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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卷十四  楚一

 

      鮑本楚 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陽、武陵、長沙、漢中、汝南,皆其分也。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

  齊楚構難

  齊、楚構難,宋請中立。齊急宋〔一〕,宋許之。子象〔二〕為楚謂宋〔三〕王〔四〕曰:「楚以緩失宋,將法齊之急也。齊以急得宋,後將常急矣。是從齊而攻楚,未〔五〕必利也。齊戰勝楚,勢必危宋;不勝,是以弱宋干強楚也〔六〕。而令兩萬乘之國,常以急求所欲,國必危矣。」

  〔一〕 鮑本告急於宋。補曰:「請」字宜在「急」下,殽脫於此。中立豈待請耶?

  〔二〕 鮑本楚人。

  〔三〕 鮑本無「宋」字。○

  〔四〕 姚本劉作楚王。一作宋王。 鮑本公剔成。正曰:剔成未嘗稱王。此偃也,與懷、襄相接。

  〔五〕 鮑本「未」上有「之」字。○

  〔六〕 鮑本言以助齊犯楚之怒。補曰:將法齊之急,言楚今結於宋;齊後將常急,言楚之攻齊未已;齊戰勝楚,勢必危宋,言齊強必併宋。


  五國約以伐齊

  五國約以伐齊〔一〕。昭陽謂楚王曰:「五國以破齊〔二〕秦,必南圖〔三〕楚。」王〔四〕曰:「然則奈何?」對曰:「韓氏輔國〔五〕也,好利而惡難。好利,可營也〔六〕;惡難,可懼也。我厚賂之以利,其心必營。我悉兵以臨之,其心必懼我〔七〕。彼懼吾兵而營我利,五國之事必可敗也。約絕之後,雖勿與地可。」

  〔一〕 姚本劉作「約秦」。 鮑本「齊」下有「秦」字,原注「衍齊字」。○ 秦惠後七年,趙、韓、魏、燕、齊共攻秦,此十一年。補曰:「齊」字疑誤衍。五國伐秦可考,策併言齊,不可考。懷王為從長,率五國伐秦之明年,齊敗魏、趙于觀津,即策所謂齊反趙、魏者歟?

  〔二〕 鮑本無「齊」字,「以」作「已」。○

  〔三〕 鮑本圖楚。

  〔四〕 鮑本補曰:楚句。

  〔五〕 姚本錢、集「轉國」。 鮑本言可為楚之助。

  〔六〕 鮑本營,猶求。可使求我。

  〔七〕 鮑本無「我」字。○


  楚王曰:「善。」乃命大公事〔一〕之韓,見公仲曰:「夫牛闌之事〔二〕,馬陵之難〔三〕,親王之所見也〔四〕。王苟無以五國用兵,請效列城五,請悉楚國之眾也〔五〕,以廧〔六〕於齊。」

  〔一〕 鮑本楚人。補曰:無考。一本「大」作「太」。

  〔二〕 鮑本未詳。

  〔三〕 鮑本魏三十年,齊破魏馬陵。正曰:注缺「惠王」字。

  〔四〕 鮑本「王」作「主」。○ 主謂公仲。此言齊強不可使益強。補曰:「親」字疑當在「見」字上。一本「主」作「王」。

  〔五〕 鮑本衍「也」字。

  〔六〕 鮑本「廧」作「圖」。○ 補曰:字訛,當作「圖」,上有「圖楚」。 札記今本「廧」作「圖」,乃誤涉鮑也。


  齊〔一〕之〔二〕反趙、魏之後,而楚果弗與地,則五國之事困也。

  〔一〕 鮑本此下著書者云。

  〔二〕 鮑本「之」作「人」。○


  荊宣王問群臣

  荊〔一〕宣王問群臣曰:「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群臣莫對。江一〔二〕對曰:「虎求百獸而食之,得狐。狐曰:『子無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長百獸,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為不信,吾為子先行,子隨我後,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虎以為然,故遂與之行。獸見之皆走。虎不知獸畏己而走也,以為畏狐也。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而專屬之昭奚恤;故北方之畏奚恤也,其實畏王之甲兵也,猶百獸之畏虎也。」〔三〕

  〔一〕 姚本劉,一無「荊」字。

  〔二〕 鮑本「一」作「乙」。○ 札記今本「一」作「乙」。

  〔三〕 鮑本補曰:大事記,江乙之言如此,則昭奚恤為敵國所畏可知。 一本標十二國史、春秋後語「食我」作「噉我」。又云,人臣見畏者,君威也,君不用,而威亡矣。注,尹文子有。札記丕烈案:新序有此文,作「食我」,末有「故人臣而見畏者,是見君之威也,君不用,則威亡矣」。


  昭奚恤與彭城君議於王前

  昭奚恤與彭城君〔一〕議於王前,王召江乙而問焉。江乙曰:「二人之言皆善也,臣不敢言其後〔二〕。此謂慮賢也〔三〕。」

  〔一〕 鮑本彭城屬楚,知為楚人。

  〔二〕 姚本一本下更有「言其後」三字。

  〔三〕 鮑本慮,猶疑也。賢者言善,己復言之,將使王疑彼思慮之也。正曰:謂使我疑慮賢者。為疑詞以兩傾之也。


  邯鄲之難

  邯鄲之難〔一〕,昭奚恤謂楚王曰:「王〔二〕不如無救趙,而以強魏〔三〕。魏強,其割趙必深矣。趙不能聽,則必堅守,是兩弊也〔四〕。」

  〔一〕 姚本劉,連。〔校一〕 鮑本趙成侯二十一年,魏拔邯鄲,此十六年。補曰:大事記,昭奚恤為相,附宣王十五年,謂此章爭論,乃明年事。按史年表,圍邯鄲在此年;拔邯鄲,齊敗魏,在次年。

  〔二〕 鮑本「王」作「里」,又改作「王」。○

  〔三〕 鮑本使魏為強。

  〔四〕 鮑本兩國相持必俱敝。

  〔校一〕劉,謂劉敞本;連,謂此篇與《昭奚恤與彭城君議於王前》連篇。


  景舍曰:「不然。昭奚恤不知也。夫魏之攻趙也,恐楚之攻其後〔一〕。今不救趙,趙有亡形,而魏無楚憂,是楚、魏共趙也〔二〕,害必深矣〔三〕!何以兩弊也?且魏令兵以深割趙〔四〕,趙見亡形,而有〔五〕楚之不救己也〔六〕,必與魏合而以謀楚。故王不如少出兵,以為趙援。趙恃楚勁,必與魏戰。魏怒於趙之勁,而見楚救之不足畏也,必不釋趙。趙、魏相弊,而齊、秦應楚〔七〕,則魏可破也。」

  〔一〕 鮑本「後」下有「也」字。○

  〔二〕 鮑本如與魏共攻之。

  〔三〕 鮑本趙之害。

  〔四〕 鮑本無「深」字。○ 補曰:一本「以深割趙」。

  〔五〕 鮑本「有」,劉作「知」。

  〔六〕 鮑本言雖有楚而不見救。正曰:「見」、「有」二字恐殽亂,上下文可證。

  〔七〕 鮑本應,言乘此起兵耳,非與楚合也。


  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一〕,楚取睢、濊之間〔二〕。

  〔一〕 鮑本楚兵少故。

  〔二〕 鮑本後志梁國睢陽注,征北記,南淮有睢陵,梁國有濊陽,南臨濊水。補曰:大事記,取濊陽,作睢陽。濊,呼外、烏外反。


  江尹欲惡昭奚恤於楚王

  江尹〔一〕欲惡昭奚恤於楚王,而力不能〔一〕,故為梁山陽君〔三〕請封於楚。楚王曰:「諾。」昭奚恤曰:「山陽君無功於楚國,不當封。」江尹因得山陽君與之共惡昭奚恤〔四〕。

  〔一〕 鮑本乙也。

  〔二〕 姚本曾下有「之」字。

  〔三〕 鮑本山陽屬魏,知為魏人。正曰:策文明曰梁山陽君,注贅。

  〔四〕 鮑本知其無功,奚恤必諫,而山陽怨,可以為黨。


  魏氏惡昭奚恤於楚王〔校一〕

  〔校一〕姚本此篇與《江尹欲惡昭奚恤於楚王》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魏氏惡昭奚恤於楚王〔一〕,楚王告昭子。昭子曰:「臣朝夕以事聽命〔二〕,而魏入吾君臣之間〔三〕,臣大懼。臣非畏魏也!夫泄吾君臣之交,而天下信之,是其為人也近苦矣〔四〕。夫苟不難為之外〔五〕,豈忘為之內乎?臣之得罪無日矣〔六〕。」王曰:「寡人知之,大夫何患?」

  〔一〕 鮑本以山陽君故。補曰:疑即山陽君。

  〔二〕 鮑本言其親近。

  〔三〕 鮑本以惡奚恤之言入。

  〔四〕 鮑本苦,猶惡也。此指江乙。

  〔五〕 鮑本為其泄外,謂魏也。

  〔六〕 鮑本無幾日也。


  江乙惡昭奚恤

  江乙惡昭奚恤,謂楚王曰:「人有以其狗為有執〔一〕而愛之。其狗嘗溺〔二〕井。其鄰人見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惡之,當門而噬之。鄰人憚之,遂不得入言。邯鄲之難,楚進兵大梁,取〔三〕矣。昭奚恤取魏之寶器,以〔四〕居魏知之,故昭奚恤常惡臣之見王〔五〕。」

  〔一〕 鮑本執,言善守。

  〔二〕 鮑本溺,去音。正曰:奴弔反。

  〔三〕 姚本曾作「拔」。

  〔四〕 姚本曾作「以臣」。 鮑本「以」作「臣」。○

  〔五〕 鮑本此言邯鄲事,在乙居魏時。


  江乙欲惡昭奚恤於楚

  江乙欲惡昭奚恤於楚,謂楚王曰:「下比周,則上危;下分爭,則上安〔一〕。王亦知之乎?願王勿忘也。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於王何如?」王曰:「此君子也,近之。」江乙曰:「有人好揚人之惡者,於王何如?」王曰:「此小人也,遠之。」江乙曰:「然則且有子殺其父,臣弒其主者,而王終已〔二〕不知者,何也?以王好聞人之美而惡聞人之惡也。」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三〕。」

  〔一〕 鮑本分則不比,爭則不周,為揚惡張本。

  〔二〕 姚本「已」,曾、劉作「己」。

  〔三〕 鮑本彪謂:兩聞之,是也,然必以明。夫苟不明,則適為江乙讒口之資耳。補曰:大事記曰,乙之言,術數家之論也。下比周,上固危矣。苟下皆紛爭,如齊之田闞,唐之牛、李,上亦豈能安乎?愚按,此與前章言諸侯云云意同。


  江乙說於安陵君

  江乙說於安陵君〔一〕曰:「君無咫尺之地〔二〕,骨肉之親,處尊位,受厚祿,一國之眾,見君莫不斂衽而拜,撫委而服〔三〕,何以也?」曰:「王過舉而已〔四〕。不然,無以至此。」

  〔一〕 姚本新序作「纏」。 鮑本名壇,失其姓,楚之幸臣。按魏記注,召陵有安陵,應屬楚。而魏策亦有同號者,別一人也。正曰:按說苑作「安陵纏」,藝文類聚同。「壇」,「纏」字有訛。彼以為得幸於楚共王,今次之宣王,非也。正義云,鄢陵故城,在許州鄢陵縣西北。李奇謂,六國時為安陵。按鄢陵、召陵皆屬魏。又按元和姓纂,安陵,小國,後氏之。安陵纏,楚王妃,則以為女子。 札記丕烈案:說苑在權謀。姚校所云新序作「纏」,即其誤。新序無此文。「壇」、「纏」同字。古今人表中下有「安陵繵」。師古曰,「繵」即「纏」字,可為證。

  〔二〕 鮑本「地」作「功」。○

  〔三〕 鮑本撫物、委物,必下其手,皆卑下意。正曰:撫,猶傴也;委,曲也。補曰:衽,衣衿也。

  〔四〕 姚本曾,「已」作「己」。一作「色」。 鮑本「而已」作「以色」。○ 言謬以色見舉。正曰:一本「而已」。姚云「已」一作「色」。按,「已」、「以」通,「色」、「已」字類,恐當作「而以色」為文。


  江乙曰:「以財交者,財盡而交絕;以色交者,華落而愛渝〔一〕。是以嬖女不敝席〔二〕,寵臣不避軒〔三〕。今君擅楚國之勢,而無以深〔四〕自結於王,竊為君危之。」安陵君曰:「然則奈何?〔五〕」「願君必請從死,以身為殉,如是必長得重於楚國〔六〕。」曰:「謹受令。」

  〔一〕 鮑本華,菁華。渝,變也。

  〔二〕 鮑本「女」作「色」。○ 嬖,賤而幸者。席不及敝而愛弛。

  〔三〕 姚本續:不敝席,言不久之意。不「避」,是「敝」字無疑。真誥曰,「女寵不弊席,男愛不盡輪」,或出於此。「軒」、「輪」相近。 鮑本避,猶退。軒,曲輈藩車也。車敝則退去,今不及然。

  〔四〕 鮑本無「深」字。○

  〔五〕 姚本曾,下有「江乙曰」三字。

  〔六〕 鮑本此乙辭。


  三年而弗言。江乙復見曰:「臣所為君道,至今未效〔一〕。君不用臣之計,臣請不敢復見矣。」安陵君曰:「不敢忘先生之言,未得間也。」

  〔一〕 姚本三同,「未有效」。

  於是,楚王游於雲夢〔一〕,結駟千乘〔二〕,旌旗蔽日〔三〕,野火之起也若雲蜺〔四〕,兕〔五〕虎嗥之聲若雷霆,有狂兕〈牛羊〉〔六〕車依〔七〕輪而至,王親引弓而射,壹〔八〕發而殪〔九〕。王抽旃旄〔一0〕而抑兕首,仰天而笑曰:「樂矣,今日之游也。寡人萬歲千秋之後,誰與樂此矣〔一一〕?」安陵君泣數行〔一二〕而進曰:「臣入則編〔一三〕席,出則陪乘〔一四〕。大王萬歲千秋之後,願得以身試〔一五〕黃泉,蓐螻蟻〔一六〕,又何如得此樂而樂之。」王大說,乃封壇為安陵君。

  〔一〕 鮑本澤名,在南郡華容。補曰:楚辭集注,「雲夢,澤名,方八九百里,跨江兩岸。雲在江北,今玉沙、監利、景陵等縣是也。夢在江南,今公安、石首、建寧等縣是也」。夢,音蒙,亦作去聲。

  〔二〕 鮑本補曰:結,連也。四馬曰駟。

  〔三〕 鮑本「日」作「天」。

  〔四〕 鮑本蜺,虹也。

  〔五〕 鮑本兕,若牛而青。補曰:一角重千斤。 札記今本「兕」誤「兒」。

  〔六〕 鮑本「〈牛羊〉」作「〈足羊〉」。○ 集韻,〈足羊〉,音詳,趨行也。若〈牛羊〉則羊耳。補曰:字書有「牂」字,茲郎反。又「戕」與「牂」通,杙也。 札記今本「〈牛羊〉」作「〈足羊〉」,乃誤涉鮑也。《太平御覽》卷三九一引作「狂兕觸車徑輪」,疑「〈牛羊〉」當為「撞」字,音近而誤。

  〔七〕 札記今本「依」誤「衣」。

  〔八〕 鮑本「壹」作「一」。○

  〔九〕 鮑本補曰:宋玉招魂,「青驪結駟兮齊千乘,懸火延起兮玄顏烝」云云,「與王趨夢兮課先后,君王親發兮憚青兕」,文頗與此合。

  〔一0〕鮑本旃,曲柄旗。旄,幢也。補曰:爾雅,旄,牛尾箸竿頭。

  〔一一〕鮑本問安陵與誰。

  〔一二〕鮑本「行」下有「下」字。○

  〔一三〕鮑本編,次簡也。言與王相次如之。

  〔一四〕鮑本陪,重乘也。此言二人同車。

  〔一五〕姚本錢、劉,「試」一作「式」。曾云,又作「式」。

  〔一六〕姚本續:李善引「願得式黃泉,蓐螻蟻」。延叔堅戰國策論曰,「為王先用填黃泉,為王作蓐以御螻蟻」。藝文類聚引「安陵君纏拭黃泉,驅螻蟻」。 鮑本願為蓐以辟二物。蓐,陳草也。


  君子聞之曰:「江乙可謂善謀,安陵君可謂知時矣。」〔一〕

  〔一〕 鮑本彪謂:此非君子之言也。安陵君,妾婦也。江乙為之謀,又其卑者。安有君子而美此流哉?

  江乙為魏使於楚

  江乙為魏使於楚〔一〕,謂楚王曰:「臣入竟,聞楚之俗,不蔽人之善,不言人之惡,誠有之乎?」王曰:「誠有之。」江乙曰:「然則白公之亂,得無遂〔二〕乎?誠如是,臣等之罪免矣。」楚王曰:「何也?」江乙曰:「州侯相楚,貴甚矣而主斷〔三〕,左右俱曰『無有』〔四〕,如出一口矣。」

  〔一〕 鮑本乙,魏人,時居魏,后乃仕楚。故其譖昭奚恤曰「臣居魏知之」。正曰:據居魏語以為魏人,未知果不?

  〔二〕 鮑本遂,猶成。白公,太子建子勝。哀十六年,建以讒奔鄭,鄭殺之。勝請伐鄭,子西不從。勝殺子西,劫惠王。

  〔三〕 鮑本謂其專決。

  〔四〕 鮑本言世無如之。


  郢人有獄三年不決

  郢人有獄三年不決者,故令〔一〕請其宅,以卜其罪〔二〕。客因為之謂〔三〕昭奚恤曰:「郢人某氏之宅,臣願之。」昭奚恤曰:「郢人某氏,不當服罪,故其宅不得〔四〕。」

  〔一〕 鮑本「令」下有「人」字。○

  〔二〕 鮑本有罪則宅入官,故可請卜測知之也。

  〔三〕 姚本錢,「客因謂」。劉,「客因請之」。 鮑本「為之謂」三字作「請之」。○ 補曰:依姚本,則此上訛一字,此下缺一字。

  〔四〕 姚本一作「不可得」。


  客辭而去。昭奚恤已而悔之,因謂客曰:「奚恤得事公,公何為以故〔一〕與奚恤?」客曰:「非用故也。」曰:「謂〔二〕而不得,有說色,非故如何也〔三〕?」

  〔一〕 鮑本故,謂設事以探己意。

  〔二〕 姚本「謂」,曾、劉作「請」。 鮑本「謂」作「請」。○

  〔三〕 鮑本無「故」字。○ 補曰:如,猶而。


  城渾出周

  城渾〔一〕出周〔二〕,三〔三〕人偶行〔四〕,南游於楚,至於新城〔五〕。

  〔一〕 鮑本周人。

  〔二〕 鮑本自周出。正曰:「出周」下連「三人」之文,疑為人名,有誤字,故大事記止云「城渾南遊於楚」。

  〔三〕 鮑本「三」作「二」。○ 補曰:「二」字恐有誤。

  〔四〕 鮑本偶,耦同。二人曰耦,兩也。此蓋一人先,二人後。

  〔五〕 鮑本莊六年注,新城,鄭新密,今滎陽密也。漢北海、河南皆有。此屬楚,蓋河南密也。正曰:「僖」作「莊」,誤。新城,說見秦策。下章言新城、陽人,陽人在汝州,當是與此近者。


  城渾說其令〔一〕曰:「鄭、魏者,楚之耎〔二〕國;而秦,楚之強敵也。鄭、魏之弱,而楚以上梁〔三〕應之;宜陽〔四〕之大也,楚以弱新城圍〔五〕之。蒲反〔六〕、平陽相去百里,秦人一夜而襲之,安邑不知〔七〕;新城、上梁相去五百里,秦人一夜而襲之,上梁亦不知也。今邊邑之所恃者,非江南泗上也〔八〕。故〔九〕楚〔一0〕王何不以新城為主郡也〔一一〕,邊邑甚利之〔一二〕。」

  〔一〕 鮑本補曰:周顯王十九年,秦置令丞。趙策「受馮亭上黨」亦云「千戶封縣令」。今楚亦有此稱,變古者非特秦矣。

  〔二〕 鮑本集韻,耎,弱也。補曰:而兗反。

  〔三〕 鮑本此山陽、濟陽,故梁,近楚故也。正曰:故梁在汝州西南,說見齊策。此云上梁,非是。

  〔四〕 鮑本時秦已得之。

  〔五〕 鮑本「圍」作「圖」。○

  〔六〕 鮑本「反」作「阪」。○ 札記丕烈案:蒲反,蒲阪也。見漢書地理志。

  〔七〕 鮑本此言百里之地不相知,況于五百里邪?

  〔八〕 鮑本漢志,楚分野。言江南地廣,云此皆遠哉,故非所恃。漢志言楚分野,云江南平地,故知其稽。正曰:策語難曉,注強解尤甚。

  〔九〕 姚本「故」,劉作「則」。

  〔一0〕鮑本衍「楚」字。

  〔一一〕鮑本主,猶守也。為郡,則士馬盛,可以備秦。正曰:大事記,郡者,縣之主,故謂之主郡。又郡縣說見秦策。

  〔一二〕鮑本此渾言,其欲說楚王大意。


  新城公〔一〕大說,乃為〔二〕具駟馬乘車五百金之楚〔三〕。城渾得之,遂南交於楚,楚王〔四〕果以新城〔五〕為主郡。

  〔一〕 鮑本楚縣尹稱公。

  〔二〕 鮑本「為」下有「王」字,原注「衍王字」。○

  〔三〕 鮑本「楚」下有「盡」字,原注「衍盡字」。○ 補曰:贐也,字通借。

  〔四〕 姚本曾、錢,一無「王」。

  〔五〕 鮑本「城」,舊作「成」。補曰:當作「城」,從改文。


  韓公叔有齊魏

  韓公叔有齊、魏〔一〕,而太子有楚、秦〔二〕以爭國〔三〕。鄭申為楚使於韓,矯以新城、陽人〔四〕予太子。楚王怒,將罪之。對曰:「臣矯予之,以為國也。臣為太子得新城、陽人,以與公叔爭國而得之〔五〕。齊、魏必伐韓。韓氏急,必懸命於楚,又何新城、陽人之敢求?太子不勝〔六〕,然〔七〕而不死,今將倒冠而至〔八〕,又安敢言地?」楚王曰:「善。」乃不罪也。〔九〕

  〔一〕 鮑本得二國之援。

  〔二〕 鮑本太子,幾瑟也。韓襄十二年蘇代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納幾瑟是也。此二十九年。

  〔三〕 鮑本補曰:公叔主咎,公仲主幾瑟也。伯嬰,說見韓策。

  〔四〕 鮑本秦紀注,南陽縣有陽人聚。補曰:正義引括地志云,陽人在汝州葉縣西。

  〔五〕 鮑本得其國事。

  〔六〕 鮑本不勝公叔。

  〔七〕 鮑本「然」作「幸」。○

  〔八〕 鮑本言其歸楚之疾。

  〔九〕 鮑本韓襄策語同。


  楚杜赫說楚王以取趙

  楚杜赫說楚王以取趙。王且予〔一〕之五大夫〔二〕,而令私行。

  〔一〕 鮑本「且予」作「曰與」。○ 補曰:一本作「且與」。

  〔二〕 鮑本楚官。


  陳軫謂楚王曰:「赫不能得趙,五大夫不可收也,得〔一〕賞無功也。得趙而王無加焉,是無善也〔二〕。王不如以十乘行之,事成,予之五大夫。」王曰:「善」乃以十乘行之〔三〕。

  〔一〕 姚本「得」,一作「是」。 鮑本「得」作「是」。○

  〔二〕 鮑本不賞其善,如不有之。

  〔三〕 鮑本無「事成予之五大夫王曰善乃以十乘行之」十六字。○


  杜赫怒而不行。陳軫謂王曰:「是不能得趙也。」

  楚王問於范環

  楚王問於范環〔一〕曰:「寡人欲置相於秦,孰可?」對曰:「臣不足以知之〔二〕。」王曰:「吾相〔三〕甘茂可乎?」范環對曰:「不可。」王曰:「何也?」曰:「夫史舉,上蔡之監門也〔四〕。大不如〔五〕事君,小不如〔六〕處室,以苛〔七〕廉聞於世,甘茂事之順焉〔八〕。故惠王之明,武王之察,張儀之好譖,甘茂事之,取十官而無罪,茂誠賢者也,然而不可相秦。秦之有賢相也,非楚國之利也。且王嘗用滑〔九〕於越而納句章〔一0〕,昧之〔一一〕難,越亂,故楚南察瀨胡〔一二〕而野江東〔一三〕。計王之功所以能如此者,越亂而楚治也。今王以用之於越矣,而忘之於秦,臣以為王鉅〔一四〕速忘矣。王若欲置相於秦乎?若公孫郝〔一五〕者可。夫公孫郝之於秦王〔一六〕,親也。少與之同衣,長與之同車,被王衣以聽事〔一七〕,真大王之相已〔一八〕。王相之,楚國之大利也。」〔一九〕

  〔一〕 姚本續:史記作「范蜎」。徐廣,一作「蠉」。 札記丕烈案:索隱曰,戰國策云,作「蝝」也。考此「蝝」字當是「蠉」字誤。小司馬以徐廣云一作「蠉」而云然也。蠉、蜎同字,壞作「環」耳。韓子作「干象」,不與此同。

  〔二〕 鮑本補曰:史,楚懷王新與秦婚而懽。秦聞甘茂在楚,使人謂楚王曰,願選甘茂於秦云云。

  〔三〕 姚本一作「吾欲相」。

  〔四〕 鮑本補曰:上蔡,史俱作「下蔡」。 札記丕烈案:索隱曰,戰國策及韓子皆云,史舉,上蔡監門。

  〔五〕 姚本「如」,一作「知」。 鮑本「如」作「知」。○ 札記丕烈案:韓子無此字。史記作「為」,下句同。

  〔六〕 姚本「如」,一作「知」。

  〔七〕 鮑本苛,小草。

  〔八〕 鮑本言大不失其意。

  〔九〕 鮑本「滑」上補「召」字。○ 召滑,見甘茂傳。補曰:史作「召滑」。 札記今本「滑」上有「召」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韓子有「邵」字。滑,即召滑,不當補。李善注文選過秦論「召滑」,引韓子、史記,而不引策,策本無「召」字,其明證也。賈誼新書作「召滑」。秦本紀作「昭滑」。後策作「卓滑」。趙策作「淖滑」。「召」、「昭」、「卓」、「淖」,聲之轉。

  〔一0〕鮑本屬會稽。

  〔一一〕鮑本昧,唐昧,楚將。此二十八年,秦、齊、韓、魏共攻楚,殺昧。

  〔一二〕鮑本「胡」作「湖」。○ 察,猶治也。言楚有而治之。南陽有「厲」,音「賴」。正曰:察賴湖。史作塞厲門。地皆未詳,恐有誤字。「察」作「塞」勝。 札記丕烈案:徐廣曰,一作「瀨胡」。「厲」、「瀨」同字,「胡」、「門」形相近也。

  〔一三〕鮑本以江之東為野。此言楚雖有唐昧之難,而能得越地,以召滑亂之也。

  〔一四〕鮑本鉅,大也。正曰:鉅,詎通。

  〔一五〕鮑本補曰:史作「向壽」。 札記丕烈案:韓子云,「不如相共立」。一云公子赫。

  〔一六〕鮑本昭。

  〔一七〕鮑本言其素重。

  〔一八〕鮑本秦相,而曰「王之相」,蓋楚相之,必右楚也。

  〔一九〕鮑本甘茂傳有,人地小異。補曰:末去,楚使使請秦相向壽,茂竟不得入,卒於魏。


  蘇秦為趙合從說楚威王

  蘇秦為趙合從〔一〕,說楚威王曰:「楚,天下之強國也。大王,天下之賢王也。楚地西有黔中、巫郡〔二〕,東有夏州〔三〕、海陽〔四〕,南有洞庭〔五〕、蒼梧〔六〕,北有汾陘之塞〔七〕、郇陽〔八〕。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此霸王之資也。夫以楚之強與大王之賢〔九〕,天下莫能當也。今乃欲西面而事秦,則諸侯莫不南〔一0〕面而朝於章臺〔一一〕之下矣。秦之所害於天下莫如楚,楚強則秦弱,楚弱則秦強,此其勢不兩立。故為王室〔一二〕計,莫如從親以孤秦。大王不從親,秦必起兩軍:一軍出武關;一軍下黔中。若此,則鄢、郢〔一三〕動矣。臣聞治之其未亂,為之其未有也;患至而後憂之,則無及已〔一四〕。故願大王之早計之。

  〔一〕 鮑本此在連橫儀入秦後,當為七或八年。正曰:大事記,在威七年。

  〔二〕 鮑本屬南郡。補曰:徐廣云,黔中,今武陵;巫郡,南郡之西界。

  〔三〕 鮑本車胤云,夏口城上有洲,曰夏州。補曰:左傳,楚莊伐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即此。正義云,夏水口,在荊州江陵縣。一本標盧藏用註後語云,屈原離騷「過夏口而西浮」,蓋是山也。

  〔四〕 鮑本海之南耳,非遼西郡也。正曰:盧藏用云,在廣陵東,今揚州海陵縣。劉氏云,楚之東境。

  〔五〕 鮑本補曰:洞庭,在今巴陵。

  〔六〕 鮑本交州郡。正曰:正義云,蒼梧山,在道州南。按,此乃楚粤窮邊處。交州蒼梧,則粤地也。

  〔七〕 姚本錢、劉作「陘」,集作「陸」。 鮑本陘,召陵陘亭。補曰:陘,見秦策。汾陘乃韓地。此句有誤,四字連郇陽讀,亦不順。史作「陘塞」,是。大事記亦謂,即陘山也。 札記丕烈案:徐廣云,一本「北有汾陘之塞」也。

  〔八〕 鮑本徐注,今順陽,屬汝南。正曰:正義云,順陽故城,在鄧州穰縣西。索隱云,郇,音荀;郇陽,當汝南潁川之界,當是新陽,聲近字變爾。汝南有新陽縣,在新水之陽。徐說蓋疏。

  〔九〕 鮑本無「與」字。○ 補曰:一本「與大王」。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一0〕鮑本「南」作「西」。○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西」。

  〔一一〕鮑本秦臺。在咸陽,見楚記。

  〔一二〕鮑本「王至」作「大王」。○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大王」。

  〔一三〕鮑本補曰:鄢、郢,見前。

  〔一四〕鮑本「已」作「矣」。○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已」。


  「大王誠能聽臣,臣請令山東之國,奉四時之獻,以承〔一〕大王之明制,委社稷宗廟〔二〕,練士厲兵,在大王之所用之。大王誠能聽臣之愚計,則韓、魏、齊、燕、趙、衛〔三〕之妙音美人,必充後宮矣。趙〔四〕、代良馬橐他〔五〕,必實於外廄。故從合則楚王,橫成則秦帝。今釋霸王之業,而有事人之名,臣〔六〕竊為大王不取也。

  〔一〕 姚本一作「奉」。

  〔二〕 鮑本言諸侯輕去其國以從楚。正曰:委置其宗廟社稷以託於楚。

  〔三〕 鮑本無「衛」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四〕 姚本一作「燕」。

  〔五〕 鮑本「他」作「駝」。○ 匈奴奇畜。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駞」。

  〔六〕 鮑本無「臣」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夫秦,虎狼之國也,有吞天下之心。秦,天下之仇讎也,橫人皆欲割諸侯之地以事秦,此所謂養仇而奉讎者也。夫為人臣而割其主之地,以外交強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秦患,不顧其禍。夫外挾強秦之威,以內劫其主,以求割地,大逆不忠,無過此者。故從親,則諸侯割地以事楚;橫合,則楚割地以事秦。此兩策者,相去遠矣,有億兆之數。兩者大王何居焉?故弊邑趙王〔一〕,使臣效愚計,奉明約,在大王命之。」

  〔一〕 鮑本肅侯。

  楚王曰:「寡人之國,西與秦接境,秦有舉巴蜀、并漢中之心。秦,虎狼之國,不可親也。而韓、魏迫於秦患,不可與深謀〔一〕,恐反人以入於秦,故謀未發而國已危矣。寡人自料,以楚當秦,未見勝焉。內與群臣謀,不足恃也。寡人臥不安席,食不甘味,心搖搖如懸旌〔二〕,而無所終薄〔三〕。今君〔四〕欲一天下,安諸侯,存危國〔五〕,寡人謹奉社稷以從。」〔六〕

  〔一〕 姚本史記、集、劉下更有「與深謀」三字。曾無。 鮑本重「與深謀」三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復有。

  〔二〕 鮑本旌,析羽注竿首,以精進士卒。

  〔三〕 鮑本「薄」,「泊」同。

  〔四〕 姚本曾作「今主君」。 札記今本「今」誤「令」。

  〔五〕 札記今本「危」誤「亡」。

  〔六〕 鮑本傳有,在說五國後。彪謂:五國之聽蘇子也,革面而已,非能深究橫、從之利害也。唯威王雅有難秦之心,念之熟矣。異夫患諸國之不可合,徒稱從命者也!補曰:大事記取。


  張儀為秦破從連橫

  張儀為秦破從連橫,說楚王〔一〕曰:「秦地半天下,兵敵四國〔二〕,被〔三〕山帶河,四塞〔四〕以為固。虎賁〔五〕之士百餘萬,車千乘,騎萬疋,粟如丘山。法令既明,士卒安難樂死〔六〕。主嚴以明,將知以武。雖無出兵甲,席卷常山之〔七〕險,折天下之脊,天下後服者先亡。且夫為從者,無以異於驅群羊而攻猛虎也。夫虎之與羊,不格〔八〕明矣。今大王不與猛虎而與群羊,竊以為大王之計過矣。

  〔一〕 鮑本在鄭袖出儀後。

  〔二〕 鮑本四方之國。

  〔三〕 鮑本被,寢衣也,喻其亙延。

  〔四〕 鮑本無「四塞」二字。○ 補曰:姚及別本有「四塞」字,史同。此脫。

  〔五〕 鮑本漢官儀,虎賁戴鶡冠,屬中郎將。正曰:牧誓注,若虎賁獸,言其猛也。周禮有「虎賁氏」,非始漢。

  〔六〕 鮑本死難,兵革之事。

  〔七〕 鮑本收取之,如席捲之易,無遺也。恆山屬趙之元氏,此作「常」,劉向避文帝諱也。補曰:正義云,常山在鎮州西。正曰:史記已作「常」,漢時傳寫所改。

  〔八〕 鮑本格,猶敵。


  「凡天下強國,非秦而楚,非楚而秦。兩國敵侔〔一〕交爭,其勢不兩立。而大王不與秦,秦下甲兵,據宜陽,韓之上地〔二〕不通;下河東,取成皋,韓必入臣於秦。韓入臣〔三〕,魏則從風而動。秦攻楚之西,韓、魏攻其北,社稷豈得無危哉?

  〔一〕 鮑本侔,齊等也。

  〔二〕 鮑本上流之地。補曰:後語作「上黨地」。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上地」。

  〔三〕 姚本錢作「臣秦」。


  「且夫約從者,聚群弱而攻至強也。夫以弱攻強,不料敵而輕戰,國貧而驟舉兵,此危亡之術也。臣聞之,兵不如者,勿與挑戰;粟不如者,勿與持〔一〕久。夫從人者,飾〔二〕辯虛辭,高主之節行,言其利而不言其害,卒有楚〔三〕禍,無及為已,是故願大王之熟計之也。

  〔一〕 鮑本持,相持。

  〔二〕 鮑本飾,緣飾,非實也。

  〔三〕 姚本曾,一作「秦」。 鮑本秦伐楚之禍。史作「秦禍」,意同。


  「秦西有巴蜀,方船積粟,起於汶山〔一〕,循江而下,至郢三千餘里。舫船〔二〕載卒,一舫載五十人,與三月之糧,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餘里;里數雖多,不費馬汗〔三〕之勞,不至十日而距扞關〔四〕;扞關驚,則從竟陵已東〔五〕,盡城守矣,黔中、巫郡非王之有已。秦舉甲出之武關,南面而攻,則北地〔六〕絕。秦兵之攻楚也,危難在三月之內。而楚恃諸侯之救,在半歲之外,此其勢不相及也。夫恃弱國之救,而忘強秦之禍,此臣之〔七〕所以為大王之患也。且大王嘗與吳人五戰〔八〕三勝而亡之,陳〔九〕卒盡矣;有〔一0〕偏守新城〔一一〕而居民苦矣。臣聞之,攻大者易危,而民弊者怨於上。夫守易危之功,而逆強秦之心,臣竊為大王危之。

  〔一〕 鮑本居貧切。屬蜀都湔氏道,即岷山。故唐志茂州汶山注有岷山。

  〔二〕 姚本劉,一作「方舡」。 鮑本舫,平音,併舟也。正曰:舫,甫望切。

  〔三〕 鮑本「馬汗」作「汗馬」。○ 札記今本「馬汗」作「汗馬」。丕烈案:史記作「汗馬」。

  〔四〕 鮑本距,本雞足,故訓至。楚記,晉伐楚,楚為扞關以距之,儀傳注,巴郡魚復有扞水關。正曰:徐廣云,魚復有扞水關。史楚肅王四年,蜀伐楚,取茲方,於是楚作扞關拒之。

  〔五〕 鮑本「已」作「以」。○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則從境以東」。

  〔六〕 鮑本北境之地,非幽州郡。

  〔七〕 鮑本無「之」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八〕 鮑本史不書。

  〔九〕 姚本「陳」,曾作「陣」。 鮑本陳,猶故。正曰:「陳」,古「陣」字。

  〔一0〕姚本一本無「有」字。

  〔一一〕鮑本一偏之戍,繕築之城。


  「且夫秦之所以不出甲於函谷關十五年以攻諸侯者,陰謀有吞天下之心也〔一〕。楚嘗與秦構〔二〕難,戰於漢中。楚人不勝,通侯〔三〕、執珪死者七十餘人,遂亡漢中。楚王大怒,興師襲秦〔四〕,戰於藍田,又郤〔五〕。此所謂兩虎相搏者也。夫秦、楚相弊,而韓、魏以全制其後,計無過〔六〕於此者矣,是故願大王熟計之也。

  〔一〕 鮑本補曰:攻大,即下「功」字。攻諸侯,自當作「攻」。不出甲函谷關十五年,此辯士夸詞,非實。史作「攻齊、趙」。按此前二年、五年、六年,皆有攻趙之事,而攻齊則無之。若云不攻齊,則猶可通也。「陰謀」,一本無「謀」字。 札記吳補,一本無「謀」字。丕烈案:史記有。

  〔二〕 姚本一本作「角」。

  〔三〕 鮑本徹侯,漢諱武帝作「通」。此亦劉向所易也。正曰:說見前。

  〔四〕 鮑本無「興師襲秦」四字。○ 補曰:諸本有此四字,今依諸本增。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興兵襲秦」。

  〔五〕 鮑本秦惠王十三年,取漢中,又敗之藍田,此十七年。此處與上章所稱楚王,皆後人追書耳。

  〔六〕 姚本一本作「危」。


  「秦下兵攻衛、陽晉,必開〔一〕扃天下之匈〔二〕,大王悉起兵〔三〕以攻宋,不至數月而宋可舉。舉宋而東指,則泗上十二諸侯,盡王之有已。

  〔一〕 姚本一作「晉必大開」。曾,「大開」一作「關」。 鮑本「開」作「關」。○ 補曰:史同。按諸本多作「開」,或作「大開」,不若「關」義長。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必大關天下之匈」。徐廣曰,「關」一作「開」,此當是。策文作「必扃天下之匈」。「開」、「關」字,皆所記史記異文而誤入者。「關」、「扃」同義。

  〔二〕 鮑本上二邑,天下之中也,故喻之匈。秦下兵,二邑必拒之,則閉不通,故楚可以此時舉宋。正曰:索隱云,以常山為天下脊,則衛及陽晉當天下匈。其地是秦、晉、齊、楚之交道也,據之是關天下匈,他國不得動也。

  〔三〕 姚本集無「兵」字。三同。


  「凡天下所信約從親堅者蘇秦,封為武安君而相燕,即陰與燕王謀破齊共分其地。乃佯有罪,出走〔一〕入齊,齊王〔二〕因受而相之。居二年而覺,齊王大怒,車裂蘇秦於市〔三〕。夫以一詐偽反覆之蘇秦,而欲經營天下,混一諸侯,其不可成也亦明矣。

  〔一〕 鮑本「走」作「奔」。○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走」。

  〔二〕 鮑本閔。

  〔三〕 鮑本按史,秦事覺,在其死後,儀以此明其以詐死耳。補曰:蘇秦為客所刺,設計以取賊,故車裂而得賊。今儀言如此,蓋借事為說破從親也。


  「今秦之與楚也,接境壤界,固形親之國也〔一〕。大王誠能聽臣,臣請秦太子入質於楚,楚太子入質於秦,請以秦女為大王箕箒〔二〕之妾,效萬家之都,以為湯沐之邑,長為昆弟之國,終身無相攻擊。臣以為〔三〕計無便於此〔四〕者。故敝邑秦王〔五〕,使使臣獻書〔六〕大王〔七〕之從車下風〔八〕,須以決事。」

  〔一〕 鮑本其勢當親。

  〔二〕 鮑本帚,糞也。以洒掃之役自居。補曰:大事記,其說諸侯皆曰事秦,獨楚曰云云,以楚最強故爾。

  〔三〕 鮑本「為」作「謂」。○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為」。

  〔四〕 姚本續:史記此后有屈原諫止之辭。

  〔五〕 鮑本惠。

  〔六〕 鮑本書,國書,非此書。

  〔七〕 鮑本無「大王」二字。○

  〔八〕 鮑本將迎之際,必有風焉。不敢當立,故言下風。


  楚王曰:「楚國僻陋,託東海之上。寡人年幼〔一〕,不習國家之長計。今上客幸教以明制〔二〕,寡人聞之,敬以國從。」乃遣使車百乘,獻雞駭之犀〔三〕、夜光之璧〔四〕於秦王。〔五〕

  〔一〕 鮑本言其為從時。

  〔二〕 鮑本秦王之制詔。

  〔三〕 鮑本抱朴子,通天犀中有一白理如綫,置米其上以飼,雞見之驚,故名「駭雞犀」。

  〔四〕 鮑本鄒陽言,魏文侯歸白圭夜光之璧。

  〔五〕 鮑本傳,在諸國之先。補曰:大事記,六國連衡,魏先聽儀說事秦。故楚赦儀之後,所說止五國。儀說楚王與秦和親,楚王既得張儀而重出黔中地,欲許之,屈平諫不聽,卒許儀。遂說韓、齊、趙、燕,皆聽儀。歸報未至,惠王薨,而約亦解。 「為秦」、兩「為大」之「為」,去聲。「挑」,上聲。


  張儀相秦

  張儀相〔一〕秦,謂昭雎曰:「楚無鄢、郢、漢中,有所更得乎〔二〕?」曰:「無有。」曰:「無昭雎〔三〕、陳軫,有所更得乎〔四〕?」曰:「無所更得。」張儀曰:「為儀謂楚王逐昭雎〔五〕、陳軫,請復鄢、郢、漢中〔六〕。」昭雎歸報楚王〔七〕,楚王說之。

  〔一〕 鮑本復相時。

  〔二〕 鮑本此皆楚之要地,無此則危亡,安能有他。

  〔三〕 鮑本「雎」作「過」。○

  〔四〕 鮑本二臣,楚之良也。無此二臣,不能復得良臣。此儀為秦謀去楚謀臣也。

  〔五〕 鮑本「雎」作「過」。○

  〔六〕 鮑本秦惠王十三年取漢中,故至是許復之。鄢、郢,此時不書。此策,儀知楚王重地輕人,故使雎言之。二人逐,則楚無良臣,雎必得其處也。

  〔七〕 鮑本雎蓋畔楚善儀者。


  有人謂昭雎〔一〕曰:「甚矣,楚王不察於爭〔二〕名者也。韓求相工陳籍〔三〕而周不聽;魏求相綦母恢而周不聽,何以也?周是〔四〕列縣畜我〔五〕也。今楚,萬乘之強國也;大王,天下之賢主〔六〕也。今儀曰逐君與陳軫而王聽之,是楚自行〔七〕不如周,而儀重於韓、魏之王也。且儀之所行,有功名者秦也〔八〕,所欲貴富者魏也〔九〕。欲為攻於魏〔一0〕,必南伐楚。故攻有道,外絕其交〔一一〕,內逐其謀臣。陳軫,夏〔一二〕人也,習於三晉之事,故逐之,則楚無謀臣矣。今君能用楚之眾,故亦逐之,則楚眾不用矣。此所謂內攻之者也,而王不知察。今君何不見臣於王,請為王使齊交不絕。齊交不絕〔一三〕,儀聞之,其效鄢、郢、漢中必緩矣〔一四〕。是昭雎之言不信也,王必薄之。」

  〔一〕 鮑本「雎」作「過」。○ 札記丕烈案:三「雎」字皆作「過」者為是。下文三「君」字皆稱「過」也,故下文云「是昭雎之言不信也」。若謂「雎」,何得云爾?可為明證。作「雎」者,相涉致誤耳。

  〔二〕 鮑本無「爭」字。○

  〔三〕 鮑本周策,「陳」作「師」,求周使相之。

  〔四〕 姚本一作「周曰是」。 鮑本「周」下補「曰」字。○

  〔五〕 鮑本待我如縣吏。

  〔六〕 鮑本「主」作「王」。○

  〔七〕 鮑本「行」作「待」。○ 補曰:當是「待」字。 札記今本「行」作「待」,乃誤涉鮑也。

  〔八〕 鮑本欲立功名於秦。

  〔九〕 鮑本取富貴於魏。

  〔一0〕鮑本為魏伐人。

  〔一一〕鮑本交,謂與國。

  〔一二〕鮑本夏,中國也。

  〔一三〕鮑本「齊交不絕」四字不重。○

  〔一四〕鮑本齊、楚,大國也,儀惡其合。今合而與之地,則楚益勁,儀必不為也。


  威王問於莫敖子華

  威王問於莫敖〔一〕子華曰:「自從先君文王以至不穀之身,亦有不為爵勸,不為祿勉,以憂社稷者乎?」莫敖子華對曰:「如華〔二〕不足〔三〕知之矣。」王曰:「不於大夫,無所聞之?」莫敖子華對曰:「君王將何問者也?彼有廉其爵,貧其身,以憂社稷者;有崇其爵,豐其祿,以憂社稷者;有斷脰〔四〕決腹,壹〔五〕瞑〔六〕而萬世不視,不知所益〔七〕,以憂社稷者;有勞其身,愁其志,以憂社稷者〔八〕;亦有〔九〕不為爵勸,不為祿勉,以憂社稷者。」王曰:「大夫此言,將何謂也〔一0〕?」

  〔一〕 鮑本楚官。

  〔二〕 姚本孫本「華」作「章」。

  〔三〕 鮑本「足」下有「以」字。○

  〔四〕 鮑本脰,項也。 札記今本「脰」誤「頭」,下同。

  〔五〕 鮑本「壹」作「一」,下同。○

  〔六〕 鮑本瞑,不視也,謂死。

  〔七〕 鮑本志於死耳,不求利也。

  〔八〕 鮑本無「有勞其身愁其志以憂社稷者」十二字。○

  〔九〕 鮑本無「有」字。○

  〔一0〕鮑本言謂誰。


  莫敖子華對曰:「昔令尹子文〔一〕,緇帛〔二〕之衣以朝,鹿裘以處;未明而立於朝,日晦而歸食;朝不謀夕,無一月〔三〕之積。故彼廉其爵,貧其身,以憂社稷者,令尹子文是也。

  〔一〕 鮑本鬥穀於菟。

  〔二〕 札記今本「帛」誤「布」。

  〔三〕 鮑本「月」作「日」。○ 札記今本「月」作「日」,乃誤涉鮑也。


  「昔者葉公子高〔一〕,身獲於表薄〔二〕,而財於柱國〔三〕;定白公之禍〔四〕,寧楚國之事;恢先君以揜方城之外〔五〕,四封不侵〔六〕,名不挫於諸侯。當此之時也,天下莫敢以兵南鄉。葉公子高,食田六百畛〔七〕,故彼崇其爵,豐其祿,以憂社稷者,葉公子高是也。

  〔一〕 鮑本名諸梁。

  〔二〕 鮑本表,野外。薄,林也。言其初賤。

  〔三〕 鮑本財,材同。柱國以子高為材。

  〔四〕 鮑本見哀公十六年。

  〔五〕 鮑本恢,大也。集韻,揜,覆取也。言取地以大先君之封。

  〔六〕 鮑本「侵」作「廉」。○ 封,封城。廉,猶禮六廉。言無事故不察治。補曰:一本「四封不侵」。正曰:「廉隅」之「廉」。謂四境完固,不見廉隅也。

  〔七〕 鮑本畛,井田間陌。補曰:周禮,十夫有溝,溝上有畛。朱子曰,溝間千畝,畛為阡。


  「昔者吳與楚戰於柏舉〔一〕,兩御〔二〕之間夫〔三〕卒交。莫敖大心撫其御之手,顧而大息曰:『嗟乎子〔四〕乎,楚國亡之月〔五〕至矣!吾將深入吳軍,若扑〔六〕一人,若捽〔七〕一人,以與大心者也,社稷其為庶幾〔八〕乎?』故斷脰決腹,壹瞑而萬世不視,不知所益,以憂社稷者,莫敖大心是也。〔九〕

  〔一〕 鮑本定四年注,楚地。

  〔二〕 鮑本「御」作「軍」。○ 札記今本「御」作「軍」,乃誤涉鮑也。

  〔三〕 鮑本「千夫」、「百夫」之「夫」。

  〔四〕 鮑本一本「子」作「予」。

  〔五〕 姚本「月」,一作「日」。

  〔六〕 鮑本若,猶。扑,擊也。正曰:若,發語辭。扑,普卜反。

  〔七〕 鮑本捽,持髮也。

  〔八〕 鮑本無「為」字。○ 以是為可以厲眾也。

  〔九〕 鮑本傳不書。正曰:左傳,柏舉之戰,楚大夫史皇以其乘廣死,司馬沈尹戌傷而死,句卑剄而裹之。司馬戌,即大心也,葉公諸梁之父也。王氏應麟謂鮑失考。


  「昔吳與楚戰於柏舉,三戰入郢。寡君〔一〕身出,大夫悉屬,〔二〕百姓離散。棼冒勃蘇〔三〕曰:『吾被堅執銳〔四〕,赴強敵而死,此猶一卒也,不若奔諸侯。』於是贏糧潛行,上崢山〔五〕,踰深谿,蹠穿膝暴〔六〕,七日而薄秦王〔七〕之朝。雀立〔八〕不轉,晝吟宵哭。七日不得告。水漿無入口,瘨而殫悶〔九〕,旄〔一0〕不知人。秦王聞而走之〔一一〕,冠帶不相及,左奉其首,右濡其口,勃蘇乃蘇〔一二〕。秦王身問之:『子孰誰也?」棼冒勃蘇對曰:『臣非異〔一三〕,楚使〔一四〕新造{執皿}〔一五〕棼冒勃蘇。吳與楚人戰於柏舉,三戰入郢,寡君身出,大夫悉屬,百姓離散。使下臣來告亡,且求救。』秦王顧令不〔一六〕起:『寡人聞之,萬乘之君,得罪一士,社稷其危,今此之謂也。』遂出革車千乘,卒萬人,屬之子滿〔一七〕與子虎,下塞以東,與吳人戰於濁水〔一八〕而大敗之,亦聞於遂浦〔一九〕。故勞其身,愁其思,以憂社稷者,棼冒勃蘇是也。

  〔一〕 鮑本昭王。

  〔二〕 鮑本屬連俱亡。

  〔三〕 鮑本定四年以為申包胥。補曰:棼冒,即蚡冒。勃蘇、包胥聲近。豈蚡冒之裔歟?蚡:符分反。冒,亡北反。索隱云,「蚡」,古本作「羒」,音憤,亦符分反。 札記丕烈案:吳說本困學紀聞,是也。申包胥為蚡冒氏,猶鬥子文之言若敖氏。

  〔四〕 鮑本堅,甲;銳,兵也。

  〔五〕 鮑本崢嶸之山。

  〔六〕 鮑本蹠,足下。暴,傷也。

  〔七〕 鮑本襄公。

  〔八〕 鮑本雀立,踊也。

  〔九〕 鮑本瘨,狂。殫,氣絕也。正曰:詩「瘨我」注,病也。非「癲狂」之「癲」。

  〔一0〕鮑本旄,眊同。無目也。正曰:「旄」、「眊」、「耄」,字通,並昏也。

  〔一一〕鮑本走,去音,疾趨也。

  〔一二〕鮑本蘇,死更生也。

  〔一三〕鮑本言非它人。

  〔一四〕鮑本去音。

  〔一五〕鮑本楚官。正曰:鮑見秦官有上造、大良造,遂為此謬說。按字書,{執皿},張留反,引擊也。山曲曰盩,此無義。盩,音戾,字通。又音列,罪也。當是此字。新造盩,似言始搆難,今降戾之云。文當有訛舛,或在「吳」字下。

  〔一六〕鮑本「不」作「之」。○ 補曰:字誤或衍。

  〔一七〕鮑本補曰:子滿,左傳「子蒲」。

  〔一八〕鮑本出齊郡廣之媯山東。蓋齊、楚壤界。

  〔一九〕鮑本楚地。缺,或是夫遂也。蓋聞一說在彼,一在此。補曰:云在稷與沂。注楚地,當考。夫遂,見前秦策。


  「吳與楚戰於柏舉,三戰入郢。君王身出,大夫悉屬,百姓離散。蒙穀〔一〕給〔二〕鬥於宮唐〔三〕之上,舍鬥奔郢曰:『若有孤〔四〕,楚國社稷其庶幾乎?』遂入大〔五〕宮,負雞次〔六〕之典以浮於江,逃於雲夢之中。昭王反郢,五官〔七〕失法,百姓昏亂;蒙穀獻典,五官得法,而百姓大治。此蒙穀之功,多與存國〔八〕相若,封之執圭,田六百畛。蒙穀怒曰:『穀非人臣,社稷之臣,苟社稷血〔九〕食,餘豈悉〔一0〕無君乎?』遂自棄於磨山〔一一〕之中,至今無冒〔一二〕。故不為爵勸,不為祿勉,以憂社稷者,蒙穀是也〔一三〕。」

  〔一〕 鮑本楚將。

  〔二〕 鮑本「給」作「結」。○ 結,猶交。 札記今本「給」作「結」。

  〔三〕 鮑本宮唐,豈高唐耶?

  〔四〕 鮑本時未知昭王存亡,故意其子。

  〔五〕 姚本曾,一無「大」字。

  〔六〕 姚本一本作「離」。 鮑本楚國法也。「雞」,一作「離」,是所以治離局者。正曰:是時典守者皆離其局,故負其典以逃。

  〔七〕 鮑本補曰:五官見齊策。

  〔八〕 札記今本「國」誤「田」。

  〔九〕 鮑本血,謂牲牢。

  〔一0〕姚本一作「余豈患」。 鮑本「悉」作「患」。○ 補曰:「餘」當作「余」。

  〔一一〕姚本漢註引歷山。 鮑本後志,磨城,子胥所造。蓋以此山名城也。正曰:「磨」字,說見秦策。

  〔一二〕鮑本冒,謂犯法。正曰:一本「無位」。

  〔一三〕姚本續:漢李通傳論曰,「昔蒙穀負書,不徇楚難」。注引戰國策吳、楚戰於柏舉,蒙穀奔入宮,負離次之典,浮江逃於雲夢之中云云,「苟利社稷血食,余豈患無君乎」?遂棄於歷山也。


  王乃大息曰:「此古之人也。今之人,焉能有之耶?」

  莫敖子華對曰:「昔者先君靈王好小要,楚士約〔一〕食,馮〔二〕而能立,式〔三〕而能起。食之可欲,忍而不入;死之可惡,然〔四〕而不避。章〔五〕聞之,其君好發〔六〕者,其臣抉拾〔七〕。君王直不好,若君王誠好賢,此五臣者,皆可得而致之。」

  〔一〕 鮑本「要」作「腰」。○ 約,猶節。

  〔二〕 鮑本馮,依也。

  〔三〕 鮑本式,小低貌。補曰:軾,車前橫木,有所敬則俯馮之,據而後能立,馮而後能起。言以約食,故無力也。或疑士不當言細腰。荀子云,「楚莊王好細腰,故朝有餓人」。一本標墨子云,「楚靈王好士細腰,故其臣皆三飯為節,脅息而腹帶,淵牆而後起」。尹文子、韓非子皆言,「一國有飢色餓人」。今按,墨子三卷中無此文,三卷者,別本也。古墨子篇數不止此。

  〔四〕 姚本一作「就」。

  〔五〕 鮑本「章」作「華」。○ 補曰:當作「華」。 札記丕烈案:鮑改、吳補皆非也。章,當是子華之名。上文「如華」,姚校云,孫本作「章」,是其證。

  〔六〕 鮑本發,發矢。

  〔七〕 鮑本「抉」作「決」。○ 車攻注,決,鉤弦。拾,遂也;遂,發也。正曰:詩注無此三字。決,以象骨為之,著於右手大指,所以鉤弦闓體。拾,以皮為之,著於左臂以遂弦,亦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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