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导航南史

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著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南史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高帝第三子也。少而警悟,美言笑,善容止。仕宋位給事黃門侍郎、南兗州刺史,留心吏事,自下莫不肅然,令行禁止。

  高帝踐阼,為荊州刺史,〔一〕加都督,封臨川王。嘗致錢還都買物,有獻計者,於江陵買貨,至都還換,可得微有所增。映笑曰:「我是賈客邪,乃復求利。」改授都督、揚州刺史。蒞事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永明元年,為侍中、驃騎將軍。五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七年薨。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靡,及薨,朝野莫不惋惜。贈司空。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永元初為侍中,入梁為高平太守。第二子子游,州陵侯,為黃門侍郎。謀反,兄弟並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高帝第四子也。少有武力,為高帝所愛。昇明二年,代兄映為淮南、宣城二郡太守。晃便弓馬,初沈攸之事起,晃多從武容,赫弈都街,時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繖。」其年,遷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二〕

  高帝踐阼,晃每陳政事,輒為典籤所裁,晃殺之。上大怒,手詔賜杖。遷南徐州刺史,加都督。武帝為皇太子,拜武進陵,於曲阿後湖鬥隊,使晃御馬軍,上聞之,又不悅。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以晃為都督、南徐州刺史。入為中書監。時禁諸王蓄仗,在都下者,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為禁司所覺,投之江中。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骨肉不相圖,佗族豈得乘其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寵。當時論者,以武帝優於魏文,減於漢明。

  後拜車騎將軍、侍中。薨,贈開府儀同三司。武帝嘗幸鍾山,晃從駕。以馬矟刺道邊枯櫱,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矟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每遠州獻駿馬,上輒令晃於華林中調試之。高帝常曰:「此我家任城也。」武帝緣此意,故諡曰威。

  武陵昭王曄字宣昭,〔三〕高帝第五子也。母羅氏,從高帝在淮陰,以罪誅。曄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每慟吐血。高帝敕武帝曰:「三昧至性如此,恐不濟,汝可與共住,每抑割之。」三昧,曄小字也。故曄見愛。

  高帝雖為方伯,而居處甚貧,諸子學書無紙筆,曄常以指畫空中及畫掌學字,遂工篆法。少時又無棋局,乃破荻為片,縱橫以為棋局,指點行勢,遂至名品。

  性剛穎俊出,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高帝。帝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為優者。但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其次也。」

  建元二年,〔四〕為會稽太守,加都督。上遣儒士劉瓛往郡,為曄講五經。武帝即位,歷中書令、祠部尚書。巫覡或言曄有非常之相,以此自負,武帝聞之,故無寵,未嘗處方岳。於御坐曲宴,醉伏地,貂抄肉柈。帝笑曰:「汙貂。」對曰:「陛下愛其羽毛,而疏其骨肉。」帝不悅。

  性輕財重義,有古人風。罷會稽還都,齋中錢不滿萬,俸祿所入,皆與參佐賓僚共之。常曰:「兄作天子,何畏弟無錢。」居止附身所須而已。名後堂山為首陽,蓋怨貧薄也。

  嘗於武帝前與竟陵王子良圍棋,子良大北。及退,豫章文獻王謂曄曰:「汝與司徒手談,故當小相推讓。」答曰:「曄立身以來,未嘗一口妄語。」執心疏婞,偏不知悔。好文章,射為當時獨絕,琅邪王瞻亦稱善射,而不及曄也。

  武帝幸豫章王嶷東田,宴諸長王,獨不召曄。嶷曰:「風景殊美,今日甚憶武陵。」上仍呼使射,屢發命中,顧四坐曰:「手何如?」上神色甚怪,嶷曰:「阿五常日不爾,今可謂仰藉天威。」帝意乃釋。後於華林射賭,凡六箭,五破一皮,賜錢五萬文。又上舉酒勸曄,曰:「陛下常不以此處許臣。」上回面不答。

  豫章王於邸起土山,列種桐竹,號為桐山。武帝幸之,置酒為樂,顧臨川王映:「王邸亦有嘉名不?」映曰:「臣好栖靜,因以為稱。」又問曄,曄曰:「臣山卑,不曾栖靈昭景,唯有薇蕨,直號首陽山。」帝曰:「此直勞者之歌也。」

  久之,出為江州刺史。上以曄方出鎮,求其宅給諸皇子,遣舍人喻旨。曄曰:「先帝賜臣此宅,使臣歌哭有所,陛下欲以州易宅,臣請不以宅易州。」帝恨之。至鎮百餘日,典籤趙渥之啟曄得失,徵還為左戶尚書。遷太常卿。累不得志。

  冬節問訊,諸王皆出,曄獨後來,上已還便殿,聞曄至,引見,問之,曄稱牛羸不能取路。上敕車府給副御牛一頭。敕主客自今諸王來不隨例者,不復為通。

  公事還,過竟陵王子良宅,冬月道逢乞人,脫襦與之。子良見曄衣單,進襦於曄。曄曰:「我與向人亦復何異。」尚書令王儉詣曄,曄留儉設食,盤中菘菜〈魚邑〉魚而已。儉重其率真,為飽食盡歡而去。

  尋為丹陽尹,始不復置行事,自得親政。轉侍中、護軍將軍,給油絡車,又給扶二人。武帝臨崩,遺詔為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行在殯,竟陵王子良在殿內,太孫未至,眾論喧疑,曄眾中言曰:「若立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立太孫。」及鬱林立,甚見馮賴。隆昌元年薨,贈司空,班劍二十人。

  安成恭王暠字宣曜,高帝第六子也。性清和,多疾。歷位南中郎將、江州刺史,侍中,領步兵校尉,中書令。永明九年,為散騎常侍、祕書監,領石頭戍事。及夏薨。〔五〕

  鄱陽王鏘字宣韶,高帝第七子也。建元末,武帝即位,為雍州刺史,加都督。武帝服除,鏘方還,始入覲拜便流涕。武帝愕然,問其故,鏘收淚曰:「臣違奉彌年,今奉顏色,聖顏損瘦,所以泣耳。」武帝歎曰:「我復是有此一弟。」

  累遷丹陽尹。永明十一年,〔六〕為領軍將軍。鏘和悌美令,性謙慎,好文章,有寵於武帝。領軍之授,齊室諸王所未為,鏘在官理事無壅,當時稱之。車駕游幸,常甲仗衛從,恩待次豫章王嶷。其年,給油絡車。

  隆昌元年,轉尚書左僕射,遷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鏘雍容得物情,為鬱林依信。鬱林心疑明帝,諸王問訊,獨留鏘,謂曰:「聞鸞於法身何如?」鏘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幹,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鬱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及鬱林廢,鏘竟不知。

  延興元年,進位司徒,侍中如故。明帝鎮東府,權威稍異,鏘每往,明帝屣履至車迎鏘,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鏘以此推信之。而宮臺內皆屬意於鏘,勸令入宮,發兵輔政。制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宣城公政當投井求活,豈有一步動哉!東城人政共縳送耳。」子隆欲定計,鏘以上臺兵力既悉東府,且慮難捷,意甚猶豫。馬隊主劉巨,武帝時舊人,詣鏘請間,叩頭勸鏘立事。鏘命駕將入,復回還內,與母陸太妃別,日暮不成行。典籤知謀告之,數日,明帝遣二千人圍鏘宅,害鏘,謝粲等皆見殺。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斫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財皆見封籍焉。

  桂陽王鑠字宣朗,高帝第八子也。永明七年為中書令,加散騎常侍。時鄱陽王鏘好文章,鑠好名理,人稱為鄱桂。

  鑠清羸有冷疾,常枕臥,武帝臨視,賜床帳衾褥。性理偏詖,遇其賞興,則詩酒連日,情有所廢,則兄弟不通。隆昌元年,加前將軍,給油絡車,并給扶二人。

  鄱陽王見害,鑠遷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不自安,至東府見明帝,及出,處分存亡之計。謂侍讀山悰曰:「吾前日覲王,王流涕嗚咽,而鄱陽、隨郡見誅。今日見王,王又流涕而有愧色,其在吾邪?」其夜三更中兵至,見害。

  始興簡王鑑字宣徹,高帝第十子也。性聰警。年八歲,喪所生母,號慕過人,數日中便至骨立。豫章文獻王聞之,撫其首嗚咽,謂高帝曰:「此兒操行異人,恐其不濟。」高帝亦悲不自勝。

  初封廣興郡王,袁彖時為祕書丞,早有令譽,高帝盛重鑑,乃以彖為友。後改封始興。自晉以來,益州刺史皆以良將為之。宋泰始中,益州市橋忽生小洲,道士邵碩見之,曰:「當有貴王臨州。」劉亮為刺史,齋前石榴樹陵冬生華,亮以問碩,碩曰:「此謂狂華,宋諸劉滅亡之象。後二年君當終,後九載宋當滅。滅後有王勝憙來作此州,冀爾時蜀土平。」碩始康人,元徽二年,忽告人云:「吾命終。」因臥而死。後人見碩在荊州上明,以一隻故履縛左腳,而行甚疾,遂不知所之。永明二年,武帝不復用諸將為益州,始以鑑為益州刺史、督益寧二州軍事,加鼓吹一部。「勝憙」反語為「始興」,碩言於此乃驗。

  先是劫帥韓武方常聚黨千餘人,斷流為暴,郡縣不能禁,行旅斷絕。鑑行至上明,武方乃出降。長史虞悰等咸請殺之。鑑曰:「武方為暴積年,所在不能制,今降而被殺,失信;且無以勸善。」於是啟臺,果被宥,自是巴西蠻夷凶惡,皆望風降附。行次新城,道路籍籍,云陳顯達大選士馬,不肯就徵,巴西太守陰智伯亦以為然。乃停新城十許日,遣典籤張曇皙往觀形勢。俄而顯達遣使人郭安明、朱公恩奉書貢遺,咸勸鑑執之。鑑曰:「顯達立節本朝,必自無此。曇皙還,若有同異,執安明等未晚。」居二日,曇皙還,說顯達遣家累已出城,日夕望殿下至。於是乃前。時年十四。

  好學,善屬文,不重華飾,器服清素,有高士風。與記室參軍蔡仲熊登張儀樓,商略先言往行及蜀土人物。鑑言辭和辯,仲熊應對無滯,當時以為盛事。

  州城北門常閉不開,鑑問其故於虞悰,悰答曰:「蜀中多夷暴,有時抄掠至城下,故相承閉之。」鑑曰:「古人云,『善閉無關楗』。且在德不在門。」即令開之。戎夷慕義,自是清謐。於州園地得古冢,無復棺,但有石槨。銅器十餘種,並古形;玉璧三枚;珍寶甚多,不可皆識;金銀為蠶蛇形者數斗。又以朱沙為阜,水銀為池,左右咸勸取之。鑑曰:「皇太子昔在雍,有發古冢者,得玉鏡、玉屏風、玉匣之屬,皆將還都,吾意常不同。」乃遣功曹何佇為之起墳,諸寶物一不得犯。

  性甚清,在蜀積年,未嘗有所營造,資用一歲不滿三萬。王儉常歎云:「始興王雖尊貴,而行履都是素士。」時有廣漢什邡人段祖,以錞于獻鑑,古禮器也。高三尺六寸六分,圍三尺四寸,〔七〕圓如筩,銅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銅馬,以繩縣馬,令去地尺餘,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於下,以芒莖當心跪注淳于,以手振芒,則聲如雷,清響良久乃絕。古所以節樂也。五年,鑑獻龍角一枚,長九尺三寸,色紅,有文。

  九年,為散騎常侍、秘書監,領石頭戍事。上以與鑑久別,車駕幸石頭,宴會賞賜。尋遷左衛將軍,未拜,遇疾。上為南康王子琳起青楊巷第,新成,車駕與後宮幸第樂飲。其日鑑疾甚,〔八〕上遣騎詔問疾相繼,為之止樂。尋薨。

  江夏王鋒字宣穎,高帝第十二子也。母張氏有容德,宋蒼梧王逼取之,又欲害鋒。高帝甚懼,不敢使居舊宅,匿於張氏舍,時年四歲。

  性方整,好學書,張家無紙札,乃倚井欄為書,書滿則洗之,已復更書,如此者累月。又晨興不肯拂窗塵,而先畫塵上,學為書字。

  五歲,高帝使學鳳尾諾,一學即工。高帝大悅,以玉騏驎賜之,曰:「騏驎賞鳳尾矣。」至十歲,便能屬文。武帝時,藩邸嚴急,諸王不得讀異書,五經之外,唯得看孝子圖而已。鋒乃密遣人於市里街巷買圖籍,期月之間,殆將備矣。

  好琴書,蓋亦天性。嘗覲武帝,賜以寶裝琴,仍於御前鼓之,大見賞。帝謂鄱陽王鏘曰:「闍梨琴亦是柳令之流亞,其既事事有意,吾欲試以臨人。」鏘曰:「昔鄒忌鼓琴,威王委以國政。」乃出為南徐州刺史。善與人交,行事王文和、別駕江祏等,皆相友善。後文和被徵為益州,置酒告別,文和流淚曰:「下官少來未嘗作詩,今日違戀,不覺文生於性。」〔九〕王儉聞之,曰:「江夏可謂善變素絲也。」

  工書,為當時蕃王所推。南郡王昭業亦稱工,謂武帝曰:「臣書固應勝江夏王。」武帝答:「闍梨第一,法身第二。」法身昭業小名,闍梨鋒小名也。

  隆昌元年,為侍中,領驍騎將軍,尋加祕書監。及明帝知權,蕃邸危懼,江祏嘗謂王晏曰:「江夏王有才行,亦善能匿跡,以琴道授羊景之,景之著名,而江夏掩能於世,非唯七絃而已,百氏亦復如之。」鋒聞歎曰:「江祏遂復為混沌畫眉,欲益反弊耳。〔一0〕寡人聲酒是耽,狗馬是好,豈復一豪於平生哉。」當時以為話言。常忽忽不樂,著修柏賦以見志,曰:「既殊群而抗立,亦含貞而挺正。豈春日之自芳,在霜下而為盛。衝風不能摧其枝,積雪不能改其性。雖坎壈於當年,庶後凋之可詠。」

  時鼎業潛移,鋒獨慨然有匡復之意,逼之行事典籤,故不遂也。嘗見明帝,言次及遙光才力可委之意,鋒答曰:「遙光之於殿下,猶殿下之於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明帝失色。

  鋒有武力,明帝殺諸王,鋒與書詰責,左右不為通。明帝深憚之,不敢於第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欲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遂逼害之。江斅聞其死,流涕曰:「芳蘭當門,不得不鋤,其修柏之賦乎。」

  南平王銳字宣毅,高帝第十五子也。位左戶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永明十年,出為南中郎將、湘州刺史。〔一一〕延興元年,明帝作輔,害諸王,遣裴叔業平尋陽,仍進湘州。銳防閤周伯玉大言於眾曰:「此非天子意,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同!」銳典籤叱左右斬之,銳見害,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鏗字宣儼,〔一二〕高帝第十六子也。生三歲喪母。及有識,問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不識母,常祈請幽冥,求一夢見。至六歲,遂夢見一女人,云是其母。鏗悲泣向舊左右說容貌衣服事,皆如平生,聞者莫不歔欷。

  清悟有學行。永明十一年,為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軍事。〔一三〕雖未經庶務,而雅得人心。舉動每為籤帥所制,立意多不得行。

  州鎮姑孰,于時人發桓溫女冢,得金巾箱,織金篾為嚴器,又有金蠶銀繭等物甚多。〔一四〕條以啟聞,鬱林敕以物賜之。鏗曰:「今取往物,後取今物,如此循環,豈可不熟念。」〔一五〕使長史蔡約自往修復,纖毫不犯。

  年十歲時,與吉景曜商略先言往行。左右誤排柟榴屏風,倒壓其背,顏色不異,言談無輟,亦不顧視。彌善射,常以堋的太闊,曰:「終日射侯,何難之有。」乃取甘蔗插地,百步射之,十發十中。

  永明中,制諸王年未三十,不得畜妾。及武帝晏駕後,有勸取左右者,鏗曰:「在內不無使役,既先朝遺旨,何忍而違。」

  及延興元年,明帝誅高、武、文惠諸子,鏗聞之,馮左右從容雅步,詠陸機弔魏武云:「昔以四海為己任,死則以愛子託人。」如此者三,左右皆泣。後果遣呂文顯賷藥往,夜進聽事,正逢八關齋。鏗上高坐,謂文顯曰:「高皇昔寵任君,何事乃有今日之行?」答云:「出不獲已。」於是仰藥。時年十八。身長七尺,鏗狀似兄嶷,咸以國器許之。及死,有識者莫不痛惜。

  初鏗出閤時,年七歲,陶弘景為侍讀,八九年中,甚相接遇。後弘景隱山,忽夢鏗來,慘然言別,云:「某日命過。身無罪,〔一六〕後三年當生某家。」弘景訪以幽中事,多祕不出。覺後,即遣信出都參訪,果與事符同,弘景因著夢記云。

  晉熙王銶字宣攸,高帝第十八子也。隆昌元年,位郢州刺史。延興元年見害。

  河東王鉉字宣胤,高帝第十九子也。母張氏,有寵於高帝,鉉又最幼,尤所留心。高帝臨崩,以屬武帝,武帝甚加意焉,為納柳世隆女為妃。武帝與群臣看新婦,流涕不自勝,豫章王嶷亦哽咽。及明帝誅高帝諸子,以鉉高帝所愛,亦以才弱年幼,故得全。

  初鉉年三四歲,高帝嘗晝臥纏髮,鉉上高帝腹上弄繩,高帝因以繩賜鉉。及崩後,鉉以寶函盛繩,歲時輒開視,流涕嗚咽。人才甚凡,而有此一至。

  建武中,高、武子孫憂疑。鉉朝見,常鞠躬俯僂,不敢正行直視。尋遷侍中、衛將軍。

  鉉年稍長。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鉉為名,鉉免官,以王還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永泰元年,明帝疾暴甚,〔一七〕乃見害。聞收至,欣然曰:「死生命也,終不斅建安乞為奴而不得。」仰藥而卒。鉉二子在孩抱,亦見殺。

  論曰:豫章文獻王珪璋之質,夙表天姿,行己所安,率由忠敬。雖代宗之議早隆皇矚,而天倫之愛無虧永明,故知「為仁由己」,不虛言也。自宋受晉終,馬氏遂為廢姓,齊受宋禪,劉宗盡見誅夷,梁武革齊,弗取前轍,子恪兄弟,並皆錄用,雖見梁武之弘裕,亦表文獻之餘慶。昔陳思表云:「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原夫此言,實存固本。然就國之典,既隨代革,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託體,同稟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恒數,禮地兼隆,易生推擬。武帝顧命,情深尊嫡,密圖遠算,意在求安。以明帝同起布衣,用存顧託,遂韜末命於近戚,寄重任於疏親。以為子弟布列,外有強大之固,支庶中立,可息覬覦之謀,表裏相維,洊隆家國。曾不慮機能運衡,〔一八〕權可制眾,宗族殲滅,一至于斯。曹植之言,遠有致矣。

  校勘記

  〔一〕 為荊州刺史 「荊州」各本作「雍州」,據南齊書改。按下云「於江陵買貨至都還換」,則作「荊州」是。

  〔二〕 遷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 「二」各本作「三」。按南書齊云「監豫司二州」,今據改。

  〔三〕 武陵昭王曄字宣昭 「宣昭」南齊書作「宣照」。

  〔四〕 建元二年 「二年」南齊書作「三年」。

  〔五〕 永明九年為散騎常侍祕書監領石頭戍事及夏薨 「九年」各本作「元年」。按此刪「元年」以下諸年事,而以「九年」之「為散騎常侍,祕書監,領石頭戍事」承之,遂致舛誤,今據南齊書改正。又「及夏薨」南齊書作「其夏薨」,其夏指永明九年。

  〔六〕 永明十一年 「十一年」各本作「十年」,據南齊書訂正。

  〔七〕 圍三尺四寸 「三」南齊書作「二」。

  〔八〕 其日鑑疾甚 「甚」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補。

  〔九〕 今日違戀不覺文生於性 「性」疑當作「情」。

  〔一0〕江祏遂復為混沌畫眉欲益反弊耳 「畫」各本作「書」,據冊府元龜二七四改。按「畫眉」見漢書張敞傳。

  〔一一〕永明十年出為南中郎將湘州刺史 「十年」各本作「七年」。按南齊書作「十年」,武帝紀同,今據改。

  〔一二〕宜都王鏗字宣儼 「宣儼」,南齊書作「宣嚴」。按豫章文獻王字宣儼,此不得與之同字,疑有誤。

  〔一三〕為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軍事 「都督二州軍事」南齊書作「都督南豫司州諸軍事」,語意較為明晰。

  〔一四〕又有金蠶銀繭等物甚多 「繭」各本作「璽」,據南齊書及冊府元龜二七七改。

  〔一五〕豈可不熟念 「不」字各本並脫,據太平御覽七一七引南齊書改。

  〔一六〕身無罪 「身」字各本並脫,據通志補。

  〔一七〕明帝疾暴甚 各本作「暴疾甚」,據通鑑改。

  〔一八〕曾不慮機能運衡 「運」各本作「還」,據南齊書改。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ed by www.guoxue123.com©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