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國語卷第二
周語中
1 襄王十三年〔一〕,鄭人伐滑〔二〕。王使游孫伯請滑〔三〕,鄭人執之〔四〕。王怒,將以狄伐鄭〔五〕。富辰諫曰:「不可。〔六〕古人有言曰:『兄弟讒鬩、侮人百里〔七〕。』周文公之詩曰:『兄弟鬩于牆,外禦其侮〔八〕。』若是則鬩乃內侮,而雖鬩不敗親也〔九〕。鄭在天子,兄弟也〔一0〕。鄭武、莊有大勳力于平、桓〔一一〕;我周之東遷,晉、鄭是依〔一二〕;子頹之亂,又鄭之繇定〔一三〕。今以小忿棄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無乃不可乎〔一四〕!且夫兄弟之怨,不徵於他〔一五〕,徵於他,利乃外矣〔一六〕。章怨外利,不義〔一七〕;棄親即狄,不祥〔一八〕;以怨報德,不仁〔一九〕。夫義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仁所以保民也。〔二0〕不義則利不阜〔二一〕,不祥則福不降,不仁則民不至。古之明王不失此三德者〔二二〕,故能光有天下〔二三〕,而和寧百姓,令聞不忘〔二四〕。王其不可以棄之。」王不聽。十七年,王降狄師以伐鄭〔二五〕。
〔一〕 襄王十三年,魯僖之二十年也。下事見二十四年。 案發正卷二:「內傳:鄭伐滑一在僖二十年,一在僖二十四年,此是二十四年事,襄王之十七年也。」
〔二〕 滑,姬姓小國也。先是,鄭伐滑,滑人聽命,師還,又叛即衛,故鄭公子士、泄堵寇帥師伐滑也。 案:「泄堵寇」,公序本作「泄堵俞彌」,攷異卷一和黃丕烈國語札記(以下簡稱札記)都據左傳作「堵俞彌」。
〔三〕 游孫伯,周大夫。
〔四〕 鄭人,文公捷也。鄭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不聽王命而執王使也。
〔五〕 狄,隗姓之國也。
〔六〕 富辰,周大夫也。
〔七〕 鬩,佷也。兄弟雖以讒言相違佷,猶以禁禦他人侵侮己者。百里,諭遠也。
〔八〕 文公之詩者,周公旦之所作棠棣之詩是也,所以閔管、蔡而親兄弟。此二句,其四章也。禦,禁也,言雖相與佷於牆室之內,猶能外禦異族侮害己者。其後周衰,厲王無道,骨肉恩闕,親親禮廢,宴兄弟之樂絕,故邵穆公思周德之不類,而合其宗族於成周,復循棠棣之歌以親之。鄭、唐二君以為棠棣穆公所作,失之,唯賈君得之。穆公,邵康公之後穆公虎也,去周公歷九王矣。
〔九〕 雖內相恨,外禦他人,故不敗親也。
〔一0〕言與襄王有兄弟之親也。
〔一一〕武,鄭桓公之子武公滑突也。莊,武公之子莊公寤生也。王功曰勳。平,幽王之子平王宜咎,桓,平王之孫、太子泄父之子桓王林也。幽王既滅,鄭武公以卿士夾輔周室。平王東遷洛邑,桓王即位,鄭莊公為之卿士,以王命討不庭,伐宋,在魯隱十年。唐尚書云:「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王伐鄭,鄭祝聃射王中肩,豈得為功?『
桓』當為『惠』,傳曰:『鄭有平、惠之勳。』」昭謂:鄭世有功而桓王不賞,又奪其政,聃雖射王,非莊公意。又詩敘云:「桓王失信,諸侯背叛。」明桓王之非也,下富辰又曰:「平、桓、莊、惠皆受鄭勞。」明各異人,不為誤也。
〔一二〕東遷,謂平王也。晉語曰「鄭先君武公與晉文侯戮力同心,股肱周室,夾輔平王」也。
〔一三〕子頹,周莊王之子、惠王之叔父也,篡惠王而立。惠王出居鄭,鄭厲公殺子頹而納之。事在周語上也。
〔一四〕置,廢也。詩云「忘我大德,思我小怨」也。
〔一五〕徵,召也。他,謂翟人。
〔一六〕外,利在狄也。
〔一七〕章,明也。
〔一八〕祥,善也。棄親,出狄師以伐鄭也。
〔一九〕言鄭有德於王,王怨而伐之,是為不仁也。
〔二0〕保,養也。
〔二一〕阜,厚也。
〔二二〕三德,仁、義、祥也。
〔二三〕光,大也。
〔二四〕不忘,言德及後代也。
〔二五〕降,下也。
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后,富辰諫曰:「不可。夫婚姻,禍福之階也〔一〕。由之利內則福〔二〕,利外則取禍。今王外利矣〔三〕,其無乃階禍乎〔四〕?昔摯、疇之國也由大任〔五〕,杞、繒由大姒〔六〕,齊、許、申、呂由大姜〔七〕,陳由大姬〔八〕,是皆能內利親親者也〔九〕。昔鄢之亡也由仲任〔一0〕,密須由伯姞〔一一〕,鄶由叔妘〔一二〕,聃由鄭姬〔一三〕,息由陳媯〔一四〕,鄧由楚曼〔一五〕,羅由季姬〔一六〕,盧由荊媯〔一七〕,是皆外利離親者也〔一八〕。」
〔一〕 階,梯也。
〔二〕 利內,娶得偶而有福也。 案:公序本無此九字。
〔三〕 樹利於狄也。
〔四〕 為禍階也。
〔五〕 摯、疇二國任姓,奚仲仲虺之後、大任之家也。大任,王季之妃、文王之母也。詩云:「摯仲氏任。」
〔六〕 杞、繒二國姒姓,夏禹之後、大姒之家也。大姒,文王之妃、武王之母也。
〔七〕 四國皆姜姓也,四岳之後、大姜之家也。大姜,太王之妃、王季之母也。
〔八〕 陳,媯姓,舜後。大姬,周武王之元女、成王之姊。傳曰:「以元女大姬配虞胡公而封之於陳」也。
〔九〕 內利,內行七德,親親以申固其家也。
〔一0〕鄢,妘姓之國,取仲任氏之女為鄢夫人。唐尚書曰:「鄢為鄭武公所滅,非取任氏而亡也。」昭謂:幽王為西戎所殺而詩言「褒姒滅之」,明禍有所由也。
〔一一〕伯姞,密須之女也。傳曰「密須之鼓」、「闕鞏之甲」,此則文王所滅而獲鼓甲也。大雅云:「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不由嫁女而亡。世本云:「密須,姞姓。」
〔一二〕鄶,妘姓之國。叔妘,同姓之女為鄶夫人。唐尚書云:「亦鄭武公滅之,不由女亡也。」昭謂:公羊傳曰:「先鄭伯有善乎鄶公者,通于夫人以取其國。」此之謂也。
〔一三〕聃,姬姓,文王之子聃季之國。鄭姬,鄭女,為聃夫人。同姓相娶,猶魯昭公娶於吳,亦其嬻姓,所以亡也。
〔一四〕息,姬姓之國。陳媯,陳女,為息侯夫人。蔡哀侯亦娶於陳,息媯將歸,過蔡,蔡哀侯止而見之,弗賓。媯以告息侯,導楚伐蔡。蔡侯怨,因稱息媯之美於楚子,楚子遂滅息,以息媯歸。
〔一五〕鄧,曼姓。楚曼,鄧女,為楚武王夫人,生文王。文王過鄧而利其國,遂滅鄧而兼之也。
〔一六〕羅,熊姓之國。季姬,姬氏女,為羅夫人而亡其國也。
〔一七〕盧,媯姓之國。荊媯,盧女,為荊夫人。荊,楚也。
〔一八〕外利,行淫僻,求利於外,不能親親,以亡其國也。
王曰:「利何如而內,何如而外?」對曰:「尊貴、明賢、庸勳、長老〔一〕、愛親〔二〕、禮新〔三〕、親舊〔四〕。然則民莫不審固其心力以役上令〔五〕,官不易方〔六〕,而財不匱竭〔七〕,求無不至,動無不濟。百姓兆民〔八〕,夫人奉利而歸諸上,是利之內也〔九〕。若七德離判,民乃攜貳〔一0〕,各以利退〔一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一二〕。夫狄無列於王室〔一三〕,鄭伯南也,王而卑之,是不尊貴也〔一四〕。狄,豺狼之德也,鄭未失周典,王而蔑之,是不明賢也〔一五〕。平、桓、莊、惠皆受鄭勞,王而棄之,是不庸勳也〔一六〕。鄭伯捷之齒長矣,王而弱之,是不長老也〔一七〕。狄,隗姓也〔一八〕,鄭出自宣王,王而虐之,是不愛親也〔一九〕。夫禮,新不閒舊〔二0〕,王以狄女閒姜、任,非禮且棄舊也〔二一〕。王一舉而棄七德,臣故曰利外矣。書有之曰:『
必有忍也,若能有濟也〔二二〕。』王不忍小忿而棄鄭,又登叔隗以階狄〔二三〕。狄,封豕豺狼也,不可猒也〔二四〕。」王不聽。
〔一〕 明,顯也。庸,用也。勳,功也。長老,尚齒也。
〔二〕 六親也。
〔三〕 新來過賓也。
〔四〕 君之故舊也。
〔五〕 役,為也。
〔六〕 方,道也。
〔七〕 貢賦有品,財用有節,不乏盡也。
〔八〕 百姓,百官也,官有世功受氏姓也。十億曰兆。
〔九〕 夫人,猶人人也。
〔一0〕判,分也。攜,離也。七德,謂尊貴至親舊也。
〔一一〕以利,利其身而去也。
〔一二〕暨,至也。
〔一三〕列,位次也。
〔一四〕賈侍中云:「南者,在南服之侯伯也。」或云:「南,南面君也。」鄭司農云:「南謂子男。鄭,今新鄭。新鄭之於王城在畿內,畿內之諸侯雖爵有侯伯,周之舊法皆食子男之地。」昭案:內傳,子產爭貢,曰:「爵卑而貢重者,甸服也。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懼弗給也。」以此言之,鄭在男服,明矣。周公雖制土,中設九服,至康王而西都鄗京,其後衰微,土地損減,車服改易,故鄭在男服。禮,畿外之侯,伯也。世謂其見待重於采地之君,故曰是不尊貴也。
〔一五〕蔑,小也。
〔一六〕平王東遷,依鄭武公;桓王即位,鄭莊公佐之。莊,桓王之子莊王他也。惠,莊王之孫、僖王之子惠王涼也,為子頹所篡,出居於鄭,鄭厲公納之。自平王以來,鄭世有功,故曰「皆受鄭勞」。勞,功也。
〔一七〕捷,鄭文公之名也。弱,猶稚也。
〔一八〕隗姓,赤狄也。
〔一九〕鄭桓公友,宣王之母弟。出者,鄭國之封出於宣王之世也。
〔二0〕閒,代也。
〔二一〕姜氏、任氏之女世為王妃嬪也,今以狄女代之,為棄舊也。
〔二二〕書,逸書也。若,猶乃也。濟,成也。言能有所忍乃能有成功也。
〔二三〕階,階狄禍也。
〔二四〕封,大;猒,足也。
十八年〔一〕,王黜狄后〔二〕。狄人來誅殺譚伯〔三〕。富辰曰:「昔吾驟諫王,王弗從,以及此難。若我不出,王其以我為懟乎!」乃以其屬死之〔四〕。
〔一〕 案:攷異卷一:「『八』當為『七』」。
〔二〕 十八年,魯僖公二十四年。黜,廢也。狄后既立而通王子帶,故王廢之也。
〔三〕 誅,責也。狄人奉子帶攻王而殺譚伯。譚伯,周大夫原伯毛也。 案:「譚伯,周大夫原伯毛也」,公序本無「原伯毛也」四字。攷異卷一:「案『毛』字衍。」
〔四〕 帥其徒屬以死狄師。
初,惠后欲立王子帶,故以其黨啟狄人〔一〕。狄人遂入,周王乃出居于鄭,晉文公納之〔二〕。
〔一〕 言初者,惠后已死。以其黨者,謂頹叔、桃子緣惠后欲立子帶,故以子帶為黨,開狄人伐周也。
〔二〕 王出適鄭,居於汜也。文公納之,殺子帶。在魯僖公二十五年。
2 晉文公既定襄王于郟〔一〕,王勞之以地〔二〕,辭〔三〕,請隧焉〔四〕。王不許,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里以為甸服〔五〕,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六〕,以備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七〕。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八〕,使各有寧宇〔九〕,以順及天地,無逢其災害〔一0〕,先王豈有賴焉〔一一〕。內官不過九御〔一二〕,外官不過九品〔一三〕,足以供給神祇而已〔一四〕,豈敢猒縱其耳目心腹以亂百度〔一五〕?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一六〕,以臨長百姓而輕重布之,王何異之有〔一七〕?今天降禍災於周室,余一人僅亦守府〔一八〕,又不佞以勤叔父〔一九〕,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二0〕,其叔父實應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豈敢有愛〔二一〕?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二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創制天下,自顯庸也〔二三〕,而縮取備物以鎮撫百姓〔二四〕,余一人其流辟旅於裔土,何辭之有與〔二五〕?若由是姬姓也〔二六〕,尚將列為公侯,以復先王之職,大物其未可改也〔二七〕。叔父其懋昭明德,物將自至〔二八〕,余何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以忝天下〔二九〕,其若先王與百姓何〔三0〕?何政令之為也〔三一〕?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三二〕,余安能知之〔三三〕?」文公遂不敢請,受地而還。
〔一〕 郟,洛邑王城之地也。
〔二〕 王以其勤勞,賞之以地,謂陽樊、溫、原、欑茅之田也。
〔三〕 辭,不受也。
〔四〕 賈侍中云:「隧,王之葬禮,開地通路曰隧。」昭謂:隧,六隧也。周禮:天子遠郊之地有六鄉,則六軍之士也;外有六隧,掌供王之貢賦。唯天子有隧,諸侯則無也。
〔五〕 規,規畫而有之也。
〔六〕 以其職貢供王祭也。上帝,天神五帝也。山川,五岳河海也。百神,丘陵墳衍之神也。
〔七〕 百姓,百官有世功者。用,財用也。庭,直也。虞,度也。不直,猶不道也。不度,不意度而至之患也。
〔八〕 其餘,甸服之外地。均,平也。周禮,公之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
〔九〕 寧,安;宇,居也。
〔一0〕順,順天地尊卑之義也,若相侵犯,則有災害也。
〔一一〕賴,利也。言無所利,皆均分諸侯也。
〔一二〕九御,九嬪也。
〔一三〕九品,九卿。周禮:「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
〔一四〕言嬪與卿主祭祀,魯語曰「日入監九御,使潔奉禘郊之粢盛」也。
〔一五〕猒,足也。耳目,聲色;心腹,嗜欲也。
〔一六〕采章,采色之文章也,死之服,謂六隧之民引王柩輅也。
〔一七〕輕重布之,貴賤各有等也。王何異之,有帝王皆然也。
〔一八〕僅,猶劣也。府,先王之府藏。
〔一九〕勤,勞也。天子稱九州之長同姓曰叔父也。
〔二0〕班,分也。大物,謂隧也。
〔二一〕應,猶受憎惡也。言晉文雖當私賞,猶非我一人也。
〔二二〕玉,佩玉,所以節行步也。君臣尊卑,遲速有節,言服其服則行其禮,以言晉侯尚在臣位,不宜有隧也。
〔二三〕光,廣也。裕,寬也。更姓,易姓也。改物,改正朔、易服色也。創,造也。庸,用也。謂為天子造創制度,自顯用於天下。
〔二四〕縮,引也。備物,隧之屬也。
〔二五〕流,放也。言將放辟於荒裔,何復陳辭之有也。
〔二六〕謂文公未更姓而王也。
〔二七〕言文公若尚在公侯之位,將成霸業以興王室,復先王之職,則六隧未可改也。
〔二八〕懋,勉也。言有天下則隧自至也。
〔二九〕章,表也,所以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
〔三0〕言無以奉先王鎮撫百姓也。
〔三一〕何以復臨百姓而為政令乎?
〔三二〕自制以為隧也。
〔三三〕所不敢禁也。
3 王至自鄭〔一〕,以陽樊賜晉文公〔二〕。陽人不服〔三〕,晉侯圍之。倉葛呼曰〔四〕:「王以晉君為能德〔五〕,故勞之以陽樊,陽樊懷我王德,是以未從於晉〔六〕。謂君其何德之布以懷柔之〔七〕,使無有遠志〔八〕?今將大泯其宗祊〔九〕,而蔑殺其民人〔一0〕,宜吾不敢服也!夫三軍之所尋〔一一〕,將蠻、夷、戎、狄之驕逸不虔,於是乎致武〔一二〕。此羸者陽也,未狎君政〔一三〕,故未承命。君若惠及之,唯官是徵,其敢逆命〔一四〕,何足以辱師!君之武震,無乃玩而頓乎〔一五〕?臣聞之曰:『武不可覿,文不可匿〔一六〕。覿武無烈〔一七〕,匿文不昭。』陽不承獲甸,〔一八〕而祇以覿武,臣是以懼。不然,其敢自愛也〔一九〕?且夫陽,豈有裔民哉〔二0〕?夫亦皆天子之父兄甥舅也〔二一〕,若之何其虐之也?」晉侯聞之,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陽民〔二二〕。
〔一〕 襄王從鄭至王城,魯僖二十五年也。
〔二〕 陽樊,二邑在畿內也。 案:發正卷二據本書卷十晉語四注、史記晉世家集解引服虔說、左傳隱公十一年杜預注:「此云『二邑』,疑傳寫之誤。」以「陽樊」為一邑。
〔三〕 不肯屬晉。
〔四〕 倉葛,陽人也。
〔五〕 為能布德行。
〔六〕 懷,思也。
〔七〕 懷,來也。柔,安也。
〔八〕 遠志,離叛也。
〔九〕 泯,滅也。廟門謂之祊。宗祊,猶宗廟也。
〔一0〕蔑,猶滅也。
〔一一〕尋,討也。
〔一二〕謂諸夏之國為蠻、夷之行,王於是致武以伐之。
〔一三〕羸,弱也。狎,習也。
〔一四〕官,晉有司也。徵,召也。
〔一五〕震,威也。玩,黷也。言舉非義兵,誅罰失當,故君之武威將見慢黷頓弊也。
〔一六〕覿,見也。匿,隱也。言不當尚武隱文也。
〔一七〕烈,威也。
〔一八〕案:述聞卷二0以為「承獲」二字誤倒。
〔一九〕祇,適也。言陽人既不得承王室為甸服,又懼晉不惠卹其民,適以震威耀武而見殘破,不然,豈敢自愛而不服乎?
〔二0〕裔民,謂凶惡之民放在荒裔者也。
〔二一〕謂吾舅者,吾謂之甥。
〔二二〕放令去也。
4 溫之會,晉人執衛成公歸之于周〔一〕。晉侯請殺之,王曰:「不可。夫政自上下者也〔二〕,上作政,而下行之不逆,故上下無怨〔三〕。今叔父作政而不行,無乃不可乎〔四〕?夫君臣無獄〔五〕,今元咺雖直,不可聽也。君臣皆獄,父子將獄,是無上下也。而叔父聽之,一逆矣。又為臣殺其君,其安庸刑〔六〕?布刑而不庸,再逆矣。一合諸侯,而有再逆政,余懼其無後〔七〕。不然,余何私於衛侯?」晉人乃歸衛侯〔八〕。
〔一〕 溫,晉之河陽。成公,衛文公之子成公鄭也。晉文公討不服,衛成公恃楚而不從,聞楚師敗于城濮,懼,出奔楚,使元咺奉弟叔武以受盟于踐土。或愬元咺曰:「立叔武矣。」衛侯殺其子角,咺不廢命,奉叔武以守國。晉人復衛侯,衛侯先期入。叔武將沐,聞君至,喜,捉髮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元咺出奔晉。會于溫,討不服。衛侯與元咺訟,不勝,故晉侯執之,歸之于京師。在魯僖公二十八年也。
〔二〕 當從王出也。
〔三〕 言君臣不相怨。
〔四〕 不行,謂不順也。言晉侯不行德政,而聽元咺之愬,欲殺衛侯也。
〔五〕 獄,訟也。無是非曲直,獄訟之義也。
〔六〕 庸,用也。刑,法也。
〔七〕 無後,無以復合諸侯也。
〔八〕 在魯僖三十年也。晉侯使毉衍酖衛侯不死,魯僖為請於王及晉侯,皆納玉十瑴,於是歸之也。
5 二十四年〔一〕,秦師將襲鄭,過周北門〔二〕。左右皆免冑而下拜〔三〕,超乘者三百乘〔四〕。王孫滿觀之,言於王曰:「秦師必有謫〔五〕。」王曰:「何故?」對曰:「師輕而驕〔六〕,輕則寡謀,驕則無禮。無禮則脫〔七〕,寡謀自陷。入險而脫,能無敗乎〔八〕?秦師無謫,是道廢也〔九〕。」是行也,秦師還〔一0〕,晉人敗諸崤,獲其三帥丙、術、視〔一一〕。
〔一〕 案:「二十四年」,攷異卷一:「案傳、注『四』字皆當為『六』』。
〔二〕 襄王二十四年,魯僖之三十三年也。秦師,秦大夫孟明視之師也。輕曰襲。周北門,王城北門也。
〔三〕 案:公序本無「皆」字、「拜」字,句下有注文:「兵車參乘,御在中央,故左右下也。冑,兜鍪也。免,脫也。脫冑而下,敬天王也」二十八字。
〔四〕 左,車左也。右,車右也。言免冑則不解甲而拜矣。超乘,跳躍上車,無威儀,所以敗也。
〔五〕 滿,周大夫王孫之名也。謫,猶咎也。
〔六〕 輕,謂超乘也。驕,謂士卒不肅也。
〔七〕 脫,簡脫也,謂不敦旅整陣也。
〔八〕 險,謂崤也。
〔九〕 是古道廢。
〔一0〕鄭商覺之,矯以鄭伯之命犒之,故還也。
〔一一〕崤,晉地名,在今弘農。三帥,秦三將,謂白乙丙、西乞術、孟明視也。
6 晉侯使隨會聘于周〔一〕,定王享之餚烝〔二〕,原公相禮。〔三〕范子私於原公〔四〕,曰:「吾聞王室之禮無毀折,今此何禮也?」王見其語,召原公而問之,原公以告〔五〕。
〔一〕 晉侯,晉文公之孫、成公之子景公獳也。隨會,晉正卿,士蒍之孫、成伯之子士季武子也。
〔二〕 定王,襄王之孫、頃王之子定王榆也。烝,升也。升折俎之餚也。
〔三〕 原公,周卿士原襄公。相,佐也。
〔四〕 范子,隨會也。食采於隨、范,故或曰:「隨會,范會也。」
〔五〕 以士季之言告王也。
王召士季〔一〕,曰:「子弗聞乎,禘郊之事,則有全烝〔二〕;王公立飫,則有房烝〔三〕;親戚宴饗,則有餚烝〔四〕。今女非他也,而叔父使士季實來修舊德,以獎王室〔五〕。唯是先王之宴禮,欲以貽女〔六〕。余一人敢設飫禘焉〔七〕,忠非親禮,而干舊職,以亂前好〔八〕?且唯戎、狄則有體薦〔九〕。夫戎、狄,冒沒輕儳,貪而不讓〔一0〕。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其適來班貢,不俟馨香嘉味〔一一〕,故坐諸門外,而使舌人體委與之〔一二〕。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時相見〔一三〕,將和協典禮,以示民訓則,〔一四〕無亦擇其柔嘉〔一五〕,選其馨香,潔其酒醴,品其百籩,〔一六〕修其簠簋〔一七〕,奉其犧象〔一八〕,出其樽彝〔一九〕,陳其鼎俎〔二0〕,淨其巾羃〔二一〕,敬其祓除〔二二〕,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於是乎有折俎加豆〔二三〕,酬幣宴貨〔二四〕,以示容合好〔二五〕,胡有孑然其郊戎、狄也〔二六〕?
〔一〕 季,范武子字也。
〔二〕 全烝,全其牲體而升之。凡郊禘皆血腥。
〔三〕 王、天子。公,諸侯。禮之立成者為飫。房,大俎也。詩云「籩豆大房」,謂半解其體,升之房也。
〔四〕 餚烝,升體解節折之俎也,謂之折俎。
〔五〕 獎,成也。
〔六〕 貽,遺也。
〔七〕 飫,半體也。禘,全體也。
〔八〕 忠,厚也。親禮,親戚宴饗之禮。舊職,故事。前好,先王之好也。
〔九〕 體,委與之也。
〔一0〕冒,抵觸也。沒,入也。儳,進退上下無列也。
〔一一〕適,往也。班,賦也。
〔一二〕舌人,能達異方之志,象胥之官。
〔一三〕兄弟,晉也。
〔一四〕協,合也。典,常也。
〔一五〕無亦,不亦也。柔,脆也。嘉,美也。
〔一六〕籩,竹器,容四升,其實棗栗糗餌之屬也。
〔一七〕修,備也。簠簋,黍稷之器也。
〔一八〕犧,犧樽,飾以犧牛;象,象樽,以象骨為飾也。
〔一九〕樽、彝,皆受酒之器也。
〔二0〕俎設於左,牛豕為一列,魚腊腸胃為一列,膚特於東。
〔二一〕淨,潔也。巾羃,所以覆樽彝也。
〔二二〕猶掃除也。
〔二三〕加豆,謂既食之後所加之豆也。其實芹菹兔醢之屬。
〔二四〕酬,報也。聘有酬賓束帛之禮。其宴束帛為好,謂之宴貨也。
〔二五〕示容儀,合和好也。
〔二六〕孑然,全體之貌也。
「夫王公諸侯之有飫也,將以講事成章〔一〕,建大德、昭大物也〔二〕,故立成禮烝而已〔三〕。飫以顯物,宴以合好〔四〕,故歲飫不倦〔五〕,時宴不淫〔六〕,月會〔七〕、旬修〔八〕,日完不忘〔九〕。服物昭庸,采飾顯明〔一0〕,文章比象〔一一〕,周旋序順〔一二〕,容貌有崇〔一三〕,威儀有則〔一四〕,五味實氣〔一五〕,五色精心〔一六〕,五聲昭德〔一七〕,五義紀宜〔一八〕,飲食可饗,和同可觀〔一九〕,財用可嘉〔二0〕,則順而德建〔二一〕。古之善禮者,將焉用全烝?」
〔一〕 講,講軍旅,議大事。章,章程也。
〔二〕 大德,大功也。大物,大器也。
〔三〕 立成,不坐也。烝,升也。升其備物而已也。
〔四〕 顯物,示物備也。
〔五〕 歲行飫禮,不至於懈倦也。
〔六〕 一時之閒必有宴禮,不至於淫湎也。
〔七〕 會,計也。計一月之經用也。
〔八〕 旬,十日之內所成為也。 案:「旬」,公序本作「修」,「內」作「中」。札記卷二引段玉裁說:「此本作『旬,十日也。修,十日之內所成為也。』因『十日』字複而誤脫。」
〔九〕 日完,一日之所為。不忘,不忘其禮也。
〔一0〕庸,功也。冕服、旗章所以昭其功,五采之飾所以顯明德也。
〔一一〕黼黻,繪繡之文章也。比象,比文以象山、龍、華蟲之屬也。
〔一二〕周旋,容止也。序,次也。各以次比順於禮也。
〔一三〕崇,飾也。容止可觀也。
〔一四〕則,法也。其威可畏,其儀可度也。
〔一五〕味以實氣,氣以行志。
〔一六〕五色之章所以異賢不肖,精其心也。
〔一七〕昭德,謂政平者其樂和也,亦謂見其樂知其德也。
〔一八〕五義,謂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
〔一九〕餚烝故可饗。以可去否曰和,一心不二曰同。和同之道行,則德義可觀也。
〔二0〕酬幣宴貨以將厚意,故可嘉也。
〔二一〕則,法也。建,立也。
武子遂不敢對而退〔一〕。歸乃講聚三代之典禮〔二〕,於是乎修執秩以為晉法〔三〕。
〔一〕 武子,隨會也。
〔二〕 三代,夏、殷、周也。
〔三〕 秩,常也。可奉執以為常也。晉文公蒐於被廬,作執秩之法。自靈公以來,闕而不用,故武子修之,以為晉國之法也。
7 定王使單襄公聘於宋〔一〕。遂假道於陳,以聘於楚〔二〕。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三〕,候不在疆〔四〕,司空不視塗〔五〕,澤不陂〔六〕,川不梁〔七〕,野有庾積〔八〕,場功未畢〔九〕,道無列樹〔一0〕,墾田若蓺〔一一〕,饍宰不致餼〔一二〕,司里不授館〔一三〕,國無寄寓〔一四〕,縣無施舍〔一五〕,民將築臺於夏氏〔一六〕。及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不見〔一七〕。
〔一〕 單襄公,王卿士單朝也。聘,問也。問者,王之所以撫萬國,存省之也。
〔二〕 假道,自宋適楚,經陳也。是時,天子微弱,故以諸侯相聘之禮假道也。聘禮,若過國至于境,使次介假道,束帛將命于廟也。 案攷異卷一:「『廟』,儀禮作『朝』」。
〔三〕 火,心星也。覿,見也。草穢塞路為茀。朝見,謂夏正十月,晨見於辰也。
〔四〕 候,候人,掌送迎賓客者。疆,境也。
〔五〕 司空,掌道路者。
〔六〕 陂,障也。古不竇澤,故障之也。
〔七〕 流曰川。梁,渠梁也。古不防川,故渠之也。
〔八〕 唐尚書云:「十六斗曰庾。」昭謂:此庾露積穀也。詩云:「曾孫之庾,如坻如京」是也。
〔九〕 治場未畢。詩云:「九月築場圃。」
〔一0〕列樹以表道,且為城守之用也。
〔一一〕發田曰墾。蓺猶蒔。言其稀少若蓺物也。
〔一二〕饍宰,膳夫也,掌賓客之牢。禮,生曰餼。
〔一三〕司里,里宰也,掌授客館。
〔一四〕寓,亦寄也。無寄寓,不為廬舍,可以寄寓羈旅之客也。
〔一五〕四甸為縣,縣方十六里。施舍,賓客負任之處也。
〔一六〕民,陳國之人也。臺,觀臺也。夏氏,陳大夫夏徵舒家也。
〔一七〕及,至也。陳靈公,舜後,恭公之子靈公平國也。孔寧、儀行父,陳之二卿。南冠也,楚冠。如,往也,往徵舒之家淫夏姬也。賓,單襄公也。
單子歸,告王曰:「陳侯不有大咎,國必亡〔一〕。」王曰:「
何故?」對曰:「夫辰角見而雨畢〔二〕,天根見而水涸〔三〕,本見而草木節解〔四〕,駟見而隕霜〔五〕,火見而清風戒寒〔六〕。故先王之教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七〕,草木節解而備藏〔八〕,隕霜而冬裘具〔九〕,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一0〕。』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一一〕。』其時儆曰:『收而場功,〈彳侍〉而畚梮〔一二〕,營室之中,土功其始〔一三〕。火之初見,期於司里〔一四〕。』此先王所以不用財賄,而廣施德於天下者也〔一五〕。今陳國火朝覿矣,而道路若塞,野場若棄,澤不陂障,川無舟梁〔一六〕,是廢先王之教也。
〔一〕 單子,襄公也。卿大夫稱子,於其私士稱公也。
〔二〕 辰角,大辰蒼龍之角。角,星名也。見者,朝見東方建戌之初,寒露節也。雨畢者,殺氣日至,而雨氣盡也。
〔三〕 天根,亢、氐之閒。涸,竭也。謂寒露雨畢之後五日,天根朝見,水潦盡竭也。月令:「仲秋,水始涸。」天根見,乃盡竭也。
〔四〕 本,氐也。謂寒露之後十日,陽氣盡,草木之枝節皆理解也。
〔五〕 駟,天駟,房星也。隕,落也。謂建戌之中,霜始降也。
〔六〕 謂霜降之後,清風先至,所以戒人為寒備也。
〔七〕 教,謂月令之屬也。九月雨畢,十月水涸也。
〔八〕 備,收藏也。月令:「季秋,農事畢收。」
〔九〕 孟冬,「天子始裘」,故九月可以具。
〔一0〕謂火見之後,建亥之初也。
〔一一〕夏令,夏后氏之令,周所因也。除道所以便行旅;成梁所以便民,使不涉也。
〔一二〕時儆,時以儆告其民也。收而場功,使人修囷倉也。〈彳侍〉,具也。畚,器名,土籠也。梮,舉土之器。具爾畚梮,將以築作也。
〔一三〕定,謂之營室也。建亥小雪中,定星昏正於午,土功可以始也。詩云「定之方中,作于楚宮」也。
〔一四〕期,會也。致其築作之具,會於司里之官也。
〔一五〕施德,謂因時警戒,謹蓋藏,成築功也。
〔一六〕舟梁,以舟為梁也。
「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一〕。國有郊牧〔二〕,疆有寓望〔三〕,藪有圃草〔四〕,囿有林池〔五〕,所以禦災也〔六〕。其餘無非穀土,民無懸耜〔七〕,野無奧草〔八〕。不奪民時,不蔑民功〔九〕。有優無匱,有逸無罷。國有班事〔一0〕,縣有序民〔一一〕。』今陳國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閒〔一二〕,功成而不收〔一三〕,民罷於逸樂〔一四〕,是棄先王之法制也。
〔一〕 制,法也。表,識也。鄙,四鄙也。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也。
〔二〕 國外曰郊。牧,放牧之地也。
〔三〕 疆,境也。境界之上,有寄寓之舍、候望之人也。
〔四〕 澤無水曰藪。圃,大也。必有茂大之草以備財用也。
〔五〕 囿,苑也。林,積木也。池,積水也。
〔六〕 禦,備也。災,饑、兵也。
〔七〕 言常用也。入土曰耜,耜柄曰耒。
〔八〕 皆墾辟也。奧,深也。
〔九〕 蔑,求也。 案:「求」,公序本作「棄」。
〔一0〕國,城邑也。班,次也。執事者有次也。
〔一一〕縣鄙之民,從事有序也。
〔一二〕不墾者多。
〔一三〕野場若棄也。
〔一四〕罷於為國君作逸樂之事也。
「周之秩官有之〔一〕曰:『敵國賓至,關尹以告〔二〕,行理以節逆之〔三〕,候人為導〔四〕,卿出郊勞〔五〕,門尹除門〔六〕,宗祝執祀〔七〕,司里授館〔八〕,司徒具徒〔九〕,司空視塗〔一0〕,司寇詰姦〔一一〕,虞人入材〔一二〕,甸人積薪〔一三〕,火師監燎〔一四〕,水師監濯〔一五〕,膳宰致饔〔一六〕,廩人獻餼〔一七〕,司馬陳芻〔一八〕,工人展車〔一九〕,百官以物至〔二0〕,賓入如歸。是故小大莫不懷愛〔二一〕。其貴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一等,益虔〔二二〕。至於王吏,則皆官正蒞事〔二三〕,上卿監之〔二四〕。若王巡守,則君親監之〔二五〕。』今雖朝也不才,有分族於周〔二六〕,承王命以為過賓於陳〔二七〕,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二八〕。
〔一〕 秩官,周常官,篇名。
〔二〕 敵國,位敵也。關尹,司關,掌四方之賓客,叩關則為之告。聘禮曰:「及境,謁關人,關人問從者幾人。」遂以入境告也。
〔三〕 理,吏也。逆,迎也。執瑞節為信而迎之。行理,小行人也。
〔四〕 導賓至於朝,出送之於境也。
〔五〕 聘禮曰:「賓至於近郊,使卿朝服,用束帛勞之。」
〔六〕 門尹,司門也。除門,掃除門庭也。
〔七〕 宗,宗伯;祝,太祝也。執祀,賓將有事於廟,則宗祝執祭祀之禮也。
〔八〕 司里授客之館,所當館次於卿也。聘禮:「卿致館。」
〔九〕 具徒役,修道路之委積也。
〔一0〕視塗險易。
〔一一〕禁詰姦盜。
〔一二〕虞人,掌山澤之官。祭祀賓客,供其材也。
〔一三〕甸人,掌薪蒸之事也。
〔一四〕火師,司火。燎,庭燎也。
〔一五〕水師,掌水,監滌濯之事也。
〔一六〕熟食曰饔。
〔一七〕生曰餼,禾米也。
〔一八〕司馬,掌帥圉人養馬,故陳芻。圉人職屬司馬也。
〔一九〕展省客車,補傷敗也。
〔二0〕物,事也。
〔二一〕小大,謂賓介也。
〔二二〕貴國,大國也。班,次也。
〔二三〕正,長也。蒞,臨也。
〔二四〕監,視也。
〔二五〕周禮,王十二歲一巡守也。
〔二六〕朝,單子之名也。有分族,王之族親也。
〔二七〕假道為過賓也。
〔二八〕蔑,欺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一〕:『天道賞善而罰淫,故凡我造國,無從非彝〔二〕,無即慆淫〔三〕,各守爾典,以承天休〔四〕。』今陳侯不念胤續之常,棄其伉儷妃嬪〔五〕,而帥其卿佐以淫於夏氏,不亦嬻姓矣乎〔六〕?陳,我大姬之後也〔七〕。棄袞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簡彝乎〔八〕?是又犯先王之令也〔九〕。
〔一〕 文、武之教也。
〔二〕 造,為也。彝,常也。
〔三〕 即,就也。慆,慢也。
〔四〕 典,常也。休,慶也。
〔五〕 伉,對也。儷,偶也。
〔六〕 卿佐,孔、儀也。賈、唐二君云:「姓,命也。」一曰:「
夏氏,姬姓,鄭女亦姬姓,故謂之嬻姓?」昭謂:夏徵舒之父御叔,即陳公子夏之子、靈公之從祖父,媯姓也,而靈公淫其妻,是為媟
嬻其姓也。
〔七〕 大姬,周武王之女,虞胡公之妃,陳之祖妣也。
〔八〕 袞,袞龍之衣也。冕,大冠也。公之盛服也。簡,略也。彝,常也。言棄其禮,簡略常服。
〔九〕 先王之令,無從非彝。
「昔先王之教,懋帥其德也,猶恐殞越〔一〕。若廢其教而棄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將何以守國〔二〕?居大國之閒,而無此四者,其能久乎〔四〕?」
〔一〕 言勉帥其德,猶恐落墜也。
〔二〕 無禮則危也。
〔三〕 大國,晉、楚也。
〔四〕 四者,謂教、制、官、令也。
六年,單子如楚〔一〕。八年,陳侯殺於夏氏〔二〕。九年,楚子入陳〔三〕。
〔一〕 定王六年,魯宣之八年也。
〔二〕 八年,魯宣之十年也。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飲酒于夏氏。公謂行父曰:「徵舒似女。」對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廄射而殺之。
〔三〕 楚莊王入陳討夏氏殺君之罪也。既滅陳而復封之,故曰入也。唐尚書云「遂取陳以為縣」,誤也。
8 定王八年,使劉康公聘於魯〔一〕,發幣於大夫〔二〕。季文子、孟獻子皆儉〔三〕,叔孫宣子、東門子家皆侈〔四〕。
〔一〕 劉,畿內之國。康公,王卿士王季子也。
〔二〕 發其禮幣於魯大夫。
〔三〕 二子,魯卿。季文子,季友之孫、齊仲無佚之子季孫行父。孟獻子,仲慶父之曾孫、公孫敖之孫、孟文伯歜之子仲孫蔑。儉,居處節儉也。 案發正卷二:「『歜』,各本同。案孟文伯名穀,公父文伯名歜,此涉公父文伯而誤也。」
〔四〕 二子,魯大夫。叔孫宣子,叔牙之曾孫、莊叔得臣之子叔孫僑如也。東門子家,莊公之孫、東門襄仲之子公孫歸父也。
歸,王問魯大夫孰賢?對曰:「季、孟其長處魯乎〔一〕!叔孫、東門其亡乎〔二〕!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對曰:「臣聞之:為臣必臣,為君必君〔三〕。寬肅宣惠,君也〔四〕;敬恪恭儉,臣也。寬所以保本也〔五〕,肅所以濟時也〔六〕,宣所以教施也〔七〕,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則必固,時動而濟則無敗功〔八〕,教施而宣則遍,惠以和民則阜〔九〕。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長保民矣,其何事不徹〔一0〕?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業也,恭所以給事也,儉所以足用也〔一一〕。以敬承命則不違,以恪守業則不懈,以恭給事則寬於死〔一二〕,以儉足用則遠於憂〔一三〕。若承命不違,守業不懈,寬於死而遠於憂,則可以上下無隙矣〔一四〕,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徹,下能堪其任,所以為令聞長世也〔一五〕。今夫二子者儉,其能足用矣〔一六〕,用足則族可以庇〔一七〕。二子者侈,侈則不恤匱,匱而不恤,憂必及之,〔一八〕若是則必廣其身〔一九〕。且夫人臣而侈,國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幾何?」對曰:「東門之位不若叔孫,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二0〕。叔孫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二一〕。若皆蚤世猶可〔二二〕,若登年以載其毒,必亡。〔二三〕」
〔一〕 言儉也。
〔二〕 言其侈也。
〔三〕 臣尚敬,君尚惠也。
〔四〕 肅,整也。宣,遍也。惠,愛也。
〔五〕 本,謂寬則得眾,故可以守也。
〔六〕 濟,成也。
〔七〕 施遍則人不怨。
〔八〕 不干時而動,則無敗功也。
〔九〕 阜,厚也。
〔一0〕徹,達也。
〔一一〕儉則有餘,故所以足用也。
〔一二〕寬,猶遠也。
〔一三〕無乏絕之憂,且遠驕僭之罪也。
〔一四〕上下,君臣也。隙,瑕舋也。
〔一五〕長世,多歷年也。
〔一六〕二子,季、孟,言二人其能以儉足用也。
〔一七〕庇,覆也。恭儉節用,無取於民,國人說之,故其宗族可以覆廕也。
〔一八〕志在奢侈,不恤人之窮匱,故憂患必及之也。
〔一九〕廣,大也。務自大,不顧其上也。
〔二0〕東門,大夫;叔孫,卿也。位在人下而侈其上,重而無基,故不可以事二君也。
〔二一〕叔孫,下卿。季、孟,上卿。
〔二二〕早世,早即亡也,其家猶可以免也。
〔二三〕登年,多歷年也。載,行也。毒,害也。必亡,家必亡也。
十六年,魯宣公卒〔一〕。赴者未及,東門氏來告亂,子家奔齊〔二〕。簡王十一年,魯叔孫宣伯亦奔齊,成公未歿二年〔三〕。
〔一〕 定王十六年,魯宣之十八年也。
〔二〕 來告,告周大夫也。東門子家謀去三桓,使如晉,未及,宣公薨,三桓逐子家,遂奔齊也。諸侯大夫以君命使出,出必有禮贄私覿之事,以通情結好,吉凶相告,子家嘗使於周,故以亂告也。告在魯宣十八年。赴者未及,明不及二君也。
〔三〕 簡王,定王之子簡王夷也。十一年,魯成十六年也。宣伯,僑如也,通於宣公夫人穆姜,欲去季、孟而專公室,國民逐之,故出奔齊。言成公未歿二年,明不及三君也。
9 簡王八年,魯成公來朝〔一〕,使叔孫僑如先聘且告〔二〕。見王孫說,與之語〔三〕。說言於王曰:「魯叔孫之來也,必有異焉。其享覲之幣薄而言諂,殆請之也;若請之,必欲賜也。魯執政唯強,故不歡焉而後遣之〔四〕;且其狀方上而銳下,宜觸冒人。王其勿賜。若貪陵之人來而盈其願,是不賞善〔五〕也,且財不給〔六〕。故聖人之施舍也議之〔七〕,其喜怒取與亦議之。是以不主寬惠,亦不主猛毅〔八〕,主德義而已〔九〕。」王曰:「諾。」使私問諸魯,請之也。王遂不賜,禮如行人〔一0〕。及魯侯至,仲孫蔑為介,〔一一〕王孫說與之語,說讓〔一二〕。說以語王,王厚賄之。
〔一〕 簡王八年,魯成十三年也。成公將與周、晉伐秦而朝也。
〔二〕 使僑如先修聘禮,且告周以成公將朝也。
〔三〕 說,周大夫也。
〔四〕 魯執政之人唯畏其強禦,難距其欲,故不歡悅而後遣之。
〔五〕 案:「不賞善」,攷異卷一:「內傳成十三年疏引國語作『
賞不善』,是也。」
〔六〕 給,共也。
〔七〕 施,予也。舍,不予。
〔八〕 主,猶名也。
〔九〕 賞得其人,罰當其罪,是為德義。
〔一0〕如使人之禮,無加賜也。
〔一一〕在賓為介。介,上介,所以佐儀也。
〔一二〕說,好也。言蔑好讓。
10晉既克楚于鄢〔一〕,使郤至告慶于周〔二〕。未將事〔三〕,王叔簡公飲之酒〔四〕,交酬好貨皆厚〔五〕,飲酒宴語相說也。
〔一〕 克,勝也。晉厲公伐鄭,楚人救之,戰于鄢。在魯成十六年也。
〔二〕 郤至,晉卿步揚之孫、蒲城〈昔隹〉居之子溫季也。告慶,以勝楚之福告王也。
〔三〕 將,行也,未行告慶之禮。
〔四〕 王叔簡公,周大夫王叔陳生也。
〔五〕 交酬,相酬之幣。好貨,宴飲以貨為好。厚者,幣物多也。
明日,王叔子譽諸朝。郤至見邵桓公,與之語〔一〕。邵公以告單襄公曰:「王叔子譽溫季,以為必相晉國,相晉國,必大得諸侯,勸二三君子必先導焉,可以樹〔二〕。今夫子見我,以晉國之克也,為己實謀之〔三〕,曰:『微我,晉不戰矣〔四〕!楚有五敗,晉不知乘,我則強之〔五〕。背宋之盟,一也〔六〕;德薄而以地賂諸侯,二也〔七〕;棄壯之良而用幼弱,三也〔八〕;建立卿士而不用其言,四也〔九〕;夷、鄭從之,三陳而不整,五也〔一0〕。罪不由晉,晉得其民〔一一〕,四軍之帥,旅力方剛〔一二〕;卒伍治整,諸侯與之〔一三〕。是有五勝也:有辭,一也〔一四〕;得民,二也;軍帥強禦,三也;行列治整,四也;諸侯輯睦,五也。有一勝猶足用也,有五勝以伐五敗,而避之者,非人也。不可以不戰。欒、范不欲,我則強之〔一五〕。戰而勝,是吾力也〔一六〕。且夫戰也微謀〔一七〕,吾有三伐〔一八〕;勇而有禮,反之以仁。吾三逐楚君之卒,勇也;見其君必下而趨,禮也〔一九〕;能獲鄭伯而赦之,仁也〔二0〕。若是而知晉國之政,楚、越必朝〔二一〕。』
〔一〕 邵桓公,王卿士也。
〔二〕 二三君子,在朝公卿也。導者,導晉侯使升郤至以為上卿,可以樹黨於晉也。
〔三〕 言戰勝楚,吾之謀也。
〔四〕 微,無也。
〔五〕 乘,陵也。
〔六〕 宋盟,宋華元所合晉、楚之成也。華元善楚令尹子重,又善晉欒武子,故遂合二國之好。盟在魯成十二年。至十六年,楚、鄭背盟伐宋也。
〔七〕 楚王薄德,鄭人不從楚,以汝陰之田賂鄭,鄭叛晉從楚也。
〔八〕 壯之良,謂申叔時也。幼弱,謂司馬子反也。
〔九〕 卿士,子囊。子囊不欲背晉,楚王不聽也。
〔一0〕夷,楚東之夷也。晉語曰:「楚恭王帥東夷救鄭。」三陳,夷、鄭、楚也。
〔一一〕言楚叛盟,非晉之罪也。得民,得民心也。
〔一二〕時晉立四軍,四軍之帥,晉八卿也。欒書將中軍,士燮佐之;郤錡將上軍,荀偃佐之;韓厥將下軍,智罃佐之;趙旃將新軍,郤至佐之。旅,眾也。剛,強也。
〔一三〕晉有信,故諸侯與之。
〔一四〕楚背盟,故晉有辭也。
〔一五〕欒,欒書也。范,士燮也。
〔一六〕謂郤至曰「楚有六閒,不可失也」。
〔一七〕微,無也,言軍無計謀也。
〔一八〕伐,功也。三伐,勇、禮、仁也。
〔一九〕下,下車也。
〔二0〕郤至從鄭伯,其右茀翰胡曰:「余從之乘,而俘以下。」郤至曰:「傷國君有刑。」乃止也。
〔二一〕知政,謂為政也。
「吾曰:『子則賢矣〔一〕。抑晉國之舉也,不失其次,吾懼政之未及子也〔二〕。』謂我曰:『夫何次之有?昔先大夫荀伯自下軍之佐以政〔三〕,趙宣子未有軍行而以政〔四〕,今欒伯自下軍往。〔五〕是三子也,吾又過於四之無不及〔六〕。若佐新軍而升為政,不亦可乎?將必求之。』是其言也,君以為奚若〔七〕?」
〔一〕 吾,邵桓公自謂也。
〔二〕 郤至位在七人下,故恐政未及也。
〔三〕 荀伯,荀林父也,從下軍之佐第六卿升為正卿也。
〔四〕 宣子,趙盾也,為中軍佐,此第二卿,未有軍行,升為正卿也。
〔五〕 欒伯,欒書也,將下軍,第五卿而為正卿也。
〔六〕 三子,荀、趙、欒也,得郤至四人。言己之材優於彼四人也,三人之中無有所不及也。 案:「言己之才優於彼四人也」,「四」,公序本作「三」。
〔七〕 言如是,君以為何如也。
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頸。』其郤至之謂乎!君子不自稱也〔一〕,非以讓也,惡其蓋人也〔二〕。夫人性,陵上者也〔三〕,不可蓋也〔四〕。求蓋人,其抑下滋甚〔五〕,故聖人貴讓。且諺曰:『獸惡其網,民惡其上〔六〕。』書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七〕。』詩曰:『愷悌君子,求福不回〔八〕。』在禮,敵必三讓〔九〕,是則聖人知民之不可加也〔一0〕。故王天下者必先諸民,然後庇焉,則能長利〔一一〕。今郤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是求蓋七人也,其亦有七怨。怨在小醜,猶不可堪,而況在侈卿乎?其何以待之〔一二〕?
〔一〕 稱,舉也。
〔二〕 蓋,掩也。
〔三〕 如能在人上者,人欲勝陵之也,故君子上禮讓而天下莫敢陵也。
〔四〕 言人之美不可掩也。
〔五〕 滋,益也。求掩蓋人以自高大,則其抑退而下益甚也。
〔六〕 獸惡其網,為其害己。民惡其上,為其病己。
〔七〕 書,逸書。民可近,可以恩意近也。不可上,不可高上。上,陵也。
〔八〕 回,邪也。求福以禮,不以邪也。
〔九〕 敵,體敵也。
〔一0〕加,猶上也。
〔一一〕先諸民,先求民志也。庇,猶廕也。言王者先安民,然後自庇廕也。長利,長有福利也。
〔一二〕待,猶備也。
「晉之克也,天有惡於楚也,故儆之以晉。而郤至佻天之功以為己力,不亦難乎〔一〕?佻天不祥,乘人不義〔二〕,不祥則天棄之,不義則民叛之。且郤至何三伐之有?夫仁、禮、勇,皆民之為也。〔三〕以義死用謂之勇〔四〕,奉義順則謂之禮〔五〕,畜義豐功謂之仁〔六〕。姦仁為佻〔七〕,姦禮為羞〔八〕,姦勇為賊〔九〕。夫戰,盡敵為上,守和同順義為上〔一0〕。故制戎以果毅〔一一〕,制朝以序成〔一二〕。叛戰而擅舍鄭君,賊也;棄毅行容,羞也;〔一三〕叛國即讎,佻也〔一四〕。有三姦以求替其上,遠於得政矣〔一五〕。以吾觀之,兵在其頸,不可久也。雖吾王叔,未能違難。在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王叔欲郤至,能勿從乎〔一六〕?」
〔一〕 佻,偷也,偷天之功以為己力也。
〔二〕 乘,陵也。
〔三〕 民力所為也。
〔四〕 若富辰也。
〔五〕 謂若管仲責楚包茅也。
〔六〕 豐,大也。謂若狐偃輔晉文也。
〔七〕 以姦偽行仁為偷仁,謂獲鄭伯而赦之也。
〔八〕 羞,恥也。謂見楚君而趨也。
〔九〕 還賊國也。姦勇,謂逐楚卒也。
〔一0〕守和同,謂不相與戰而平和也。順義,順王義也。
〔一一〕戎,兵也。殺敵為果,致果為毅也。
〔一二〕序,次也。朝不越爵則政成也。
〔一三〕容,容儀也。謂下趨也。
〔一四〕叛其國而即讎人,謂赦鄭伯欲以偷仁也。
〔一五〕替,廢也。
〔一六〕違,避也。今周書太誓無此言,其散亡乎?
郤至歸,明年死難〔一〕。及伯輿之獄,王叔陳生奔晉〔二〕。
〔一〕 明年,魯成十七年也。死,為厲公所殺也。
〔二〕 伯輿,周大夫也。獄,訟也。王叔陳生與伯輿爭政,王佐伯輿,王叔不勝,遂出奔晉,在魯襄十年也。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