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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公信用讒佞賞罰失中晏子諫第八〔一〕

 

  景公信用讒佞〔二〕,賞無功,罰不辜。晏子諫曰:「臣聞明君望聖人而信其教〔三〕,不聞聽讒佞以誅賞。今與左右相說頌也〔四〕,曰:『比死者勉為樂乎〔五〕!吾安能為仁而愈黥民耳矣〔六〕!』故內寵之妾〔七〕,迫奪于國,外寵之臣,矯奪于鄙,執法之吏,並荷百姓〔八〕。民愁苦約病〔九〕,而姦驅尤佚〔一十〕,隱情奄惡〔一一〕,蔽諂其上〔一二〕,故雖有至聖大賢,豈能勝若讒哉〔一三〕!是以忠臣之常有災傷也〔一四〕。臣聞古者之士,可與得之,不可與失之;可與進之,不可與退之。臣請逃之矣。」遂鞭馬而出〔一五〕。公使韓子休追之〔一六〕,曰:「孤不仁,不能順教,以至此極〔一七〕,夫子休國焉而往〔一八〕,寡人將從而後〔一九〕。」晏子遂鞭馬而返。其僕曰:「嚮之去何速?今之返又何速?」晏子曰:「非子之所知也,公之言至矣。」

  〔一〕 則虞案:綿眇閣本此章誤連上章。

  〔二〕 劉師培校補云:「冊府元龜二百五十三『信』作『任』。」

  〔三〕 劉師培校補云:「元龜『望』作『望見』。」◎則虞案「望」當讀如詩都人士「萬民所望」之「望」謂仰望,非望見也,元龜誤。

  〔四〕 孫星衍云:「『說』,今本作『悅』,非。本書多作『說』,據以訂正。」◎則虞案:「今與左右」,楊本『今』作『令』。

  〔五〕 孫星衍云:「比死,言將及死也。」◎蘇輿云「即唐風『且以喜樂,宛其死矣』意。」◎則虞案:蘇說不盡合,見下釋。

  〔六〕 孫星衍云:「說文:『黥,墨在面也。』言不為樂,僅愈罪人,猶二世云『監門之養』。墨者守門,蓋古有是語,一本作『黔』。」◎蘇輿云:「愈,猶安養,意為仁乃安民之事。『黥』當為『黔』,黔民即黎民,言吾但勉為樂耳,不欲為仁以為安民之事也。下文云云,正申明此意。孫說疑非。」◎則虞案:蘇說恐非。此句當合上句觀之,此之「黥民」,即上句之「比死者」也;此讒佞之人極言之辭,比死者且勉為喜樂,我何能依為仁義之行,僅勝於刑人也哉。黃本「黥」作「黯」,誤。

  〔七〕 蘇輿云:「左傳作『內寵之妾,肆奪於市,外寵之臣,僭令于鄙』。」◎則虞案:見左昭三十年傳晏子對齊侯之言。綿眇閣本重「之」字。

  〔八〕 孫星衍云:「『荷』讀如『苛』,經典多以『荷』為『苛』。」◎洪頤烜云:「『荷』即『苛』字,禮記檀弓『下無苛政』,釋文:『本亦作「荷」。』左氏昭十三年傳『苛慝不作』,釋文『「荷」本或作「荷」。』隸釋衡方碑『糾剔荷忒』,街彈碑『吏無荷擾之煩』,『苛』皆作『荷』。」

  〔九〕 則虞案:約者,猶言貧困也。論語「不可以久處約」,皇疏:「貧困也,」是其證。

  〔一十〕于省吾云:「王念孫謂『尤佚』即『溢尤』,是也。按『姦驅』不詞,『姦驅』本應作『姦匿』,『匿』古『慝』字。蓋『匿』字訛作『區』,後人不解而改為『驅』耳。」◎則虞案:「姦驅」之「驅」,疑為「區」之假字。荀子大略注「區,藏也,」姦人之所藏,故曰「姦驅」。左傳「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句法正同。「富」與「藏」義亦近,「尤佚」即「溢尤」,謂益甚也。

  〔一一〕盧文弨云:「『奄』『掩』同。」◎則虞案:蘇時學說合。

  〔一二〕王念孫云「按『蔽』者,擁蔽;『諂』者,諂諛;二字義不相近,不當以『蔽諂』連文。『諂』當為『謟』,字之誤也,『謟』讀若『滔』,滔者,惑也,謂隱其情,掩其惡,以蔽惑其君也。爾雅『蠱,滔疑也』,疑即惑也。管子五輔篇曰:『上滔君上,而下惑百姓。』」

  〔一三〕則虞案:若,猶彼也。

  〔一四〕王念孫云:「『之』字衍。」◎則虞案:有「之」字義亦通,不為衍。

  〔一五〕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作「而馬」,綿眇閣本、吳勉學本、吳刻乙。

  〔一六〕王念孫云:「姓韓名子休。」◎孫詒讓云:「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云:『齊景公遊少海,傳騎從中來謁曰:「嬰疾甚,且死,恐公後之。」景公曰:「趨駕煩且之乘,」使騶子韓樞御之。』此韓子休疑即彼騶子韓樞也。」

  〔一七〕王念孫云:「案『順教』即『訓教』。」◎蘇輿云:「王說非。言不能順承其教以至此極。『順』固有『訓』義,而非此之所謂『順』也。」◎則虞案:此句與上文「望聖人而信其教」而來,「不能順教」,即不能信其教。「以至此極」,加深言之耳。

  〔一八〕孫星衍云:「言棄國而去。」◎蘇時學云:「當作『而焉往』。」

  〔一九〕蘇輿云:「而,猶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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