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导航漢書

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著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漢書卷九十二  游俠傳第六十二

 

  古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自卿大夫以至于庶人各有等差,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一〕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二〕百官有司奉法承令,以脩所職,失職有誅,侵官有罰。夫然,故上下相順,而庶事理焉。

  〔一〕 師古曰:「覬,幸也。覦,欲也。幸得其所欲也。覬音冀。覦音踰,又音諭。」

  〔二〕 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謂權不移於下也。」


  周室既微,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桓文之後,大夫世權,陪臣執命。〔一〕陵夷至於戰國,合從連衡,力政爭彊。〔二〕繇是列國公子,魏有信陵,趙有平原,齊有孟嘗,楚有春申,〔三〕皆藉王公之勢,競為游俠,雞鳴狗盜,無不賓禮。〔四〕而趙相虞卿棄國捐君,以周窮交魏齊之厄;〔五〕信陵無忌竊符矯命,戮將專師,以赴平原之急:〔六〕皆以取重諸侯,顯名天下。搤腕而游談者,以四豪為稱首。〔七〕於是背公死黨之議成,守戰奉上之義廢矣。

  〔一〕 師古曰:「齊桓、晉文,周之二霸也。陪,重也。」

  〔二〕 師古曰:「力政者,棄背禮義專任威力也。從音子容反。」

  〔三〕 師古曰:「繇讀與由同。信陵君魏無忌,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春申君黃歇。」

  〔四〕 師古曰:「謂孟嘗君用雞鳴而得亡出關,因狗盜而取狐白裘也。」

  〔五〕 師古曰:「魏齊,虞卿之交也,將為范雎所殺,卿救之也。」

  〔六〕 師古曰:「秦兵圍趙,趙相平原君告急於無忌,無忌因如姬以竊兵符,矯魏僖侯命代晉鄙為將,而令朱亥鎚殺晉鄙,遂率兵救趙,秦兵以卻,而趙得全。」

  〔七〕 師古曰:「搤,捉持也。掔,古手腕字也。四豪即魏信陵以下也。搤音厄。」


  及至漢興,禁網疏闊,未之匡改也。〔一〕是故代相陳豨從車千乘,而吳濞、淮南皆招賓客以千數。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屬競逐於京師,布衣游俠劇孟、郭解之徒馳騖於閭閻,權行州域,力折公侯。眾庶榮其名跡,覬而慕之。雖其陷於刑辟,自與殺身成名,若季路、仇牧,死而不悔也。〔二〕故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三〕」非明王在上,視之以好惡,齊之以禮法,民曷繇知禁而反正乎!〔四〕

  〔一〕 師古曰:「匡,正也。」

  〔二〕 師古曰:「季路,孔子弟子也,姓仲名由,衛人也。衛有蒯瞶之亂,季路聞之,故入赴難,遇孟黶石乞以戈擊之,斷纓。季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仇牧,宋大夫也。宋萬殺閔公,仇牧聞之,趨而至,手劍而叱之。萬臂擊仇牧,碎首,齒著于門闔。言游俠之徒自許節操,同於季路、仇牧。」

  〔三〕 師古曰:「論語載(孔)〔曾〕子之言也,解在刑法志。」

  〔四〕 師古曰:「視讀曰示。繇讀曰由。」


  古之正法:五伯,三王之罪人也;〔一〕而六國,五伯之罪人也。夫四豪者,又六國之罪人也。況於郭解之倫,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其罪已不容於誅矣。觀其溫良泛愛,振窮周急,謙退不伐,亦皆有絕異之姿。惜乎不入於道德,苟放縱於末流,殺身亡宗,非不幸也!

  〔一〕 師古曰:「伯讀曰霸。下皆類此。」

  自魏其、武安、淮南之後,天子切齒,衛、霍改節。然郡國豪桀處處各有,京師親戚冠蓋相望,亦古今常道,莫足言者。唯成帝時,外家王氏賓客為盛,而樓護為帥。及王莽時,諸公之間陳遵為雄,閭里之俠原涉為魁。〔一〕

  〔一〕 師古曰:「魁者,斗之所用盛而杓之本也。故言根本者皆云魁。」

  朱家,魯人,高祖同時也。魯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俠聞。所臧活豪士以百數,其餘庸人不可勝言。然終不伐其能,飲其德,〔一〕諸所嘗施,唯恐見之。振人不贍,先從貧賤始。家亡餘財,衣不兼采,食不重味,乘不過軥牛。〔二〕專趨人之急,甚於己私。〔三〕既陰脫季布之厄,及布尊貴,終身不見。自關以東,莫不延頸願交。楚田仲以俠聞,父事朱家,自以為行弗及也。田仲死後,有劇孟。

  〔一〕 孟康曰:「有德於人,而不自美也。」師古曰:「飲,沒也,謂不稱顯。」

  〔二〕 晉灼曰:「軥,軥枙也。軥牛,小牛也。」師古曰:「軥,重挽也,音工豆反。晉說是也。」

  〔三〕 師古曰:「趨讀曰趣。趣,向也。」


  劇孟者,洛陽人也。周人以商賈為資,劇孟以俠顯。吳楚反時,條侯為太尉,乘傳東,〔一〕將至河南,得劇孟,喜曰:「吳楚舉大事而不求劇孟,吾知其無能為已。」〔二〕天下騷動,大將軍得之若一敵國云。劇孟行大類朱家,而好博,多少年之戲。然孟母死,自遠方送喪蓋千乘。及孟死,家無十金之財。而符離王孟,亦以俠稱江淮之間。〔三〕是時,濟南瞷氏、陳周膚亦以豪聞。〔四〕景帝聞之,使使盡誅此屬。其後,代諸白、梁韓毋辟、陽翟薛況、陝寒孺,紛紛復出焉。〔五〕

  〔一〕 師古曰:「乘傳車而東,出為大將也。傳音張戀反。」

  〔二〕 師古曰:「已,語終辭。」

  〔三〕 師古曰:「符離,沛郡之縣也。」

  〔四〕 師古曰:「瞷音閑。」

  〔五〕 師古曰:「代郡白姓非一家也,故稱諸焉。梁國人姓韓,名毋辟。陽翟屬潁川。陝即今陝州陝縣也。薛況、寒孺,皆人姓名也。辟讀曰避。」


  郭解,河內軹人也,〔一〕溫善相人許負外孫也。解父任俠,孝文時誅死。解為人靜悍,〔二〕不飲酒。少時陰賊感概,〔三〕不快意,所殺甚眾。以軀耤友報仇,〔四〕臧命作姦剽攻,〔五〕休乃鑄錢掘冢,〔六〕不可勝數。適有天幸,窘急常得脫,若遇赦。

  〔一〕 師古曰:「軹音只。」

  〔二〕 師古曰:「性沉靜而勇悍。」

  〔三〕 師古曰:「陰賊者,陰懷賊害之意也。感概者,感意氣而立節概也。」

  〔四〕 師古曰:「耤,古藉字。藉謂借助也。」

  〔五〕 師古曰:「臧命,臧亡命之人也。剽,劫也。攻謂穿窬而盜也。剽音匹妙反。」

  〔六〕 師古曰:「不報仇剽攻,則鑄錢發冢也。」


  及解年長,更折節為儉,以德報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為俠益甚。〔一〕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二〕其陰賊著於心本發於睚眥如故云。〔三〕而少年慕其行,亦輒為報讎,不使知也。

  〔一〕 師古曰:「自好喜為此名也。喜音許吏反。」

  〔二〕 師古曰:「振謂舉救也。矜,夸恃也。」

  〔三〕 師古曰:「著音直略反。心本猶言本心也。睚音崖。眥音漬。睚眥又音五懈、士懈反,解具在杜欽傳。」


  解姊子負解之勢,〔一〕與人飲,使之釂,非其任,彊灌之〔二〕。人怒,刺殺解姊子,(去亡)〔亡去〕。解姊怒曰:「以翁伯時人殺吾子,賊不得!」〔三〕棄其尸道旁,弗葬,欲以辱解。解使人微知賊處。〔四〕賊窘自歸,〔五〕具以實告解。解曰:「公殺之當,吾兒不直。」遂去其賊,〔六〕罪其姊子,收而葬之。諸公聞之,皆多解之義,〔七〕益附焉。

  〔一〕 師古曰:「負,恃也。」

  〔二〕 師古曰:「盡爵曰釂。其人不飲,而使盡爵,乃彊灌之,故怨怒也。釂音子笑反。彊音其兩反。」

  〔三〕 師古曰:「翁伯,解字也。」

  〔四〕 師古曰:「微,伺問之也。」

  〔五〕 師古曰:「窘,困急。」

  〔六〕 師古曰:「除去其罪也。去音丘呂反。」

  〔七〕 師古曰:「多猶重也。」


  解出,人皆避,有一人獨箕踞視之。解問其姓名,客欲殺之。解曰:「居邑屋不見敬,是吾德不脩也,〔一〕彼何罪!」乃陰請尉史曰:「是人吾所重,至踐更時脫之。」〔二〕每至直更,數過,吏弗求。〔三〕怪之,問其故,解使脫之。箕踞者乃肉袒謝罪。少年聞之,愈益慕解之行。

  〔一〕 師古曰:「邑屋猶今人言村舍、巷舍也。」

  〔二〕 師古曰:「踐更,為踐更之卒也。脫,免也。更音工衡反。脫音它活反。」

  〔三〕 師古曰:「直,當也,次當為更也。數音所角反。」


  洛陽人有相仇者,邑中賢豪居間以十數,終不聽。〔一〕客乃見解。解夜見仇家,仇家曲聽。〔二〕解謂仇家:「吾聞洛陽諸公在間,多不聽。今子幸而聽解,解奈何從它縣奪人邑賢大夫權乎!」乃夜去,不使人知,曰:「且毋庸,待我去,令洛陽豪居間乃聽。」〔三〕

  〔一〕 師古曰:「居中間為道地和輯之,而不見許也。」

  〔二〕 師古曰:「屈曲從其言。」

  〔三〕 師古曰:「庸,用也。且無用休,待洛陽豪更言之乃從其言也。」


  解為人短小,恭儉,出未嘗有騎,〔一〕不敢乘車入其縣庭〔二〕。之旁郡國,為人請求事,事可出,出之;〔三〕不可者,各令厭其意,〔四〕然後乃敢嘗酒食。諸公以此嚴重之,爭為用。邑中少年及旁近縣豪夜半過門,常十餘車,請得解客舍養之。〔五〕

  〔一〕 師古曰:「不以騎自隨也。」

  〔二〕 師古曰:「所屬之縣也。」

  〔三〕 如淳曰:「事可為免出者,出之。」

  〔四〕 師古曰:「厭,滿也,音一贍反。」

  〔五〕 師古曰:「舍,止也。言解多藏亡命,喜事少年與解同志者,知亡命者多歸解,故夜將車來迎取其人居止而養之。」


  及徙豪茂陵也,解貧,不中訾。〔一〕吏恐,不敢不徙。衛將軍為言「郭解家貧,不中徙」。上曰:「解布衣,權至使將軍,此其家不貧!」〔二〕解徙,諸公送者出千餘萬。軹人楊季主子為縣掾,鬲之,〔三〕解兄子斷楊掾頭。解入關,關中賢豪知與不知,聞聲爭交驩。〔四〕邑人又殺楊季主,季主家上書人又殺闕下。〔五〕上聞,乃下吏捕解。解亡,置其母家室夏陽,身至臨晉。臨晉籍少翁素不知解,因出關。〔六〕籍少翁已出解。解傳太原,所過輒告主人處。吏逐跡至籍少翁,少翁自殺,口絕。久之得解,窮治所犯為,而解所殺,皆在赦前。

  〔一〕 師古曰:「中,充也,言訾財不充合徙之數也。中音竹仲反。其下亦同。」

  〔二〕 師古曰:「將軍為之言,是為其所使也。」

  〔三〕 師古曰:「鬲塞其送,不令解得之也。鬲與隔同。」

  〔四〕 師古曰:「知謂先相知。」

  〔五〕 師古曰:「於闕下殺上書人。」

  〔六〕 師古曰:「出解於關也。」


  軹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譽郭解,生曰:「解專以姦犯公法,何謂賢?」解客聞之,殺此生,斷舌。吏以責解,解實不知殺者,殺者亦竟莫知為誰。吏奏解無罪。御史大夫公孫弘議曰:「解布衣為任俠行權,以睚眥殺人,解不知,此罪甚於解知殺之。當大逆無道。」〔一〕遂族解。

  〔一〕 師古曰:「當謂處斷其罪。」

  自是之後,俠者極眾,而無足數者。然關中長安樊中子,槐里趙王孫,長陵高公子,西河郭翁中,〔一〕太原魯翁孺,臨淮兒長卿,〔二〕東陽陳君孺,雖為俠而恂恂有退讓君子之風。〔三〕至若北道姚氏,西道諸杜,南道仇景,東道佗羽公子,〔四〕南陽趙調之徒,盜跖而居民間者耳,曷足道哉!此乃鄉者朱家所羞也。〔五〕

  〔一〕 師古曰:「中讀皆曰仲。」

  〔二〕 師古曰:「兒音五奚反。」

  〔三〕 師古曰:「恂恂,謹信之貌也。音荀。」

  〔四〕 師古曰:「據京師而言,指其東西南北謂也。姓佗,名羽,字公子。佗,古他字。」

  〔五〕 師古曰:「鄉讀曰嚮。」


  萭章字子夏,長安人也。〔一〕長安熾盛,街閭各有豪俠,章在城西柳市,〔二〕號曰「城西萭子夏」。為京兆尹門下督,從至殿中,〔三〕侍中諸侯貴人爭欲揖章,莫與京兆尹言者。章逡循甚懼。其後京兆不復從也。〔四〕

  〔一〕 師古曰:「萭音拒。」

  〔二〕 師古曰:「漢宮闕疏云細柳倉有柳市。」

  〔三〕 師古曰:「章從京兆也。」

  〔四〕 師古曰:「更不以章自隨也。」


  與中書令石顯相善,亦得顯權力,門車常接轂。至成帝初,石顯坐專權擅勢免官,徙歸故郡。顯貲巨萬,當去,留床席器物數百萬直,欲以與章,章不受。賓客或問其故,章歎曰:「吾以布衣見哀於石君,〔一〕石君家破,不能有以安也,〔二〕而受其財物,此為石氏之禍,萭氏反當以為福邪!」諸公以是服而稱之。

  〔一〕 師古曰:「言為石顯所哀憐。」

  〔二〕 師古曰:「言力不能救。」


  河平中,王尊為京兆尹,捕擊豪俠,殺章及箭張回、〔一〕酒市趙君都、賈子光,〔二〕皆長安名豪,報仇怨養刺客者也。

  〔一〕 服虔曰:「作箭者姓張,名回。」

  〔二〕 服虔曰:「酒市中人也。」


  樓護字君卿,齊人。父世醫也,護少隨父為醫長安,出入貴戚家。護誦醫經、本草、方術數十萬言,長者咸愛重之,共謂曰:「以君卿之材,何不宦學乎?」繇是辭其父,學經傳,〔一〕為京兆吏數年,甚得名譽。

  〔一〕 師古曰:「繇讀與由同。」

  是時王氏方盛,賓客滿門,五侯兄弟爭名,其客各有所厚,不得左右,〔一〕唯護盡入其門,咸得其驩心。結士大夫,無所不傾,其交長者,尤見親而敬,眾以是服。為人短小精辯,論議常依名節,聽之者皆竦。與谷永俱為五侯上客,長安號曰「谷子雲筆札,樓君卿脣舌」,言其見信用也。母死,送葬者致車二三千兩,閭里歌之曰:「五侯治喪樓君卿。」

  〔一〕 師古曰:「不相經過也。」

  久之,平阿侯舉護方正,〔一〕為諫大夫,使郡國。護假貸〔二〕,多持幣帛,過齊,上書求上先人冢,因會宗族故人,各以親疏與束帛,一日散百金之費。使還,奏事稱意,擢為天水太守。數歲免,家長安中。時成都侯商為大司馬衛將軍,罷朝,欲候護,其主簿諫:「將軍至尊,不宜入閭巷。」商不聽,遂往至護家。家狹小,官屬立車下,久住移時,天欲雨,主簿謂西曹諸掾曰:「不肯彊諫,反雨立閭巷!」商還,或白主簿語,商恨,以他職事去主簿,終身廢錮。

  〔一〕 師古曰:「王譚也。」

  〔二〕 師古曰:「官以物假貸貧人,令護監之。貸音吐戴反。」


  後護復以薦為廣漢太守。元始中,王莽為安漢公,專政,莽長子宇與妻兄呂寬謀以血塗莽第門,欲懼莽令歸政。發覺,莽大怒,殺宇,而呂寬亡。寬父素與護相知,寬至廣漢過護,不以事實語也。到數日,名捕寬詔書至,〔一〕護執寬。莽大喜,徵護入為前煇光,〔二〕封息鄉侯,列於九卿。

  〔一〕 師古曰:「舉姓名而捕之也。」

  〔二〕 師古曰:「莽分三輔置前煇光,後丞烈,以護為之。煇音暉。」


  莽居攝,槐里大賊趙朋、霍鴻等群起,延入前煇光界,護坐免為庶人。其居位,爵祿賂遺所得亦緣手盡。既退居里巷,時五侯皆已死,年老失勢,賓客益衰。至王莽篡位,以舊恩召見護,封為樓舊里附城。〔一〕而成都侯商子邑為大司空,貴重,商故人皆敬事邑,唯護自安如舊節,邑亦父事之,不敢有闕。時請召賓客,邑居樽下,稱「賤子上壽」。〔二〕坐者百數,皆離席伏,護獨東鄉正坐,〔三〕字謂邑曰:「公子貴如何!」〔四〕

  〔一〕 師古曰:「莽為此爵名,效古之附庸也。」

  〔二〕 師古曰:「言以父禮事。」

  〔三〕 師古曰:「鄉讀曰嚮。」

  〔四〕 蘇林曰:「邑字公子也。」


  初,護有故人呂公,無子,歸護。護身與呂公、妻與呂嫗同食。及護家居,妻子頗厭呂公。護聞之,流涕責其妻子曰:「呂公以故舊窮老託身於我,義所當奉。」遂養呂公終身。護卒,子嗣其爵。

  陳遵字孟公,杜陵人也。祖父遂,字長子,宣帝微時與有故,相隨博弈,〔一〕數負進。〔二〕及宣帝即位,用遂,稍遷至太原太守,乃賜遂璽書曰:「制詔太原太守:官尊祿厚,可以償博進矣。妻君寧時在旁,知狀。」〔三〕遂於是辭謝,因曰:「事在元平元年赦令前。」其見厚如此。元帝時,徵遂為京兆尹,至廷尉。

  〔一〕 師古曰:「博,六博。弈,圍碁也。」

  〔二〕 師古曰:「進者,會禮之財也,謂博所賭也,解在高紀。一說進,勝也,帝博而勝,故遂有所負。」

  〔三〕 師古曰:「史皇孫名進而此詔不諱之,蓋史家追書故有其字耳。君寧,遂妻名也。云妻知負博之狀者,著舊恩之深也。」


  遵少孤,與張竦伯松俱為京兆史。竦博學通達,以廉儉自守,而遵放縱不拘,操行雖異,然相親友,哀帝之末俱著名字,為後進冠。〔一〕並入公府,公府掾史率皆羸車小馬,不上鮮明,而遵獨極輿馬衣服之好,門外車騎交錯。又日出醉歸,〔二〕曹事數廢。西曹以故事適之,〔三〕侍曹輒詣寺舍白遵曰:「陳卿今日以某事適。」遵曰:「滿百乃相聞。」故事,有百適者斥,滿百,西曹白請斥。大司徒馬宮大儒優士,又重遵,〔四〕謂西曹:「此人大度士,奈何以小文責之?」乃舉遵能治三輔劇縣,補郁夷令。〔五〕久之,與扶風相失,〔六〕自免去。

  〔一〕 如淳曰:「為後進人士之冠首也。」

  〔二〕 師古曰:「言每日必出飲也。」

  〔三〕 師古曰:「案舊法令而罰之也。適讀曰謫。此下皆同。」

  〔四〕 師古曰:「優禮賢士,而尤敬重遵。」

  〔五〕 師古曰:「右扶風之縣。」

  〔六〕 師古曰:「意不相得也。」


  槐里大賊趙朋、霍鴻等起,遵為校尉,擊朋、鴻有功,封嘉威侯。居長安中,列侯近臣貴戚皆重貴之。牧守當之官,及郡國豪桀至京師者,莫不相因到遵門。

  遵耆酒,〔一〕每大飲,賓客滿堂,輒關門,取客車轄投井中,雖有急,終不得去。〔二〕嘗有部刺史奏事,過遵,值其方飲,刺史大窮,候遵霑醉時,突入見遵母,〔三〕叩頭自白當對尚書有期會狀,母乃令從(從)〔後〕閤出去。〔四〕遵大率常醉,然事亦不廢。

  〔一〕 師古曰:「耆讀曰嗜。」

  〔二〕 師古曰:「既關閉門,又投車轄也。而說者便欲改轄字為錧,云門之錧籥,妄穿鑿耳。錧自主人所執,何煩投井也。」

  〔三〕 師古曰:「霑溼言其大醉也。霑音竹占反。」

  〔四〕 師古曰:「以其前門關閉,故從後閤出之也。」


  長八尺餘,長頭大鼻,容貌甚偉。略涉傳記,贍於文辭。性善書,與人尺牘,主皆藏去以為榮。〔一〕請求不敢逆,所到,衣冠懷之,唯恐在後。〔二〕時列侯有與遵同姓字者,每至人門,曰陳孟公,坐中莫不震動,既至而非,因號其人曰陳驚坐云。

  〔一〕 師古曰:「去亦藏也,音丘呂反,又音舉。」

  〔二〕 師古曰:「懷,來也,謂招來而禮之。」


  王莽素奇遵材,在位多稱譽者,繇是起為河南太守。〔一〕既至官,當遣從史西,召善書吏十人於前,治私書謝京師故人。遵馮几,〔二〕口占書吏,且省官事,〔三〕書數百封,親疏各有意,河南大驚。數月免。

  〔一〕 師古曰:「繇讀與由同。」

  〔二〕 師古曰:「馮讀曰憑。」

  〔三〕 師古曰:「占,隱度也。口隱其辭以授吏也。占音之贍反。」


  初,遵為河南太守,而弟級為荊州牧,當之官,俱過長安富人故淮陽王外家左氏飲食作樂。後司直陳崇聞之,劾奏「遵兄弟幸得蒙恩超等歷位,遵爵列侯,備郡守,級州牧奉使,皆以舉直察枉宣揚聖化為職,不正身自慎。始遵初除,乘藩車入閭巷,〔一〕過寡婦左阿君置酒歌謳,遵起舞跳梁,頓仆坐上,暮因留宿,為侍婢扶臥。遵知飲酒飫宴有節,〔二〕禮不入寡婦之門,而湛酒溷肴,〔三〕亂男女之別,輕辱爵位,羞汙印韍,〔四〕惡不可忍聞。臣請皆免。」遵既免,歸長安,賓客愈盛,飲食自若。〔五〕

  〔一〕 師古曰:「藩車,車之有屏蔽者。」

  〔二〕 師古曰:「宴食曰飫。飫音於庶反。」

  〔三〕 師古曰:「湛讀曰沈,又音耽。」

  〔四〕 師古曰:「此韍謂印之組也。」

  〔五〕 師古曰:「言自如其故。」


  久之,復為九江及河內都尉,凡三為二千石。而張竦亦至丹陽太守,封淑德侯。後俱免官,以列侯歸長安。竦居貧,無賓客,時時好事者從之質疑問事,論道經書而已。〔一〕而遵晝夜呼號,〔二〕車騎滿門,酒肉相屬。〔三〕

  〔一〕 師古曰:「質,正也。」

  〔二〕 師古曰:「呼音火故反。」

  〔三〕 師古曰:「屬,連續也。屬音之欲反。」


  先是黃門郎揚雄作酒箴以諷諫成帝,其文為酒客難法度士,譬之於物,曰:「子猶瓶矣。觀瓶之居,居井之眉,〔一〕處高臨深,動常近危。酒醪不入口,臧水滿懷,不得左右,牽於纆徽。一旦叀礙,為瓽所轠,〔二〕身提黃泉,骨肉為泥。〔三〕自用如此,不如鴟夷。〔四〕鴟夷滑稽,腹如大壺,〔五〕盡日盛酒,人復借酤。〔六〕常為國器,託於屬車,〔七〕出入兩宮,經營公家。繇是言之,酒何過乎!」〔八〕遵大喜之,〔九〕常謂張竦:「吾與爾猶是矣。足下諷誦經書,苦身自約,〔一0〕不敢差跌,〔一一〕而我放意自恣,浮湛俗間,〔一二〕官爵功名,不減於子,而差獨樂,顧不優邪!」〔一三〕竦曰:「人各有性,長短自裁。子欲為我亦不能,吾而效子亦敗矣。雖然,學我者易持,效子者雖將,吾常道也。」

  〔一〕 師古曰:「眉,井邊地,若人目上之有眉。」

  〔二〕 師古曰:「纆徽,井索也。叀,縣也。瓽,井以甎為甃者也。轠,擊也。言瓶忽縣礙不得下,而為井瓽所擊,則破碎也。叀音上絹反。瓽音丁浪反。轠音雷。諸家之說,或以叀為疐,或音衛,又以瓽為{臨瓦},皆失之。甃音側救反。」

  〔三〕 師古曰:「提,擲也,擲入黃泉之中也。提音徒計反。」

  〔四〕 師古曰:「鴟夷,韋囊以盛酒,即今鴟夷(勝)〔幐〕也。」

  〔五〕 師古曰:「滑稽,圜轉縱捨無窮之狀。滑音骨。稽音雞。」

  〔六〕 師古曰:「盡猶竟日也。」

  〔七〕 師古曰:「天子屬車,常載酒食,故有鴟夷也。屬音之欲反。」

  〔八〕 師古曰:「繇讀與由同。其下類此。」

  〔九〕 師古曰:「喜,好愛也,音許吏反。」

  〔一0〕師古曰:「約猶束也。」

  〔一一〕師古曰:「跌音徒結反。」

  〔一二〕師古曰:「湛讀曰沈。」

  〔一三〕師古曰:「顧,念也。」


  及王莽敗,二人俱客於池陽,〔一〕竦為賊兵所殺。〔二〕更始至長安,大臣薦遵為大司馬護軍,與歸德侯劉颯俱使匈奴。〔三〕單于欲脅詘遵,遵陳利害,為言曲直,單于大奇之,遣還。會更始敗,遵留朔方,為賊所敗,時醉見殺。

  〔一〕 師古曰:「左馮翊之縣也。」

  〔二〕 李奇曰:「竦知有賊當去,會反支日,不去,因為賊所殺。桓譚(曰)〔以〕為通人之蔽也。」

  〔三〕 鄧展曰:「颯音立。」


  原涉字巨先。祖父武帝時以豪桀自陽翟徙茂陵。〔一〕涉父哀帝時為南陽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死官,賦斂送葬皆千萬以上,妻子通共受之,以定產業。時又少行三年喪者。及涉父死,讓還南陽賻送,行喪冢廬三年,繇是顯名京師。禮畢,扶風謁請為議曹,〔二〕衣冠慕之輻輳。為大司徒史丹舉能治劇,為谷口令,〔三〕時年二十餘。谷口聞其名,不言而治。

  〔一〕 師古曰:「陽翟,潁川之縣也。」

  〔二〕 師古曰:「禮畢,行喪終服也。」

  〔三〕 師古曰:「左馮翊之縣,今之雲陽谷口是其處也。」


  先是涉季父為茂陵秦氏所殺,涉居谷口半歲所,自劾去官,欲報仇。谷口豪桀為殺秦氏,亡命歲餘,逢赦出。郡國諸豪及長安、五陵諸為氣節者皆歸慕之。〔一〕涉遂傾身與相待,人無賢不肖闐門〔二〕,在所閭里盡滿客。或譏涉曰:「子本吏二千石之世,結髮自修,以行喪推財禮讓為名,正復讎取仇,猶不失仁義,何故遂自放縱,為輕俠之徒乎?」涉應曰:「子獨不見家人寡婦邪?始自約敕之時,意乃慕宋伯姬及陳孝婦,〔三〕不幸壹為盜賊所汙,遂行淫失,〔四〕知其非禮,然不能自還。吾猶此矣!」〔五〕

  〔一〕 師古曰:「五陵,謂長陵、安陵、陽陵、茂陵、平陵也。班固西都賦曰『南望杜、霸,北眺五陵』,是知霸陵、杜陵非此五陵之數也。而說者以為高祖以下至茂陵為五陵,失其本意。」

  〔二〕 師古曰:「闐字與窴同,音大千反。」

  〔三〕 師古曰:「伯姬,魯宣公女,嫁於宋恭公。恭公卒,伯姬寡居。至景公時,伯姬之宮夜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具,夜不下堂。』遂逮於火而死。陳孝婦者,其夫當行,戒屬孝婦曰:『幸有老母,吾若不來,汝善養吾母。』孝婦曰:『諾。』夫果死,孝婦養姑愈謹。其父母將取嫁之,孝婦固欲自殺,父母懼而不取,遂使養姑。淮陽太守以聞,朝廷高其義,賜黃金四十斤,復之終身。號曰孝婦。」

  〔四〕 師古曰:「失讀曰泆。」

  〔五〕 師古曰:「還讀曰旋,謂反歸故操。」


  涉自以為前讓南陽賻送,身得其名,而令先人墳墓儉約,非孝也。乃大治起冢舍,周閣重門。初,武帝時,京兆尹曹氏葬茂陵,民謂其道為京兆仟。涉慕之,乃買地開道,立表署曰南陽仟,人不肯從,謂之原氏仟。費用皆卬富人長者,〔一〕然身衣服車馬纔具,妻子內困。專以振施貧窮赴人之急為務。人嘗置酒請涉,涉入里門,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二〕涉即往候,叩門。家哭,涉因入弔,問以喪事。家無所有,涉曰:「但絜埽除沐浴,待涉。」還至主人,對賓客歎息曰:「人親臥地不收,涉何心鄉此!〔三〕願徹去酒食。」賓客爭問所當得,涉乃側席而坐,〔四〕削牘為疏,〔五〕具記衣被棺木,下至飯含之物,分付諸客。〔六〕諸客奔走市買,至日昳皆會。〔七〕涉親閱視已,謂主人:「願受賜矣。」既共飲食,涉獨不飽,乃載棺物,從賓客往至喪家,為棺斂勞來畢葬。〔八〕其周急待人如此。後人有毀涉者曰「姦人之雄也」,喪家子即時刺殺言者。

  〔一〕 師古曰:「卬音牛向反。」

  〔二〕 師古曰:「在此里之中宅上。」

  〔三〕 師古曰:「鄉讀曰向。」

  〔四〕 師古曰:「禮有憂者,側席而坐。今涉卹人之喪,故側席。」

  〔五〕 師古曰:「牘,木簡也。疏音所慮反。」

  〔六〕 師古曰:「飯音扶晚反。含音胡紺反。」

  〔七〕 師古曰:「昳音徒結反。」

  〔八〕 師古曰:「勞來謂慰勉賓客也。棺音工喚反。斂音力贍反。勞音郎到反。來音郎代反。」


  賓客多犯法,罪過數上聞。王莽數收繫欲殺,輒復赦出之。涉懼,求為卿府掾史,欲以避客。文母太后喪時,守復土校尉。〔一〕已為中郎,后免官。涉欲上冢,不欲會賓客,密獨與故人期會。涉單車敺上茂陵,〔二〕投暮,入其里宅,因自匿不見人。遣奴至市買肉,奴乘涉氣與屠爭言,斫傷屠者,亡。是時,茂陵守令尹公〔三〕新視事,涉未謁也,聞之大怒。知涉名豪,欲以示眾厲俗,遣兩吏脅守涉。至日中,奴不出,吏欲便殺涉去。涉迫窘不知所為。會涉所與期上冢者車數十乘到,皆諸豪也,共說尹公。尹公不聽,諸豪則曰:「原巨先奴犯法不得,使肉袒自縛,箭貫耳,詣廷門謝罪,於君威亦足矣。」尹公許之。涉如言謝,復服遣去。〔四〕

  〔一〕 蘇林曰:「文母太后,元后也。」

  〔二〕 師古曰:「敺與驅同。」

  〔三〕 師古曰:「守茂陵令,未真為之。」

  〔四〕 師古曰:「令涉如故著衣服也。復音扶目反。」


  初,涉與新豐富人祁太伯為友,太伯同母弟王游公素嫉涉,時為縣門下掾,說尹公曰:「君以守令辱原涉如是,一旦真令至,君復單車歸為府吏,涉刺客如雲,殺人皆不知主名,可為寒心。涉治冢舍,奢僭踰制,罪惡暴著,主上知之。今為君計,莫若墮壞涉冢舍,條奏其舊惡,〔一〕君必得真令。如此,涉亦不敢怨矣。」尹公如其計,莽果以為真令。涉繇此怨王游公,選賓客,遣長子初從車二十乘劫王游公家。游公母即祁太伯母也,諸客見之皆拜,傳曰「無驚祁夫人」。遂殺游公父及子,斷兩頭去。〔二〕

  〔一〕 師古曰:「墮,毀也,音火規反。」

  〔二〕 師古曰:「殺游公及其父。」


  涉性略似郭解,外溫仁謙遜,而內隱〔一〕好殺。睚眥於塵中,(獨)〔觸〕死者甚多。王莽末,東方兵起,諸王子弟多薦涉能得士死,可用。莽乃召見,責以罪惡,赦貰,〔二〕拜鎮戎大尹(天水太守)。涉至官無幾,長安敗,〔三〕郡縣諸假號起兵攻殺二千石長吏以應漢。諸假號素聞涉名,爭問原尹何在,拜謁之。時莽州牧使者依附涉者皆得活。傳送致涉長安,更始西屏將軍申屠建請涉與相見,大重之。故茂陵令尹公壞涉冢舍者為建主簿,涉本不怨也。涉從建所出,尹公故遮拜涉,謂曰:「易世矣,宜勿復相怨!」涉曰:「尹君,何壹魚肉涉也!」〔四〕涉用是怒,使客刺殺主簿。

  〔一〕 師古曰:「隱,匿其情也。」

  〔二〕 師古曰:「貰謂寬其罪。」

  〔三〕 師古曰:「無幾,言無多時也。幾音居豈反。」

  〔四〕 師古曰:「言以涉為魚肉,不以人遇之。」


  涉欲亡去,申屠建內恨恥之,陽言「吾欲與原巨先共鎮三輔,豈以一吏易之哉!」賓客通言,令涉自繫獄謝,建許之。賓客車數十乘共送涉至獄。建遣兵道徼取涉於車上,〔一〕送車分散馳,遂斬涉,縣之長安市。〔二〕

  〔一〕 師古曰:「徼,要也,音工堯反。」

  〔二〕 師古曰:「縣其首。」


  自哀、平間,郡國處處有豪桀,然莫足數。其名聞州郡者,霸陵杜君敖,池陽韓幼孺,馬領繡君賓,西河漕中叔,皆有謙退之風〔一〕。王莽居攝,誅鉏豪俠,名捕漕中叔,不能得。〔二〕素善強弩將軍孫建,莽疑建藏匿,泛以問建。〔三〕建曰:「臣名善之,誅臣足以塞責。」莽性果賊,無所容忍,然重建,不竟問,遂不得也。中叔子少游,復以俠聞於世云。

  〔一〕 師古曰:「馬領,北地之縣。繡、漕,皆姓也。漕音才到反。中讀曰仲。」

  〔二〕 師古曰:「指其名而捕之。」

  〔三〕 師古曰:「泛者,以常語問之,不切責也。泛音敷劍反。」

  校勘記

  三六九九頁 二行 論語載(孔)〔曾〕子之言也。 景祐、殿本都作「曾子」。

  三七00頁 六行 乘傳東,〔一〕將至河南, 注〔一〕原在「至」字上,明顏讀以「將」字斷句。王先謙說當從「東」字斷,「將」字屬下讀,不若顏說。

  三七0二頁 二行 人怒,刺殺解姊子,(去亡)〔亡去〕。 王先謙說史記作「亡去」,是,此誤倒。

  三七一0頁一三行 母乃令從(從)〔後〕閤出去。 王先謙說下「從」字誤。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後」。

  三七一三頁一一行 即今鴟夷(勝)〔幐〕也。 汲古、局本作「幐」,景祐、殿本作「滕」。按「幐」本字,「滕」借字,「勝」字誤。

  三七一四頁 九行 桓譚(曰)〔以〕為通人之蔽也。 景祐、殿本都作「以」。王先謙說作「以」是。

  三七一八頁 九行 睚眥於塵中,(獨)〔觸〕死者甚多。 王念孫說「獨」當作「觸」。

  三七一八頁一一行 拜鎮戎大尹(天水太守)。 錢大昕說「天水太守」四字疑本注文,後人誤入正文。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ed by www.guoxue123.com©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