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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公所愛馬死欲誅圉人晏子諫第二十五〔一〕
景公使圉人養所愛馬〔二〕,暴死〔三〕,公怒,令人操刀解養馬者〔四〕。是時晏子侍前,左右執刀而進,晏子止〔五〕而問于公曰〔六〕:「堯舜支解人,從何軀始〔七〕?」公矍然曰〔八〕:「從寡人始〔九〕。」遂不支解〔一十〕。公曰〔一一〕:「以屬獄。」晏子曰:「此不知其罪而死〔一二〕,臣為君數之〔一三〕,使知其罪〔一四〕,然後致之獄〔一五〕。」公曰:「可〔一六〕。」晏子數之曰:「爾罪有三〔一七〕:公使汝養馬而殺之〔一八〕,當死罪一也〔一九〕;又殺公之所最善馬〔二十〕,當死罪二也;使公以一馬之故而殺人,百姓聞之必怨吾君〔二一〕,諸侯聞之必輕吾國,〔二二〕汝殺公馬〔二三〕,使怨積于百姓〔二四〕,兵弱于鄰國,汝當死罪三也〔二五〕。今以屬獄〔二六〕。」公喟然歎曰:「夫子釋之!夫子釋之〔二七〕!勿傷吾仁也。」
〔一〕 則虞案:治要此章屬雜上,說苑正諫篇用此文。白帖三十七引此作國語文。凌本上方識語云:「武帝時有殺上林鹿者,下有司殺之,東方朔在旁曰:『是固當死者三:使陛下以鹿殺人,一當死;天下聞陛下重鹿殺人,二當死;匈奴有急,以鹿觸之,三當死。』帝默然赦之。古人諷諫,往往類此。」
〔二〕 王念孫云:「按此本作『景公使人養所愛馬』,無『圉』字,今本有之者,後人依說苑正諫篇加之也。按說苑曰:『景公有馬,其圉人殺之,』下文曰:『使吾君以馬之故殺圉人,』二『圉人』上下相應。此文但言使人養馬,而無『圉人』之文,故下文亦但言『殺養馬者』,而不言『殺圉人』。若此文作『圉人』,則與下文不相應矣。又此章標題本作『景公所愛馬死欲誅養馬者』,今本『養馬者』作『圉人』,亦後人所改。」◎則虞案:藝文類聚九十三、事類賦注二十一引均無「圉」字。治要無「圉人」二字。
〔三〕 孫星衍云:「詩傳:『暴,疾也。』、說文『暴,疾有所趣也,』玉篇『步到切』。」王念孫云:「按『暴死』二字文義不明,藝文類聚人部八作『暴死』,亦後人以俗本晏子改之。治要及御覽人事部皆作『暴病死』,藝文類聚獸部,御覽獸部皆作『馬病死』,文雖不同,而皆有『病』字,于義為長。」◎則虞案:事類賦注二十一引作「馬病死」,藝文類聚二十四引作「暴死。」
〔四〕 則虞案:治要「令」作「命」,藝文類聚二十四作「令刀解養馬者」,九十三作「令人殺養馬者」,白帖三十九作「欲刀解養馬者」,御覽四百五十六作「令人持刀,欲煞養馬者」。
〔五〕 王念孫云:「按『止』下有『之』字,而今本脫之,則語意不完。治要及御覽人事部皆有『之』字。」
〔六〕 則虞案:御覽四百五十六引無「于公曰」三字。
〔七〕 孫星衍云:「『軀』,御覽作『體』。」◎王念孫云:「按治要作『敢問古時堯舜支解人,從何軀始』,是也。今本脫『敢問古時』四字,則語意唐突。御覽人事部亦有『古時』二字。」
〔八〕 孫星衍云:「『矍』,御覽作『懼』。」◎王念孫云:「按『矍』本作『懼』,此後人不曉『懼然』之義而以意改之也,不知『懼然』即『瞿然』也。說文:『{〈目目〉夰}(九遇切),舉目驚{〈目目〉夰}然也。』經傳通作『瞿』,檀弓『公瞿然失席』是也。又通作『懼』,大戴記用兵篇:『公懼焉曰。』(『懼焉』即『瞿然』)莊子庚桑楚篇:『南榮趎懼然顧其後。』史記孟子傳:『王公大人初見其術,瞿然顧化。』漢書惠紀贊:『聞叔孫通之諫則懼然。』說苑君道篇:『哀公懼焉有間。』皆驚貌也。治要及御覽人事部並作『公懼然』(鈔本御覽如是,刻本改為『戄然』)。」
〔九〕 俞樾云:「按晏子問支解人從何軀始,而公遽云『從寡人始』,語殊不倫。據韓詩外傳,作『景公離席曰「縱之,罪在寡人」』。疑晏子本作『公矍然曰從之』,『從』即『縱』也。『寡人始』三字,必有奪誤,或亦如外傳文,或文不必同,而意則必相近也。」◎蘇輿云:「『從寡人始』不誤,蓋景公悔心乍萌,率爾而對。若既縱之矣,下何以云『屬獄』乎?治要無此句及下六字。」◎則虞案:蘇說是也。晏子固知堯舜未嘗支解人,而以「何體始」為問者,欲借以啟沃景公。景公率爾曰「從寡人始」,言未畢,知支解人之不當,始戞然即止。此非有缺文,正狀其言之未已也。
〔一十〕孫星衍云:「御覽『遂』下有『止』字。」
〔一一〕蘇輿云:「『公曰』二字當衍。」◎則虞案:「遂不支解」四字,記者之言也,故又用「公曰」二字以別之。蘇言誤。
〔一二〕王念孫云:「按治要及御覽人事部皆無此七字,今有之者,亦後人依說苑加之。」
〔一三〕王念孫云:「按說苑作『臣請為君數之』,治要及藝文類聚人部、獸部,御覽人事部、獸部,白帖三十九皆作『請數之』;今本依說苑加『臣為君』三字,而脫去『請』字。按下文『公曰可』,即可晏子之請也,則原有『請』字明矣。故說苑亦有『請』字(外上篇記諫殺顏濁鄒事,亦曰『請數之以其罪而殺之』)。」
〔一四〕盧文弨云:「『使』下有『自』字。」◎蘇輿云:「治要正有『自』字。」◎則虞案:說苑「使」作「令」,無「自」字。
〔一五〕孫星衍云:「『致』,御覽作『屬』。」◎則虞案:宋本御覽四百五十六引作「然後煞之」。
〔一六〕孫星衍云:「沈啟南本下有注云:『或作景公有馬,其圉人殺之,公怒,援戈將自擊之。晏子曰:「此不知其罪而死,臣請為君數之,令知其罪而殺之。」公曰:「諾」。晏子舉戈而臨之曰』云云。是說苑文。」◎黃以周云:「原本『子』誤『乎』,今正。元本有一○,乃出異文云:『或作景公有馬,其圉人殺之,公怒,援戈將自擊之。晏子曰:「此不知其罪而死,臣請為君數之,令知其罪而殺之。」公曰「諾」,晏子舉戈而臨之曰』云云,凡五十五字,又作○隔之,乃接『爾罪有三』句。」◎則虞案:元本○下「此不知」無「知」字,「援戈」無「戈」字,明活字本同。黃氏蓋未見原本,據吳刻而言也。此二字乃顧廣圻所補。
〔一七〕則虞案:治要、藝文類聚二十四、九十三俱作「爾有三罪」,御覽作「爾有罪三」,事類賦注二十一作「爾有三死罪」。
〔一八〕則虞案:治要同,惟無「而」字,類聚二十四「而」作「汝」,九十三無「而」字,御覽四百五十六亦作「汝」。
〔一九〕則虞案:白帖作「汝罪一也」,類聚二十四、御覽作「當死罪一」,九十三、事類賦作「一當死也」。
〔二十〕孫星衍云:「『善』,御覽作『愛』。」◎盧文弨云:「御覽無『最』字。」◎則虞案:類聚九十三、御覽八百九十六、事類賦注作「最善馬」,類聚二十四、御覽四百五十六引作「所愛馬」。
〔二一〕則虞案:類聚九十三、事類賦注二十一作「百姓必怨叛」。類聚二十四作「百姓怨吾君」。
〔二二〕則虞案:類聚及事類賦皆作「輕伐」。
〔二三〕孫星衍云:「『汝』,太平御覽下有『一』字。」
〔二四〕盧文弨云:「御覽『使』下有『公』字。」◎俞樾云「『積怨』當作『怨積』。」◎蘇輿云:「今本作『怨積』,疑俞所見本誤也。」
〔二五〕蘇輿云:「『汝』字緣上文衍。」◎陶鴻慶云:「上文當死罪一也,當死罪二也,句首皆無『汝』字,此文亦當一律。『汝』字本在『今以』下,傳寫脫去,而校者誤補於『當死罪』之上耳。」
〔二六〕則虞案:御覽四百五十六引「今」作「令」,義亦通。
〔二七〕王念孫云:「按治要及藝文類聚人部、獸部,御覽人事部、獸部皆但有『公喟然曰赦之』六字,今本『夫子釋之』三句,皆後人依說苑加之。『歎』字亦後人所加。」◎則虞案:類聚二十四引作為「舍之」,事類賦注引作「赦之」。作「赦之」,微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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