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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志第八  祭祀中

 

  北郊 明堂 辟雍 靈臺 迎氣 增祀 六宗 老子

  是年初營北郊,明堂、〔一〕辟雍、〔二〕靈臺未用事。〔三〕遷呂太后于園。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當配地郊高廟。語在光武紀。〔四〕

  〔一〕 周禮考工記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鄭玄曰:「明堂者,明政教之堂。周度以筵,亦王者相改。周堂高九尺,殷三尺,則夏一尺矣。相參之數也。」孝經援神契曰:「明堂上圓下方,八窻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晏子春秋曰:「明堂之制,下之溫濕不能及也,上之寒暑不能入也。木工不鏤,示民知節也。」呂氏春秋曰:「周明堂茅茨蒿柱,土階三等,以見儉節也。」前志武帝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明其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圖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復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崑崙,以拜禮上帝。於是作明堂汶上,如帶圖。」新論曰:「天稱明,故命曰明堂。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八窻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東京賦曰:「復廟重屋,八達九房。」薛綜注曰:「八達謂室有八窻也。堂後有九室,所以異於周制也。」王隆漢官篇曰:「是古者清廟茅屋。」胡廣曰:「古之清廟,以茅蓋屋,所以示儉也。今之明堂,茅蓋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二〕 白虎通曰:「辟雍,所以行禮樂,宣德化也。辟者,象璧圓,以法天也。雍者,壅之以水,象教化流行也。辟之為言積也,積天下之道德;雍之為言壅也,壅天下之儀則:故謂辟雍也。王制曰:『天子辟雍,諸侯泮宮。』外圓者,欲使觀者平均也。又欲言外圓內方,明德當圓,行當方也。」〔三〕 禮含文嘉曰:「禮,天子靈臺,所以觀天人之際,陰陽之會也。揆星度之驗,徵六氣之端,應神明之變化,睹日氣之所驗,為萬物獲福於無方之原,招太極之清泉,以與稼穡之根。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天子得靈臺之〔禮〕,則五車三柱,明制可行,不失其常。水泉川流,無滯寒暴暑之災,陸澤山陵,禾盡豐穰。」故東京賦曰:「左制辟雍,右立靈臺。」薛綜注曰:「於(之)〔上〕班教曰明堂,大合樂射饗者辟雍,司曆記候節氣者曰靈臺。」蔡邕明堂論曰:「明堂者,天子太廟,所以崇禮其祖,以配上帝者也。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玄堂,中曰太室。易曰離也者,明也,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人君之位,莫正於此焉,故雖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其正中(焉)皆曰太廟。謹承天隨時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禮,明前功百辟之勞,起尊老敬長之義,顯教幼誨稚之學。朝諸侯選造士於其中,以〔明〕制度。生者乘其能而至,死者論其功而祭。故為大教之宮,而四學具焉,官司備焉。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萬象翼之。〔政〕教之所由生(專),(受作)〔變化〕之所(自)〔由〕來,明一統也。故言明堂,事之大,義之深也。取其宗祀之清貌,則曰清廟。取其正室之貌,則曰太廟。取其尊崇(矣),則曰太室。取其(堂)〔向明〕,則曰明堂。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四面周水圓如璧,則曰辟雍。異名而同事,其實一也。春秋因魯取宋之姦賂,則顯之太廟,以明聖王建清廟明堂之義。經曰:『取郜大鼎于宋,納于太廟。』傳曰:『非禮也。君人者,將昭德塞違,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昭其儉也。夫德,儉而有度,升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戒懼,而不敢易紀律。』所以(大)明〔大〕教也。以周清廟論(曰)〔之〕,魯太廟皆明堂也。魯禘祀周公於太廟明堂,猶周宗祀文王於清廟明堂也。禮記檀弓曰『王齋禘於清廟明堂』也。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禮記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曰明堂。』又曰:『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位以治天下,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成王以周公為有勳勞於天下,命魯公世(曰)〔世〕禘祀周公於太廟,以天子禮欒,升歌清廟,下管象舞,所以異魯於天下〔也〕。』取周清廟之歌歌於魯太廟,明(堂)魯之〔太〕廟猶周清廟也,皆所以昭文王、周公之德,以示子孫者也。易傳太初篇曰:『天子旦入東學,晝入南學,暮入西學。在中央曰太學,天子之所自學也。』禮記保傅篇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入太學,承師而問道。』與易傳同。魏文侯孝經傳曰:『太學者,中學明堂之位也。』禮記古大明堂之禮曰:『膳夫是相禮,日中出南闈,見九侯門子。日側出西闈,視五國之事。日闇出北闈,視帝節猶。』爾雅曰:『宮中之門謂之闈。』王居明堂之禮,又別陰陽門,〔東〕南(門)稱門,西(門)〔北〕稱闈,故周官有門闈之學。師氏教以三德守王門,保氏教以六藝守王闈。然則師氏居東門、南門,保氏居西門、北門也。知掌教國子,與易傳、保傅王居明堂之禮參相發明,為四學焉。文王世子篇曰:『凡大合樂,則遂養老。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興秩節,祭先師、先聖焉。始之養也,適東序,釋奠於先老,遂設三老、〔五更之席〕位焉。〔言教學始之於養老,由東方歲始也。又〕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皆於東序。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詔之於東序。』又曰:『大司成論說在東序。』然則詔學皆在東序。東序,東之堂也,學者詔焉,故稱太學。仲夏之月,令祀百辟卿士之有德於民者。禮記太學志曰:『禮,士大夫學于聖人、善人,祭于明堂,其無位者祭於太學。』禮記昭穆篇曰:『祀先賢于西學,所以教諸侯之德也。』即所以顯行國禮之處也。太學,明堂之東序也,皆在明堂辟雍之內。月令記曰:『明堂者,所以明天氣,統萬物。』明堂上通於天,象日辰,故下十二宮象日辰也。水環四周,言王者動作法天地,德廣及四海,方此水也。〔禮記盛德篇曰:『明堂九室,以茅蓋屋,上圓下方,此水〕名曰辟雍。』王制曰:『天子出征,執有罪,反舍奠於學,以訊馘告。』樂記曰:『武王伐殷,(為)〔薦〕俘馘于京太室。』詩魯頌云:『矯矯虎臣,在泮獻馘。』京,鎬京也。太室,辟雍之中明堂太室也。與諸侯泮宮俱獻馘焉,即王制所謂『以訊馘告』者也。禮記曰:『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孝經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言行孝者則曰明堂,行悌者則曰太學,故孝經合以為一義,而稱鎬京之詩以明之。凡此皆明堂、太室、辟雍、太學事通〔文〕合之義也。其制度數各有所法。堂方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圓屋徑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太廟明堂方三十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且)〔也〕。圓蓋方載,(六)九〔六〕之道也。八闥以象八卦,九室以象九州,十二宮以應辰。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四戶(九)〔八〕牖乘九室之數也。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不藏也。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黃鍾九九之實也。二十八柱列於四方,亦七宿之象也。堂高三丈,(亦)〔以〕應三統。四鄉五色者,象其行。外廣二十四丈,應一歲二十四氣。四周以水,象四海。王者之大禮也。」

  〔四〕 袁宏紀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於彼也。親戚而加譽者,非優於此也。處情之情殊,故公私之心異也。聖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開公私之塗,則隱諱之義著,而親尊之道長矣。古之人以為先君之體,猶今君之體,推近以知遠,則先後義鈞也。而況彰其大惡,以為貶黜者乎!」


  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為方壇四陛。〔一〕三十三年正月辛未,郊。別祀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壇上,地理群神從食,皆在壇下,如元始中故事。中嶽在未,四嶽各在其方孟辰之地,中營內。海在東;四瀆河西,濟北,淮東,江南;他山川各如其方,皆在外營內。四陛醊及中外營門封神如南郊。地祇、高后用犢各一頭,五嶽共牛一頭,海、四瀆共牛一頭,群神共二頭。奏樂亦如南郊。既送神,瘞俎實于壇北。

  〔一〕 張(璫)〔璠〕記云:「城北六里。」袁山松書曰:「行夏之時,殷祭之日,犧牲尚黑耳。」

  明帝即位,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於明堂,光武帝配〔一〕。五帝坐位堂上,各處其方。黃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犢,奏樂如南郊。卒事,遂升靈臺,以望雲物。〔二〕

  〔一〕 孝經云「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故鄭玄曰「上帝者,天之別名。神無二主,故異其處,避后稷也。」

  〔二〕 杜預注傳曰:「雲物,氣色災變也。素察妖祥,逆為之備。」


  迎時氣,五郊之兆。自永平中,以禮讖及月令有五郊迎氣服色,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雒陽四方。中兆在未,壇皆三尺,階無等。

  立春之日,迎春于東郊,祭青帝句芒。〔一〕車旗服飾皆青。歌青陽,八佾舞雲翹之舞。及因賜文官太傅、司徒以下縑各有差。

  〔一〕 月令章句曰:「東郊去邑八里,因木數也。」

  立夏之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祝融。〔一〕車旗服飾皆赤。歌朱明,八佾舞雲翹之舞。

  〔一〕 月令章句曰:「南郊七里,因火數也。」

  先立秋十八日,迎黃靈于中兆,祭黃帝后土。〔一〕車旗服飾皆黃。歌朱明,八佾舞雲翹、育命之舞。〔二〕

  〔一〕 月令章句曰:「去邑五里,因土數也。」

  〔二〕 魏氏繆襲議曰:「漢有雲翹、育命之舞,不知所出。舊以祀天,今可兼以雲翹祀圓丘,兼以育命祀方澤。」


  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一〕車旗服飾皆白。歌西皓,八佾舞育命之舞。使謁者以一特牲先祭先虞于壇,有事,天子入囿射牲,以祭宗廟,名曰貙劉。語在禮儀志。

  〔一〕 月令章句曰:「西郊九里,因金數也。」

  立冬之日,迎冬于北郊,祭黑帝玄冥。〔一〕車旗服飾皆黑。歌玄冥,八佾舞育命之舞。〔二〕

  〔一〕 月令章句曰:「北郊六里,因水數也。」

  〔二〕 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公卿迎氣北郊,始復用八佾。」皇覽曰:「迎禮春、夏、秋、冬之樂,又順天道,是故距冬至日四十六日,則天子迎春於東堂,距邦八里,堂高八尺,堂陛(三)〔八〕等。青稅八乘,旗旄尚青,田車載矛,號曰助天生。唱之以角,舞之以羽翟,此迎春之樂也。自春分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夏於南堂,距邦七里,堂高七尺。堂陛(二)〔七〕等。赤稅七乘,旗旄尚赤,田車載戟,號曰助天養。唱之以徵,舞之以鼓鞉,此迎夏之樂也。自夏至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秋於西堂,距邦九里,堂高九尺,堂階九等。白稅九乘,旗旄尚白,田車載兵,號曰助天收。唱之以商,舞之以干戚,此迎秋之樂也。自秋分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冬於北堂,距邦六里,堂高六尺,堂階六等。黑稅六乘,旗旄尚黑,田車載甲鐵鍪,號曰助天誅。唱之以羽,舞之以干戈,此迎冬之樂也。」


  章帝即位,元和二年正月,詔曰:「山川百神,應祀者未盡。其議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一〕

  〔一〕 東觀書,詔曰:「經稱『秩元祀,咸秩無文』。祭法『功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傳曰:『聖王先成民而致力於神。』又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穀不登,欲有以增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今恐山山百神應典祀者尚未盡秩,其議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豐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詩不云乎:『懷柔百神,及河喬嶽。』有年報功,不私幸望,豈嫌同辭,其義一焉。」

  二月,上東巡狩,將至泰山,道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堯於濟陰成陽靈臺。上至泰山,修光武山南壇兆。辛未,柴祭天地群神如故事。壬申,宗祀五帝於孝武所作汶上明堂,光武帝配,如雒陽明堂(祀)〔禮〕。癸酉,更告祀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世祖、顯宗於明堂,各一太牢。卒事,遂覲東后。饗賜王侯群臣。因行郡國,幸魯,祠東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一〕四月,還京都。庚申,告至,祠高廟、世祖,各一特牛。又為靈臺十二門作詩,各以其月祀而奏之。和帝無所增改。

  〔一〕 漢晉春秋曰:「闕里者,仲尼之故宅也。在魯城中。帝升廟西面;群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進爵而後坐。」東觀書曰:「祠禮畢,命儒者論難。」

  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月、雷公、風伯、山、澤者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於雒陽西北戌亥之地,禮比太社也。〔一〕

  〔一〕 月令:「孟冬祈于天宗。」盧植注曰:「天宗,六宗之神。」李氏家書曰:「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見六宗祠,奏曰:『案尚書「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陰陽,化成萬物。漢初甘泉、汾陰天地亦禋宗。孝成之時,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復祠六宗。及王莽謂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陽,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廢不血食。今宜復舊制度。』制曰:『下公卿議。』五官將行弘等三十一人議可祭,大鴻臚龐雄等二十四人議不(可)當祭。上從郃議,由是遂祭六宗。」六宗之義,自伏生及乎後代,各有不同,今並抄集以證其論云。虞書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伏生、馬融曰:「萬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收,非冬不藏。禋于六宗,此之謂也。」歐陽和伯、夏侯建曰:「六宗上不謂天,下不謂地,傍不謂四方,在六者之閒,助陰陽變化者也。」孔安國曰:「精意以享謂之禋。宗,尊也。所尊祭其祀有六:埋少牢于太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禜,祭星也;雩禜,祭水旱也。禋于六宗,此之謂也。」孔叢曰,宰我問六宗於夫子,夫子荅如安國之說。臣昭以此解若果是夫子所說,則後儒無復紛然。文秉案劉歆曰:「六宗謂水、火、雷、風、山、澤也。」賈逵曰:「六宗謂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鄭玄曰:「六宗,星、辰、司中、司命、風伯、雨師也。星,五緯也。辰謂日月所會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風師,箕也。雨師,畢也。」晉武帝初,司馬紹統表駮之曰:「臣以為帝在于類,則禋者非天。山川屬望,則海岱非宗。宗猶包山,則望何秩焉?伏與歆、逵失其義也。六合之閒,非制典所及;六宗之數,非一位之名。陰陽之說,又非義也。并五緯以為一,分文昌以為二,箕、畢既屬於辰,風師、雨師復特為位,玄之失也。安國案祭法為宗,而除其天地於上,遺其四方於下,取其中以為六宗。四時寒署日月眾星并水旱,所宗者八,非但六也。傳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於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又曰:『龍見而雩。』如此,禜者,祀日月星辰山川之名;雩者,周人四月祭天求雨之稱也。雪霜之災,非夫禜之所禳;雩祭之禮,非正月之所祈。周人之後說有虞之典,故於學者未盡喻也。且類于上帝,即禮天也。望于山川,禜所及也。案周禮云,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社稷五祀五嶽,山林川澤,四方百物。又曰:『兆五帝於四郊,四類四望亦如之。』無六宗之兆,。祭法之祭天,祭地,祭時,祭寒暑日月星,祭水旱,祭四方,及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是。有天下者祭百神,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復無六宗之文。明六宗所禋,即祭法之所及,周禮之所祀,即虞書之所宗,不宜特復立六宗之祀也。春官大宗伯之職,掌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天宗,日月星辰寒暑之屬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屬也;四方之宗者,四時五帝之屬也。如此,則群神咸秩而無廢,百禮遍修而不瀆,於理為通。」幽州秀才張髦又上疏曰:「煙於六宗,(禮)〔祀〕祖考所尊者六也。何以考之?周禮及禮記王制,天子將出,類于上帝,宜於社,造于禰。巡狩四方,覲諸侯,歸格於祖禰,用特。堯典亦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於群神,班瑞于群后,肆覲東后。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巡狩一歲以周,爾乃『歸格于藝祖,用特』。臣以尚書與禮王制,同事一義,符契相合。禋于六宗,正謂祀祖考宗廟也。文祖之廟六宗,即三昭三穆也。若如十家之說,既各異義,上下違背,且沒乎祖之禮。考之禮,考之祀典,尊卑失序。若但類于上帝,不禋祖禰而行,去時不(吉)〔告〕,歸何以格?以此推之,較然可知也。禮記曰:『夫政必本於天,殽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謂殽地,降於祖廟之謂仁義,降於山川之謂興作,降於五祀之謂制度。』又曰:『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祭祖於廟,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儐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又曰:『禮行於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於社,而百貨可極焉;禮行於祖廟,而孝慈服焉;禮行於五祀,而正法則焉。故自郊、社、祖廟、五祀,義之修而禮之藏也。』凡此皆孔子所以祖述堯舜,紀三代之教,著在紀典。首尾相證,皆先天地,次祖宗,而後山川群神耳。故禮祭法曰:『七代之所更變者,禘郊宗祖。』明舜受終文祖之廟,察琁璣,考七政,審已天命之定,遂上郊廟,當義合堯典,則周公其人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者也。居其位,攝其事,郊天地,供群神之禮,巡狩天下而遺其祖宗,恐非有虞之志也。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皆以案先儒之說,而以水旱風雨先五嶽四瀆,後祖考而次上帝,錯於肆類而亂祀典,臣以十一家皆非也。」太學博士吳商,以為「禋之言煙也。三祭皆積柴而實牲體焉,以升煙而報陽,非祭宗廟之名也。鄭所以不從諸儒之說者,將欲據周禮禋祀皆天神也。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凡八,而日、月并從郊,故其餘為六宗也。以書『禋于六宗』,與周禮事相符,故據以為說也。且文昌雖有大體,而星名異,其日不同,故隨事祭之。而言文昌七星,不得偏祭其第四第五,此為周禮。復不知文昌之體,而又妄引以為司中,司命。箕、畢二星,既不係於辰,且同是隨事而祭之例,又無嫌於所係者」。范甯注虞書曰:「考觀眾議,各有說難。鄭氏證據最詳,是以附之。案六宗眾議,未知孰是。」虞喜別論云:「地有五色,太社象之。總五為一則成六,六為地數。推校經句,闕無地祭,則祭地。」臣昭曰:六宗紛紜,眾釋互起,竟無全通,亦難偏折。歷辨碩儒,終未挺正。康成見宗,是多附焉。盍各爾志,宣尼所許,顯其一說,亦何傷乎!竊以為祭祀之敬,莫大天地,虞典首載,彌久彌盛,此宜學者各盡所求。臣昭謂虞喜以祭地,近得其實。而分彼五色,合五為六,又不通禋,更成疑昧。尋虞書所稱「肆類于上帝」,是祭天。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極,舉帝則天神斯盡,日月星辰從可知也。「禋於六宗」,是實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六〕是地數之中,舉中是以該數,社稷等祀從可知也。天稱神上,地表數中,仰觀俯察,所以為異。宗者,崇尊之稱,斯亦盡敬之謂也。禋也者,埋祭之言也,實瘞埋之異稱,非周煙之祭也。夫置字涉神,必以今之示,今之示即古之神,所以社稷諸字,莫不以神為體。虞書不同,祀名斯隔。周禮改煙,音形兩異。虞書改土,正元祭義。此焉非疑,以為可了,豈六置宗更為傍祭乎?風俗通曰:「周禮以為槱燎,祀司(命)〔中〕、司命,文昌上六星也。槱者,積薪燔柴也。今民猶祠司命耳,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署篋中,居者別作小居。齊地大尊重之,汝南諸郡亦多有者,皆祀以豬,率以春秋之月。」

  延光三年,上東巡狩,至泰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三)〔二〕年故事。順帝即位,修奉常祀。

  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僊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陳國苦縣祠老子。九年,親祠老子於濯龍。文罽為壇,飾淳金釦器,設華蓋之坐,用郊天樂也。

  校勘記

  三一七八頁 七行 天子得靈臺之〔禮〕 據漢學堂輯本禮含文嘉補。

  三一七八頁 九行 於(之)〔上〕班教曰明堂 據殿本改。按:文選注作「謂於其上班教令曰靈臺。」

  三一七八頁一二行 其正中(焉)皆曰太廟 據盧校刪。

  三一七八頁一三行 以〔明〕制度 據盧校刪。

  三一七八頁一四行 〔政〕教之所由生(專) 據殿本補刪。

  三一七八頁一五行 (受作)〔變化〕之所(自)〔由〕來 據盧校改。

  三一七八頁一六行 取其尊崇(矣)則曰太室 據殿本刪,與盧校合。

  三一七八頁一六行 取其(堂)〔向明〕則曰明堂 據殿本改,與盧校合。

  三一七九頁 三行 所以(大)明〔大〕教也 據盧校乙。

  三一七九頁 三行 以周清廟論(曰)〔之〕 據殿本改。

  三一七九頁 六行 命魯公世(曰)〔世〕禘祀周公於太廟 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七九頁 六行 所以異魯於天下〔也〕 據殿本補。按:禮明堂位「異」作「廣」。

  三一七九頁 七行 明(堂)魯之〔太〕廟猶周清廟也 據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明」下衍「堂」字,「之」下脫「太」字,俱依宋本改。

  三一七九頁 八行 天子旦入東學 按:汲本、殿本「天」作「太」。

  三一七九頁一一行 見九侯門子 按:殿本作「見九侯反問於相」。

  三一七九頁一一行 視帝節猶 按:今本蔡邕集無「節」字,「猶」作「猷」。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引蔡邕月令論作「視帝猷」。

  三一七九頁一二行 〔東〕南(門)稱門西(門)〔北〕稱闈 據盧校改。

  三一七九頁一五行 遂設三老〔五更之席〕位焉〔言教學始之於養老由東方歲始也又〕春夏學干戈 據殿本補。

  三一八0頁 一行 禮記昭穆篇 按:盧校改「昭」為「政」。

  三一八0頁 四行 〔禮記盛德篇曰明堂九室以茅蓋屋上圓下方此水〕名曰辟雍 據殿本補。

  三一八0頁 五行 (為)〔薦〕俘馘于京太室 據殿本改。

  三一八0頁 九行 事通〔文〕合之義也 據殿本補。

  三一八0頁一0行 陰陽九六之變(且)〔也〕 據殿本改。

  三一八0頁一0行 (六)九〔六〕之道也 據盧校乙。按:殿本考證謂「六九」何焯校本改「九六」。

  三一八0頁一一行 以四戶(九)〔八〕牖乘九室之數也 據盧校改。

  三一八0頁一三行 (亦)〔以〕應三統 據盧校改。

  三一八一頁 六行 張(璫)〔璠〕記云 據殿本改。

  三一八二頁 四行 南郊七里 汲本、殿本「南郊」作「去邑」。按:下「祭黃帝后土」注云「去邑五里」,汲本、殿本「去邑」作「南郊」。

  三一八二頁 五行 車旗服飾皆黃歌朱明 盧校從禮儀志改「朱明」為「帝臨」。按:黃山謂武帝樂歌本別有帝臨一篇,祀中央黃帝。王莽始作五郊迎氣之祭,中兆迎氣祭黃帝,不歌帝臨而歌朱明,蓋別有用意,明帝不察,妄仍之耳。說詳集解。

  三一八二頁 九行 歌西皓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明帝紀注引此文云歌白藏,以上下文青陽、朱明、玄冥例之,則作「白藏」為是。按:黃山謂青陽、朱明、西顥、玄冥本武帝所造郊祀樂歌,全載前書禮樂志。王莽援爾雅「秋為白藏」之文,改稱西顥為白藏,後漢仍之,此特依班志用其原名耳。說詳集解。

  三一八二頁一六行 堂階(三)〔八〕等 據盧校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大傳作「八等」。

  三一八三頁 二行 堂階(二)〔七〕等 據盧校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大傳作「七等」。

  三一八三頁 二行 赤稅七乘 按:「七」原訛「十」,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八三頁 六行 元和二年正月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帝紀作「二月」。

  三一八三頁 九行 〔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 據汲本、殿本補。

  三一八三頁一0行 於是乎禜之 按:「禜」原訛「榮」,逕改正,下同。

  三一八四頁 一行 如雒陽明堂(祀)〔禮〕 據盧校改。按:通典、通志並作「禮」。

  三一八四頁一四行 議不(可)當祭 據盧校刪。

  三一八六頁 三行 禋於六宗(禮)〔祀〕祖考所尊者六也 據殿本改。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下文亦云「祀祖考」,則「禮」字非也,當改。又按:「禋」原訛「禮」,逕改正。

  三一八六頁 五行 巡狩一歲以周 按:「一」原訛「萬」,逕改正。

  三一八六頁 八行 去時不(吉)〔告〕 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八七頁 六行 推校經句 按:汲本、殿本「校」作「案」。

  三一八七頁 六行 眾釋互起 按:「互」原訛「玄」,逕改正。

  三一八七頁 六行 亦難偏折 按:殿本「偏」作「遍」。

  三一八七頁一0行 〔六〕是地數之中 據盧校補。

  三一八七頁一0行 舉中是以該數 按:殿本「是」作「足」。

  三一八七頁一一行 非周煙之祭也 汲本「煙」作「禋」。

  三一八七頁一四行 司(命)〔中〕司命 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八七頁一四行 行者署篋中 按:殿本「署」作「置」。

  三一八七頁一六行 如元和(三)〔二〕年故事 「三」當作「二」,各本皆未正,今從盧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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