。

  呂勤娘,林投社呂光明女、雙頭掛社蔡文章妻。年二十七夫故,遺孤僅七歲;欲殉窀穸,念膝下兒乃止。霜晨露夕,悲慟益深;值夫忌日,倍加淒楚。與夫兄同爨,家所有,不爭分毫,勤飼畜自給。翁姑性頗嚴,氏承順自若。子十九歲暴夭,撫屍慟曰:吾忍死為此一塊肉,今已矣!速死為幸。遂絕粒數日。親族哀勸,始養夫兄子為嗣。撫之如己出,為婚娶成人。冰心雪操,可對天日。與祖姑洪氏,並以節著。現年五十。

  王銀娘,東西澳文澳社王和女,適烏嵌社洪精。年二十九而精死,遺二子,矢志孀守,撫養成人,冰節三十二年。

  楊勸娘,奎璧澳南寮社楊俊女,適烏嵌社葉君濟。年二十八婺居,遺孤四歲,撫養有成。卒年七十八。

  蕭貞娘,鼎灣澳港底社蕭能女。年二十,歸東石社胡祿。年二十四夫亡,遺孤登山甫四歲;事姑鞠子,節儉勤劬。性恬適,裙布笄荊,不事妝飾,冰蘗四十四年(以上林投澳)。

  林假娘,奎璧澳白猿坑社蔡福志妻。年二十六,僅一女,夫駕舟浮海,不知存歿。翁老家貧,力苦奉養;撫女長大,贅婿以為夫後。卒年七十三。

  吳氏,青螺社李乞妻。年二十四夫亡,無出,撫夫兄子為嗣。孀守七十五歲卒(以上俱奎璧澳)。

  鄭氏,通梁社鄭義女、瓦硐澳后寮社方登妻。年二十七而寡,撫一子成立。卒年八十五。

  洪丑娘,瓦硐澳后寮社洪東女,適同社方禹。年十八禹亡,遺一子贊,甫八月。或謀奪其志,氏以死誓曰:余即不為夫全節,奈此襁褓何!遂勵節鞠孤,撫誨成立,茹蘗四十五年(以上俱瓦硐澳)。

  許惜娘,瓦硐港社許猛女、通梁社林瑞奇妻。在二十九夫亡,無出,矢節不嫁,養一子造,撫育長成,年七十七卒(通梁澳)。

  陳淑娘,鎮海澳岐頭社陳弁女,適本社謝攀。年二十五夫歿,遺腹七月。夫疾革時,顧謂氏曰:余不起矣,此脈未知男女,爾亦未卜去留?不實告,余逝將不暝。氏曰:得男則守之,女必謀立嗣,不相負也。後果男,艱辛撫養,守節全孤。卒年八十九(鎮海澳)。

  吳赫娘,八■〈冖八卓,上中下〉嶼網垵澳陳鳳妻。年二十四夫死,撫一孤成立,艱貞自守。卒年八十二(網垵澳)。

  林漢娘,八■〈冖八卓,上中下〉嶼水垵澳高濟妻。年十八夫亡,遺腹未育,誓不改節。既生男,劬勞撫誨,克底成立。壽八十歲而終。

  蔡預娘,八■〈冖八卓,上中下〉嶼水垵澳鄭眼妻。二十二歲而寡,撫一孤,持節終身。卒年七十二(以上水垵澳)。(以上節孝七十一人,生員蔡廷蘭採輯。並前舉人辛齊光採訪二十二人俱編輯在內)

  方丑娘,潭邊社方妹女,適奎璧澳社趙成。年二十,成外出病故;氏聞訃,慟哭欲絕。念亡夫無後,抱二子撫養成立,與諸婦事舅姑勤慎無少懈。卒年七十八。

  盧織娘,湖西社盧語女,適奎璧澳果葉社許享。年二十九而享亡,遺一子,篤志撫養,教督綦嚴,以母道而兼父道焉。卒年五十五。

  楊主娘,奎璧港社楊祿女,適本社吳佛送。年二十四而夫亡,與姑相依為命,孝養無虧。撫一子媽翰,教導成人。守節四十一年。

  蕭味娘,鼎灣澳港底社蕭乞女,適奎璧澳大城北社林所。年三十而寡。遺二子,食貧茹苦,撫立三十六年。

  歐先娘,東西澳案山社歐漢女,適嵵里澳石泉社許有朋。年十九夫歿,無子,養夫兄子加級為嗣;及長,為邑諸生,人稱其獲報不爽。卒年七十五。

  陳紡娘,西嶼澳後螺社陳實女,適林投澳文良港林進。年二十七進亡,抱養一子,家徒壁立,有勸其他適者。氏曰:與富厚而偷生,何如貧窮而全節?吾有子可依,亦弗甚苦。撫養及長,而子又死,氏一身憔悴,百折不移。嗚呼!何其慘也!(以上節孝六人,生員趙光照採訪)

  柯氏,瓦硐澳后寮社柯未女、許韜妻。年三十而夫亡,遺一孤。事姑鞠子,賢行著聞。年七十二卒。

  許壹娘,鎮海澳港仔社許院女,適瓦硐港社吳思馨。年二十四而夫亡,遺腹一男,八月而生;時翁姑已逝,夫弟尚幼,撫養俱成立,冰節三十年。

  林巧娘,港仔社林廷女,適小赤嵌社許強。年二十九而夫歿,遺二子,食貧撫孤。姑雙瞽,性頗嚴,氏謹持婦道,能得其歡,澳中咸以節孝稱。年七十五。

  鄭算娘,通梁社鄭積女,適岐頭社陳媽祐。年二十二而寡,遺二子,長甫三歲、次尚在懷;與夫弟同奉祖姑及姑。未幾,夫弟歿,氏奉養如常。艱難盡瘁,飲苦二十二年,長子始成立。

  林暖娘,港仔社林郡女,適岐頭社陳宣。年二十五而宣亡,遺一子;零丁孤苦,清操不移。姑許氏,常撫孫痛哭,不能為情;中表憐其門祚衰薄,復以一子繼之,姑不復涕泣。姑逝,次子尋夭,長子成立。年五十六。

  陳省娘,鎮海港社陳梁女、岐頭社郭三會妻。年二十八而夫卒,遺二子;甕無宿米、灶無厝薪,食貧撫孤,身心俱瘁。抱節二十九年。

  丁定娘,鎮海港社丁艮女、岐頭郭佛助妻。年三十而寡。遺一子八齡,撫孤二十六年。

  吳亮娘,瓦硐港社吳明女,適岐頭〔社〕郭文,年三十婺居,撫二子成立,卒年八十九。

  郭涼娘,岐頭社郭全女,年二十五,適本鄉李萬。逾五年,始育一子,萬遽亡;氏臥薪嘗膽,歷盡艱辛,撫孤成人。其堅〔貞〕卓立之操,尤為昭然共見。年八十一而終。

  許起娘,后寮社許韜女,適港仔社蕭計。〔年〕二十四夫死,遺腹七月生男,撫養成立;清節懿行,閭里共欽,茹蘗四十年。母柯氏,素以節孝稱,而氏亦克全清操,蓋得於母訓者深矣。

  洪占娘,港仔社洪潘女、蕭天水妻。年二十七夫死,遺一子;堅守苦節,克勤克儉,撫孤成立。已抱孫而子歿,未幾孫亦繼夭,自恨痛哭欲絕。年五十三。

  謝卻娘,瓦硐澳中墩社謝視女,適港仔社蕭武。年二十九夫死,遺一子,撫孤有成,苦節二十三年。

  盧氏,后寮社盧起女,適鎮海社丁充。年二十五夫死,遺孤甫四月,撫養成立。冰操二十年。

  陳連娘,鳥嶼社陳涼女,適大赤嵌社石苟。年三十而夫亡,遺腹一子,甫四月。家徒四壁,艱難困苦,有勸他適者。氏泣然流涕曰:姑年老,弱子無依,此事何人可託?吾不守,無以報九原!苦節二十三年。(以上節孝十四人,生員陳大業採訪)

  呂娶娘,外垵社呂喜女,適小池角社廣文顏我揚子顏棋。我揚秉鐸汀州,棋隨父在任病故,遺孤七歲。氏在家聞訃欲殉,慮孤兒無依,乃強起經理家事,訓子義方,終身以禮節自持。其後子孫昌熾,五代同堂,氏猶及見。壽九十六而終。蓋我揚家風,得氏愈增光顯矣。

  顏伍娘,小池角社顏騫女,適外垵社李琛。年二十五夫亡。上事翁姑,下撫二子,婦道、母道,兼盡無虧。乾隆五十三年,澎湖廳張璽以節孝旌其閭,匾曰「冰操鶴算」。享壽八十六而終。五代相見,人以為報。

  許保娘,外垵社許堯之女,適同社李順良。年二十八夫亡,撫養一子,守節二十餘年。

  陳悅娘,內垵社陳英女、外垵社劉全妻。年二十八歲夫死,遺一子;矢志撫養,耕鋤訓誨,至於成立。婺苦三十餘年。

  鍾未娘,小池角社鍾容女、外垵社許光裕妻。年二十四夫亡。螟蛉一子僅周歲,以養、以教,守節三十八年。

  曾燦娘,外垵社曾寶女,適內垵社諸生薛茂鄉。年二十一夫亡,無嗣;養二子,矢志教督,操行無玷。卒年六十。

  顏盡娘,內垵社顏祝女,適里人呂春。年二十二夫歿,遺一子,甫週歲,零丁孤苦,撫養成人;冰節四十四年,目見四代。

  陳金娘,大池角社陳孟女、內垵社呂助妻。年二十四夫歿,遺一子;矢志鞠養,婚娶成人。卒年八十三。

  李后娘,後螺社李光女、緝馬灣社楊廣妻。年二十八夫死,遺腹三月得男,堅苦自持,撫養成人。卒年五十六。

  顏花娘,緝馬灣社顏祖女,適同鄉洪國寶。年二十九夫死,撫一孤成立,守節三十一年。

  洪續娘,大池角社陳伍妻。年二十四而伍歿,兩子俱幼,矢志撫養,訓誨成立。卒年八十二。

  莊算娘,橫礁社莊閣女、竹篙灣社許柱紅妻。年二十歲夫亡,遺一弱女,孤幃相守,螟蛉一子為嗣,歷節三十二年。

  楊能娘,后螺社楊添女、竹篙灣社蔡壬辰妻。年三十夫死,兩子俱幼,劬勞撫養;後皆相繼歿,依夫姪四十年。

  呂眾娘,小池角社呂監女、合界頭社楊連妻。年二十五夫亡,育一孤,六歲而夭;尚有一女,乃贅婿以為夫後。卒年六十。

  陳引娘,后螺社陳在女,適本社楊由。年二十八夫亡,撫養一子,教督成人,勵節二十六年。

  陳金娘,后螺社陳顯女、橫礁社莊等妻。年二十九夫歿,無子,養族子為嗣。事姑訓子,辛苦三十二年。

  黃才娘,小池角社黃光祿女,適同社顏冉。年二十四夫亡,遺腹四月得男,矢志教養,婚娶成人,苦節四十五年。

  盧玉娘,小池角社盧柔遠女,適同社顏在。年二十三夫歿,遺一子二歲,撫養成立。守節二十六年。

  高吉娘,小池角社高天然女,適同社鍾六合。年二十七夫死,遺孤三歲,矢志撫養,訓誨成人。卒年六十八。

  陳求娘,二嵌社陳福志女、小池角社顏爽妻。年二十四,夫駕舟浮海死;遺孤六歲,撫養成立。守節二十三年。

  呂菊娘,小池角社呂光炎女,適本社顏天啟。年二十八夫亡,遺一子四歲;上事耄姑、下撫孤兒,以婦職代子職,以母道兼父道,守節二十一年。

  黃吻娘,小池角社黃光在女、同社許得勝妻。年二十五夫死,遺一子週歲,零丁孤苦,鞠育成人,守節二十八年。

  許諸娘,竹篙灣社許佛女、小池角社盧柔遠妻。年二十五夫歿,遺孤週歲,食貧守節。子婚娶成人,外出而歿;孤苦無依,艱難盡瘁四十三年。(以上節孝二十三人,生員李安邦採訪)

  呂參娘,鎮海澳赤嵌社諸生許敦孝妻。年三十夫亡,無子,家徒壁立。翁許必達亦諸生,早故;堂一老姑,頹然相守。氏為人傭耕,採薪拾穗,奉姑終老。姑歿後,益困;忍饑受寒,瀕死不悔。諸世誼共憐苦節,鳩金為抱嗣子。氏撫養成立,得存夫祀,家蕭然如故也。氏年五十八。(以上節孝一人,歲貢生郭開榮採訪。以上俱生員蔡廷蘭編輯)

  節烈

  薛質娘,東西澳蚱腳嶼社薛載女、東衛社諸生呂振寬妻。于歸後,相敬如賓,力苦佐學;年二十九,振寬病■〈氵敕〉,氏質簪環,丐醫藥調養;衣不解帶,呼天禱祝,願以身代。寬知病不起,囑曰:汝今待我亦已足矣!我死無一脈可託,汝必嫁,毋或玷吾門。氏欹歔投地曰:妾所以忍須臾未死者,以君一息尚存,冀天命可延,為百年計;脫不幸,當相從地下。如不見信,請先自裁。喑咽不能仰視。寬止之。氏志以決,伺夫寐,整衣投繯死,顏色不變。翌日,寬亦尋卒。因合葬焉。嗚呼!慷慨捐生、從容就義,求之丈夫已難,況巾幗乎?宜其貞魂雖遊而死骨猶香也。(前舉人辛齊光採輯、生員蔡廷蘭續纂)

  陳程娘,西嶼澳二嵌社陳暖女,適小池角社顏達。年二十二,夫病革,囑曰:汝年少,我死當改事他人,毋太自苦。氏以簪插地,誓曰:妾以身許君,生死相從;倘九泉有路,願相從,不使君魂魄寂也。達亡,投繯死。(生員李安邦、蔡廷蘭採輯)

  ·武備紀

  營制(載「紀略」)

  俸餉

  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銀,悉照舊制。惟各官月支養廉銀米,於乾隆四十七年奉文裁汰,改給養廉銀兩。副將月支養廉銀六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遊擊月支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守備月支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千總月支銀一十兩,把總月支銀七兩五錢,外委月支銀一兩五錢,額外月支步戰兵糧米。道光六年,左、右營奉文各裁外委、把總一員,每營實計外委、把總四員。餘與「紀略」無異。

  營署

  詳「紀略」。火藥局原在新城內,續因倒壞,嘉慶二十二年移建大教場東,二座十間。餘無異。

  調補

  詳「紀略」。調補年分如有更改之處,悉照通台一律辦理。

  班兵

  內地各營應撥換班兵,原額兩營共二千名,乾隆四十七年奉文裁汰兵一百四十二名。每起更調,水提標中營應撥戰兵四十五名、守兵三十九名,水提標左營應撥戰兵四十六名、守兵三十九名,水提標右營應撥戰兵四十七名、守兵三十八名,水提標前營應撥戰兵四十八名、守兵三十八名,水提標後營應撥戰兵四十六名、守兵三十八名,南澳左營應撥戰兵五十九名、守兵一百四十二名,銅山營應撥戰兵一百二十八名、守兵一百四十九名(以上七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三名戍澎左營,軍械俱全),海壇右營應撥戰兵一百八十四名、守兵二百六十九名,南澳左營應撥戰兵一百八十三名、守兵八十九名,銅山營應撥戰兵五十二名、守兵一百零二名,閩安右營應撥守兵十名,烽火門應撥守兵十四名(以上五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四名戍澎右營,軍械俱全)。

  哨船

  右營哨船,系道光元年奉文:因避御名,改為「鞏」字號。餘與「紀略」無異。

  汛防(載「紀略」,無異)

  巡哨(載「紀略」,無異)

  卹賞

  乾隆五十七年奉文:租息儘數解存司庫;其卹賞銀兩,由營墊給,按年赴司庫領回歸款。餘與「紀略」無異。

  題名

  澎湖水師協鎮(乾隆三十四年以前俱載「紀略」,以後卷帙不全,頗多闕略。由營溯查,自乾隆四十三年起)

  招成萬(實任)、王元韜(實任)、何俊(實任)、葉巨剛(實任)、魏大斌(實任)、潘韜(實任)、李南馨(實任)、魏成名(護理)、胡振聲(護理)、陳光昭(護理)、何定江(實任)、聶世俊(護理)、吳奇貴(實任)、張世熊(實任)、王得祿(實任。有傳)、陳景星(護理)、蔡安國(實任)、劉成魁(實任)、李文瀾(護理)、陳夢熊(實任)、郭繼青(實任)、蕭得華(護理。福清海壇人)、莊秉元(護理)、陳一凱(護理。閩縣人)、蕭得華(護理)、熊廷揚(實任)、陳紀成(署理)、阮朝良(護理)、陳化成(實任。同安丙洲人。有傳)、沈朝冠(護理。詔安人)、常遇恩(實任。浙江溫州人)、沈朝冠(護理)、孫得發(實任。侯官人)、江鶴(護理。有傳)、楊武鎮(護理。同安金門人)、謝建雍(署理)、陳景嵐(護理)、吳朝祥(實任。同安人)。

  左營遊府(乾隆三十二年以前俱載「紀略」,以後闕略頗多。由營溯查,自乾隆四十四年起)

  李威光(實任)、林晃(實任)、陳大鵬(實任)、羅光昭(實任)、雷鳴揚(護理)、陳廷梅(護理)、廖國(護理)、聶世俊(實任)、蕭得華(護理)、李文瀾(實任)、吳元慶(護理)、陳鵬飛(署理)、江鶴(護理)、阮朝良(實任)、溫兆鳳(護理)、蕭得華(兼署)、沈朝冠(調署)、翁及(護理)、黃步青(調署)、江鶴(兼署)、陳景嵐(護理)、邱鎮功(護理)。

  右營遊府(乾隆三十二年以前載「紀略」,以後卷帙不全。今自乾隆四十三年起)

  徐鼎士(調補)、吳啟元(調補)、林廷寶(護理)、吳啟元(調補)、楊森(兼署)、蔡攀龍(調補)、黃象新(調補)、聶世俊(兼署)、陳光昭(調補)、盧長慶(調補)、陳景星(陞補)、李文瀾(署理)、陳玉龍(調補)、陳夢熊(兼攝)、吳得勳(護理)、蕭得華(陞補)、阮朝良(護理)、蕭得華(陞補)、李如榮(護理)、陳鵬飛(署理)、蕭得華(陞補)、張時雍(護理)、黃步青(兼署)、林廷福(調署。同安金門人。有傳)、江鶴(陞補。有傳)、孫得發(協鎮兼攝)、江鶴(陞補)、陳雲蛟(護理。同安金門人)、湯榮標(署理。福安縣人)。

  左營守府(乾隆三十年以前載「紀略」。今自乾隆四十三年起)

  彭喜(實任)、彭三達(署理)、黃泰(署理)、徐景超(實任)、蔡子愛(署理)、雷鳴揚(實任)、戴春(實任。福州福清人。有傳)、王廷彪(署理)、陳景星(實任)、時朝麟(署理)、羅卓(實任)、盧士興(署理)、周萬清(署理)、吳國彩(署理)、謝建雍(實任)、周天成(署理)、吳朝良(代辦)、高得意(署理)、許日高(署理)、李高然(署理)、陳雲蛟(實任)。

  右營守府(乾隆三十二年以前載「紀略」,以後無卷可稽。今自乾隆三十三年起)

  聶世俊(實任)、陳皋(署理)、時朝麟(署理)、李文瀾(實任)、陳山(署理)、林廷鳳(署理)、阮朝良(署理)、張正(署理)、李如榮(實任)、吳國彩(署理)、林廷紀(署理)、周承恩(署理)、李士勝(署理)、劉聯捷(護理)、黃聯陞(署理)、陳雲蛟(署理)、詹功顯(實任)、劉聯捷(署理)、吳志芳(代理)、劉聯捷(護理)。

  列傳

  王得祿,號玉峰,嘉義人,澎湖副將。整飭營伍,賞罰嚴明。嘉慶九年,因蔡牽在洋滋擾,就媽宮口一帶自水仙宮起、至西城外止,沿海築石為埤,以資堵禦。所需石工,由營自行捐辦,並無動項報銷。嘉慶十年,蔡逆匪船攻岸,眾心惶恐;公督率兵民晝夜防禦,擊退。至今,民思念之。累陞水師提督,以剿滅蔡牽有功,晉封子爵。

  陳化成,號業章,泉州同安人,澎湖副將。潔己秉公,兵民愛戴。道光三年,因西嶼塔廟久圮,會商通判蔣鏞籌款勸捐重修;塔燈復興,商艘稱便。營伍整肅,訓練躬親。是歲許提軍巡台,首膺嘉獎,調任臺灣安平副將,陞金門總兵。道光六年,臺灣北路分類焚搶,督師剿辦,不辭勞瘁,屏除一切供應,立奏膚功,陞水師提督。

  江鶴,號松亭,漳州詔安人,澎湖右營遊擊。整飭營伍,奮勇有為。道光十年,護澎湖副將。時有匪船在洋伺劫,率師追捕,親執戈矛,與賊接仗。賊艘遠遁,勞傷筋力;返棹時,在船忽患手足風疾,至今未痊。

  林廷福,號受堂,同安金門人,調署澎湖右營遊擊。臨時果決,給餉無虧。道光五年蒞任,偕通判蔣鏞鼎建龍神祠,為民禱雨。六年,帶兵赴台剿辦鬥案,誘擒匪首林溜等六十八名,民賴以安。總督薦陞烽火門參將,瀕行,士卒送匾額於廳事,至今頌之。

  戴春,福州福清人,澎湖左營守備。嘉慶五年十月初八日,廣東艇匪船五號在虎井一帶洋面滋擾;春督舟師攻擊,相拒數日,被害。同時與難外委二員、兵丁七十四名,姓名無考。曾否詳報請卹,營、廳俱無卷案可稽。

  ·風俗紀

  總論

  習尚

  壽辰

  誕育

  喪葬

  婚姻(以上俱載「紀略」)

  歲時

  載「紀略」,無異。惟澎湖向未迎春,自乾隆三十八年前廳李棠始行迎春禮於文澳之東作牛埔及前廳陳銓任內倉書呂靜請至東衛鄉廟口迎春,各營隊目、媽宮街鹽館舖戶及各鄉耆民皆備彩旗、檯閣,鼓吹,先後集會隨春牛芒神而行。士民環觀如堵,咸以為豐年之兆。

  ·土產紀

  總論

  陸產

  水產(以上俱載「紀略」)

  ·賦稅紀

  緣起(載「紀略」)

  款項

  東西澳、嵵裏澳、通梁澳、鼎灣澳、赤嵌澳、林投澳、西嶼澳、奎璧澳、網垵澳、水垵澳、鎮海澳、瓦硐澳、吉貝澳:以上額徵俱載「紀略」。

  查澎湖現額,正、雜銀四百一十二兩七錢二分,又雍正五年奉文改設通判撥歸代徵臺灣縣雜稅銀一百八十兩零四錢二分八釐,共徵銀五百九十三兩一錢四分。除坐支祭祀、官俸、役食等項銀三百八十一兩八錢外,應起運銀二百一十一兩三錢四分八釐。又徵未入額、不報部正、雜銀一十六兩六錢一分,每年統解府庫兌收轉報藩庫劃收,撥充公用。因屢遭風災,衙署科房坍塌,案卷黴爛,無從追溯原委,具報在案。

  新增二條:

  一、道光五年通判蔣鏞詳報:道府以小案山廖眾等補報升科銀四兩四錢六分四釐,折收錢四千七百六十四文,撥充文昌祠祭費,卷存戶、禮二房。

  一、道光六年通判蔣鏞查出:續增小■〈舟古〉船三百六十五只,每只年徵餉錢一百二十支,以二百只錢撥充風、龍神廟每年春秋祭費;尚有一百六十五隻,每年徵錢撥充孤貧口糧之用。詳報道府在案,卷存各船書收管。

  又續徵尖艚十五隻,每隻徵銀八錢四分,共銀一十二兩六錢,撥入祭祀項下(每因失水未補,致多積欠)。

  度支(載「紀略」,今增四條)

  現在每年俸工、祭祀共支銀三百八十一兩八錢,實起解銀二百一十一兩三錢四分八釐,又解未入額、不報部銀一十六兩六錢一分,共解府銀二百二十七兩九錢五分八釐。

  新增四條:

  一、額徵耗銀七十三兩一錢七分零九毫。查廳中額支養廉銀五百兩,內坐派台邑解給銀四百一十六兩七錢二分七釐、彰邑解給銀一十二兩零九分六釐,尚不敷銀七十一兩一錢七分零九毫,系以耗銀全數湊足。

  一、績報升船、網、滬、繒等項未入額每年征銀一十七兩二錢二分,又耗銀二兩零六分六釐,先經前廳詳報奉準撥充關聖、天后祭祀之資;每年不敷經費,由廳捐辦。迨關聖三祭奉準在地丁項下開銷,海外牲醴昂貴,仍與天后三祭一律動銷,不入報升徵額之內。

  一、弭盜小船八十八只,每只徵銀四錢二分。又小滬半口,徵銀錢一分;小繒二口,每口徵銀八錢四分。又小繒二口,每日徵銀一兩六錢八分。又小薄網一口,徵銀八錢四分。合共徵銀四十三兩零五分,隨徵耗銀五兩一錢六分六釐,統共正、耗銀四十八兩二錢一分六釐,起自何年?有無報案?卷帙不全。海洋平靖時,前廳因講生、庫丁、仵作、斗級無項開銷,從中撥給;以及緝匪賞耗並撫卹失水難民費用,歷年有缺無盈,不在報徵之內。

  一、流交小船二十二隻,每隻徵銀四錢二分,共徵銀九兩二錢四分,隨徵耗銀一兩一錢零八釐八毫,共正、耗銀一十兩零三錢四分八釐八毫,前廳報充春秋厲壇兩祭經費開銷,不入報銷之內。

  當稅

  「紀略」內載文榮號當舖一間,嗣於何年月歇業,無案可稽。

  ·戶役紀

  戶口(載「紀略」)

  丁役(載「紀略」,今新增各丁口,道光八年編查保甲煙戶冊,核實開載)

  東西澳並媽宮市共一千三百九十七戶,男婦大小共八千八百四十四丁口。

  嵵裏澳共八百八十八戶,男婦大小共六千二百八十丁口。

  奎璧澳共九百零四戶,男婦大小共六千八百五十六丁口。

  林投澳共一千零五十戶,男婦大小共六千七百一十四丁口。

  鼎灣澳共五百九十四戶,男婦大小共四千五百一十六丁口。

  瓦硐澳共五百八十四戶,男婦大小共四千一百八十四丁口。

  鎮海澳共三百五十二戶,男婦大小共二千六百二十二丁口。

  吉貝澳共一百八十七戶,男婦大小共一千四百一十四丁口。

  赤嵌澳共三百三十一戶,男婦大小共一千九百三十七丁口。

  通梁澳共一百八十二戶,男婦大小共一千零八十丁口。

  西嶼澳共一千零四十八戶,男婦大小共六千四百九十四丁口。

  網垵澳共一千零二十八戶,男婦大小共六千零七丁口。

  水垵澳共四百二十九戶,男婦大小共二千二百八十丁口。

  以上十三澳共八千九百七十四戶,男婦大小共五萬九千一百二十八丁口。每年編查時,用費官為捐備,散給門牌,填換循環冊籍,均照憲定章程辦理,於年底造冊,由府匯報。

  ·倉儲紀

  總論(載「紀略」)

  常平倉(澎名文倉,載「紀略」)

  現在澎湖常平倉(即文倉)內額存平糶穀一千五百石、正供穀二千石,與「紀略」相符。此外,添貯二條。

  一、官捐穀二百二十六石,系每年官捐穀三石,歷任交代相承,至道光十一年底止,應有此數。其始何年何任?無案可稽。

  一、溢捐谷五十七石,系從前官捐之款未經報部,歸入溢捐項下。起自何年?亦因風災,卷案霉爛,無可溯查。歷任相承流接。

  社倉(載「紀略」)

  查修「紀略」後,澎湖仍無民捐社穀。惟「紀略」內載尚存官捐穀三十六石,奉文改作溢捐谷石。茲常平倉內有溢捐穀五十七石,是較修「紀略」時又溢捐二十一石矣。不知始於何年?無案可稽。

  武倉(載「紀略」)

  查修「紀略」時,武倉只存按月撥運兵穀,此外並無積貯。茲武倉額穀,內有添存五(?)條。

  一、台、嘉預貯兵穀一千八百八十石,查系台邑撥運穀九百石、嘉邑撥運谷九百八十,石共預貯谷一千八百八十石;系何時撥運到澎?無案可稽,歷任流接。

  一、裁汰兵谷二千零九十八石七斗六升。查澎協兩營額兵二千名,自乾隆四十七年起奉文裁兵一百四十二名,台、嘉二縣仍照二千名兵額配穀來澎,廳倉按年將穀截存;至五十二年起,始照一千八百五十八名撥運。除劃扣抵運外,尚存前額,以補隔海預貯未運足額之數,未經劃扣,歷任相承流交。

  一、軍糈谷八百四十四石八斗九升七合六勺,查系乾隆五十二、三等年林逆滋擾台灣,澎湖應需兵穀,台、嘉二縣不能撥運,請撥內地軍需米來澎濟給兵食。至五十四年秋間起,台邑依舊撥運截存未動軍糈米一千九百七石九斗二合五勺,折穀三千八百六十五石八斗五合;台邑於五十六年劃扣抵運是年穀二千九百七十石九斗七升四勺外,尚存前額,以補預貯未運足額之數,歷任流交。營中按月移存建曠米石折穀,應俟積有成數,隨時運還台邑收倉歸款,原無定數。

  一、道光七年正月起,左、右兩營各裁汰外委一名,每月應存米六斗,折穀一石二斗,按月貯倉交代接收造報,每月兩營尚應各支米二百七十八石四斗。

  再查澎營兵谷向系台、嘉二縣配運,乾隆五十五年改議統歸台邑配運,所有存倉穀石每遇配運愆期,歷系動碾支放,按月摺報備查。俟運足後,隨時歸補。

  ·祥異紀

  祥異賑卹(自乾隆三十六年起)

  乾隆三十六年辛卯,大有年。

  五十一年丙午夏,小米未熟。通判呂憬懞設法平糶,民皆賴之(詳「列傳」)。

  五十九年甲寅秋,未熟。次年春,通判蔣曾年煮粥半月,民賴以安(詳「列傳」)。

  嘉慶元年丙辰,大有年。

  二年丁巳八月,風災。

  十六年辛未八、九月,風災。署通判宋廷枋通報撫卹,動費銀四千一百八十九兩零,造冊報銷。

  二十年己亥,小米未熟。前廳潘覲光設法平糶,民賴以安。八月二十三、四日,又被風災。

  道光元年辛巳,大有年。

  十一年辛卯夏,旱。秋八、九月,風災。通判蔣鏞通報撫卹,動費銀七千五百八十六兩零,造冊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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