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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一下  光武帝紀第一下

 

  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鄉為章陵縣。世世復傜役,比豐、沛,無有所豫。〔一〕

  〔一〕高祖(豐)沛〔豐〕邑人,故代代復,今比之也。復音福。

  辛酉,詔曰:「往歲水旱蝗蟲為災,穀價騰躍,〔一〕人用困乏。朕惟百姓無以自贍,惻然愍之。其命郡國有穀者,給稟〔二〕高年、鰥、寡、孤、獨及篤〈隆,中“阝改疒”〉、無家屬貧不能自存者,如律。〔三〕二千石勉加循撫,無令失職。」〔四〕

  〔一〕 言踴貴也。

  〔二〕 說文:「稟,賜穀也。」音筆錦反。

  〔三〕 大戴禮曰:「六十無妻曰鰥,五十無夫曰寡。」禮記曰:「幼而無父曰孤,老而無子曰獨。」爾雅曰:「篤,困也。」蒼頡篇曰:「〈隆,中“阝改疒”〉,病也。」漢律今亡。

  〔四〕 職猶常也。


  揚武將軍馬成等拔舒,獲李憲。

  二月,大司馬吳漢拔朐,獲董憲、龐萌,山東悉平。諸將還京師,置酒賞賜。

  三月,公孫述遣將任滿寇南郡。〔一〕

  〔一〕 今荊州也。

  夏四月丙子,幸長安,始謁高廟,遂有事十一陵。〔一〕

  〔一〕 有事謂祭也。左傳曰:「有事於太廟。」高祖長陵,惠帝安陵,文帝霸陵,景帝陽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宣帝杜陵,元帝渭陵,成帝延陵,哀帝義陵,平帝康陵。

  遣虎牙大將軍蓋延等七將軍從隴道伐公孫述。

  五月己未,至自長安。

  隗囂反,蓋延等因與囂戰於隴阺,諸將敗績。

  辛丑,詔曰:「惟天水、隴西、安定、北地〔一〕吏人為隗囂所詿誤者,〔二〕又三輔遭難赤眉,有犯法不道者,〔三〕自殊死以下,皆赦除之。」

  〔一〕 並郡名。天水今秦州,安定今涇州,北地今寧州,隴西今渭州。

  〔二〕 說文曰:「詿亦誤也。」音古賣反。

  〔三〕 前書音義曰:「律:殺不辜一家三人為不道。」


  六月辛卯,詔曰:「夫張官置吏,所以為人也。〔一〕今百姓遭難,戶口耗少,而縣官吏職所置尚繁,其令司隸、州牧〔二〕各實所部,省減吏員。縣國不足置長吏可并合者,〔三〕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於是條奏并省四百餘縣,吏職減損,十置其一。

  〔一〕 管子曰:「張官置吏,所以奉主之法。」

  〔二〕 漢官儀曰:「司隸校尉部河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七郡於河南洛陽,故謂東京為『司隸』。」

  〔三〕 并音必政反。


  代郡太守劉興擊盧芳將賈覽於高柳,戰歿。〔一〕

  〔一〕 高柳,縣,屬代郡,故城在今雲州定襄縣。

  初,樂浪人王調據郡不服。〔一〕秋,遣樂浪太守王遵擊之,郡吏殺調降。

  〔一〕 樂浪,郡,故朝鮮國也,在遼東。

  遣前將軍李通率二將軍,與公孫述將戰於西城,破之。〔一〕

  〔一〕 西城,縣,屬漢中,今金州縣也。

  夏,蝗。

  秋九月庚子,赦樂浪謀反大逆殊死已下。

  丙寅晦,日有食之。

  冬十月丁丑,詔曰:「吾德薄不明,寇賊為害,彊弱相陵,元元失所。詩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一〕永念厥咎,內疚於心。〔二〕其敕公卿舉賢良、方正各一人;〔三〕百僚並上封事,無有隱諱;〔四〕有司修職,務遵法度。」

  〔一〕 詩小雅鄭玄注云:「告凶,告天下凶亡之徵也。行,道度也。不用之者,謂相干犯。」

  〔二〕 疚,病也。詩曰:「憂心孔疚。」

  〔三〕 武帝建元元年,始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也。

  〔四〕 宣帝始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


  十一月丁卯,詔王莽時吏人沒入為奴婢不應舊法者,皆免為庶人。

  十二月壬辰,大司空宋弘免。

  癸巳,詔曰:「頃者師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稅。〔一〕今軍士屯田,糧儲差積。〔二〕其令郡國收見田租三十稅一,如舊制。」〔三〕

  〔一〕 謂十分而稅其一也。孟子曰:「夏五十而貢,殷七十而助,周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二〕 武帝初通西域,始置校尉屯田。

  〔三〕 景帝二年,令人田租三十而稅一,今依景帝,故云「舊制」。


  隗囂遣將行巡寇扶風,〔一〕征西大將軍馮異拒破之。

  〔一〕 行,姓;巡,名。漢有行祐,為趙相,見風俗通。

  是歲,初罷郡國都尉官。始遣列侯就國。匈奴遣使來獻,使中郎將報命。〔一〕

  〔一〕 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擁節,秩比二千石。」匈奴傳云:「令中郎將韓統報命,賂遺金幣。」

  七年春正月丙申,詔中都官、三輔、郡、國出繫囚,非犯殊死,皆一切勿案其罪。見徒免為庶(民)〔人〕。耐罪亡命,吏以文除之。〔一〕

  〔一〕 耐,輕刑之名。前書音義曰:「一歲刑為罰作,二歲刑已上為耐。」耐音乃代反。亡命謂犯耐罪而背名逃者。令吏為文簿,記其姓名而除其罪,恐遂逃不歸,因失名籍。

  又詔曰:「世以厚葬為德,薄終為鄙,至于富者奢僭,貧者單財,〔一〕法令不能禁,禮義不能止,倉卒乃知其咎。〔二〕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終之義。」

  〔一〕 單,盡也。

  〔二〕 倉卒謂喪亂也。諸厚葬者皆被發掘,故乃知其咎。咎,惡也。


  二月辛巳,罷護漕都尉官。

  三月丁酉,詔曰:「今國有眾軍,並多精勇,宜且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一〕令還復民伍。」

  〔一〕 漢官儀曰:「高祖命天下郡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常以立秋後講肄課試,各有員數。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軍假吏謂軍中權置吏也。今悉罷之。

  公孫述立隗囂為朔寧王。

  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詔曰:「吾德薄致災,謫見日月,〔一〕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職任,奉遵法度,惠茲元元。百僚各上封事,無有所諱。其上書者,不得言聖。」

  〔一〕 謫,責也。音直革反。左傳曰:「人君為政不用善,自取謫於日月之災也。」

  夏四月壬午,詔曰:「比陰陽錯謬,日月薄食。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大赦天下。公、卿、司隸、州牧舉賢良、方正各一人,遣詣公車,朕將覽試焉。」〔一〕

  〔一〕 公車,門名。公車所在,因以名焉。漢官儀曰:「公車〔司馬〕掌殿司馬門,天下上事及徵召皆總領之。」

  五月戊戌,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

  甲寅,詔吏人遭饑亂及為青、徐賊所略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聽之。〔一〕敢拘制不還,以賣人法從事。〔二〕

  〔一〕 杜預〔注〕左傳云:「不以道取為略。」

  〔二〕 言從賣人之事以結其罪。


  是夏,連雨水。

  漢忠將軍王常為橫野大將軍。

  八月丁亥,封前河閒王邵為河閒王。

  隗囂寇安定,征西大將軍馮異、征虜將軍祭遵擊卻之。

  冬,盧芳所置朔方太守田颯、〔一〕雲中太守喬扈各舉郡降。

  〔一〕 音立。

  是歲,省長水、射聲二校尉官。〔一〕

  〔一〕 前書音義曰:「長水,地名,胡騎所屯。射聲謂工射者也,夜中聞聲則射之,因以為名。」二校尉皆武帝置,今省之。

  八年春正月,中郎將來歙襲略陽,〔一〕殺隗囂守將而據其城。

  〔一〕 縣名,屬天水郡,故城在今秦州隴城縣西北。

  夏四月,司隸校尉傅抗下獄死。

  隗囂攻來歙,不能下。閏月,帝自征囂,河西(太守)〔大將軍〕竇融率五郡太守與車駕會高平。〔一〕隴右潰,隗囂奔西城,遣大司馬吳漢、征南大將軍岑彭圍之;進幸上邽,不降,〔二〕命虎牙大將軍蓋延、建威大將軍耿弇攻之。

  〔一〕 五郡謂隴西、金城、天水、酒泉、張掖。高平,縣名,屬安定,後改為(高)平〔高〕,今原州縣。

  〔二〕 上邽,縣名,屬隴西郡,故邽戎邑,今秦州縣。


  潁川盜賊寇沒屬縣,河東守守兵亦叛,京師騷動。

  秋,大水。

  八月,帝自上邽晨夜東馳。九月乙卯,車駕還宮。

  庚申,帝自征潁川盜賊,皆降。

  安丘侯張步叛歸琅邪,〔一〕琅邪太守陳俊討獲之。

  〔一〕 安丘,縣,屬北海郡,今密州縣,有渠丘亭。

  戊寅,至自潁川。

  冬十月丙午,幸懷。十一月乙丑,至自懷。

  公孫述遣兵救隗囂,吳漢、蓋延等還軍長安。天水、隴西復反歸囂。

  十二月,高句麗王遣使奉貢。

  是歲大水。〔一〕

  〔一〕 左傳曰:「平原出水為大水。」

  九年春正月,隗囂病死,其將王元、周宗復立囂子純為王。

  徙鴈門吏人於太原。

  三月辛亥,初置青巾左校尉官。

  公孫述遣將田戎、任滿據荊門。〔一〕

  〔一〕 水經注曰:「江水東歷荊門、虎牙之閒。荊門山在南,上合下開,其狀似門,虎牙山在北,石壁色紅,閒有白文類牙,故以名也。此二山,楚之西塞也。」在今硤州夷陵縣東南。

  夏六月丙戌,幸緱氏,登轘轅。〔一〕

  〔一〕 緱氏縣有緱氏山,轘轅山有轘轅阪,並在洛陽之東南。

  遣大司馬吳漢率四將軍擊盧芳將賈覽於高柳,戰不利。

  秋八月,遣中郎將來歙監征西大將軍馮異等五將軍討隗純於天水。

  驃騎大將軍杜茂與賈覽戰於繁畤,〔一〕茂軍敗績。

  〔一〕 縣名,屬鴈門郡,今代州縣。

  是歲,省關都尉,〔一〕復置護羌校尉官。〔二〕

  〔一〕 前書曰秦官也,武帝置。

  〔二〕 漢官儀曰:「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節,以護西羌。王莽亂,遂罷。」時班彪議,宜復其官,以理冤結。帝從之,以牛邯為護羌校尉,都於隴西令居縣。


  十年春正月,大司馬吳漢率捕虜將軍王霸等五將軍擊賈覽於高柳,匈奴遣騎救覽,諸將與戰,卻之。

  修理長安高廟。

  夏,征西大將軍馮異破公孫述將趙匡於天水,斬之。征西大將軍馮異薨。

  秋八月己亥,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

  戊戌,進幸汧。〔一〕隗囂將高峻降。

  〔一〕 縣名,屬右扶風,故城在今隴州汧源縣。

  冬十月,中郎將來歙等大破隗純於落門,〔一〕其將王元奔蜀,純與周宗降,隴右平。

  〔一〕 前書曰天水冀縣有落門聚,在今渭州隴西縣東南;有落門山,落門水出焉。

  先零羌寇金城、隴西,〔一〕來歙率諸將擊羌於五谿,大破之。〔二〕

  〔一〕 金城,郡,故城在今蘭州廣武縣之西南。

  〔二〕 續漢志曰隴西襄武縣有五谿聚。


  庚寅,車駕還宮。

  是歲,省定襄郡,〔一〕徙其民於西河。〔二〕泗水王歙薨。淄川王終薨。

  〔一〕 定襄故城在今勝州界。

  〔二〕 郡名,今石州離石縣。


  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詔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

  〔三月〕己酉,幸南陽;還,幸章陵,祠園陵。

  城陽王祉薨。

  庚午,車駕還宮。

  閏月,征南大將軍岑彭率三將軍與公孫述將田戎、任滿戰於荊門,大破之,獲任滿。威虜將軍馮駿圍田戎於江州,〔一〕岑彭遂率舟師伐公孫述,平巴郡。

  〔一〕 縣名,屬巴郡,今渝州巴縣。

  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一〕

  〔一〕 漢官儀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今省。

  先零羌寇臨洮。〔一〕

  〔一〕 縣名,屬隴西郡,故城在今岷州。

  六月,中郎將來歙率揚武將軍馬成破公孫述將王元、環安於下辯。〔一〕安遣閒人刺殺中郎將來歙。〔二〕帝自將征公孫述。秋七月,次長安。〔三〕八月,岑彭破公孫述將侯丹於黃石。〔四〕輔威將軍臧宮與公孫述將延岑戰於沈水,大破之。〔五〕王元降。至自長安。

  〔一〕 縣名,屬武都郡,今成州同谷縣,舊名武衛城。

  〔二〕 閒,諜也,謂伺候閒隙也。

  〔三〕 左傳例曰:「凡師出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四〕 即黃石灘也。水經注曰:「江水自涪陵東出百里而屆于黃石。」在今涪州涪陵縣。

  〔五〕 水經注曰:「沈水出廣漢縣,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沅水」者,並非。


  癸亥,詔曰:「敢灸灼奴婢,論如律,免所灸灼者為庶(民)〔人〕。」

  冬十月壬午,詔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

  公孫述遣閒人刺殺征南大將軍岑彭。

  馬成平武都,因隴西太守馬援擊破先零羌,徙致天水、隴西、扶風。

  十二月,大司馬吳漢率舟師伐公孫述。

  是歲,省朔方牧,并并州。〔一〕初斷州牧自還奏事。〔二〕

  〔一〕 朔方,郡,在今夏州朔方縣北,上并音必政反。

  〔二〕 前書音義曰「刺史每歲盡則入奏事京師」,今斷之。哀帝改刺史曰州牧。


  十二年春正月,大司馬吳漢與公孫述將史興戰於武陽,斬之〔一〕。

  〔一〕 武陽,縣,屬犍為郡,故城在今眉州隆山縣東也。

  三月癸酉,詔隴、蜀民被略為奴婢自訟者,及獄官未報,一切免為庶(民)〔人〕。

  夏,甘露降南行唐。〔一〕六月,黃龍見東阿。〔二〕

  〔一〕 縣名,屬常山郡,今恆州縣。

  〔二〕 今濟州縣。


  秋七月,威虜將軍馮駿拔江州,獲田戎。九月,吳漢大破公孫述將謝豐于廣都,斬之。〔一〕輔威將軍臧宮拔涪城,斬公孫恢。〔二〕

  〔一〕 廣都,今益州。

  〔二〕 涪城,今綿州縣也。恢,述之弟。


  大司空李通罷。

  冬十一月戊寅,吳漢、臧宮與公孫述戰於成都,大破之。述被創,夜死。辛巳,吳漢屠成都,夷述宗族及延岑等。〔一〕

  〔一〕 廣雅曰:「夷猶滅也。」

  十二月辛卯,揚武將軍馬成行大司空事。

  是歲,九真徼外蠻夷張遊率種人內屬,〔一〕封為歸漢里君。省金城郡屬隴西。參狼羌寇武都,〔二〕隴西太守馬援討降之。詔邊吏力不足戰則守,追虜料敵不拘以逗留法。〔三〕橫野大將軍王常薨。遣驃騎大將軍杜茂將眾郡施刑屯北邊,〔四〕築亭候,〔五〕修烽燧。〔六〕

  〔一〕 九真,今愛州縣。

  〔二〕 武都,今武州也。參音所今反。

  〔三〕 說文曰:「逗,留止也。」前書音義曰:「逗是曲行避敵也」。漢法,軍行逗留畏懦者斬。追虜或近或遠,量敵進退,不拘以軍法,直取勝敵為務也。逗,古住字。

  〔四〕 施,讀曰弛。弛,解也。前書音義曰:「謂有赦令去其鉗釱赭衣,謂之弛刑。」

  〔五〕 亭候,伺候望敵之所。前書曰,秦法十里一亭,亭有長,漢因之不改。

  〔六〕 前書音義曰:「邊方備警急,作高土臺,臺上作桔皋,桔皋頭有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舉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積薪,寇至即燔之,望其煙,曰燧。晝則燔燧,夜乃舉烽。」廣雅曰:「兜零,籠也。」


  十三年春正月庚申,大司徒侯霸薨。

  戊子,詔曰:「往年已敕郡國,異味不得有所獻御,今猶未止,非徒有豫養導擇之勞,〔一〕至乃煩擾道上,疲費過所。其令太官勿復受。〔二〕明敕下以遠方口實所以薦宗廟,自如舊制。」〔三〕

  〔一〕 豫養謂未至獻時豫前養之。導亦擇也。

  〔二〕 續漢志曰:「太官令一人,秩六百石,掌御膳飲食。」

  〔三〕 漢官儀曰:「口實,膳羞之事也。」


  二月,遣捕虜將軍馬武屯虖沱河以備匈奴。盧芳自五原亡入匈奴。

  丙辰,詔曰:「長沙王興、真定王得、河閒王邵、中山王茂,皆襲爵為王,不應經義。〔一〕其以興為臨湘侯,〔二〕得為真定侯,邵為樂成侯,〔三〕茂為單父侯。」〔四〕其宗室及絕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丁巳,降趙王良為趙公,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庚午,以殷紹嘉公孔安為宋公,周承休公姬(常)〔武〕為衛公。省并西京十三國:廣平屬鉅鹿,真定屬常山,河閒屬信都,城陽屬琅邪,泗水屬廣陵,淄川屬高密,膠東屬北海,六安屬廬江,廣陽屬上谷。〔五〕

  〔一〕 以其服屬既疏,不當襲爵為王。

  〔二〕 臨湘,縣,今潭州長沙縣。

  〔三〕 樂成,縣,故城在今瀛州樂(府)〔壽〕縣西北。

  〔四〕 今宋州縣。音善甫。

  〔五〕 據此惟有九國,云「十三」,誤也。


  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韓歆為大司徒。丙子,行大司空馬成罷。

  夏四月,大司馬吳漢自蜀還京師,於是大饗將士,班勞策勳〔一〕。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澤封者四十五人。罷左右將軍官。〔二〕建威大將軍耿弇罷。

  〔一〕 班,布也。謂遍布勞來之。其有功者,以策書紀其勳也。勞音力到反。

  〔二〕 前書曰左右將軍,周官也,秦、漢因之。至此罷。


  益州傳送公孫述瞽師、郊廟樂器、葆車、輿輦、於是法物始備。〔一〕時兵革既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二〕至乃十存一焉。

  〔一〕 瞽,無目之人也。為樂師,取其無所見,於音聲審也。郊廟之器,樽彝之屬也。樂器,鍾磬之屬。葆車謂上建羽葆也。合聚五釆羽名為葆。輿者,車之總名也。輦者,駕人以行。法物謂大駕鹵簿儀式也。時草創未暇,今得之始備。

  〔二〕 調謂發也。


  甲寅,冀州牧竇融為大司空。

  五月,匈奴寇河東。

  秋七月,廣漢徼外白馬羌豪率種人內屬。〔一〕

  〔一〕 廣漢,今益州雒縣也。徼猶塞也,音吉弔反。羌有百五十四種,在廣漢西北者為白馬羌。

  九月,日南徼外蠻夷獻白雉、白兔。〔一〕

  〔一〕 日南,郡,屬交州。

  冬十二月甲寅,詔益州民自八年以來被略為奴婢者,〔一〕皆一切免為庶(民)〔人〕;或依託為人下妻,欲去者,恣聽之;敢拘留者,比青、徐二州以略人法從事。

  〔一〕 謂公孫述時也。

  復置金城郡。〔一〕

  〔一〕 前年省并隴西。

  十四年春正月,起南宮前殿。

  匈奴遣使奉獻,使中郎將報命。〔一〕

  〔一〕 中郎將劉襄也。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後志為褒成侯。〔一〕

  〔一〕 平帝封孔均為褎成侯。志,均子也。古今志曰志時為密令。

  越巂人任貴自稱太守,遣使奉計。〔一〕

  〔一〕 越巂,郡,武帝置,本邛都也。巂,水名,因越巂水而置郡,故以名焉。計謂人庶名籍,若今計帳。

  秋九月,平城人賈丹殺盧芳將尹由來降。〔一〕

  〔一〕 平城屬鴈門郡,今雲州定襄縣也。

  是歲,會稽大疫。〔一〕莎車國、鄯善國遣使奉獻。〔二〕

  〔一〕 會稽,今越州縣。

  〔二〕 莎車、鄯善,並西域國名。鄯音市戰反。


  十二月癸卯,詔益、涼二州奴婢,自八年以來自訟在所官,一切免為庶(民)〔人〕,賣者無還直。

  十五年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韓歆免,自殺。〔一〕

  〔一〕 事見侯霸傳。

  丁未,有星孛於昴。

  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建義大將軍朱祐罷。

  丁未,有星孛於營室。

  二月,徙鴈門、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一〕

  〔一〕 前書曰代郡有常山關,上谷郡居庸縣有關。時胡寇數犯邊,故徙之。

  初,巴蜀既平,大司馬吳漢上書請封皇子,不許,重奏連歲。三月,乃詔群臣議。大司空融、固始侯通、膠東侯復、高密侯禹、太常登等奏議曰:「古者封建諸侯,以藩屏京師。〔一〕周封八百,〔二〕同姓諸姬並為建國,〔三〕夾輔王室,尊事天子,享國永長,為後世法。故詩云:『大啟爾宇,為周室輔。』〔四〕高祖聖德,光有天下,亦務親親,封立兄弟諸子,不違舊章。陛下德橫天地,興復宗統,褒德賞勳,親睦九族,〔五〕功臣宗室,咸蒙封爵,多受廣地,或連屬縣。今皇子賴天,能勝衣趨拜,陛下恭謙克讓,抑而未議,群臣百姓,莫不失望。宜因盛夏吉時,定號位,以廣藩輔,〔六〕明親親,尊宗廟,重社稷,應古合舊,厭塞眾心。臣請大司空上輿地圖〔七〕,太常擇吉日,具禮儀。」制曰:「可。」

  〔一〕 藩,蘺也。屏,蔽也。詩大雅曰:「介人維藩,大邦維屏。」毛萇注曰:「當用公卿諸侯為藩屏也。」公羊傳曰:「京者何?大也。師者何?眾也。天子之居,必(有)〔以〕眾大之辭言之。」

  〔二〕 史記曰「唐、虞協和萬國,逮于夏、商,或數千,蓋周封八百」也。

  〔三〕 左傳曰:「虞、虢、焦、滑、霍、楊、韓、魏,皆姬姓也。」

  〔四〕 詩魯頌也。宇,居也。周成王封周公子伯禽於魯。言大開爾居,以為我周家之輔。

  〔五〕 孔安國注尚書云:「九族謂上至高祖,下至玄孫。」

  〔六〕 禮記月令:「天子孟夏迎夏於南郊,還,乃封諸侯,行爵出祿。」

  〔七〕 廣雅曰:「輿,載也。」言載在地者,皆圖畫之。司空掌土地,故命上之。


  夏四月戊申,以太牢告祠宗廟。丁巳,使大司空融告廟,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癸丑,追謚兄伯升為齊武公,兄仲為魯哀公。

  六月庚午,復置屯騎、長水、射聲三校尉官;〔一〕改青巾左校尉為越騎校尉。

  〔一〕 七年罷。

  詔下州郡檢覈墾田頃畝〔一〕及戶口年紀,又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

  〔一〕 墾,闢也。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歐陽歙下獄死。十二月庚午,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

  盧芳自匈奴入居高柳。

  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免。虎牙大將軍蓋延薨。

  十六年春二月,交阯女子徵側反,略有城邑。

  三月辛丑晦,日有蝕之。

  秋九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皆下獄死。〔一〕

  〔一〕 東觀記曰:「刺史太守多為詐巧,不務實核,苟以度田為名,聚人田中,並度廬屋里落,聚人遮道啼呼。」

  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擿,〔一〕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吏雖逗留回避故縱者,皆勿問,聽以禽討為效。其牧守令長坐界內盜賊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為負,〔二〕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三〕唯蔽匿者乃罪之。於是更相追捕,賊並解散。徙其魁帥於它郡,賦田受稟,使安生業。自是牛馬放牧,邑門不閉。

  〔一〕 擿猶發也。音它狄反。

  〔二〕 委守謂棄其所守也。

  〔三〕 殿,後也。謂課居後也。最,凡要之首也。言課居先也。


  盧芳遣使乞降。十二月甲辰,封芳為代王。

  初,王莽亂後,貨幣雜用布、帛、金、粟。是歲,始行五銖錢。〔一〕

  〔一〕 武帝始為五銖錢,王莽時廢,今始行之。

  十七年春正月,趙公良薨。

  二月乙(亥)〔未〕晦,日有食之。〔一〕

  〔一〕 東觀記曰:「上以日食避正殿,讀圖讖多,御坐廡下淺露,中風發疾,苦眩甚。左右有白大司馬史,病苦如此,不能動搖。自強從公,出乘,以車行數里,病差。四月二日,車駕宿偃師。病差數日,入南陽界,到葉。以車騎省,留數日行,黎陽兵馬千餘匹,遂到章陵,起居平愈。」

  夏四月乙卯,南巡狩,皇太子及右翊公輔、楚公英、東海公陽、濟南公康、東平公蒼從,幸潁川,進幸葉、章陵。〔一〕五月乙卯,車駕還宮。

  〔一〕 葉,縣,故楚葉公邑,屬南〔陽〕郡,今許州縣也。葉音式涉反。

  六月癸巳,臨淮公衡薨。

  秋七月,妖巫李廣等群起據皖城,〔一〕遣虎賁中郎將馬援、驃騎將軍段志討之。九月,破皖城,斬李廣等。

  〔一〕 縣名,屬廬江郡,故城在今舒州,有皖水。音下板反。

  冬十月辛巳,廢皇后郭氏為中山太后,立貴人陰氏為皇后。進右翊公輔為中山王,食常山郡。〔一〕其餘九國公,皆即舊封進爵為王。

  〔一〕 本恆山郡,避文帝諱改為常山,故城在今趙州元氏縣西。

  甲申,幸章陵。脩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乃悉為舂陵宗室起祠堂。有五鳳皇見於潁川之郟縣。〔一〕十二月,至自章陵。

  〔一〕 郟,今汝州郟城縣也。東觀記曰:「鳳高八尺,五彩,群鳥並從,行列蓋地數頃,停一十七日。」

  是歲,莎車國遣使貢獻。

  十八年春二月,蜀郡守將史歆叛,遣大司馬吳漢率二將軍討之,圍成都。

  甲寅,西巡狩,幸長安。三月壬午,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歷馮翊界,進幸蒲阪,祠后土。〔一〕夏四月(甲戌)〔癸酉〕車駕還宮。

  〔一〕 漢官儀曰:「祭地於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以夏至日祭,其禮儀如祭天。」蒲阪,縣,屬河東郡。后土祠在今蒲州汾陰縣西北。

  (癸酉)〔甲戌〕,詔曰:「今邊郡盜穀五十斛,罪至於死,開殘吏妄殺之路,其蠲除此法,同之內郡。」

  遣伏波將軍馬援率樓船將軍段志等擊交阯賊徵側等。

  (戊)〔甲〕申,幸河內。戊子,至自河內。

  五月,旱。

  盧芳復亡入匈奴。

  秋七月,吳漢拔成都,斬史歆等。壬戌,赦益州所部殊死已下。

  冬十月庚辰,幸宜城。〔一〕還,祠章陵。十二月乙丑,車駕還宮。

  〔一〕 縣,屬南郡,楚之鄢邑也,故城在今襄州率道縣南。

  是歲,罷州牧,置刺史。〔一〕

  〔一〕 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人。成帝綏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刺史,元壽二年復為牧。經王莽變革,至建武元年復置牧,今改置刺史。

  十九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孝宣皇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一〕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舂陵節侯以下四世於章陵。

  〔一〕 漢官儀曰:「光武第雖十二,於父子之次,於成帝為兄弟,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皆不可為之後。上至元帝,於光武為父,故上繼元帝而為九代。故河圖云『赤九會昌』,謂光武也。」然則宣帝為(曾)祖,故追尊及祠之。

  妖巫單臣、傅鎮等反,據原武,遣太中大夫臧宮圍之。夏四月,拔原武,斬臣、鎮等。

  伏波將軍馬援破交阯,斬徵側等。因擊破九真賊都陽等,降之。

  閏月戊申,進趙、齊、魯三國公爵為王。

  六月戊申,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一〕東海王陽,皇后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彊,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彊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一〕 公羊傳曰:「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公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秋九月,南巡狩。壬申,幸南陽,進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人,復南頓田租歲。父老前叩頭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識知寺舍,〔一〕每來輒加厚恩,願賜復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吏人又言:「陛下實惜之,何言謙也?」帝大笑,復增一歲。進幸淮陽、梁、沛。

  〔一〕 蔡邕獨斷曰:「陛,階陛也。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云陛下。」風俗通曰:「寺,司也。諸官府所止皆曰寺。」光武嘗從皇考至南頓,故識知官府舍宇。

  西南夷寇益州郡,〔一〕遣武威將軍劉尚討之。越巂太守任貴謀叛,十二月,劉尚襲貴,誅之。

  〔一〕 常璩華陽國志云:「武帝元封二年叟夷反,將軍郭昌討平之,因開為益州郡。」故城在今昆州晉寧縣是也。

  是歲,復置函谷關都尉。〔一〕修西京宮室。

  〔一〕 九年省,今復置。

  二十年春二月戊子,車駕還宮。

  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下獄死。〔一〕大司空竇融免。

  〔一〕 古今注曰:「坐入故太公倉令奚涉罪。」

  五月辛亥,大司馬吳漢薨。

  匈奴寇上黨、天水,遂至扶風。

  六月庚寅,廣漢太守蔡茂為大司徒,太僕朱浮為大司空。壬辰,左中郎將劉隆為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一〕

  〔一〕 武帝省太尉,置大司馬將軍;成帝賜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哀帝去將軍,位在司徒上。見前書。

  乙未,徙中山王輔為沛王。

  秋,東夷韓國人率眾詣樂浪內附。〔一〕

  〔一〕 東夷有辰韓、卞韓、馬韓,謂之三韓國也。

  冬十月,東巡狩。甲午,幸魯,進幸東海、楚、沛國。

  十二月,匈奴寇天水。

  壬寅,車駕還宮。

  是歲,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東。復濟陽縣傜役六歲。

  二十一年春正月,武威將軍劉尚破益州夷,平之。

  夏四月,安定屬國胡叛,屯聚青山,〔一〕遣將兵長史陳訢討平之。〔二〕

  〔一〕 青山在今慶州馬嶺縣西北。

  〔二〕 訢音欣。


  秋,鮮卑寇遼東,遼東太守祭肜大破之。

  冬十月,遣伏波將軍馬援出塞擊烏桓,不克。

  匈奴寇上谷、中山。

  其冬,鄯善王、車師王等十六國皆遣子入侍奉獻,願請都護〔一〕。帝以中國初定,未遑外事,乃還其侍子,厚加賞賜。

  〔一〕 都護,宣帝置,始以鄭吉為之,秩比二千石。都,總也。言總護南北道。居烏壘城,察西域諸國動靜以聞。事見前書。

  二十二年春閏月丙戌,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二月己巳,至自長安。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司隸校尉蘇鄴下獄死。

  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詔曰:「日者地震,南陽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靜而不動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順無德,災殃將及吏人,朕甚懼焉。其令南陽勿輸今年田租芻稿。遣謁者案行,其死罪繫囚在戊辰以前,減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鉗,衣絲絮。〔一〕賜郡中居人壓死者棺錢,人三千。其口賦逋稅而廬宅尤破壞者,勿收責。〔二〕吏人死亡,或在壞垣毀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見錢穀取傭,為尋求之。」

  〔一〕 弛,解脫也。倉頡篇曰:「鉗,釱也。」音奇炎反。前書音義曰:「釱,足鉗也。」音徒計反,又大蓋反。舊法,在徒役者不得衣絲絮,今赦許之。

  〔二〕 漢儀注曰:「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筭。又七歲至十四出口錢,人二十,以供天子;至武帝時又口加三錢,以補車騎馬。」逋稅謂欠田租也。


  冬十月壬子,大司空朱浮免。癸丑,光祿勳杜林為大司空。

  是歲,齊王章薨。青州蝗。匈奴薁鞬日逐王比〔一〕遣使詣漁陽請和親,使中郎將李茂報命。烏桓擊破匈奴,匈奴北徙,幕南地空。〔二〕詔罷諸邊郡亭候吏卒。

  〔一〕 薁音於六反。鞬音紀言反。比,其名也。

  〔二〕 前書音義曰:「沙土曰幕,即今磧也。」


  二十三年春正月,南郡蠻叛,遣武威將軍劉尚討破之,徙其種人於江夏。〔一〕

  〔一〕 郡名,故城在今安州雲夢縣東南。

  夏五月丁卯,大司徒蔡茂薨。

  秋八月丙戌,大司空杜林薨。

  九月辛未,陳留太守玉況為大司徒。〔一〕

  〔一〕 況字文伯,京兆人。玉音肅。

  冬十月丙申,太僕張純為大司空。

  高句麗率種人詣樂浪內屬。

  十二月,武陵蠻叛,寇掠郡縣,遣劉尚討之,戰於沅水,〔一〕尚軍敗歿。

  〔一〕 武陵,郡,今朗州也。沅,水名,出牂柯,東北過臨沅縣,至長沙入洞庭湖。

  是歲,匈奴薁鞬日逐王比率部曲遣使詣西河內附。

  二十四年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匈奴薁鞬日逐王比遣使款五原塞,求扞禦北虜。

  秋七月,武陵蠻寇臨沅,〔一〕遣謁者李嵩、中山太守馬成討蠻,不克,於是伏波將軍馬援率四將軍討之。

  〔一〕 縣名,屬武陵郡,故城在今朗州武陵縣。

  詔有司申明舊制阿附蕃王法。〔一〕

  〔一〕 武帝時有淮南、衡山之謀,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前書音義曰:「人道尚右,言捨天子,仕諸侯為左官。左,僻也。」阿曲附益王侯者,將有重法。是為舊制,今更申明之。

  冬十月,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為南單于,於是分為南、北匈奴。

  二十五春正月,遼東徼外貊人〔一〕寇右北平、漁陽、上谷、太原,遼東太守祭肜招降之。烏桓大人來朝。〔二〕

  〔一〕 貊人,穢貊國人也。貊音陌。

  〔二〕 大人謂渠帥也。


  南單于遣使詣闕貢獻,奉蕃稱臣;又遣其左賢王擊破北匈奴,卻地千餘里。三月,南單于遣子入侍。

  戊申晦,日有食之。

  伏波將軍馬援等破武陵蠻於臨沅。冬十月,叛蠻悉降。

  夫餘王遣使奉獻。〔一〕

  〔一〕 夫餘國在海東,去玄菟千里餘。

  是歲,烏桓大人率眾內屬,詣闕朝貢。

  二十六年〔春〕正月,詔有司增百官奉。〔一〕其千石已上,減於西京舊制;六百石已下,增於舊秩。

  〔一〕 續漢志曰:「大將軍、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秩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月百斛,千石月九十斛,比千石月八十斛,六百石月七十斛,比六百石月五十五斛,四百石月五十斛,比四百石月四十五斛,三百石月四十斛,比三百石月三十七斛,二百石月三十斛,比二百石月二十七斛,百石月十六斛,斗食月十一斛,佐史月八斛。凡諸受奉,錢穀各半。」奉音扶用反。

  初作壽陵。〔一〕將作大匠竇融上言園陵廣袤,無慮所用。〔二〕帝曰:「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車茅馬,〔三〕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太宗識終始之義,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霸陵獨完受其福,豈不美哉!〔四〕今所制地不過二三頃,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五〕

  〔一〕 初作陵未有名,故號壽陵,蓋取久長之義也。漢自文帝以後皆預作陵,今循舊制也。

  〔二〕 前書曰:「將作少府,秦官,掌宮室,景帝改為大匠,秩二千石。」說文曰:「南北曰袤,東西曰廣。」廣雅曰:「無慮,都凡也。」謂請園陵都凡制度也。袤音茂。

  〔三〕 禮曰:「塗車芻靈,自古有之。」鄭玄注云:「芻靈,東茅為人馬也。」

  〔四〕 謂赤眉入長安,惟霸陵不掘。

  〔五〕 言不起山陵,裁令封土,陂池不停水而已。陂音普何反。池音徒何反。


  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雲中,〔一〕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衛護之。〔二〕南單于遣子入侍,奉奏詣闕。於是雲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鴈門、上谷、代八郡民歸於本土。遣謁者分將施刑補理城郭。〔三〕發遣邊民在中國者,布還諸縣,皆賜以裝錢,轉輸給食。〔四〕

  〔一〕 郡名,在今勝州北。郴音丑林反。

  〔二〕 中郎將即段郴也。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屯西河美稷縣」也。

  〔三〕 施與弛同,解見上。

  〔四〕東觀記曰:「時城郭丘墟,掃地更為,上悔前徙之。」


  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司徒玉況薨。

  五月丁丑,詔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皆無『大』名,其令二府去『大』。」〔一〕又改大司馬為太尉。驃騎大將軍行大司馬劉隆即日罷,太僕趙憙為太尉,大司農馮勤為司徒。

  〔一〕朱祐奏宜令三公並去「大」名,以法經典,帝從其議。

  益州郡徼外蠻夷率種人內屬。

  北匈奴遣使詣武威乞和親。〔一〕

  〔一〕 武威,郡,故城在今涼州姑臧縣西北,故涼城是也。

  冬,魯王興、齊王石始就國。

  二十八年春正月己巳,徙魯王興為北海王,以魯國益東海。賜東海王彊虎賁、旄頭、鍾虡之樂。〔一〕

  〔一〕 漢官儀曰:「虎賁千五百人,戴鶡尾,屬虎賁中郎將。」又云:「舊選羽林為旄頭,被髮先駈。」魏文帝列異傳曰:「秦文公時梓樹化為牛,以騎擊之,騎不勝,或墮地髻解被髮,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頭騎,使先駈。」爾雅曰:「木謂之虡。」所以懸鍾磬也。說文曰:「虡飾為猛獸。」

  夏六月丁卯,沛太后郭氏薨,因詔郡縣捕王侯賓客,坐死者數千人。〔一〕

  〔一〕 時更始子鯉因沛獻王輔殺劉盆子兄恭,故王侯賓客多坐死。

  秋八月戊寅,東海王彊、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始就國。

  冬十月癸酉,詔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一〕其女子宮〔二〕。

  〔一〕 蠶室,宮刑獄名。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窨音一禁反。見前書音義。

  〔二〕 謂幽閉也。


  北匈奴遣使貢獻,乞和親。

  二十九年春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遣使者舉冤獄,出繫囚。

  庚申,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乙丑,詔令天下繫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減本罪一等,其餘贖罪輸作各有差。

  三十年春正月,鮮卑大人內屬,朝賀。

  二月,東巡狩。甲子,幸魯,進幸濟南。閏月癸丑,車駕還宮。

  有星孛于紫宮。

  夏四月戊子,徙左翊王焉為中山王。

  五月,大水。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秋七月丁酉,幸魯國。復濟陽縣是年傜役。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魯。

  三十一年夏五月,大水。

  戊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是夏,蝗。

  秋九月甲辰,詔令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宮。

  是歲,陳留雨穀,形如稗實。〔一〕北匈奴遣使奉獻。

  〔一〕 杜預注左傳云:「稗,草之似穀者。」音蒲懈反。

  中元元年春正月,東海王彊、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趙王盱皆來朝。〔一〕

  〔一〕 盱音況于反。

  丁卯,東巡狩。二月己卯,幸魯,進幸太山。北海王興、齊王石朝于東嶽。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禪于梁父。〔一〕

  〔一〕 岱宗,太山也。梁父,太山下小山也。封謂聚土為壇,墠謂除地而祭。改「墠」為「禪」,神之也。續漢志曰:「時上御輦升山,即位於壇南,北面,尚書令奉玉牒檢,皇帝以寸三分璽親封之。藏玉牒已,復石覆訖,尚書令以五寸印封石檢畢,皇帝再拜。禪祭地于梁陰,以高后配,山川群神從祀焉。其玉牒文祕,刻石文辭多,不載。」

  三月戊辰,司空張純薨。

  夏四月癸酉,車駕還宮。己卯,大赦天下。復嬴、博、梁父、奉高,〔一〕勿出今年田租芻稿。改年為中元。

  〔一〕 四縣屬太山郡,故城在今兗州博城縣界。

  行幸長安。戊子,祀長陵。五月乙丑,至自長安。

  六月辛卯,太僕馮魴為司空。

  乙未,司徒馮勤薨。

  是夏,京師醴泉涌出,〔一〕飲之者固疾皆愈,惟眇、蹇者不瘳。又有赤草生於水崖。〔二〕郡國頻上甘露。群臣奏言:「地祇靈應而朱草萌生。〔三〕孝宣帝每有嘉瑞,輒以改元,神爵、五鳳、甘露、黃龍,列為年紀,蓋以感致神祇,表彰德信。是以化致升平,稱為中興。今天下清寧,靈物仍降。陛下情存損挹,推而不居,豈可使祥符顯慶,沒而無聞?宜令太史撰集,(四)以傳來世。」帝不納。常自謙無德,每郡國所上,輒抑而不當,故史官罕得記焉。

  〔一〕 尚書中候曰「俊乂在官,則醴泉出」也。

  〔二〕 赤草,朱草也。大戴禮曰:「朱草日生一葉,至十五日已後日落一葉,周而復始。」

  〔三〕 孝經援神契曰:「德至草木,即朱草生。」

  〔四〕 太史,史官之長也。前書音義曰:「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之上。」


  秋,郡國三蝗。

  冬十月辛未,司隸校尉東萊李訢為司徒。

  甲申,使司空告祠高廟曰:「高皇帝與群臣約,非劉氏不王。呂太后賊害三趙,〔一〕專王呂氏,賴社稷之靈,祿、產伏誅,〔二〕天命幾墜,危朝更安。呂太后不宜配食高廟,同祧至尊。薄太后母德慈仁,〔三〕孝文皇帝賢明臨國,子孫賴福,延祚至今。其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配食地祇。遷呂太后廟主于園,四時上祭。」〔四〕

  〔一〕 謂高帝子趙幽王友、趙恭王恢、趙隱王如意。

  〔二〕 呂產、呂祿,並呂后兄弟子。呂后崩,各擁南北軍,欲為亂,周勃、陳平等誅之。

  〔三〕 薄太后,高帝姬,孝文帝之母。

  〔四〕 園謂塋域也,於中置寑。


  十一月甲子晦,日有食之。

  是歲,初起明堂、靈臺、辟雍,及北郊兆域。〔一〕宣布圖讖於天下。復濟陽、南頓是年傜役。參狼羌寇武都,敗郡兵,隴西太守劉盱遣軍救之,及武都郡兵討叛羌,皆破之。

  〔一〕 大戴禮云:「明堂者凡九室,一室有四戶八牖,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茅蓋上,上員下方。赤綴戶也,白綴牖也。」禮圖又曰:「建武三十一年,作明堂,上員下方。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時之王。室有十二戶,法陰陽之數。」胡伯始云:「古清廟蓋以茅,今蓋以瓦,下藉茅,存古制也。」漢官儀曰:「明堂四面起土作塹,上作橋,塹中無水。明堂去平城門二里所,天子出,從平城門,先歷明堂,乃至郊祀。」又曰:「辟雍去明堂三百步。車駕臨辟雍,從北門入。三月、九月,皆於中行鄉射禮。辟雍以水周其外,以節觀者。諸侯曰泮宮。東西南有水,北無,下天子也。」漢宮閣疏曰:「靈臺高三丈,十二門。天子曰靈臺,諸侯曰觀臺。」漢官儀:「北郊壇在城西北角,去城一里所。(謂)〔為〕方壇四陛,但有壇祠舍而已。其鼓吹樂及舞人御帳,皆徙南郊之具。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皆在壇上。地理群神從食壇下。南郊焚犢,北郊埋犢。」

  二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祀后土。

  東夷倭奴國王遣使奉獻。〔一〕

  〔一〕 倭在帶方東南大海中,依山島為國。

  二月戊戌,帝崩於南宮前殿,年六十二。〔一〕遺詔曰:「朕無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務從約省。〔二〕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無遣吏及因郵奏。」〔三〕

  〔一〕 伏侯古今注曰:「是歲在丁巳。」

  〔二〕 文帝葬皆以瓦器,不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

  〔三〕 說文曰:「郵,境上行書舍也。」


  初,帝在兵閒久,厭武事,且知天下疲秏,思樂息肩。〔一〕自隴、蜀平後,非儆急,未嘗復言軍旅。皇太子嘗問攻戰之事,帝曰:「昔衛靈公問陳,孔子不對,此非爾所及。」〔二〕每旦視朝,日仄乃罷。數引公卿、郎、將講論經理,夜分乃寐。〔三〕皇太子見帝勤勞不怠,承閒諫曰:「陛下有禹湯之明,而失黃老養性之福,〔四〕願頤愛精神,優游自寧。」帝曰:「我自樂此,不為疲也。」雖身濟大業,兢兢如不及,故能明慎政體,總〈扌監〉權綱,量時度力,舉無過事。退功臣而進文吏,戢弓矢而散馬牛,雖道未方古,斯亦止戈之武焉。〔五〕

  〔一〕 左傳曰:「息肩于晉。」

  〔二〕 論語:「衛靈公問陳於孔子。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

  〔三〕 分猶半也。

  〔四〕 黃帝、老子。

  〔五〕 左傳曰:「於文,止戈為武也。」


  論曰:皇考南頓君初為濟陽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於縣舍,〔一〕有赤光照室中。〔二〕欽異焉,使卜者王長占之。長辟左右〔三〕曰:「此兆吉不可言。」是歲縣界有嘉禾生,一莖九穗,因名光武曰秀。明年,方士有夏賀良者,上言哀帝,云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於是改號為太初元年,稱「陳聖劉太平皇帝」,以厭勝之。及王莽篡位,忌惡劉氏,以錢文有金刀,故改為貨泉。或以貨泉字文為「白水真人」。後望氣者蘇伯阿為王莽使至南陽,遙望見舂陵郭,唶曰:〔四〕「氣佳哉!鬱鬱蔥蔥然。」及始起兵還舂陵,遠望舍南,火光赫然屬天,有頃不見。初,道士西門君惠、李守等亦云劉秀當為天子。其王者受命,信有符乎?不然,何以能乘時龍而御天哉!〔五〕

  〔一〕 蔡邕光武碑文云:「光武將生,皇考以令舍不顯,開宮後殿居之而生。」

  〔二〕 東觀記曰:「光照堂中,盡明如晝。」

  〔三〕 辟音頻亦反。

  〔四〕 唶,歎也,音子夜反。

  〔五〕 易曰:「時乘六龍以御天。」


  贊曰:炎正中微,大盜移國。〔一〕九縣飆回,三精霧塞。〔二〕人厭淫詐,神思反德。光武誕命,靈貺自甄。〔三〕沈幾先物,深略緯文。〔四〕尋、邑百萬,貔虎為群。〔五〕長轂雷野,高鋒彗雲。〔六〕英威既振,新都自焚。〔七〕虔劉庸、代,紛紜梁、趙〔八〕。三河未澄,四關重擾。〔九〕神旌乃顧,遞行天討。〔一0〕金湯失險,車書共道。〔一一〕靈慶既啟,人謀咸贊。〔一二〕明明廟謨,赳赳雄斷。〔一三〕於赫有命,系隆我漢。〔一四〕

  〔一〕 漢以火德王,故曰炎正。大盜謂王莽篡位也。莊子曰:「田成子一日殺齊君而盜其國,向所謂智者,不反為大盜積者乎?」

  〔二〕 九縣,九州也。飆回謂亂也。三精,日月星也。霧塞言昏昧也。精,或為「象」。

  〔三〕 誕,大也。書曰:「誕膺天命。」甄,明也。靈貺謂佳氣神光之類也。

  〔四〕 幾者,動之微也。物,事也。沈深之幾,先見於事也。謚法:「經緯天地曰文。」

  〔五〕 貔,執夷,虎屬也。書曰:「如虎如貔。」言甚猛勇也。

  〔六〕 長轂,兵車。雷野,言其聲盛。淮南子曰:「雷以為車輿。」彗,埽也,音詳銳反。

  〔七〕 王莽初封為新都侯。史記曰,周武王伐紂,紂衣其寶玉自焚而死。莽雖被殺,滅亡與紂同,故假以言之。

  〔八〕 虔、劉,皆殺也。左傳曰:「虔劉我邊垂。」謂公孫述稱帝於庸、蜀,盧芳據代郡也。紛紜,諭亂也。梁謂劉永,趙謂王郎也。

  〔九〕 三河,河南、河北、河東也。未澄謂朱鮪等據洛(州)〔陽〕,未歸光武也。四關謂長安四塞之國。重擾謂更始已定關中,劉盆子入關殺更始,發掘諸陵也。

  〔一0〕周禮曰:「析羽為旌。」稱神者,猶言神兵神筭也。詩云「乃眷西顧」,書云「天討有罪」也。

  〔一一〕前書曰:「金城湯池,不可攻矣。」金以諭堅,湯取其熱。光武所擊,皆失其險固也。禮記曰:「天下車同軌,書同文。」

  〔一二〕靈慶謂符讖也。左傳曰:「天啟之也。」人謀謂群下勸即尊號也。易曰:「人謀鬼謀,百姓與能。」贊,助也。

  〔一三〕詩曰「明明天子」。淮南子曰:「運籌於廟堂之上,決勝千里之外。」赳赳,武貌也。

  〔一四〕於赫,歎美之詞,音烏。詩云:「有命既集。」系猶繫也。

  校勘記

  四七頁 四行 高祖(豐)沛〔豐〕邑人 據殿本考證改。

  四七頁 六行 其命郡國有穀者給稟 按:「給稟」二字連下讀,注於「給稟」絕句,非。

  五0頁一0行 故行什一之稅 按:「什」原作「十」,逕據汲本、殿本改。

  五一頁 一行 初罷郡國都尉官 按:刊誤謂郡有都尉,國有中尉,此但罷郡都尉,不當有「國」字。

  五一頁 二行 擁節 按:「擁」原作「雍」,逕據汲本、殿本改。

  五一頁 三行 見徒免為庶(民)〔人〕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注范史,避太宗諱,「民」字皆改為「人」。今本仍有作「民」者,則宋以後校書者回改。然亦有不當改而妄改者。此「庶民」本當作「庶人」,校書者不知庶民與庶人有別,而一例改之。凡律言「庶人」者,對奴婢及有罪者而言,與它處泛稱「庶民」者不同。今據錢說回改。下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同。

  五二頁 九行 公車〔司馬〕掌殿司馬門 據前書百官公卿表顏注引漢官儀補。

  五二頁一三行 杜預〔注〕左傳云 按文當有「注」字,今補。

  五三頁一二行 河西(太守)〔大將軍〕竇融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河西非郡名,不當有太守,當依前五年作「河西大將軍」。今據改。

  五四頁 一行 後改為(高)平〔高〕 據殿本考證改。

  五四頁 三行 河東守守兵亦叛 按:刊誤謂案文多一「守」字。若云太守之兵,不合去「太」字。

  五六頁一二行 故城在今蘭州 按:「蘭」原訛「闌」,逕改正。

  五七頁 五行 〔三月〕己酉幸南陽 據袁紀及通鑑補。按:通鑑考異謂上有「二月己卯」,袁紀「三月己酉,幸南陽」,以長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酉在三月,蓋上脫「三月」二字。

  五八頁 八行 本或作沉水及沅水者並非 按:「沅」殿本、集解本作「沆」。

  五八頁一四行 并并州 按:王先謙謂「并州」下疑脫「涼州」二字,說詳集解。

  五九頁 四行 黃龍見東阿 按:袁紀「東阿」作「河東」。

  五九頁一二行 冬十一月戊寅至辛巳吳漢屠成都 續天文志云十一月丁丑,漢護軍將軍高午刺述洞其胸,其夜死。明日,漢入屠蜀城。而此云戊寅,述被創,夜死,辛巳,吳漢屠成都。按:戊寅至辛巳四日,丁丑次日即戊寅,志明云明日漢入屠蜀城,公孫述傳亦云其夜死,明旦岑降,吳漢傳亦云旦日城降,則「戊寅」當從續志作「丁丑」,「辛巳」又為「戊寅」之訛。

  六0頁 九行 鉗釱 按:「釱」原訛「〈金犬〉」,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六一頁 八行 庚午以殷紹嘉公孔安為宋公 按:建武十三年二月庚寅朔,無庚午,疑「庚午」為「庚子」或「庚戌」之訛。又查是年三月庚申朔,有庚午,或下文「三月」二字當移於此。

  六一頁 九行 周承休公姬(常)〔武〕為衛公 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恩澤侯表姬常於建武二年為周承休侯,五年,侯武嗣,十三年,更為衛公,然則「姬常」當作「姬武」也。今據改。

  六一頁 九行 省并西京十三國 按:錢大昕謂「三」字衍,說詳下。

  六一頁一0行 淄川屬高密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續志北海國下云建武十三年省淄川、高密、膠東三國,以其縣屬。蓋其時以高密四縣封鄧禹,膠東六縣封賈復,故不立王國而並屬之北海,高密與淄川同在省并之內,非以淄川屬高密也。志又稱世祖省并郡國十,今并高密計之,正合十國之數,乃知紀云十三國者,誤衍「三」字,而「淄川」下又衍「屬」字耳。

  六一頁一四行 故城在今瀛州樂(府)〔壽〕縣西北 據刊誤及殿本考證改。

  六二頁 八行 樽彝之屬也 按:「樽」原訛「鐏」,逕改正。

  六四頁~九行 一一行 丁未有星孛於昴 丁未有星孛於營室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丁未」重出,當有一誤,以天文志證之,似下「丁未」誤也。

  六四頁一二行 置常〔山〕關 據刊誤補。

  六五頁 九行 必(有)〔以〕眾大之辭言之 據刊誤改,與今公羊傳合。

  六五頁一三行 上至高祖 按:偽孔傳「至」作「自」。

  六七頁一四行 二月乙(亥)〔未〕晦 據集解引錢大昕、惠棟說改。按:是年三月丙申朔,作「乙未」是。

  六八頁 四行 夏四月乙卯 按:是年四月丙寅朔,無乙卯,此誤。下云「五月乙卯,車駕還宮」。是年五月乙未朔,有乙卯,不誤。

  六八頁 六行 屬南〔陽〕郡 據殿本考證補。

  六九頁 七行 夏四月(甲戌)〔癸酉〕車駕還宮 據殿本考證改。

  六九頁一0行 (癸酉)〔甲戌〕詔曰 據殿本考證改。按:萬松齡謂「癸酉」移前,「甲戌」移後,寫者誤倒耳。

  六九頁一三行 (戌)〔甲〕申幸河內 據殿本考證改。按:是年夏四月庚申朔,下文云「戊子至自河內」,明此「戊申」乃「甲申」之誤。

  七0頁 八行 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祭祀志是年雒陽高廟四時加祭孝宣、孝元,凡五帝,此云「昭帝」,誤。

  七0頁一0行 光武第雖十二 「第」原作「弟」,弟第古字通用,今改歸一律,後如此不悉出校記。

  七0頁一0行 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 按:李慈銘謂哀帝、平帝皆元帝庶孫,兄弟行也,光武於成帝為兄弟,則於平帝亦為諸父,非祖父。注引漢官儀皆謬。

  七0頁一一行 然則宣帝為(曾)祖 按:刊誤謂案世數宣帝於光武猶是祖,此多一「曾」字。今據刪。

  七一頁 五行 母貴則子〔何以〕貴 據刊誤補,與公羊傳合。

  七三頁一一行 鄯善王車師王等十六國 按:西域傳「十六國」作「十八國」,袁紀作「鄯善王安、莎車王賢等十六國」。

  七四頁 四行 制詔曰 按:刊誤謂多一「制」字。

  七四頁 六行 徒皆弛解鉗 按:李慈銘謂以注文詳之,此當衍一「解」字,脫一「釱」字。

  七六頁一0行 寇右北平漁陽上谷太原 按:集解引陳景雲說,謂「太原」二字非衍即誤。貊人入寇東邊諸郡,不能西至太原內地也。

  七六頁一三行 大人謂渠帥也 殿本「大人」作「烏桓」。按校補謂當作「大人,烏桓謂渠帥也」,互脫二字。

  七七頁 八行 二十六年〔春〕正月 據汲本、殿本補。

  七九頁 四行 驃騎大將軍行大司馬劉隆即日罷 刊誤謂兩漢稱「行」者皆云行某官事,明此少一「事」字。今按:范書稱行某官事往往省一「事」字,非必脫文,後如此不悉出。

  八一頁 五行 幸魯國 按:刊誤謂它處皆不言國,明此多一「國」字。

  八一頁 五行 冬十一月丁酉至自魯 汲本、集解本「丁酉」作「乙酉」。按:是年十一月丁未朔,無丁酉、乙酉,疑「己酉」之誤。

  八一頁一三行 中元元年 按:中元非年號,刊誤及補注並謂應冠「建武」二字。

  八四頁一二行 (謂)〔為〕方壇四陛 據刊誤改。按:為謂古通作。

  八四頁一二行 皆徙南郊之具 按:汲本、殿本「徙」作「從」。

  八四頁一五行 東夷倭奴國王遣使奉獻 按:「王」原作「主」,逕據汲本、殿本改。

  八五頁 二行 年六十二 按:惠棟補注引蔣杲說,謂光武以二十八歲起兵,中更始二年,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則崩時乃六十三歲。祭祀志封禪刻石文已云「在位三十二年,年六十二」,則崩年六十三無疑矣。此「二」字疑傳寫誤也。

  八五頁 三行 無遣吏及因郵奏 按:刊誤謂多一「無」字,蓋凡弔喪及赴葬,皆遣吏及因郵也。

  八六頁 六行 於是改號為太初元年 按:沈家本謂「太初」下當有「元將」二字,事詳前書。

  八七頁 一行 炎正中微 按:校補謂文選「正」作「政」。

  八七頁 一行 光武誕命 按:校補謂文選「光武」作「世祖」。

  八七頁 二行 高鋒彗雲 文選「鋒」作「旗」。按:校補謂觀李注引東都主人曰「戈鋋彗雲」,則「旗」仍「鋒」之訛。

  八七頁 四行 明明廟謨 按:校補謂文選「謨」作「謀」。

  八七頁 五行 系隆我漢 按:校補謂文選作「系我皇漢」。又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尉宗宋人,不應有「我漢」之稱,此必沿東觀舊文。

  八七頁一一行 言甚猛勇也 按:汲本「甚」作「其」。

  八七頁一六行 謂朱鮪等據洛(州)〔陽〕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時無洛州,「州」當是「陽」之誤。今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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