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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世纪的中国

 

  6世纪中国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它的文化的多样化及地区的和种族的差异和不相容性。在317年当中国人的北方丧失给匈奴民族后,长江流域及以南在几个世纪中已发展了一种独特的文明。在“夷狄”控制了中国文化的发源地和中心地后不久,许多中国人——特别是上层阶级的中国人——纷纷南逃。在地处亚热带、地形完全与北方不同和尚待殖民的南方,北人感到很不自在。在最初,他们被南方有基业的家族称为侨人,而北人则反唇相讥,称南人为土著,尽管这些土著继承了以前的楚国或吴国的大部分独特的文化。许多北人的举止如同异乡之客,满怀恋乡之情和厌世思想,梦想有朝一日重返故土。但收复故土的一次次企图都归于失败,经过了几十年乃至几个世纪,移来的北人逐渐适应了环境,并参加了发展独特的南方文明的活动。

  文化保守主义有时逐渐演变成沙文主义,它是这一时期南方的特征(在本章,“南方”指的是沿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再加上东至杭州湾沿海的整个开化区)。它的表现有许多形式:公开宣称自己继承和保持了大汉(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的遗产,即汉代的古典传统、制度、文学风格、礼仪、音乐和风俗。事实上,许多这些传统在南方的环境中已起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建康(今南京)诸帝不顾他们政治上的虚弱,也要照搬汉天子的一套礼仪;学者为他们的古典学术的正统性,文人为他们作品文字的典雅而自鸣得意。整个上层阶级为了表示他们合乎规范和通晓文学,试图保存洛阳方言,这是他们的祖先一度在一个统一帝国的京师听说的语言。[1] 在南方的主要文明中心——扬州和建康周围的长江下游——以外,移民的工作继续进行:土著被消灭、同化或驱赶;中国的农业得以普及;村镇寺院在荒芜之地涌现出来。这就是正史中描述的景象的未被人注意的背景。在这几个世纪中,这块地区的中国农业、行政和税收在远比北方故土富饶的环境中缓慢发展,给主要的定居中心带来了财富,使有的人能过上一种豪华雅致的上层生活。

  到6世纪中叶,“南方”的生活方式已经出现,这里略举它的几个特点。有些北方纪岁的节日已经移植到南方;另一些每年奉行的习俗则以古代南方传统为依据。这时的侨居者已发现他们爱吃的面食的代用品大米。称呼和迎候他人的方式已与北方的方式截然不同。南方的妇女更加深居简出,纳妾现象也比北方更普遍。南方的婚葬之事及举行的一些礼仪远比北方讲究。北人重视几代同堂,而南人则喜欢夫妻另立门户。衣食及习惯都有它们明显的南方风格。

  中国分裂后不到一个世纪,“南人”之称不再被用作“土著”的贬词,而逐渐成为“中国人”的同义词。[2] 南人,包括北方来的移民,已经依恋于他们的作风、他们的温柔的方式和南方山清水秀的景色。他们已经感到北人粗鲁,对北方的习俗、古典学术和文学作品流露出轻蔑之意。一位南方文人说北方文学犹如“驴鸣犬吠”。人们从当时的民谣中,可以感到南方的某种温柔和给人以美感的特质。以下即是一例:③

  朝发桂兰渚,

  昼息桑榆下。

  与君同拔蒲,

  竟日不成把。

  公元317年以后,北方较干旱的平原出现了另一种不同文明的演变。在一个多世纪中,北方屡次遭到异族争夺领土的激烈斗争的蹂躏。农民不断被征去服兵役和劳役。掠夺居民聚居地和屠杀居民之事屡见不鲜。种族内部的暴力和仇恨也成了北方独特的情况。在这种可怕的时代,有些中国的士绅门第由于它们能以擅长的政治和文学艺术向一个所谓的征服者效劳而得以幸存;它们往往通过与异族统治精英通婚,学习他们的语言和采用他们的某些生活方式来维系自己的脆弱的地位。许多中国农民已处于半农奴的状态,并承受了横征暴敛的负担。所有阶级都在朝不保夕的环境中生活。

  386年开始跃居为地区性强国的北魏,逐步引进了一项稳定局势的措施。早期魏国的鲜卑族统治者是强悍的骑士,多年来他们缓慢地采用了越来越多的中国的文明生活方式。早在398年,魏国的统治者命令在今山西北部的大同附近的旧居民区建立中国式的京都,其格局象征中国王朝的气派,这体现了他们长期追求的目标。京城呈长方形,围以朝着罗盘四个方向的城墙,有传统的宗庙和大圆丘等。这些不久前的游牧骑士以此来表示他们成为中国式的统治者和使“仁风被于四海”的意图。[3] 但通往这一目标的道路并不平坦,而且鲜卑族有返祖倾向的人也不时警惕这一趋向。魏的统治者们最初的制度安排是在自己的部落方式和一个农业帝国的必备条件之间进行调和。他们由此朝中国式官僚国家这一方向发展,虽然在这一结构中大部分高级职位和许多特权仍保留在鲜卑贵族之手。此外,对武功和军职的重视远远超过了文职和文学才能,这部分地反映了他们的传统,部分地反映了当时的需要。

  全面的汉化措施在孝文帝执政时(471—499年)实行:废除鲜卑族的迷信而代之以中国尊奉的信仰和习俗;采用中国特有的选拔制度;鼓励与中国人通婚;进行土地改革——引进所谓的均田制;恢复儒家思想为国教;禁止在宫廷使用鲜卑语;采用中国的姓氏;也许最重要的是,从干草原边境的故土迁向洛阳建都,这里是充分反映中国王朝权力之地。

  这一系列汉化措施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北方一批愤怒和怀有报复心理的集团联合起来发动叛乱(“六镇之乱”)。这次叛乱由依恋故土和祖制并对洛阳的汉化政体深为不满的贵族领导,参与者为职业军人,他们是流放在长城一带的囚徒一戍卒和与其主人同样心怀不满的部落民组成的成分复杂的集团。这个集团在怨恨情绪和鲜卑民族沙文主义的推动下,于523年在中原发动叛乱。大屠杀随之而来:一个鲜卑领袖杀了洛阳宫廷中的一千多名中国显贵,其中包括皇太后。这里不再叙述以后发生的形形色色的勾结和阴谋。534年,鲜卑帝国分裂成两部分:一为更加汉化的东魏,它以邺城(河南)为都;一为汉化程度较差的西魏,以陕西南部关中平原的长安为都。550年,东魏改为北齐,556年西魏被北周替代。两国为控制整个华北而展开了生死斗争;557年北周打败了它东边的对手并夺取了它的领土——包括从长城至淮河流域的全部富饶和人烟稠密的平原。

  在隋重新统一全国前的几十年,被阶级和财富差别激化的种族对抗在北方的两国中特别明显。战争、地方动乱和屠杀之惨使中国人和鲜卑人都感到生命和财产危在旦夕。东魏的创业人在537年谈到了种族和阶级对抗给他造成的困境。他指出他的许多督将的家属都在西魏(那里在549年恢复了鲜卑族的姓氏),西魏的统治者决心诱使这些官员为之效劳。另外,他又嘲笑地说:“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梁武帝,502—549年在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他接着说若非萧衍谨慎行事,他的督将就会跑到西魏,他的汉族士绅就会拥立南方的武帝。他问道,“人物流散,何以为国?”[4]

  尽管局势如此紧张和混乱,北方的文明,特别是西北的文明,仍以鲜明的特点向前发展。它具有与众不同的尚武精神色彩,不论是汉人或是“夷狄”,都崇尚武功,喜爱狩猎,喜欢良马和猎犬猎鹰。北方对中亚和西亚的影响一直远比南方开放,而且以后继续如此,这种表现可以从雕刻、建筑、舞蹈、音乐和服饰中看出。可能是在草原传统的影响下,北方的妇女要干活和担负各种责任。一位南方的旁观者描述说她们忙忙碌碌,操持各种家务,并为家庭利益对政治进程施加影响。他们的家庭一般保持一夫一妻制,大家庭是标准形式。中国的士绅门第非常认真地捍卫古典传统,这不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且也确保它们不致像农民那样沦落到无人保护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对古典经籍注释的进一步发挥当然是不可能的,能保持传统就足够了。据说北人比其南方的远亲更加开朗和坦率,他们的风俗和礼仪比较淳朴,衣着和称呼也是如此。生活较南人艰苦。这可以从以下一首当时的北方民歌看出:

  快马常苦瘦,剿儿常苦贫。

  黄禾起羸马,有钱始作人。

  (《幽州马客吟歌辞》)

  有一条划分南北两个区域的生态线有助于说明不久前才出现的南北历史和文化的差别:线的北方是粟麦文化区,那里有成群的牲畜;线的南方是水稻种植区,那里有丰富的海鱼和江、湖鱼的资源。这两个地带的人口也大不相同。帝国在重新统一后,南方只有总人口的16%左右,并且几乎完全集中在沿长江的主要中心;其内地基本上是未开发的荒野,那里有敌视外人的土著、难以逾越的自然障碍、疟疾和其他疾病,使得以后几个世纪中国的移民工作进展得既缓慢,又艰苦。

  南北两大地带并不限于文化的差别。如上所述,南方包括一些汉人的居民中心和居民地带,在它们之外是土著居住的内地,史料称这里的形形色色的集团为“蛮”,他们是居住在今云南和贵州两省大部分地区的操藏缅语的部落和居住在延伸至今越南的中国南方海岸的傣语民族。在西面较远的四川,成都周围的肥沃平原为汉人的主要定居中心。土著部落居住在周围高地,沿西面多山的边境则是西藏的部落民族。汉人与所有这些民族进行长期斗争,时而杀戮他们,时而奴役他们,并慢慢地汉化他们的生活方式。少数派往土著区的中国行政官“被同化”,但其中大部分人不屈不挠地坚持工作,发展了各种各样的殖民技术。但在6世纪,中国文化的中心很少远离土著定居地,通婚是普遍现象;虽然记载当时种族历史情况的材料尚未被充分利用,但我们可以设想土著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这一时期北方的特点是复杂的混合种族和混合文化:自3世纪后期以来,不同血统的民族一批批来到。它们与中国人和其他入侵民族通婚,尽管孝文帝采取汉化政策,但如上所述,设法重新树立草原文化鲜明特征的反作用力依然存在。沿陆地边境,北方的混合文化逐渐消失而让位于草原民族的文化。在西部和北部的戍军市镇及著名的马市,人们确实能看到控制这些市镇的北朝力量的具体迹象,但人民——士兵、马贩子、商人和当地农民——可能普遍都是混血儿。

  上面已提到北魏分成西魏和东魏。它们之间的边境不仅是政治分界线,而且是一条已存在近两千年的文化分水岭。西魏的京都位于高原中心,三面环山,中国人称之为关中。从东面看,它是一座天然堡垒,对中国其他地方的几次征战都由此开始。往西,西魏沿其北侧为干草原和南侧为山区的河西走廊向外延伸。北方西部这一地区的文化与草原文化较为接近,那里的人民是优秀的骑士和武士,人们在他们身上很难看到传统的中国文化。

  东魏在许多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它位于淮河迤北到长城的大平原上。这一黄河、淮河及其支流灌溉的地区在6世纪是中国生产力最高、人口众多的定居区;当时它几乎拥有中国人口的2/3。虽然几个世纪的外患和外来统治给这一地区留下了深刻的创伤,它仍比西魏保存稍多的中国古文化。由于远为富饶和稳定,社会上层的生活往往是奢侈的,城市比中国西部和南部的要活跃和繁荣。

  佛教从最初在中国出现以来已有约500年,它此时已成为表现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一大特征。佛堂和寺院星罗棋布,寺庙和佛塔的轮廓给城市上空增添了生气。人们走不多远,就会遇到成群的前往各大佛堂进香的僧众或香客。南方和北方的统治者和上层人物都是佛教热诚的施主,他们把大量土地和财富施舍给寺院,并经常把自己的宅院用于做佛事,宗教生活成了那些好冥想的、厌世的和寻求隐居生活的人的另一种抉择。尼姑庵(有的非常富裕)通常成了名门遗孀或已死王公所有妻妾婢女的隐居之地。但民间形式的佛教也已深入农村,那里各种各样的迷信组织大批涌现。农民遵循的全部古老的仪式都打上了佛教的烙印,因此农民和上层人物的生活都重视佛教的节假日。这样,除了中国的传统,佛教也充当了这些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的强有力的共同纽带。

  在隋朝崛起前的半个世纪,毗邻江淮的地区曾是敌对力量的战场。无数外交阴谋和连年战争的结果使得西北势力稳步扩大。在长江上游,现今的四川地区在552年被西魏军队所攻占,这是梁朝某王力图另立国家这一招灾惹祸活动的结果。另一个梁王在长江中游的江陵设行都,他在那里作为梁元帝进行过短暂的统治(552—554年),他的朝臣讨论了能否沿江而下返回仍在叛乱者侯景之手的梁朝故都建康及返回的时间。在554年,西北的一支强大军队南下直逼江陵,打败了梁军,俘虏并杀了元帝及其朝臣,屠杀了城中的大部分社会精英,并把幸存者押送至京师长安。西魏于是在长江中游建立了一个傀儡国家,其首府设在江陵。这就是后梁,它一直维持到587年隋伺机把它灭掉时为止。到了554年,西北政权就这样控制了四川和长江中游的大部分地区(包括湖北富饶的平原)。

  就在这样半个世纪中,长江以南各地的权力斗争已经变得旷日持久和错综复杂。侯景发动的残酷的反梁大叛乱(548—552年)破坏了整个地区。他的军队占领并洗劫了京师建康,在洗劫中实际上消灭了南方的许多有财有势的门第。激烈的战斗随之而来,在斗争的过程中,侯景在552年被一个出身微贱的将领陈霸先的军队杀死。陈霸先在开始时满足于与另一位得胜的将领分享权力和保持他们拥立的梁朝末代皇帝的合法外貌。但到557年,他清除了对手,废黜了梁帝,并自立为陈朝的第一代皇帝。

  但陈霸先及其继位者所控制的南方,要比他们的建康的前辈控制的地盘小得多。四川和长江中游已经丢失。侯景的叛乱迫使许多地方领袖在村镇筑垒自固,并集结自己的军队和在附近招兵买马,最后就成了地方的大小豪强。陈消灭了其中的几个,但对最强大的,却干脆通过适当的加封来承认他们的实际权力。

  虽然陈王朝的力量有限,但它的第四代皇帝(569—582年在位)由于出现了一个良机而情不自禁地想收复长江以北早已被北方占领的一些富饶之地。北周从长安派一使节去见陈朝的统治者,建议两国联合进攻当时控制从长江以北直至长城的大平原的北齐帝国,如果联合行动成功,两国将瓜分这一帝国。陈朝统治者同意这一狡诈的建议,派军队北上,并在575年打败了同时遭北周进攻的北齐军队。陈朝于是并吞了淮河和长江之间的富饶的土地。但领土的扩大为时很短,因为577年周灭齐后,就把强大的战争机器转向以前的盟友,并把他们彻底击溃。陈军被打垮或被俘虏,大量战争物资丧失,建康王朝的力量被严重地削弱。周朝此时控制了整个华北、湖北和长江中游,再加上西部的四川省。陈朝由于其西侧被人占领,由于侯景叛乱削弱了其内部控制和生产能力,由于其军队几乎被北周击溃,只有其先辈力量的一小部分。更增加陈朝困难的是,在583年即位的这位皇帝在中国史籍中以其骄奢淫逸和前后乖舛而臭名昭著。即使我们认为正史中对他的昏庸行为的描述有所夸大而置之不论(我们也必须做到这点),他仍是一个萎靡不振的废物。在6世纪80年代的任何时候,从北方的角度观察,陈朝看来一定是一个容易征服的对象。它之所以能苟延残喘,最初是因为北周宫廷不稳,然后是因为隋朝的开国者(他在581年把北周推翻)忙于镇压反抗和巩固其政权。直到588—589年,他才终于准备进军南下,开始其恢复帝国政治和文化统一的漫长的征程。

  [1] 理查德·马瑟:《关于六朝时期洛阳和南京方言的一点意见》,载周策纵编《中国人文学科研究文集》(麦迪逊,威斯康星,1968年),第247—256页。

  [2] 宇屋美都雄:《南人与北人》,载《东亚论丛》,6(1948年),第36—60页;重载于其《中国古代之家族与国家》,第416—460页。

  [3] 《魏书》,卷2,第33—34页。

  [4] 《北齐书》,卷24第347—348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莱登,1953年),第2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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