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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三

 

  〔一〕長孫嵩 長孫道生

  長孫嵩,代人也,太祖賜名焉。父仁,昭成時為南部大人。嵩寬雅有器度,年十四,代父統軍。昭成末年,諸部乖亂,苻堅使劉庫仁攝國事,嵩與元他等率部眾歸之。

  劉顯之謀難也,嵩率舊人及鄉邑七百餘家叛顯走,〔二〕將至五原。時寔君之子,亦聚眾自立,嵩欲歸之。見于烏渥,稱逆父之子,勸嵩歸太祖。嵩未決,烏渥回其牛首,嵩僶俛從之。見太祖于三漢亭。太祖承大統,復以為南部大人。累著軍功。後從征中山,除冀州刺史,賜爵鉅鹿公。歷侍中、司徒、相州刺史,封南平公,所在著稱。太宗即位,與山陽侯奚斤、北新侯安同、白馬侯崔宏等八人,坐止車門右,聽理萬幾,故世號八公。

  晉將劉裕之伐姚泓,太宗假嵩節,督山東諸軍事,傳詣平原,緣河北岸,列軍次於畔城。軍頗失利。詔假裕道,裕於舟中望嵩麾蓋,遺以酃酒及江南食物,嵩皆送京師。詔嵩厚答之。又敕簡精兵為戰備,若裕西過者,便率精銳南出彭沛,如不時過,但引軍隨之。彼至崤陝間,必與姚泓相持,一死一傷,眾力疲弊。比及秋月,徐乃乘之,則裕首可不戰而懸。於是叔孫建等尋河趣洛。遂入關。〔三〕嵩與建等自成皋南濟,晉諸屯戍皆望塵奔潰。裕克長安,嵩乃班師。

  太宗寢疾,問後事於嵩,嵩曰:「立長則順,以德則人服。今長皇子賢而世嫡,天所命也,請立。」乃定策禁中。於是詔世祖臨朝監國,嵩為左輔。世祖即位,進爵北平王,司州中正。詔問公卿,赫連、蠕蠕征討何先。嵩與平陽王長孫翰、司空奚斤等曰:「赫連居土,未能為患,蠕蠕世為邊害,宜先討大檀。及則收其畜產,足以富國;不及則校獵陰山,多殺禽獸,皮肉筋角,以充軍實,亦愈於破一小國。」太常崔浩曰:「大檀遷徙鳥逝,疾追則不足經久,大眾則不能及之。赫連屈丐,土宇不過千里,其刑政殘虐,人神所棄,宜先討之。」尚書劉潔、武京侯安原請先平馮跋。〔四〕帝默然,遂西巡狩。後聞屈丐死,關中大亂,議欲征之。嵩等曰:「彼若城守,以逸代勞,大檀聞之,乘虛而寇,危道也。」帝乃問幽微於天師寇謙之,〔五〕謙之勸行。杜超之贊成之,〔六〕崔浩又言西伐利。嵩等固諫不可。帝大怒,責嵩在官貪污,使武士頓辱。尋遷太尉。久之,加柱國大將軍。

  自是,輿駕征伐,嵩以元老多留鎮京師,坐朝堂,平斷刑獄。薨,年八十。諡曰宣王。後高祖追錄先朝功臣,以嵩配饗廟庭。

  子頹,善騎射,彎弓三百斤。襲爵,加侍中、征南大將軍。有罪,黜為戍兵,後復爵。薨,諡曰安王。

  子敦,字孝友,位北鎮都將。坐黷貨,降為公。高宗時,自頌先世勳重,〔七〕復其王爵。薨,諡簡王。

  子道,字念僧,襲爵。久之,隨例降為公,位右衛將軍。卒,諡慎。

  子悅,襲爵。建義初,復本王爵,尋降為公。位光祿少卿。卒,贈司空。

  長孫道生,嵩從子也。忠厚廉謹,太祖愛其慎重,使掌幾密,與賀毗等四人內侍左右,出入詔命。太宗即位,除南統將軍、冀州刺史。後取人美女以獻太宗,切責之,以舊臣不加罪黜。

  世祖即位,進爵汝陰公,〔八〕遷廷尉卿。從征蠕蠕,與尉眷等率眾出白黑兩漠間,大捷而還。世祖征赫連昌,道生與司徒長孫翰、宗正娥青為前驅,遂平其國。昌弟定走保平涼,劉義隆遣將到彥之、王仲德寇河南以救定。詔道生與丹陽王太之屯河上以禦之。遂誘義隆將檀道濟,邀其前後,追至歷城而還。除司空,加侍中,進封上黨王。薨,年八十二。贈太尉,諡曰靖。

  道生廉約,身為三司,而衣不華飾,食不兼味。一熊皮鄣泥,數十年不易,時人比之晏嬰。第宅卑陋,出鎮後,其子弟頗更修繕,起堂廡。道生還,歎曰:「昔霍去病以匈奴未滅,無用家為,今強寇尚遊魂漠北,吾豈可安坐華美也!」乃切責子弟,令毀宅。其恭慎如此。世祖世,所在著績,每建大議,多合時機。為將有權略,善待士眾。帝命歌工歷頌群臣,曰:「智如崔浩,廉如道生。」及年老,頗惑其妻孟氏,以此見譏。與從父嵩俱為三公,當世以為榮。

  子抗,〔九〕位少卿,早卒。

  抗子觀,少以壯勇知名,後襲祖爵上黨王。時異姓諸王,襲爵多降為公,帝以其祖道生佐命先朝,故特不降。以征西大將軍、假司空、督河西七鎮諸軍,討吐谷渾。部帥拾寅遁藏,焚其所居城邑而還。高祖初,拜殿中尚書、侍中。吐谷渾又侵逼,復假觀司空討降之。後為征南大將軍。薨,諡曰定。葬禮依其祖靖王故事,陪葬雲中金陵。

  子冀歸,六歲襲爵,降為公。高祖以其幼承家業,賜名稚,字承業。稚聰敏有才藝,虛心愛士。為前將軍,從高祖南討,授七兵尚書、太常卿、右將軍。

  世宗時,侯剛子淵,稚之女婿。剛為元叉所厚,故稚驟得轉進。出為撫軍大將軍,領揚州刺史,假鎮南大將軍,都督淮南諸軍事。蕭衍將裴邃、虞鴻襲據壽春,稚諸子驍果,邃頗難之,號曰「鐵小兒」。詔河間王琛總眾援之。琛欲決戰,稚以雨久,更須持重。琛弗從,遂戰,為賊所乘,稚後殿。初,稚既總強兵,久不決戰,議者疑有異圖。朝廷重遣河間王琛及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三都督外聲助稚,內實防之。

  會鮮于脩禮反於中山,以稚為大都督北討。尋以本使達鄴城。詔稚解行臺,罷大使,遣河間王琛為大都督,酈道元為行臺。稚遣子子裕奉表,稱與琛同在淮南,俱當國難,琛敗臣全,遂生私隙。且臨機奪帥,非算所長。書奏,不納。琛與稚前到呼沱,稚未欲戰,而琛不從。行達五鹿,為脩禮邀擊,琛不赴之。賊總至,遂大敗,稚與琛並除名。

  尋而正平郡蜀反,復假稚鎮西將軍、討蜀都督,頻戰有功,除平東將軍,復本爵。後除尚書右僕射。未幾,雍州刺史蕭寶夤據州反,復以稚為行臺討之。稚時背疽未愈,靈太后勞之曰:「卿疹源如此,朕欲相停,更無可寄如何?」稚答曰:「死而後已,敢不自力。」時子彥亦患腳痺,扶杖入辭。尚書僕射元順顧相謂曰:「吾等備位大臣,各居寵位,危難之日,病者先行,無乃不可乎?」莫有對者。時薛鳳賢反於正平,薛脩義屯聚河東,分據鹽池,攻圍蒲阪,東西連結,以應寶夤。稚乃據河東。

  時有詔廢鹽池稅,稚上表曰:「鹽池天資賄貨,密邇京畿,唯須寶而護之,均贍以理。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然冀定二州且亡且亂,常調之絹,不復可收。仰惟府庫,有出無入,必須經綸,出入相補。略論鹽稅,一年之中,準絹而言,猶不應減三十萬匹也,便是移冀定二州置於畿甸。今若廢之,事同再失。臣前仰違嚴旨,不先討關賊而解河東者,非是閑長安而急蒲阪。蒲阪一陷,沒失鹽池,三軍口命,濟贍理絕。天助大魏,茲計不爽。昔高祖昇平之年,無所乏少,猶創置鹽官而加典護,非為物而競利,恐由利而亂俗也。況今王公素餐,百官尸祿,租徵六年之粟,調折來歲之資,此皆出人私財,奪人膂力。豈是願言,事不獲已。臣輒符司監將尉還率所部,依常收稅,更聽後敕。」

  稚克寶夤將侯終德,寶夤出走,雍州平。除雍州刺史。

  莊帝初,封上黨王,尋改馮翊王,後降為郡公。遷司徒公,加侍中,兼尚書令、大行臺,仍鎮長安。前廢帝立,遷太尉公,錄尚書事。及韓陵之敗,斛斯椿先據河橋,謀誅尒朱。使稚入洛,啟帝誅世隆兄弟之意。出帝初,轉太傅,錄尚書事。以定策功,更封開國子。稚表請回授其姨兄廷尉卿元洪超次子惲。初,稚生而母亡,為洪超母所撫養,是以求讓,許之。出帝入關,稚時鎮虎牢,亦隨赴長安。

  稚妻張氏,生二子,子彥、子裕。後與羅氏私通,遂殺其夫,棄張納羅。羅年大稚十餘歲,妒忌防限。稚雅相愛敬,旁無姻妾,〔一0〕僮侍之中,嫌疑致死者,乃有數四。羅生三子,紹遠、士亮、季亮,兄弟皆廉武。稚少輕俠,鬥雞走馬,力爭殺人,因亡抵龍門將陳興德家,會赦乃免。因以後妻羅前夫女呂氏,妻興德兄興恩以報之。

  子彥,本名雋,有膂力。以累從父征討功,封槐里縣子。出帝與齊獻武王構隙,加子彥中軍大都督、行臺僕射,鎮弘農,以為心膂。後從帝入關。子彥少嘗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乃命開肉鋸骨,流血數升,言戲自若。時以為踰於關羽。

  子裕,位衛尉少卿。

  校勘記

  〔一〕 魏書卷二十五 諸本目錄此卷注「闕」。百衲本、南本、汲本卷末殘存宋人校語:「魏收書列傳第十三。」局本下補「亡」字。殿本考證云:「魏收書闕,後人所補。」按此卷以北史卷二二長孫嵩、長孫道生傳補,附長孫稚傳有溢出語,當出於高氏小史。

  〔二〕 嵩率舊人及鄉邑七百餘家叛顯走 北史卷二二長孫嵩傳「鄉邑」作「庶師」。按「庶師」和「舊人」對舉。「舊人」指拓跋本部人,「庶師」當是指非本部的諸族人。疑這裏的「鄉邑」乃後人所改。

  〔三〕 於是叔孫建等尋河趣洛遂入關 按尋河趣洛者是叔孫建所領魏軍,入關者是劉裕所統的晉軍,這裏牽連敘述,遂似叔孫建等入關。疑「遂入關」上脫「裕」字。

  〔四〕 尚書劉潔武京侯安原請先平馮跋 卷三0安原傳「武京」作「武原」。按晉書卷一五地理志下徐州彭城國有「武原縣」。地不屬魏,但當時封邑取南朝郡縣名的很多。「武京」不聞有此縣,此傳「京」字疑誤。

  〔五〕 帝乃問幽微於天師寇謙之 北史卷二二「微」作「徵」,「微」當是「徵」之訛。

  〔六〕 杜超之贊成之 按杜超,卷八三外戚傳有傳。可能是雙名「超之」,單稱作「超」,也可能涉上「寇謙之」而衍「之」字。

  〔七〕 高宗時自頌先世勳重 諸本「宗」作「祖」。按事見卷五高宗紀興安二年歲末,「祖」字訛,今改正。

  〔八〕 進爵汝陰公 張森楷云:「以前初無封爵之文,而云『進爵』,疑誤。」按此傳以北史卷二二長孫道生傳補,當是李延壽刪節之失。這種刪節失當,下文還有,如「帝以其祖道生佐命先朝」,不知為何帝;「以本使達鄴城」,不知為何使。今不悉出校記。

  〔九〕 子抗 北史卷二二「抗」作「瓬」。

  〔一0〕旁無姻妾 北史卷二二「姻」作「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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