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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九十八  元后傳第六十八

 

  孝元皇后,王莽之姑也。莽自謂黃帝之後,其自本曰:〔一〕黃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媯汭,以媯為姓。〔二〕至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是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齊,〔三〕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三)〔二〕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興,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

  〔一〕 師古曰:「述其本系。」

  〔二〕 師古曰:「媯,水名也。水曲曰汭。言因水為姓也。汭音而銳反。」

  〔三〕 師古曰:「犇,古奔字。」


  文、景間,安孫遂字伯紀,處東平陵,〔一〕生賀,字翁孺。為武帝繡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黨與,及吏畏懦逗遛當坐者〔二〕,翁孺皆縱不誅。它部御史暴勝之等奏殺二千石,誅千石以下〔三〕,及通行飲食坐連及者,大部至斬萬餘人,語見酷吏傳。翁孺以奉使不稱免,〔四〕嘆曰:「吾聞活千人有封子孫,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一〕 師古曰:「濟南之縣。」

  〔二〕 師古曰:「懦音乃喚反。逗音住,又音豆。」

  〔三〕 師古曰:「二千石者,奏而殺之,其千石以下,則得專誅。」

  〔四〕 師古曰:「不稱謂不副所委。」


  翁孺既免,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乃徙魏郡元城委粟里,為三老,魏郡人德之。元城建公曰:〔一〕「昔春秋沙麓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二〕故有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其齊田乎!〔三〕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四〕日月當之。元城郭東有五鹿之虛,即沙鹿地也。〔五〕後八十年,當有貴女興天下」云。

  〔一〕 服虔曰:「元城人年老者也。」

  〔二〕 李奇曰:「此龜繇文也。陰,元后也。陽,漢也。王氏舜後,土也。漢,火也。故曰土火相乘,陰盛而沙麓崩。」

  〔三〕 張晏曰:「陰數八,八八六十四。土數五,故六百四十五歲也。春秋僖十四年,沙麓崩,歲在乙亥,至〔哀帝元壽二年〕,哀帝崩,元后始攝政,歲在庚申,沙麓崩後六百四十五歲。」

  〔四〕 師古曰:「直亦當。」

  〔五〕 師古曰:「虛讀曰墟。」


  (王)翁孺生禁,字稚君,少學法律長安,為廷尉史。本始三年,生女政君,即元后也。禁有大志,不修廉隅,好酒色,多取傍妻,凡有四女八男:長女君俠,次即元后政君,次君力,次君弟;長男鳳孝卿,次曼元卿,譚子元,崇少子,商子夏,立子叔,根稚卿,逢時季卿。唯鳳、崇與元后政君同母。母,適妻,魏郡李氏女也。〔一〕後以妒去,更嫁為河內苟賓妻。

  〔一〕 師古曰:「適讀曰嫡。」

  初,李親任政君在身,〔一〕夢月入其懷。及壯大,婉順得婦人道。嘗許嫁未行,所許者死。後東平王聘政君為姬,未入,王薨。禁獨怪之,使卜數者相政君,〔二〕「當大貴,不可言。」禁心以為然,乃教書,學鼓琴。五鳳中,獻政君,年十八矣,入掖庭為家人子。

  〔一〕 師古曰:「任,懷任。」

  〔二〕 師古曰:「數,計也。若言今之祿命書也。數音所具反。」


  歲餘,會皇太子所愛幸司馬良娣病,且死,謂太子曰:「妾死非天命,乃諸娣妾良人更祝詛殺我。」〔一〕太子憐之,且以為然。及司馬良娣死,太子悲恚發病,忽忽不樂,因以過怒諸娣妾,莫得進見者。久之,宣帝聞太子恨過諸娣妾,欲順適其意,乃令皇后擇後宮家人子可以虞侍太子者,〔二〕政君與在其中。〔三〕及太子朝,皇后乃見政君等五人,微令旁長御問知太子所欲。太子殊無意於五人者,不得已於皇后,〔四〕彊應曰:「此中一人可。」〔五〕是時政君坐近太子,又獨衣絳緣諸于,〔六〕長御即以為〔是〕。皇后使侍中杜輔、掖庭令濁賢交送政君太子宮,〔七〕見丙殿。得御幸,有身。先是者,太子後宮娣妾以十數,御幸久者七八年,莫有子,及王妃壹幸而有身。甘露三年,生成帝於甲館畫堂,為世適皇孫。〔八〕宣帝愛之,自名曰驁,字太孫,常置左右。

  〔一〕 師古曰:「更音工衡反。」

  〔二〕 師古曰:「此虞與娛同。」

  〔三〕 師古曰:「與讀曰豫。」

  〔四〕 師古曰:「恐不副皇后意,故言不得已。」

  〔五〕 師古曰:「非其本心,故曰彊也。」

  〔六〕 師古曰:「諸于,大掖衣,即袿衣之類也。」

  〔七〕 師古曰:「濁,姓也。交送,謂侍中、掖庭令雜為使。」

  〔八〕 師古曰:「適讀曰嫡。」


  後三年,宣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元帝。立太孫為太子,以母王妃為婕妤,封父禁為陽平侯。後三日,婕妤立為皇后,禁位特進,禁弟弘至長樂衛尉。永光二年,禁薨,諡曰頃侯。長子鳳嗣侯,為衛尉侍中。皇后自有子後,希復進見。太子壯大,寬博恭慎,語在成紀。其後幸酒,樂燕樂,〔一〕元帝不以為能。而傅昭儀有寵於上,生定陶共王。王多材藝,上甚愛之,坐則側席,行則同輦,〔二〕常有意欲廢太子而立共王。時鳳在位,與皇后、太子同心憂懼,賴侍中史丹擁右太子,〔三〕語在丹傳。上亦以皇后素謹慎,而太子先帝所常留意,故得不廢。

  〔一〕 師古曰:「幸酒,好酒也。樂宴樂,好燕私之樂也。解具在成紀。」

  〔二〕 師古曰:「側席謂附近御坐。」

  〔三〕 師古曰:「右讀曰佑,助也。」


  元帝崩,太子立,是為孝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益封五千戶。王氏之興自鳳始。又封太后同母弟崇為安成侯,食邑萬戶。鳳庶弟譚等皆賜爵關內侯,食邑。

  其夏,黃霧四塞終日。〔一〕天子以問諫大夫楊興、博士駟勝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非高祖之約,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二〕言事者多以為然。鳳於是懼,上書辭謝曰:「陛下即位,思慕諒闇,〔三〕故詔臣鳳典領尚書事,上無以明聖德,下無以益政治。今有茀星天地赤黃之異,〔四〕咎在臣鳳,當伏顯戮,以謝天下。今諒闇已畢,大義皆舉,宜躬親萬機,以承天心。」因乞骸骨辭職。上報曰:「朕承先帝聖緒,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陰陽錯繆,日月無光,赤黃之氣,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將軍乃引過自予,欲上尚書事,歸大將軍印綬,罷大司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將軍以事,誠欲庶幾有成,顯先祖之功德。將軍其專心固意,輔朕之不逮,毋有所疑。」

  〔一〕 師古曰:「塞,滿也。言四方皆滿。」

  〔二〕 師古曰:「見,顯示。」

  〔三〕 師古曰:「商書云『高宗諒闇』。諒,信;闇,默也。言居父喪信默,三年不言也。」

  〔四〕 師古曰:「茀與孛同。」


  後五年,諸吏散騎安成侯崇薨,謚曰共侯。有遺腹子奉世嗣侯,太后甚哀之。明年,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譚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紅陽侯,根曲陽侯,逢時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太后同產唯曼蚤卒,〔一〕餘畢侯矣。太后母李親,苟氏妻,生一男名參,寡居。頃侯禁在時,太后令禁還李親。〔二〕太后憐參,欲以田蚡為比而封之。〔三〕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參為侍中水衡都尉。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諸曹,分據勢官滿朝廷。

  〔一〕 張晏曰:「同父則為同產,不必同母也。上言唯鳳、崇同母也。」

  〔二〕 師古曰:「召還王氏。」

  〔三〕 李奇曰:「田蚡與孝景王后同母異父,得封故也。」師古曰:「比,例也,音必寐反。」


  大將軍鳳用事,上遂謙讓無所顓。〔一〕左右常薦光祿大夫劉向少子歆通達有異材。上召見歆,誦讀詩賦,甚說之,〔二〕欲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將軍。」〔三〕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將軍?」左右叩頭爭之。上於是語鳳,鳳以為不可,乃止。其見憚如此。

  〔一〕 師古曰:「顓與專同。凡事皆不自專也。」

  〔二〕 師古曰:「說讀曰悅。」

  〔三〕 師古曰:「曉猶白。」


  上即位數年,無繼嗣,體常不平。〔一〕定陶共王來朝,太后與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於它王,不以往事為纖介。〔二〕共王之來朝也,天子留,不遣歸國。上謂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三〕一朝有它,且不復相見。〔四〕爾長留侍我矣!」其後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親重。大將軍鳳心不便共王在京師,會日蝕,鳳因言「日蝕陰盛之象,為非常異。定陶王雖親,於禮當奉藩在國。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五〕故天見戒。〔六〕宜遣王之國。」上不得已於鳳而許之。〔七〕共王辭去,上與相對〔涕〕泣而決。

  〔一〕 師古曰:「言多疾疢。」

  〔二〕 師古曰:「往事,謂先帝時欲以代太子也。言無纖介之嫌怒。」

  〔三〕 師古曰:「人命無常,不可諱。」

  〔四〕 師古曰:「它謂晏駕也。」

  〔五〕 師古曰:「詭,違也。」

  〔六〕 師古曰:「見,顯示。」

  〔七〕 師古曰:「言迫於鳳不得止。」


  京兆尹王章素剛直敢言,以為鳳建遣共王之國非是,〔一〕乃奏封事言日蝕之咎矣。天子召見章,延問以事,章對曰:「天道聰明,(佐)〔佑〕善而災惡,以瑞異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二〕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義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顓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日蝕之咎於定陶王,〔三〕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於上,顓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蝕,陰侵陽臣顓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一舉手,鳳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四〕且鳳誣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商〔五〕本以先帝外屬,內行篤,有威重,位歷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詘節隨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眾庶愍之。又鳳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六〕於禮不宜配御至尊,託以為宜子,內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聞張美人未嘗任身就館也。〔七〕且羌胡尚殺首子以盪腸正世,〔八〕況於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它所不見者。〔九〕鳳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

  〔一〕 師古曰:「建立其議也。」

  〔二〕 師古曰:「近音巨靳反。」

  〔三〕 師古曰:「猥猶曲也。」

  〔四〕 師古曰:「遠音于萬反。」

  〔五〕 師古曰:「王商也。」

  〔六〕 師古曰:「小婦,妾也。弟謂女弟,即妹也。」

  〔七〕 師古曰:「是則不為宜子,明鳳所言非實。」

  〔八〕 師古曰:「盪,洗滌也。言婦初來所生之子或它姓。」

  〔九〕 師古曰:「以所見者譬之,則不見者可知。」


  自鳳之白罷商後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及聞章言,天子感寤,納之,謂章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聞社稷計!〔一〕且唯賢知賢,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於是章奏封事,薦中山孝王舅琅邪太守馮野王「先帝時歷二卿,忠信質直,知謀有餘。野王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聖主樂進賢也。」上自為太子時數聞野王先帝名卿,聲譽出鳳遠甚,方倚欲以代鳳。

  〔一〕 師古曰:「微,無也。」

  初,章每召見,上輒辟左右。〔一〕時太后從弟長樂衛尉弘子侍中音〔二〕獨側聽,具知章言,以語鳳。鳳聞之,稱病出就第,上疏乞骸骨,謝上曰:「臣材駑愚戇,得以外屬兄弟七人封為列侯,宗族蒙恩,賞賜無量。輔政出入七年,國家委任臣鳳,所言輒聽,薦士常用。無一功善,陰陽不調,災異數見,咎在臣鳳奉職無狀,此臣一當退也。五經傳記,師所誦說,咸以日蝕之咎在於大臣非其人,易曰『折其右肱』,〔三〕此臣二當退也。河平以來,臣久病連年,數出在外,曠職素餐,此臣三當退也。〔四〕陛下以皇太后故不忍誅廢,臣猶自知當遠流放,又重自念,〔五〕兄弟宗族所蒙不測,當殺身靡骨死輦轂下,〔六〕不當以無益之故有離寑門之心。誠歲餘以來,所苦加侵,〔七〕日日益甚,不勝大願,願乞骸骨,歸自治養,冀賴陛下神靈,未理髮齒,期月之間,幸得瘳愈,復望帷幄,不然,必寘溝壑。臣以非材見私,天下知臣受恩深也;以病得全骸骨歸,天下知臣被恩見哀,重巍巍也。〔八〕進退於國為厚,萬無纖介之議。〔九〕唯陛下哀憐!」其辭指甚哀,太后聞之為垂涕,不御食。

  〔一〕 師古曰:「辟讀曰闢。」

  〔二〕 師古曰:「弘者,太后之叔父也。音則從父弟。」

  〔三〕 師古曰:「豐卦九三爻辭也。肱,臂也。」

  〔四〕 師古曰:「空廢職任,徒受祿秩也。」

  〔五〕 師古曰:「重音直用反。」

  〔六〕 師古曰:「靡,碎也,音武皮反。」

  〔七〕 師古曰:「誠,實也。」

  〔八〕 師古曰:「巍巍,高貌。重音直用反。」

  〔九〕 師古曰:「論者不云疏斥外戚也。」


  上少而親倚鳳,弗忍廢,乃報鳳曰:「朕秉事不明,政事多闕,故天變(屢)〔婁〕臻,咸在朕躬。〔一〕將軍乃深引過自予,欲乞骸骨而退,則朕將何嚮焉!書不云乎?『公毋困我。』〔二〕務專精神,安心自持,期於亟瘳,稱朕意焉。」〔三〕於是鳳起視事。上使尚書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而私薦之,欲令在朝阿附諸侯;又知張美人體御至尊,而妄稱引羌胡殺子蕩腸,非所宜言。」遂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為「比上夷狄,欲絕繼嗣之端;背畔天子,私為定陶王。」章死獄中,妻子徙合浦。

  〔一〕 〔師古曰:「婁,古屢字。」〕

  〔二〕 師古曰:「周書洛誥載成王告周公辭也。言公必須留京師,毋得遠去,而令我困。」

  〔三〕 師古曰:「亟,急。瘳,差也。」


  自是公卿見鳳,側目而視,郡國守相刺史皆出其門。〔一〕又以侍中太僕音為御史大夫,列于三公。而五侯群弟,爭為奢侈,賂遺珍寶,四面而至;後庭姬妾,各數十人,僮奴以千百數,羅鐘磬,舞鄭女,作倡優,狗馬馳逐;大治第室,起土山漸臺,洞門高廊閣道,連屬彌望。〔二〕百姓歌之曰:「五侯初起,曲陽最怒,壞決高都,連竟外杜,〔三〕土山漸臺西白虎。」〔四〕〔其〕奢僭如此。然皆通敏人事,好士養賢,傾財施予,以相高尚。

  〔一〕 師古曰:「言為其家寮屬者,皆得大官。」

  〔二〕 師古曰:「彌,竟也。言望之極目也。屬音之欲反。」

  〔三〕 服虔曰:「壞決高都水入長安。高都水在長安西也。」孟康曰:「杜、鄠二縣之間田畝一金。言其境自長安至杜陵也。」李奇曰:「長安有高都、(水)〔外〕杜里,既壞決高都作殿,復衍及外杜里。」師古曰:「成都侯商自擅穿帝城引水耳,曲陽無此事。又雖大作第宅,不得從長安至杜陵也。(按)李說為(近)是。」

  〔四〕 師古曰:「皆放效天子之制也。」


  鳳輔政凡十一歲。陽朔三年秋,鳳病,天子數自臨問,親執其手,涕泣曰:「將軍病,如有不可言,平阿侯譚次將軍矣。」〔一〕鳳頓首泣曰:「譚等雖與臣至親,行皆奢僭,無以率導百姓,不如御史大夫音謹敕,〔二〕臣敢以死保之。」及鳳且死,上疏謝上,復固薦音自代,〔言〕譚等五人必不可用。天子然之。

  〔一〕 師古曰:「不可言,謂死也,不欲斥言之。」

  〔二〕 師古曰:「敕,整也。」


  初,譚倨,不肯事鳳,〔一〕而音敬鳳,卑恭如子,故薦之。鳳薨,天子臨弔贈寵,送以輕車介士,軍陳自長安至渭陵,諡曰敬成侯。子襄嗣侯,為衛尉。御史大夫音竟代鳳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而平阿侯譚位特進,領城門兵。谷永說譚,令讓不受城門職,由是與音不平,語在永傳。

  〔一〕 師古曰:「倨,慢也,音據。」

  音既以從舅越親用事,小心親職,歲餘,上下詔曰:「車騎將軍音宿衛忠正,勤勞國家,前為御史大夫,以外親宜典兵馬,入為將軍,不獲宰相之封,朕甚慊焉!其封音為安陽侯,食邑與五侯等,俱三千戶。」

  初,成都侯商嘗病,欲避暑,從上借明光宮。〔一〕後又穿長安城,引內灃水注第中大陂以行船,立羽蓋,張周帷,輯濯越歌。〔二〕上幸商第,見穿城引水,意恨,內銜之,未言。後微行出,過曲陽侯第,又見園中土山漸臺似類白虎殿。〔三〕於是上怒,以讓車騎將軍音。商、根兄弟欲自黥劓謝太后。上聞之大怒,乃使尚書責問司隸校尉、京兆尹「知成都侯商擅穿帝城,決引灃水,曲陽侯根驕奢僭上,赤墀青瑣,〔四〕紅陽侯立父子臧匿姦猾亡命,賓客為群盜,司隸、京兆皆阿縱不舉奏正法。」二人頓首省戶下。又賜車騎將軍音策書曰:「外家何甘樂禍敗,〔五〕而欲自黥劓,相戮辱於太后前,傷慈母之心,以危亂國!外家宗族彊,上一身浸弱日久,〔六〕今將一施之。〔七〕君其召諸侯,令待府舍。」〔八〕是日,詔尚書奏文帝時誅將軍薄昭故事。車騎將軍音藉槁請罪,〔九〕商、立、根皆負斧質謝。上不忍誅,然後得已。

  〔一〕 師古曰:「黃圖云明光宮在城內,近桂宮也。」

  〔二〕 師古曰:「輯與楫同,濯與櫂同,皆所以行船也。令執楫櫂人為越歌也。輯為櫂之短者也。今吳越之人呼為橈,音饒。越歌,為越之歌。」

  〔三〕 師古曰:「黃圖云在未央宮。」

  〔四〕 孟康曰:「以青畫戶邊鏤中,天子制也。」如淳曰:「門楣格再重,如人衣領再重,裏者青,名曰青瑣,天子門制也。」師古曰:「孟說是。青瑣者,刻為連環文,而青塗之也。」

  〔五〕 師古曰:「言此罪過,並身自為之。」

  〔六〕 師古曰:「寖,漸也。」

  〔七〕 師古曰:「行刑罰。」

  〔八〕 師古曰:「令總集音之府舍,待詔命。」

  〔九〕 師古曰:「自坐槁上,言就刑戮也。」


  久之,平阿侯譚薨,諡曰安侯,子仁嗣侯。太后憐弟曼蚤死,獨不封,曼寡婦渠供養東宮,子莽幼孤不及等比,〔一〕常以為語。平阿侯譚、成都侯商及在位多稱莽者。久之,上復下詔追封曼為新都哀侯,而子莽嗣爵為新都侯。後又封太后姊子淳于長為定陵侯。王氏親屬,侯者凡十人。

  〔一〕 師古曰:「比音必寐反。」

  上悔廢平阿侯譚不輔政而薨也,乃復進成都侯商以特進,領城門兵,置幕府,得舉吏如將軍。杜鄴說車騎將軍音令親附商,語在鄴傳。王氏爵位日盛,唯音為修整,數諫正,有忠節,輔政八年,薨。弔贈如大將軍,諡曰敬侯。子舜嗣侯,為太僕侍中。特進成都侯商代音為大司馬衛將軍,而紅陽侯立位特進,領城門兵。商輔政四歲,病乞骸骨,天子憫之,更以為大將軍,益封二千戶,賜錢百萬。商薨,弔贈如大將軍故事,諡曰景成侯,子況嗣侯。紅陽侯立次當輔政,有罪過,語在孫寶傳。上乃廢立而用光祿勳曲陽侯根為大司馬票騎將軍,歲餘益封千七百戶。高平侯逢時無材能名稱,是歲薨,諡曰戴侯,子買之嗣侯。

  綏和元年,上即位二十餘年無繼嗣,而定陶共王已薨,子嗣立為王。王祖母定陶傅太后重賂遺票騎將軍根,為王求漢嗣,根為言,上亦欲立之,遂徵定陶王為太子。時根輔政五歲矣,乞骸骨,上乃益封根五千戶,賜安車駟馬,黃金五百斤,罷就第。

  先是定陵侯淳于長以外屬能謀議,為衛尉侍中,在輔政之次。是歲,新都侯莽告長伏罪與紅陽侯立相連,〔一〕長下獄死,立就國,語在長傳。故曲陽侯根薦莽以自代,上亦以為莽有忠直節,遂擢莽從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為大司馬。

  〔一〕 師古曰:「伏罪,謂舊罪陰伏未發者也。」

  歲餘,成帝崩,哀帝即位。太后詔莽就第,避帝外家。哀帝初優莽,不聽。莽上書固乞骸骨而退。上乃下詔曰:「曲陽侯根前在位,建社稷策。侍中太僕安陽侯舜往時護太子家,導朕,忠誠專壹,有舊恩。新都侯莽憂勞國家,執義堅固,庶幾與為治,太皇太后詔休就第,朕甚閔焉。其益封根二千戶,舜五百戶,莽三百五十戶。以莽為特進,朝朔望。」又還紅陽侯立京師。哀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心不能善,以初立,故優之。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奏:「曲陽根宗重身尊,三世據權,五將秉政,天下輻湊自效。〔一〕根行貪邪,臧累鉅萬,縱橫恣意,〔二〕大治(第宅)〔室第〕,第中起土山,立兩市,殿上赤墀,戶青瑣;遊觀射獵,使奴從者被甲持弓弩,陳為步兵;止宿離宮,水衡共張,〔三〕發民治道,百姓苦其役。內懷姦邪,欲筦朝政,〔四〕推親近吏主簿張業以為尚書,蔽上壅下,內塞王路,外交藩臣,驕奢僭上,壞亂制度。案根骨肉至親,社稷大臣,〔五〕先帝棄天下,根不悲哀思慕,山陵未成,公聘取故掖庭女樂五官殷嚴、王飛君等,〔六〕置酒歌舞,捐忘先帝厚恩,背臣子義。及根兄子成都侯況幸得以外親繼父為列侯侍中,不思報厚恩,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皆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於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忘恩義!」以根嘗建社稷之策,〔七〕遣就國。免況為庶人,歸故郡。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一〕 師古曰:「效,獻也,獻其款誠。」

  〔二〕 師古曰:「橫音胡孟反。」

  〔三〕 師古曰:「共音居用反。張音竹亮反。」

  〔四〕 師古曰:「筦與管同。」

  〔五〕 師古曰:「至親謂於成帝為舅。」

  〔六〕 如淳曰:「五官,官名也。外戚傳曰五官視三百石。」

  〔七〕 師古曰:「謂立哀帝為嗣也。」


  後二歲,傅太后、帝母丁姬皆稱尊號。有司奏「新都侯莽前為大司馬,貶抑尊號之議,虧損孝道,及平阿侯仁臧匿趙昭儀親屬,皆就國。」天下多冤王氏。

  諫大夫楊宣上封事言:「孝成皇帝深惟宗廟之重,稱述陛下至德以承天序,聖策深遠,恩德至厚。惟念先帝之意,豈不欲以陛下自代,奉承東宮哉!〔一〕太皇太后春秋七十,數更憂傷,〔二〕敕令親屬引領以避丁、傅。〔三〕行道之人為之隕涕,況於陛下,時登高遠望,獨不慚於延陵乎!」哀帝深感其言,復封商中子邑為成都侯。

  〔一〕 師古曰:「言供養太后。」

  〔二〕 師古曰:「更,經也,音工衡反。」

  〔三〕 師古曰:「引領,自引首領而退也。」


  元壽元年,日蝕。賢良對策多訟新都侯莽者,上於是徵莽及平阿侯仁還京師侍太后。曲陽侯根薨,國除。

  明年,哀帝崩,無子,太皇太后以莽為大司馬,與共徵立中山王奉哀帝後,是為平帝。帝年九歲,(常)〔當〕年被疾,太后臨朝,委政於莽,莽顓威福。紅陽侯立莽諸父,平阿侯仁素剛直,莽內憚之,令大臣以罪過奏遣立、仁就國。莽日誑燿太后,言輔政致太平,群臣奏請尊莽為安漢公。後遂遣使者迫守立、仁令自殺,賜立諡曰荒侯,子柱嗣,仁諡曰刺侯,子術嗣。是歲,元始三年也。明年,莽風群臣奏立莽女為皇后。〔一〕又奏尊莽為宰衡,莽母及兩子皆封為列侯,語在莽傳。

  〔一〕 師古曰:「風讀曰諷。」

  莽既外壹群臣,令稱己功德,又內媚事旁側長御以下,賂遺以千萬數。白尊太后姊妹君俠為廣恩君,君力為廣惠君,君弟為廣施君,皆食湯沐邑,日夜共譽莽。莽又知太后婦人厭居深宮中,莽欲虞樂以市其權,〔一〕乃令太后四時車駕巡狩四郊,〔二〕存見孤寡貞婦。春幸繭館,〔三〕率皇后列侯夫人桑,遵霸水而祓除;〔四〕夏遊篽宿、鄠、杜之間;〔五〕秋歷東館,望昆明,集黃山宮;冬饗飲飛羽,〔六〕校獵上蘭,〔七〕登長平館,〔八〕臨涇水而覽焉。太后所至屬縣,輒施恩惠,賜民錢帛牛酒,歲以為常。太后從容言曰:〔九〕「我始入太子家時,見於丙殿,至今五六十歲尚頗識之。」〔一0〕莽因曰:「太子宮幸近,可壹往遊觀,不足以為勞。」於是太后幸太子宮,甚說。〔一一〕太后旁弄兒病在外舍,〔一二〕莽自親候之。其欲得太后意如此。

  〔一〕 張晏曰:「以遊觀之樂易其權,若市買。」師古曰:「此虞與娛同。」

  〔二〕 師古曰:「邑外謂之郊,近二十里也。」

  〔三〕 師古曰:「漢宮閣疏云上林苑有繭觀,蓋蠶繭之所也。」

  〔四〕 師古曰:「桑,採桑也。遵,循也,謂緣水邊。」

  〔五〕 師古曰:「篽宿苑在長安城南,今之御宿川是也。」

  〔六〕 師古曰:「黃山宮在槐里。飛羽殿在未央宮中。羽字或作雨。」

  〔七〕 師古曰:「上蘭,觀名也,在上林中。」

  〔八〕 師古曰:「在長平阪也。」

  〔九〕 師古曰:「從音千容反。」

  〔一0〕師古曰:「識,記也,音式志反。」

  〔一一〕師古曰:「說讀曰悅。」

  〔一二〕服虔曰:「官婢侍史生兒,取以作弄兒也。」


  平帝崩,無子,莽徵宣帝玄孫選最少者廣戚侯子劉嬰,年二歲,託以卜相為最吉。乃風公卿奏請立嬰為孺子,〔一〕令宰衡安漢公莽踐祚居攝,如周公傅成王故事。太后不以為可,力不能禁,於是莽遂為攝皇帝,改元稱制焉。俄而宗室安眾侯劉崇及東郡太守翟義等惡之,更舉兵欲誅莽。〔二〕太后聞之,曰:「人心不相遠也。〔三〕我雖婦人,亦知莽必以是自危,不可。」其後,莽遂以符命自立為真皇帝,先奉諸符瑞以白太后,太后大驚。

  〔一〕 師古曰:「風讀曰諷。」

  〔二〕 師古曰:「更音工衡反。」

  〔三〕 師古曰:「言所見者同。」


  初,漢高祖入咸陽至霸上,秦王子嬰降於軹道,奉上始皇璽。及高祖誅項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璽,世世傳受,號曰漢傳國璽。以孺子未立,璽臧長樂宮。及莽即位,請璽,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陽侯舜諭指。舜素謹敕,太后雅愛信之。舜既見,太后知其為莽求璽,怒罵之曰:「而屬父子宗族蒙漢家力,富貴累世,〔一〕既無以報,受人孤寄,乘便利時,奪取其國,〔二〕不復顧恩義。人如此者,狗豬不食其餘,〔三〕天子豈有而兄弟邪!且若自以金匱符命為新皇帝,〔四〕變更正朔服制,亦當自更作璽,傳之萬世,何用此亡國不祥璽為,而欲求之?我漢家老寡婦,旦暮且死,欲與此璽俱葬,終不可得!」太后因涕泣而言,旁側長御以下皆垂涕。舜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謂太后:「臣等已無可言者。〔五〕莽必欲得傳國璽,太后寧能終不與邪!」太后聞舜語切,恐莽欲脅之,乃出漢傳國璽,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已死,(知)〔如〕而兄弟,今族滅也!」舜既得傳國璽,奏之,莽大說,〔六〕乃為太后置酒未央宮漸臺,大縱眾樂。

  〔一〕 師古曰:「而,汝也。」

  〔二〕 師古曰:「孤寄,言以孤寄託之。」

  〔三〕 師古曰:「言惡賤。」

  〔四〕 師古曰:「若亦汝。」

  〔五〕 師古曰:「言不可諫止。」

  〔六〕 師古曰:「說讀曰悅。」


  莽又欲改太后漢家舊號,易其璽綬,恐不見聽,而莽疏屬王諫欲諂莽,上書言:「皇天廢去漢而命立新室,太皇太后不宜稱尊號,當隨漢廢,以奉天命。」莽乃車駕至東宮,親以其書白太后。太后曰:「此言是也!」〔一〕莽因曰:「此誖德之臣也,〔二〕罪當誅!」於是冠軍張永獻符命銅璧,文言「太皇太后當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三〕莽乃下詔曰:「予視群公,咸曰『休哉!〔四〕其文字非刻非畫,厥性自然。』予伏念皇天命予為子,更命太皇太后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協于新(室)故交代之際,信於漢氏。哀帝之代,世傳行詔籌,為西王母共具之祥,〔五〕當為歷代(為)母,昭然著明。予祗畏天命,敢不欽承!謹以令月吉日,親率群公諸侯卿士,奉上皇太后璽紱,〔六〕以當順天心,光于四海焉。」太后聽許。莽於是鴆殺王諫,而封張永為貢符子。

  〔一〕 師古曰:「恚懟之辭也。」

  〔二〕 師古曰:「誖,乖也,音布內反。」

  〔三〕 服虔曰:「銅璧,如璧形,以銅為之也。」

  〔四〕 師古曰:「視讀曰示。休,美也。」

  〔五〕 師古曰:「共音居用反。」

  〔六〕 師古曰:「(比)〔此〕紱謂璽之組也。」


  初,莽為安漢公時,又諂太后,奏尊元帝廟為高宗,太后晏駕後當以禮配食云。及莽改〔號〕太后為新室文母,絕之於漢,不令得體元帝。墮壞孝元廟,〔一〕更為文母太后起廟,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篹食堂,〔二〕既成,名曰長壽宮。以太后在,故未謂之廟。莽以太后好出遊觀,乃車駕置酒長壽宮,請太后。既至,見孝元廟廢徹塗地,太后驚,泣曰:「此漢家宗廟,皆有神靈,與何治而壞之〔三〕!且使鬼神無知,又何用廟為!如令有知,我乃人之妃妾,豈宜辱帝之堂以陳饋食哉!」私謂左右曰:「此人嫚神多矣,能久得祐乎!」飲酒不樂而罷。

  〔一〕 師古曰:「墮,毀也,音火規反。」

  〔二〕 孟康曰:「篹音撰。」晉灼曰:「篹,具也。」

  〔三〕 師古曰:「與音預。言此何罪,於汝無所(過)〔干〕預,何為毀壞之!」


  自莽篡位後,知太后怨恨,求所以媚太后無不為,然愈不說〔一〕。莽更漢家黑貂,著黃貂,〔二〕又改漢正朔伏臘日。太后令其官屬黑貂,至漢家正臘日,獨與其左右相對飲酒食。

  〔一〕 師古曰:「說讀曰悅。」

  〔二〕 孟康曰:「侍中所著貂也。莽更漢制也。」師古曰:「更亦改。」


  太后年八十四,建國五年二月癸丑崩。三月乙酉,合葬渭陵。莽詔大夫揚雄作誄曰:「太陰之精,沙麓之靈,作合於漢,配元生成。」著其協於元城沙麓。(泰)〔太〕陰精者,謂夢月也。太后崩後十年,漢兵誅莽。

  初,紅陽侯立就國南陽,與諸劉結恩,立少子丹為中山太守。世祖初起,丹降為將軍,戰死。上閔之,封丹子泓為武桓侯,至今〔一〕。

  〔一〕 師古曰:「泓音於宏反。」

  司徒掾班彪曰:三代以來,春秋所記,王公國君,與其失世,稀不以女寵。漢興,后妃之家呂、霍、上官,幾危國者數矣。〔一〕及王莽之興,由孝元后歷漢四世為天下母,饗國六十餘載,群弟世權,更持國柄,〔二〕五將十侯,卒成新都。位號已移於天下,而元后卷卷猶握一璽,〔二〕不欲以授莽,婦人之仁,悲夫!

  〔一〕 師古曰:「幾音巨依反。數音所角反。」

  〔二〕 師古曰:「更音工衡反。」

  〔三〕 師古曰:「卷音其圓反。解在劉向傳。」

  校勘記

  四0一三頁 五行 田和有齊國,(三)〔二〕世稱王。 宋祁說舊本「三」作「二」。按景祐本作「二」。楊樹達說實五世。

  四0一四頁一二行 至〔哀帝元壽二年〕,哀帝崩, 景祐、殿本都有「至」下六字。

  四0一四頁一六行 (王)翁孺生禁, 景祐、殿本都無「王」字。

  四0一五頁一五行 長御即以為〔是〕。 錢大昭說「為」下脫「是」字。按景祐、殿、局本都不脫。

  四0一九頁一二行 上與相對〔涕〕泣而決。 景祐、殿本有「涕」字。

  四0二0頁 六行 天道聰明,(佐)〔佑〕善而災惡, 景祐、殿本都作「佑」。

  四0二三頁 五行 故天變(屢)〔婁〕臻, 景祐、殿本都作「婁」,並有師古注四字。

  四0二四頁 二行 〔其〕奢僭如此。 景祐、汲古、殿、局本都有「其」字,此脫。

  四0二四頁 六行 長安有高都、(水)〔外〕杜里, 景祐本作「外」。

  四0二四頁 七行 (按)李說為(近)是。 景祐、殿本都無「按」字、「近」字。

  四0二四頁一一行 〔言〕譚等五人必不可用。 景祐、殿本都有「言」字,此脫。

  四0二八頁 六行 大治(第宅)〔室第〕, 景祐、殿本都作「室第」。

  四0三0頁 三行 帝年九歲,(常)〔當〕年被疾, 景祐本作「當」。

  四0三二頁一五行 (知)〔如〕而兄弟,今族滅也! 景祐本作「如」。楊樹達說作「如」是。

  四0三三頁一三行 協于新(室)故交代之際, 何焯、李慈銘、楊樹達都說「室」字衍。

  四0三三頁一四行 當為歷代(為)母, 楊樹達說「為母」「為」字疑因上文「為」字而衍。按讀為「當歷代為母」亦通。

  四0三四頁 七行 (比)〔此〕紱謂璽之組也。 景祐、殿本都作「此」,此誤。

  四0三四頁 八行 及莽改〔號〕太后為新室文母, 景祐、殿本都有「號」字。

  四0三五頁 一行 於汝無所(過)〔干〕預, 景祐、殿、局本都作「干」。

  四0三五頁 七行 (泰)〔太〕陰精者, 殿本作「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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