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导航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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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六国毕一(229B.C.—221B.C.)

 

  (一)

  韩、赵两国天塌地坼,相继灭亡的时候,有一个大侠正叼着牙签,在燕国下都(易县)的古代洗浴中心里享乐。旁边伺候他的有两个美女,他所泡的是古代桑拿。这个人名字叫周润发。对不起,名叫荆轲!美女是燕太子丹送给他的。这样描述荆轲是否会有争议,先不管了。泡完澡,荆轲振动长衣,又打上周润发的那种发蜡,坐上私人马车——也是太子丹送给他的,带着美女,高昂离去,一路唱着燕歌。这是一个古代非常奢侈阔气的大侠。

  荆珂大侠生于卫国濮阳。濮阳可谓人杰地灵,商鞅、吴起、吕不韦都是这儿的人,还有接受了三陪女的性按摩而不见效果,“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先生——前一时间曾被评为“中国古代十大杰出青年”。

  荆轲在我们的遥想中,属于“冷酷孤傲”型的大侠:脸上带有刚毅的线条,幽寒深邃的眼眸里发出淡淡忧伤,特有的高傲冷漠与阳刚气质结合起来,加上冷酷的外表,难以亲近的倨傲气势,最令时代青年尖叫。荆轲的祖先是齐国人。我们知道,齐国历来多“勇”士,比如“孟贲之勇”的孟贲、“乌获之力”的乌获、斗虎擒罴的“齐人三杰”,都能力举千钧之重,以及武松、李逵什么的,也都是钢铁硬汉。所以荆轲也是猛人。

  荆轲目前呆在燕国,找到了齐人的感觉,因为燕国人也善打架。燕赵古来多慷慨悲歌的猛士,比如后来的张飞,倘若举战国时的例子,则比如“秦舞阳”。秦舞阳是燕人,这人十三岁就能杀人,是古代的马家爵。他长得环眼蒜鼻,性勇猛,多力善刀剑,与人罕言语。他有一次跟人打牌,别人说他出老千,秦舞阳就急了,一锤把人锤死了,首脑迸裂。从此人们不敢拿顶撞的眼神看他。这个古代的马加爵——秦舞阳,属于迷离邪气型的。

  燕国为什么多猛人,这跟它的土质有关系。风气是系于水土的。

  要说我的老家河北这块地方,古来号称燕赵大地(北为燕,南为赵),它的土壤都是从隔壁山西黄土高原上冲积下来的,属于次生黄土,没有经典黄土的那种“自行肥效”功能,所以土贫——古人管它叫做“土薄”。土薄山寒,导致农业不够雄厚,风高气寒,士民卞急,人们也就躁动,一言不合,拔剑相向。于是这里的人们性情卞急,轻生矜死,好气任侠,以豪放激烈闻名于诸侯。具体表现为脾气大、讲义气、不要命,“为报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就是燕国人义结效死的写照。连这里的文章也带江湖悲烈之气:“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多么寒峻激扬啊,这是曹植的句子,突出燕赵之人重视友情、仗剑江湖的豪迈。据说司马迁文章疏荡,大有奇气,也是跟燕赵间豪俊交游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荆轲来到燕国以后,终于找到了感觉,他喜欢跟燕国豪迈的人来往,比如:农贸市场里边杀狗的。

  狗在当时跟猪的待遇一样,喜欢被人烹了吃,“燃”这个字,就是在煮狗呢——“火”上面放着“犬”。荆轲在农贸市场里和一帮杀狗的人,围着狗肉锅痛饮,旁边还有善于击筑的屠狗专业户高渐离大兄。高渐离一边喝酒一边击筑,荆轲和着节拍而歌。当喝到痛醉淋漓,荆轲就继之以大哭,哭起来旁若无人。农贸市场里的人都说:“这真是一帮精神病啊!”

  荆轲的特立独行催人回想起我们上大学当文学青年时的样子,我们也常在清华大草坪上痛饮,然后我们中间的“高渐离”也抱着吉他疾弹高唱,然后也乐也哭。路过这里上自习的人都说:“这帮人精神不正常!”

  其实荆轲也属于文学青年,他喜欢看书,《史记》上说他“深沉好书”——在农贸市场哭完了还要再看书,真是有病啊。但不知道他是否也写诗。他其实是写诗的,“风萧萧兮易水寒”那句就不错。总之他的性情非常迷杂不好理解,而且不稳定,有间发性神经不正常的嫌疑。关于这一点,后边也有例证。

  事实上,荆轲在农贸市场里的豪饮侠啸之风可能是硬作出来的,就跟我们在大草坪上的哭和唱都带有造作成分一样。据《史记》记载,其实荆轲不善于打架。有一次,他跟一个邯郸人下棋,在棋盘上争路,互相打起来了。邯郸人一拍棋盘,怒而叱荆轲。荆轲本来也想打架,但一看对方牛眼瞪得如铃,竟然嘿然钻出人群而去,一点大侠的面子都没有。

  还有一次,他跟别人较量剑术(不是拎着剑互相比拼招呼,是坐而论剑),那人嫌他的论点不足称道,于是一怒而拿牛眼瞪他。荆轲大侠居然又一次钻出人群跑了。而且这次跑得很彻底,卷起铺盖卷离开房东,出城遁去,再不敢回来,连围观者都非常纳罕。看来,他的剑术尚不精,不足以呼啸叱咤,甚至不足以自卫。甚至他的剑术理论也不足以折人。

  这两件糗事实在有损荆轲伟大形象。似乎荆轲只是在农贸市场聚众喝酒的时候——没啥生命危险——才敢放开来折磨自己的胃和嗓门,真正遇上“大玩主”就全稀松了。当然我们这么说也太极端了,至少荆轲是有侠的情结的,呼吸扬袂之间追求着一种侠的风致。

  总之,通过支离破碎的史书记载,荆轲可能不以形式上的“武”见长,而是以意气上的“侠”自居。是一种“精神侠”,而不是能砍能杀的乔峰“物质侠”。所以他后来的行刺,终于失手了。

  不说荆轲了,我们再说说荆轲的赞助商——大名鼎鼎的燕太子丹吧。

  燕太子丹早年曾经留学赵国。所谓留学,是我惯用的隐讳词,其实就是去当人质。他在那里认识了同为人质的秦国人质子异。子异怀里抱着个小孩,就是小秦王政。太子丹是大人,却喜欢跟小孩玩,他带着小秦王政一起逛,很快活,史书上说“大相悦”,建立了忘年交的友情。每当秦王政小时侯,吵闹任性的时候,太子丹总会唱歌哄他。夏天的午后,太子丹用儿歌安慰我们伟大的始皇帝,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

  离开小时侯,后来秦王政有了自己的生活——去秦国当大王了。而燕太子丹也追到了秦国,继续当人质——他成了人质专业户。这回是老爹燕王喜在刚成君蔡泽的游说下派他入秦为人质的。由于对从前忘年交的友情估计得太高,太子丹在秦国遭到了秦王政的冷傲对待(可能后者让他去倒尿盆),于是他对秦王政切齿痛恨,誓报此仇。太子丹感觉自己被误解被骗,他问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太子丹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太子丹

  好啦!总之我们知道,流落异乡的人,对异乡的恨往往是多于爱的。燕太子丹在秦国留学期间,饱受凄凉,回国以后,发誓要报复秦王政,就是个例子。现在游浪于北京的外省青年,对于北京人的怨言,也是可以试想的吧。

  但是燕国地偏人稀,国力弱小,报复的事不能得逞。于是就想到了搞恐怖行动。

  太子丹把他的刺杀秦王政计划对老师鞠武讲了,鞠老师闻言大惊失色,好像看见死人一般,吓得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小便失禁。太子丹说:“您吃了什么不好消化的东西吗?”

  “不是啊!你想剥秦国的逆鳞,这是取死之道啊!以秦人之强,我们燕国在长城以南、易水以北(意思是整个燕国腹心地带),就全完蛋了。这事情万不可再讲了。”

  鞠老师可谓比较理智。如果燕太子丹无事生非刺杀秦王政,那么不管秦王政被刺死与否,秦国都会立刻大举报复燕国。燕国就会大面积丧失土地。太子丹刺秦,不论成败与否,都是显然以燕国受损失为代价的,岂不自私,或者说这是愚勇。

  按鞠老师的意见,主动刺秦不可行,也不可取,我们是要抗秦,但是要采取稳健可行的办法,也就是:“为今之计,应该迅速结好三晋与齐楚,甚至北联匈奴,以自固燕国。”这是正路,但是太子丹觉得实行起来旷日持久,都不如刺秦爽快。太子丹还说自己岁数大了,等不及了,身体也不好——心脏有毛病(其实是脑子有毛病),只有刺秦这条快路可走了。

  鞠老师还就“樊於期”的事提了意见,他极力反对燕太子丹收留落魄逃遁至燕国的秦将樊於期。樊於期惹了秦王政,是个秦国通缉的要犯,跑到了燕国。但是,凡爱逞匹夫之勇的人,往往都有妇人之仁,太子丹哀怜樊於期的穷困来归,硬是不忍心而收下了他。

  鞠老师跺了跺脚:“你留下樊於期,这是撩拨秦人的愤怒啊,是拿易燃品鸿毛往火红的炉炭上放啊。” 鞠老师的意思是,眼下任何不利秦燕关系的事都不要作,抗秦应该暗中稳健进行。

  太子丹不愿意听。

  太子丹之所以不计后果地非要刺秦报仇,这跟燕赵文化有关系。燕赵土薄,民生粗砺,所以养成的猛人多。他们行事常为个人义气所激,而不避后果,比如张飞激于义气,豁出命去为老二关羽报仇,不惜让全军穿白带孝,终于把自己搞死了。一个义字,一个猛字,是燕赵人的写照。为了报仇而刎喉不顾、据鼎不避,甚至搭上一国人命作代价,在燕赵人看来,似乎也是值得的。总之一句话:这里莽撞人多。你要是逼我,我就跟你玩儿命!

  太子丹就是要玩儿命! 不计一切后果!只为出一口恶气。

  这大约就是猛人的特点吧,而燕赵偏多这样的猛人文化。看来,文化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习惯,习惯决定行动,行动决定命运!不虚言也!

  (二)

  我们必须修正一个数据,就是关于太子丹的年龄。往往认为太子丹是个年轻急躁的人,其实不然,他是个急躁的老头。

  当年,他去赵国邯郸当人质的时候,已至少有十八岁(否则不至于跑去当人质),而那时秦王政不足八岁。如今秦王政变成了32岁的壮夫了,而太子丹也应该五十来岁,是个老太子了。

  五十来岁的太子丹,在燕国盖了个赖昌星式的“红楼”,里边装得都是给客户用的美女。当时诸侯争雄,各国都网罗人才,而且这些人才长期出门宦游,又不能携带老婆,故生活没有滋味,需要妇人和醇酒的安慰,于是太子丹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宾馆中,每有宾客经过,就派这些美女招待、侍宿,以此招徕人才。

  这个风气后来绵延到整个燕国,老百姓也争相模仿。但是老百姓请不起三陪女啊,就只好动用自己不花钱的媳妇,有“宾客相过,以妇侍宿”。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风尚渐渐后来不流行了,但一直到汉朝都未断绝。

  太子丹用“红楼”网罗了一些人才,其间就有一个声名如雷的江湖大腕,名字叫田光,燕国人都知道他,就跟现在一说电影界,大家都知道张艺谋似的。

  这一天,太子丹把田光请来。

  太子丹这人很懂江湖规矩,他屁股慢慢退着给田光引路,落座之前又跪着给田光大师掸拭座垫,仿佛小弟恭迎帮主一样,史书上说他是“逢迎”。

  田光坐定之后,说:“太子的意思,在下已经明白了。但在下已经老了,江湖上对在下的传闻,那些大事,都是年轻时候干的,现在不行了。我听说骐骥盛壮之时,一日奔驰千里。到了衰老,毛驴子都会超过它。我现在干不了了。帮不了您了。我还是给您推荐荆轲吧,他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可以做大事。”

  “荆轲比我手下的几名勇士如何?”

  “您的那几名勇士,都是‘血勇’之徒,心情一激动,面孔便涨得通红,完不成什么大事。譬如您收养的夏扶,是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是脉勇之人,怒而面青;秦舞阳顶多算是‘骨勇’,遇有意外,脸色发白,也不顶用。只有我说的荆轲才算得上‘神勇’,喜怒不形于色,足以当此重任,可以不负足下所望。”田光说。

  如此说来,派巩俐去也可以,因她在任何电影里,都是没有表情的,也是个人才啊。

  田光分析得很对,刺客必须智勇双全,去秦国后首先要周旋交结秦国官僚大臣,创造被秦王接见的机会(否则的话,秦王政派外事主任跟他谈谈就完了)。不管是周旋官僚还是亲王,那一套复杂的礼仪就够人头疼的,派一个光是会打架的赳赳武夫去是不行的。要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要求力商高,情商、智商也必须高。

  荆轲为人倜傥奇伟,负一时之名誉,在智商、情商方面层次很高,合乎行刺人选要求。惟独力商不高,剑术不精,但可以给他配“行刺助理”啊,也就是后来荆轲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既然荆轲这么合适,太子丹就批准了:“那好,你去帮我把荆轲请来吧。但行刺事关重大,您可千万别四处泄露啊。”

  田光含笑而答:“诺!——no problem。”

  田光确实很老了,他佝偻着腰去找到荆轲,说道:“咱哥俩的交情很深,燕国人莫不知道(言下之意,您一定得帮这个忙啊!)。有这样一件事:燕国太子丹要干一件大事,是大概关于秦燕干系的。他找到在下。在下当年名震江湖,有一身过人的武艺,但是现在已经精力不济,‘力比多’已经不多了,腰脚都不堪驱使啦。所以我把足下推荐给了太子。请足下择日速见太子。”

  荆轲不知道什么事:“请问,太子丹是要干什么大事。”

  田光笑而不答:“你去了,当面就知道了。”

  迫于田光的江湖辈份比较老,又是自己的老朋友,荆轲不好面拒,于是答道:“谨奉教,我随后就去。”

  田光说道:“好的。另外,我还有一件事告诉你,就是我不想活了。”

  荆轲闻言一惊。

  田光说:“太子临别曾嘱咐我,这件事关系重大,千万不可四处泄露。我作为一个长者(江湖高辈份的人),却被人怀疑,实在是没有活下去的颜面了。我干脆死了罢,以明自己不会泄露他人的机密。”

  说完,田光拔出腰间宝剑,用尽人生最后一点“力比多”,奋然刎颈而死,流血三尺,扑到在地。

  日本有谚:“花是樱花,人是武士。”花以樱花为最,人以武士为上。人的生死有如樱花,瞬间散落,干净利落,这是销殒的美,大约是田光之谓吧。

  田光老先生的死,实在突兀,殊不合常理。听他的遗言,好像是恨太子不能信用他,于是愤然而死,那他简直脾气是太大了。这样大脾气的人,能活到这样老寿,也实在是个奇迹了。应该早被别的什么事呕气死了。其实非也。田光死前说的话,只是他自杀的借口,而不是他自杀的目的。

  事实上,史书上早有解释,田光自杀,是为了激荆轲。我来求你办事,并且我都豁出命去不要,死给你看了,这事你还能推搪吗?如果你未来要打退堂鼓,你得好好掂量一下,不能对不起死人啊。(事实上,荆轲确实不愿意去刺秦,后来在漫长的刺秦准备过程中,荆轲也又出现过一两次犹豫拖延,但大约终为田光的死所激迫,善始善终,坚持下去了。田单的死,还是在人间起了作用的。)

  田光为了太子丹的“大事”,不惜以身死而促成之,可谓太子丹的知交和真朋友啊!一人一生得此一友,夫复何憾。

  田光真正能做到了为朋友两肋插刀(这可真是把刀插进去,不是一种形容词啊!)大约惟其义烈如此,田光才一贯在江湖上浪出诺大实名吧。

  另外,田光以身死相激荆轲,以免荆轲打退堂鼓,也看得出来荆轲对刺秦一事,原本没有太强的自觉主动性,对“革命”觉悟不高(假如刺秦是革命的话)。

  事实也确实如此。随后,荆轲去见太子丹,太子丹向他提出了行刺的请求。荆轲听到以后,方才明白,田光所说的“大事”,就是要去刺杀秦王政。他“久之”没有说话。

  这事非常奇怪,如果是一个久有抗秦之心的热心“革命志士”的话——如一些书上给荆轲所下的定义,他此时应该立刻攘臂而起,叫嚣着去献身“革命”才对。但是,荆轲却不肯应答,好半天没有说话。

  他在犹豫什么呢,不知道。

  按《史记》的记述,荆轲最终总算开口了,他拒绝太子丹说:“我这人驽下,像劣质毛驴一样差,没法帮到你。”

  看来,荆轲原本并不情愿刺秦——谁愿意去白送死啊。荆轲对于刺秦一事,明确表达了推脱的态度。即便田光的死,都不足以迫使他去刺秦。

  于是,太子丹急了,给他“顿首”(以头频频碰地)、“固请毋让”(死活不许他推辞)。

  看见太子丹这么急赤白脸、急炽火燎、以太子的尊贵身份而给自己频频磕头相求,荆轲觉得,这大约就是人们传说中的“知遇之恩”吧。我在农贸市场哭,等得不就是被人“知遇”吗。不过,知遇是知遇,我可不是等的这种去玩命的知遇啊。荆轲不作声。但是,他又突然想到田光——其实他一直在想着田光。田光先生血迹未干,私人的嘱托尚在耳边,荆轲很难办,如果不答应,就有负于以死相托的田光。

  荆轲看太子如此激烈相请,以及又精神上受着田光以死相托的压力,终于,不得已而许诺,说:“好的,我答应替你入强秦行刺。”答应归答应,但后来,荆轲还是“久之,未有行意”——荆轲很久都没有出发的意思。看来他的“革命”的自觉主动性确实是很差了。

  于是,太子为了顺适荆轲的心意,做了一系列拉拢套磁的工作,包括:

  a. 尊荆轲为头等宾客;

  b. “舍上舍”——住VIP高级标准间;

  c. 太子“日造门下”(每天拜访,以示敬意);

  d. “供太牢具”(吃祭祀祖宗的最高等食品);

  e. “异物间进”(不时送来奇珍异宝);

  f. “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太子丹从“红楼”里调来美女和豪华车,任其享用)。

  上述都是《史记》的描写,当不为虚。于是,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荆轲身边衣香鬓影,车骑罗列,盛况空前。如果按照汉朝人的武侠小说《燕丹子》的说法,则荆轲还有“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好手,盛以玉盘”的恶劣描写,那就更阔气了,更比大款砸XO厉害得多。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顺适其意”,让荆轲满意。倘若是自觉的“革命”志士,当不需这些劳什子。这就是荆轲被工具化的全过程。看得出来,荆珂没有太强烈的自觉刺秦意识,荆珂能答应刺秦,中间是有一个漫长的被收买过程的——是田光的江湖情义和太子丹的叩头、馈赠,在拉动着他,一步步走向刺客之路。

  以上这就是荆轲走上“革命”道路的全过程,不管你怎么解释和粉饰,它都不可否认地带有一种被迫性,而不是主动的。

  潇水曰:细细看了《史记·刺客列传》,就觉得荆珂走上“革命”道路,不是自觉自愿,而是血淋淋的江湖情义拖他上了这条路不归路。当时田光找到荆轲,田光先不肯告诉荆轲具体是要请荆轲作什么事,而是先找了个借口自己抹脖子了。作为荆轲最好的朋友,自己先抹脖子了,荆轲不得不重视此人死前所托。当荆轲拒绝太子丹,说自己去不了时候,太子反复磕头、固请、不许他不接受。荆轲看太子如此激烈相请,以及又精神上又受着田光以死相托的压力,方才许诺。

  可见,荆轲参加“革命”,虽然不似阿Q为了“秀才娘子的宁式床”而革命那么浑浑噩噩,但也更多只是为了江湖情义所激和太子贵人哀求。是田光把他扶上了革命的战马,而田光这么作,又不外乎是出于忠于燕太子丹私人情义。

  总之,这件事从一开始起,就调子并不很高。是为燕王族家族做事而已。

  田光以死相激,堵掉了荆轲的后路,使得他不得不答应帮太子丹。但如果说他此时对于帮太子丹还是比较被动的话,那么,真正使荆轲死心塌地作刺客的,还在于后来太子丹的一系列“豢养”行为。荆轲被燕太子丹的车骑、美女所感化,终于使得他的行动,性质上属于了士为知己者死,属于为燕王室效命,以谋求燕王族在燕国的权位不倒为最高目标,最多属于一种“义士”行为。

  总之,可以达成的共识是这样的:不管刺秦一事是好是坏,荆轲对于刺秦一事,从最初到中间的很长一段时间,是没有自觉主动性的。这一点是《史记》里所记述的无法抹煞和掩饰的客观事实。最后,荆轲是在田光、太子丹的前后各种手段影响下,他才同意刺秦。是田光的江湖情义激压迫使他,太子丹的情谊恩遇笼络促使他,终于同意刺秦的。

  (三)

  燕太子丹跟荆轲,就刺杀秦王的细节,进行了认真的荒谬讨论。

  太子丹说:“足下伪装成使者,劫持秦王政以后,逼着他在朝堂上签订条约,要求秦国返还侵占六国诸侯的所有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一样,这是刺杀的上上目标。”

  我们说,太子丹真是痴人说梦。凭一个人拎着一柄小匕首进入不测之强秦,就想带着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出来,这个想法实在太折磨我们的想像力了。

  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属于特殊历史事件。当时曹沫在会盟上用剑逼住齐桓公的美丽肚子,齐桓公迫于性命之忧,答应退还齐国侵占鲁国的“汶阳之田”。但是当会盟结束,齐桓公回国以后,当即就想赖掉汶阳之田不还——可见承诺是可以耍赖的。但当时管仲持反对意见,认为齐国国力尚弱,想称霸的话,必须先得诸侯人心,所以还是把汶阳之田还了吧,以向诸侯展示自己的诚信和德行,积累自己称霸的舆论条件。

  但是世易时移,现今的秦国大不同了。秦国对六国是压倒性优势,无所忌惮,无所求于诸侯的支持,无所惧于诸侯舆论,必不还地。

  当然,你可以说,荆轲劫持秦王政以后,可以揪着秦王政的耳朵,一直把他揪到燕国去,扣留下来。然后命令秦国还地,否则就不放秦王政回去。这个想法也够荒谬之极,一是当时没有直升飞机,恐怖分子和人质没法坐飞机离开秦国去燕国。二是,即便劫持秦王政入燕,列国也是得不到土地的。当年楚怀王被劫持到了咸阳,宁可死在那里,也不肯割让楚国的黔中之地。秦国人即便牺牲了秦王政,也不会割让祖宗六代辛苦扩张积累下来的土地的。第三,即便秦国还了地,以目前六国兵力枯竭的局面,也是守不住那些土地的。转瞬之间又会被秦夺了去。

  看来,劫持秦王政从技术上到效果上,都不现实。于是燕太子丹也没太指望这个,而是提出了低级目标:当场刺死秦王政。

  燕太子丹立刻行动,花一百斤黄金,买了一把徐夫人的匕首(徐夫人是当时的知名品牌,类似王麻子),匕首上面淬了毒药,以活人试验,无不见血立死。拎这样的毒匕首进入秦国,杀秦王政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而不再以劫持作为主要目标。

  也许这么做,还能让太子丹爽一把,报掉从前受辱于秦国的一己私怨。

  但是,代价是什么呢?

  代价就是燕国陪着亡国。燕太子丹刺杀秦王政,不论杀成了也好,没杀成也好,秦国都会大举报复燕国,乃至灭掉燕国。

  众所周知,燕国偏在北方,距离秦国遥远,是六国之中惟一几乎不曾受过秦祸的国家。秦国奉行的是远交近攻之策,所以对燕国一向积极拉拢。秦燕之间还曾经结为姻家,当初燕太子丹入秦作人质也是出于两国结盟目的。所以,在秦国兼并六国的日程表上,燕国肯定是排在最后面的。但是太子丹行刺,势必把燕国的被灭亡日程,提到了最前面。

  虽说燕国迟早要亡,但太子丹为了报一己之私怨,而让燕国提前好几年而亡,这无论如何是一种罪恶,是对国家的不忠。事实上,太子的老师鞠武就反对他去行刺。

  不管怎么样,当太子丹一行人把荆轲送出燕国的时候,燕国的命运已经被doomed了。

  (四)

  樊於期这个人在史书上出现,似乎只是为了送上一个人头的。

  荆轲临行前,跑到樊於期的住馆,秘密地说:“将军您是秦国人,因得罪了秦王政,逃亡到燕国来。秦王政屠宰了您的父母宗族,可以说是够狠毒了。而且还出了一千斤黄金的赏格,购求你的人头,将军难道不想报仇吗?”

  樊於期仰天太息,眼泪就像泉水一样冲了出来:“我每一念到此事,恨得骨髓都发痛。只是没招呢!”

  荆轲说:“我倒有个主意,只是我不好启齿。”

  “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只要我能够报仇,就是要我的脑袋,我也乐意。你还有什么话说不出口呢?”

  “咦,我说不出口的话,就是你刚才说的话呀!”

  荆轲把自己行刺秦王政的计划对樊於期讲了,最后说:“只要我借您的人头获得秦王的信用,我左手抓住他的衣袖,右手刺向他的前胸,将军的大仇可报,燕国的积耻也可雪了。”

  樊於期听罢,咬牙切齿地说:“我天天盼的就是这样一件大好事。我这颗头颅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你拿去吧!”说罢,拔出宝剑,猛砍自己的脖子(他希望先砍得彻底一点,待会儿荆轲弄断他颈椎的时候就容易些。樊於期是个带兵的将军,知道人的颈椎是很坚固的)。

  樊於期就这样自杀了,绝颈而亡了。

  他的人头像一颗炸弹,在地上瞪着荆轲。荆轲把这个炸弹装进匣子里,准备带上飞机。

  古人论情谊:有白头如新,有倾盖如故,以形容俩人有缘分还是没有缘分。没缘分的,就是认识了一辈子,互相都白了头了,也一样还不信任。而荆轲与樊於期只说了三言两语,樊将军居然就割下头颅,毫不犹豫地交给荆轲,信任荆轲,可谓“倾盖如故”,很有缘分。这也是战国人的质朴。换了今人,恐怕让他掏出一块钱,他都是死活小心怕上当,不肯痛快掏的,遑论人头。

  得到人头之后,荆轲并没有立刻出发,而是等待一个真正的刺客,此人武功高强,可以担任刺杀主力。但是这个人腿比较短,过了很久还没有走到燕国来。

  燕太子丹等得不耐烦了,说:“韩、赵两国已经相继破灭了,日已尽矣,为之奈何。如果荆卿有反悔之意,那我就派秦舞阳一人去算了。”

  荆轲这时候爆发出了一种间发性神经不正常,他大怒,对太子丹叱道:“大丈夫行事,有始有终。往而不返者,竖子也!”意思是,我要是去了秦国回不来,那是笨大侠,是王八蛋,“能去能返,不辱使命,才是大侠。我在这里拖延,是为了等我的‘客’,我俩一起去。现在太子以为我在故意拖延,那我就请辞决矣!”说完就要走。

  看来,荆轲也有自己的“客”,也就是门生、门客的意思,比他低一级、依附他的人。而且此人武功高强。我们可以理解成,太子丹把任务承包给了荆轲,荆轲又分包给了他的武功高强的“客”。

  如此说来,荆轲更愿意把自己定位为一个项目经理的角色,而让自己武功高强的“客”作为临场的刺杀主力,负责执刃主攻。大约他也是自觉剑术不精吧。

  我们相信,如果未来有这个得力的“刺杀助理”在场,荆轲与他在大殿上合力,杀掉一个秦王政可谓万无一失。当时大殿上又没有别的人,二对一,还带着武器,很有胜算。所以荆轲等待自己的“客”,是有现实意义。但是,这个人迟迟不到,太子丹又催促,荆轲竟然一时恼怒起来,情绪失控,说话很不客气,劈头盖脸地叱责太子,然后就愤然宣布不等了,立刻要走。

  太子来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太子不明就里。你可以好好说啊,何必大闹呢?但是荆轲却一下子爆炸了,愤然间仓促出行。这里边体现了荆轲与太子丹之间潜存已久的一股暗流和裂痕。

  荆轲与太子丹之间,有什么不满和裂痕的话,那可能会是什么呢?鄙人才学蔬菜(对不起,才学疏浅),把《史记》横看竖看,只发现了下面三种可能:

  第一、荆轲、太子丹这两人的结合,是一场历史的错误,是一次错误的结合。太子丹选的,应该是秦舞阳这种老百姓出身的人,不思考形而上的问题,有赏金就基本够了。而荆轲是一个士人,所谓士人,就是祖上带有一定的高贵血统,身上含有一点小资情调,生活破落在民间底层,但心志高昂仍然在洁白云霄的人。他在农贸市场里大哭就说明他心气很高。这样的人,最终是不适合去附于刺客者流,供一小撮王族势力所驱使卖命的。

  也就是说,沦为受人驱使的刺客之流,这可能不符合荆轲的事业理想和人生憧憬的最高境界。从“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歌词里,我们感觉荆轲对这份工作,并不甚自豪,而是言语中充满无奈。所以,如果荆轲实际并不喜欢当刺客,他和太子丹的打架、叱骂,也就顺理成章了。

  第二种可能、荆珂对于当刺客,并不是非常排斥。但是,他对于这次当上刺客的方式,却从心底下一直存在一种排斥,或者说“不接受”。荆轲作为一个有着独立人格的士人,对于田光、太子丹的一番表演,终于促使他折节屈从,一步步走上对方安排的刺杀路径,带有一种本能的反抗。

  从《史记》上看,荆轲之当上刺客,并不很主动,甚至一再推诿,是一系列宿命的外部力量的操纵,促成了它。首先,田光觉得他素质可以,适合作杀手,于是找到荆轲,以自杀的方式逼他出马。这使荆轲后来很难办,如果不答应田光,就不符合江湖情义和大侠风范。荆轲无法拒绝死人的托付,非常犹豫。接下来,见到太子丹以后,太子丹又拼命磕头哀求,他也招架不住。终于先是拒绝,最后接受了刺秦一事。而太子丹随后把奇珍异宝送来,他就更连翻悔的机会都没有了。

  荆珂原本是个高傲的人,对于田光、太子丹强加于他的促他刺秦一事,他始终内心耿耿然。他有一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被田光、太子丹二人所manipulate(操控)的感觉。不论刺秦的事本身是正义还是狭私,但这种受命任事的过程,让人郁闷。

  他不喜欢被工具化,在他享受美女宝马的时候,他的精神深处是痛苦的,这种被操纵和被工具化的痛苦感,积累的时间久了,终于在这次“刺客助理”的事情上爆发出来了,形成了荆轲对太子丹的借机叱责。

  最后,第三种可能,去作刺客,是荆轲的职业理想。但是,前提条件是,那也一定是对方真心知遇他,从精神上使他乐于驱驰,献出生命。而不是纯粹收买利用。但是,在等待刺客助理这件事情上,太子丹终于流露出了对荆轲的不信任,使得荆轲终于透彻看到了太子丹不甚高尚的人格境界。认识到,哦,他连对我的信任都没有啊。如果信任都没有,那何谈对我有“知遇”呢。他对我的“知遇之恩”,并不是那么百分百地一如磕头哀求时那么“纯粹”啊!那么,他以往的一切表演,甜言蜜语和珍宝美女,都是在忽悠我啊,实际心底里一直并不信任我啊。他对我的馈赠和宠荣,有多少是对于我本人的真诚尊重,而又有多少只是纯粹的买卖利诱呢。

  “士为知自者死”,前提是这人是知己者,而不是一个交易的商人。荆轲的最恶心之处,是事情到了最后,才发现太子丹一贯并没有对自己的真实信任和知遇之情。那么,自己是被骗了。把自己作为士人唯一拥有的财产——生命,献给一个一直在欺骗自己,自称对自己有百分百“知遇”,但实际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工具去投资的人的人手里!我是替这么一个一贯并不信任知遇我,虚伪地善于伪装的人去行刺,受其驱使,舍去我士人的高贵生命,那就真如吃虫在肚,五味难言了。

  烈士的头颅,浇灌给一块龌龊的脏土,这就是荆轲的个人悲剧。

  荆轲以往的郁闷,此时演化成了愤怒。于是他骂道:“太子何必来催我呢!去而不返者,竖子也!”虽然是在说自己是竖子,其实是骂对方是竖子。荆轲把一股怒气气势磅礴地向对方撒去。叱责完了,他不也再继续等自己的“客”了,而是立刻动身,在人手配置不适宜的情况下好歹去行刺,成败不问,赌气出行。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造成了荆珂冒死履行自己承诺的事实,而燕太子丹的大事也未必足以成的结局(但我有死而已,也不是对的起你的了),体现出对太子丹控制的一种消极反抗,维护自己一直在退让中已经不断瓦解的士人的人格独立。

  我们已经观察到,荆轲与太子丹之间的裂痕是非常明显的。在荆轲临别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唱里边,就包含着对太子丹的消极反抗和不满情绪。这话里没有对胜利的承诺(没有说“请组织上放心吧,等着听我的胜利喜讯吧”),而只是说“我这个壮士,却只能一去不还了,白向秋风寒水里送命罢了,这是多么凄凉啊”,带有无限自怜。也许是受到欺骗后对太子丹的怨望以及对自己被欺骗后的自我嘲讽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笼罩其间的全是不祥的阴影和对命运的感叹。荆轲与太子丹两人间的张力已经跃然纸上,裂痕非常表面化,这样的刺杀活动,临事数击不中,有辱使命,也不奇怪了。

  潇水曰:“刺杀助理”的缺席,是整个刺杀活动成败的转折点。从荆珂角度来讲,应该本着提高刺杀成功系数的原则,说服太子丹,坚持继续等待自己的“客”。但是由于荆轲和太子丹暗底的矛盾和沟壑,终于荆轲愤怒了,丧失了理性态度。俩人临事互相构衅,彼此负气而动:前者催促后者,后者叱骂前者,并且赌气放弃等人的正确想法,不作积极准备,消极立即出行(不以成事为目的,而以履约不愧我心为宗旨),只拼却一死,成败不问。这就注定了最后刺杀的悲哀。

  (五)

  易县这个地方,就在北京以南一百多公里,是当年燕国的下都(陪都)。狼牙山五壮士,就是在易县的险山峻岭上,跳的山。

  易县除了有山,还有水。两千两百年前,荆轲就是站在易县的易水河畔,要离开燕国,提一只匕首,赴强秦行刺。

  荆轲身后,站着环眼蒜鼻的古代“马加爵”——秦舞阳先生,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充当了刺杀助理。身旁流动的,正是秋天的易水河。匣子里边装的,是樊於期可怜兮兮的人头。

  他俩正是个绝妙组合:荆轲智商、情商高,马加爵则是个混人,力商高,正可以弥补荆轲的不足。

  给这“刺杀二人组”饯行的,是太子丹及其“红楼”宾客。众人皆白衣白冠,这是给死人送葬的打扮,是给荆轲催死呢。进一步激他,不要逃跑或者活着回来啊。

  荆轲易水离别

  荆轲的农贸市场好友高渐离,也来了。他从后背取下自己的古代小提琴——也就是“筑”,我在博物馆看过,样子和小提琴一样,就是肚子瘦得多——置于白石之上,取了一个弯曲的尺子,敲击“小提琴”上的弦。先击出一个变徵之声,曲调悲凉,宾客闻之,无不悚然垂泪涕泣。高渐离琴艺的感染力,实在了得啊。

  荆轲也来情绪了,他和着筑声而歌。

  荆轲是怎么歌的呢?——古人唱歌跟现在不一样,古人唱歌几乎听不出什么词儿。它要求“声中无字”:吐字完全融合在乐曲中,听不出具体的字。还要“字中有声”:每个字要拖长了声变幻着调子唱。总之,你根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按这种标准来看的话,周杰伦唱的歌,最属于古代的歌)。

  接着,荆轲和着筑声,唱到了副歌——所谓副歌,就是前面唱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最后反反复复的几句很容易流行传唱的段落。比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之类的。

  荆轲这回唱的副歌,终于被大家听清楚了,而且跟我们的小小鸟一样,非常高昂,是所谓羽声慷慨——众人听见,荆轲唱得副歌正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就是这两句,来回重复,慷慨传世,中国人无不知者!

  当此之时,易水河畔,白衣胜雪,烈士高歌,秋风横贯,众人无不瞋目裂眦,怒发上冲冠。所谓“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荆轲引吭高歌已毕,痛饮一杯,傲然转身,挟秦舞阳登车而去,万里长空秋林,荆轲终已不顾。身后,高渐离依旧凭河伫立,一语不发,面色冷然。

  后人咏荆轲事:“凌厉越万里,逶迤过千城。登车何时顾,飞盖入秦庭。”(陶渊明)。岂不壮哉。

  如今,河北易县有荆轲山,山上有一座十三层小塔,碑刻大字“古义士荆轲里”。

  日升月落,荆轲一行向西奔驰。这是一段从现在北京到陕西西安的路程。深秋多雨,从车窗向外望出去,路上行人仿佛一串串隐约飞翔的鸽子,扬树以一种逆来顺受的姿态站在雨中行人两边。十月的雨水降下冰凉一片,这是一场不好收场的剧目,是一种弃之可惜的情绪。

  车子里,荆轲看了一下身旁的“马加爵”。这个人瞪着环眼、支棱着蒜鼻,呼哧呼哧地傻傻喘气。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需要思考人生的意义就能活下去的。荆轲哀愠两集地对着他闷想。

  一阵马鼻子嘟噜声打破了荆轲的悒郁幽愁,荆轲告诫自己,必须要少想,让自己的心境安息,像草色一样平展如垠。

  荆轲、秦舞阳,这个刺客二人组,最后一次看见日出是在公元前227年某个秋日。金色迷离的阳光从巍峨的咸阳殿角徘徊升起,文武百官和列国使节盛集两列。荆轲的肾上腺激素开始分泌,秦舞阳的“力比多”也开始比较多起来。

  两人在宣呼声中登上大殿的台阶,偷眼向殿上正当央看去,正是 terminator秦王政。他坐在涂彩漆器的几案之后,脑袋上带着冕(像个博士帽,只不过是顶板前后伸展),胸前抱着剑。

  为什么说是抱着剑呢?当时人流行把剑挂在腰间,同时当时人还喜欢席地而坐,一旦剑挂得低了,压在屁股下面,坐下就不舒服了,而且,也显不出威严了。所以当时剑在腰带上挂的位置比较高,使得上半截剑身耸起很高,剑把儿一直耸到了左胸前,所谓长剑拄颐(都快支到脸上了),这样很能体现贵族的气派。平时,用左臂夹住剑身,左手反握剑柄,形如抱物,故谓抱剑。这种很气派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实用:拔剑很不容易!因为剑柄位置高,拔快了割破自己的脸是小事,一不小心切断了颈侧大动脉才叫冤呢!

  所以拔剑前必须先按剑,就是左手把剑把儿按下去,这样右手再拔剑就不至于割着自己了。“按剑”于是就等于一个不礼貌的动作,表示要打架了,犹如现在打架前先掏出手机叫人一样。

  但是“按剑”不等于“负剑”。秦王政的佩剑,古书上说叫“神武扶揄长剑”,特点是很长。所以秦王政后来仓促之间按剑仍然不能拔出,在群臣的提醒下改把剑体转拧到屁股后面去,进一步开阔右臂在体前可伸展的空间,才把剑拔出来了(这是一种很不小资、很没格调的方式——叫“负剑”,因为是推置到体后)。这也告诉我们了一个雄辩的道理,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千万不能小资!

  然而,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又出意外了,“刺客二人组”中的秦舞阳先生,突然临时掉链子了。他看见秦王政长剑拄颐,高坐在几案之后,威武严厉。殿下武士,执戟者甚众,又都是彪形大汉。秦舞阳吓得脸色苍白、牙关紧咬、嘴唇发紫、浑身战栗、小便几乎失禁!

  秦国群臣看了,十分诧异,便有人喊道:“后面这一位就是副使吗?”

  荆轲回头一看,对秦舞阳微微一笑,示意其镇定,然后跨步对秦王政说:“下臣的副使情商不高,是北方边鄙之人,没见过大世面,请大王原谅,允许他捧物而上,完毕使命于您面前。”(所谓完毕使命,就是上前要你的命啊!)

  这里我们注意一个细节,荆轲捧的是樊於期的人头,秦舞阳捧的却是地图,地图里面卷着见血封喉的匕首。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荆轲仍然是想让秦舞阳主刀,自己在旁边吆喝。看得出来,不管是让他曾等的“客”主刀,还是秦舞阳主刀,荆轲一直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武士角色。

  秦王政传旨:“只请正使上殿,副使在阶下候旨!”——这下好了,秦舞阳不能上殿了。如果舞阳能上去的话,荆轲还有戏。这个副使其实比正使能打。

  没料到秦王政来这一手,荆轲顿感到身孤力单,只好硬着头皮上去了,待会儿自己去耍匕首了。就像一个从来没杀过猪的人,由于死了张屠户而不得不自己下猪圈。

  荆轲上殿以后,他与秦王政的一番对话,历史上没有记载。但我们真的很想知道。这里,鄙人根据当时历史背景,不妨设想他们的对话是这样的:

  秦王政问道:“那个匣子装的就是樊於期的头颅吗?”

  荆轲弓身答应:“是。”并且打开。

  匣子里边,樊於期的人头像一盒生日蛋糕似的,俏皮地坐着。

  秦王政示意合上蛋糕:“听说樊於期逃到燕国,和太子丹交上了朋友,太子丹把他当做上宾。怎么又把他杀了呢?”

  “樊於期其实是想投奔匈奴借兵,太子丹怕他危害中原,也怕得罪大王,所以才佯作交友,专门为他盖了一座馆舍软禁起来。本想把他引渡过来,但因路途遥远,恐生意外,只好灌醉了他,将他杀了。”

  秦王冷笑一声:“哼!如果不是王翦的大军已经灭了赵国,北危燕境,太子丹岂肯杀樊於期。不过,总算把他杀了。可是,当年太子丹在秦为质,却不辞而别,偷着跑回燕国,绝秦、燕之欢,实属无礼。不知燕王对此有何感想?”

  “当年太子丹年轻轻率,颇有唐突。他回国以后,燕王狠狠地教训了他,还专门派了一名对《周礼》大有研究的老臣鞠武做他的老师,来管束他。”

  秦王政说:“这些说法都闪烁其辞。太子丹的年纪比我大得多,现在该是五十岁左右的人了,怎么能说年幼无知呢?像太子丹这种不善权衡轻重的人将来继承王位,恐怕对燕国未必有利。”

  “下臣一定把大王的指示转告燕王……”

  “转告不转告,是你的事。听说你还带了督亢的地图来?”

  所谓督亢,就是河北省的涿州一带,也就是张飞的老家啊!

  “大王,督亢是燕国腹心最富饶的地方。我们把它献给大王,以示燕王臣服的诚意和决心。”荆轲说。

  秦王政瞅一眼荆轲问道:“督亢究竟有多大?好在哪里?”

  “请允许下臣展开地图,为大王聊作介绍。”

  荆轲说罢,随即起立,走至案前,手把地图,徐徐展开,终于“图穷而匕首见”。下面的情节非常惊险,少儿需在父母指导下阅读。我们分镜头再现一下当年荆轲刺秦王——白虹贯日的情节。

  1、 荆轲左手突然把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抄起淬毒匕首,直揕秦王政前胸。(这个“揕”字非常关键,它决定了荆轲意图是劫持秦王,还是直接刺杀之。查各种字典可得,它是“刺”的意思。)

  2、 秦王政“耶呵”一声惊起,袖子猛往后撤。

  3、 荆轲手劲不够,居然被秦王挣脱袖子,袖口挣裂。

  4、 荆轲匕首刺空。(荆轲左手手劲不行,攥不住袖子,右手速度也不行,居然刺空。这是荆轲第一次丧失良机。)

  5、 事起突然,群臣惊愕,目瞪口呆,殿下武士无诏不可登殿。

  6、 秦王政奔走,按剑,剑长,拔之不能出鞘。

  7、 秦王政放弃拔剑,环柱而走。

  8、 荆轲环柱而追之,但是追不上。(这是荆轲第二次丧失良机。这也说明荆轲腿脚也不够快,如果跑得快,只要扑在秦王政身上,用毒匕首划破他的哪怕一点皮肉,老秦就完蛋了。可惜荆轲居然追不上。荆轲好像一个语文老师,打架不是他的特长啊。——另外注意,这两个人都是光着脚跑的,当时殿上不准穿鞋。)

  9、  有一圈,由于秦王政跑得太快了,反倒差点追上了荆轲——差点和绕着柱子追他的荆轲撞了个满怀!哈哈。秦王赶紧说对不起,然后调头再跑。

  10、 俩人在乱追过程中,秦王政回身,“以手共搏之”——就是说,徒手和荆轲格斗。荆轲拿着见血封喉的剧毒匕首,但还是打不过徒手的秦王,划不破秦王政皮肉!——完了,我看也不用打了,抹脖子自谢天下吧!

  11、 秦王政接受殿下群臣提示:“王负剑!王负剑!”——遂左手把剑身倒着竖立,平行移动到屁股后面,伸右手成功拔剑而出。

  12、 这时候该荆轲逃跑了。荆轲捏着匕首,与举着宝剑的秦王政对决。(刚才对方是徒手,荆轲尚且不能取胜,现在对方有了剑,荆轲更没戏了。这时候荆珂也不算太吃亏,虽说宝剑一寸长,一寸强,占便宜,但匕首还一寸短,一寸险呐,也是有取胜可能的。但实际情况是:秦王政一剑就击断了荆轲左大腿——老秦力气很大啊。荆老师站立不稳。)

  13、 荆轲一看没戏了,飞出匕首抛射秦王。

  14、 匕首不中秦王,中柱。

  (荆轲的准头也很差,这是第三次失误。总之,荆轲左手力度不够,右手速度不够,两腿速度不够,眼睛准性很差,是个四体无力的刺客。荆老师啊,荆老师啊,让我们怎么夸你呢。

  其实,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人单靠两只双手就已足够杀人了,荆老师拿着把淬毒的刀子比划了半天竟然连秦王一点油皮都没擦伤,前后三次丧失机会,这个刺客的剑术,实在是太不及格了。

  另外,荆轲的匕首击中的是柱子,说明秦王政是在柱子附近,说明秦王政非常善于利用掩护物进行逃避和进攻。即便他拿着长剑进击荆轲的时候,一直也没有离开作为掩体的柱子。懂得格斗啊。)

  15、 秦王政复从柱子侧面出来,连击荆轲。荆轲身被八创。

  16、 荆轲没戏了,“箕踞以骂”——又使出了骂太子丹的本事。这次更加厉害,是翘着前腿骂的。当时的下裳类似裙子,人如果“箕踞而坐”(伸腿朝前而坐)的话,则下体无遮拦,容易露点,是严重的耍流氓姿势。荆轲觉得,我杀不了你老秦,就箕踞坐着骂你,给你看看老子的下体,也算是过瘾了。

  17、 荆轲边骂边自我解嘲道:“事所以不成,是因为我想抓活的,挟持你,逼着你退还侵地!可惜最后被你跑掉了!”

  这种解嘲也不成立:你绕着柱子追了好几圈,连人家的膀子都抓不着,还挟持什么啊。又,当时图穷匕见,荆轲第一个动作就是当胸直刺,这匕首又是煨了剧毒的,见血则死,这也不是劫持的打法啊。

  从四大刺客(专诸、聂政、豫让、荆轲)的刺杀环境来看,荆轲的环境是最优越的。当时秦王政和他在殿上对挑,没有别人干涉,他又拿了致命武器,实在是占据优势。而当初专诸刺王僚的时候,专诸是被左右武士用两把长铍夹持着前胸,往上端菜,但是专诸仍然抽出菜中的短剑,不顾长铍的拦刺,一击而中目标。聂政进攻时,堂上堂下防暴警察甚众,他从大门口一路搏杀到内堂,不但刺了目标,还饶上一个大的(韩哀侯)。豫让则是在赵无恤前呼后拥出行的路上行刺,难度也很大。唯独荆柯是单打独斗,其行刺难度最小┅┅算了,“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不多说了。荆轲遂被秦王左右上前杀死,事后肢解。秦舞阳则是当场毙命于殿下。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惜乎荆轲剑术不精,腿脚不灵。但作为诗人他还是蛮成功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两句诗写得还不错。

  不管怎么样,荆轲敢于以弱搏强,敢于提一只匕首只身赴强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荆轲视死如归,提一枚匕首击打秦庭铜柱的声音,永远呼啸响应于历史的时空。

  (六)

  据目击者尉缭口述,秦王政虽然获得了搏斗的胜利,但他的模样长得并不可观。史书上说他“长目、挚鸟膺、豺声。”郭沫若先生据此说他生理有缺陷:“挚鸟膺就是鸡胸,豺声表明有气管炎,属于软骨病。可见其身体素质极差。”

  其实非也。当发生行刺时,荆珂拿着匕首绕着柱子追了他好几圈都追不上,由此现象看来,说明秦王政的体格蛮好,并没有因为奔跑而发生哮喘,似乎不像气管炎。而当秦王政一旦拔出剑来,一下子就把诺大的荆轲给打得失去战斗力了——砍断了荆轲左大腿,并令之“身被八创”,坐在地上站不起来,这么快地制服刺客,不是一般软骨病患者能做到的。

  而且荆轲当时手里也是有武器的,虽然匕首短,但煨了毒药,见血封喉,曾用活人做过试验,无不立死。但秦王政并未中毒或者受残,说明在整个搏斗过程中,包括秦王政徒手与荆轲相搏时,亲王政都寸肤未伤,不但寸肤未伤,反倒很快用剑把刺客制服,把荆轲砍得坐在地上站不起来,秦王政当属于陕西大汉型的。

  《史记》上说,秦王政后来当皇帝以后,每天披阅公文以斤论,达不到五十斤的竹简量(需要俩人扛进屋来)就不睡觉,这样的长期坚持,不是一个病人能做到的。天天审批大量公文,说明他精力充沛。

  秦王政当皇帝以后,曾在十年之间五次出巡全国,坐着木轱辘车到处颠簸,长途跋涉,一走就是一年,除了西南地区,几乎把中国都跑遍了,是春秋战国时代跑路最多的君王,没有野外探险家或者记者的体格,根本完成不了这样高强度的运动量。最后他一直跑到了五十岁才死——更说明他体格应该很不错。并且他还热衷帆船航海运动,在海上乘风破浪,用连弩射击大鱼呐。

  不管怎么样,等挖开了秦始皇坟,研究一下,就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了。

  其实,鹰般的胸和豺狼般的吼,不过是形容他行动发言时的一种神情,显得刚狠而已。如果“豺声”就表明有气管炎,那“银铃般的笑声”一定就是肺结核了。

  其实,古代文献里说人“豺声”是常有的,意思是这人有狼子野心,凶狠如狼。春秋时代的叔鱼,也曾被当时人描述为“豺声”,但他其实是个美男子,还当了栾盈的gay。如果“豺声”就意味着气管炎,那恐怕不能入选当gay之列。楚国的斗越椒,也被描述为“豺声”,但其实在战场上非常勇武。但所有这些被描述为有豺声的人,都被预言要遭受灭族之祸,而且最后也确实被灭族了。所以,尉缭把秦王政描画成“豺声”,不过是说明他具有狼子野心、心狠手辣,将来也是要被灭族的。这是当时骂人的一种方法,“豺声”跟“气管炎”根本扯不上边。

  (七)

  荆轲被肢解于咸阳。消息传来,太子丹黯淡了好几天,最终叹道:“我已经尝试了,我没有遗憾了。”

  如果说太子丹没有什么遗憾了的话,那他同样也没有多少可期待的东西了。就在事发当年,公元前227年,秦国人很赏面子,调前了灭燕的priority:把燕国在从灭亡表的最后面,拎到了最前边,赶在魏国之前去加了个塞,先被灭了(本来应该先灭秦国近处的魏国的)。燕国最终排在韩、赵之后,成为战国六雄中第三个被攻破国都的。

  参与灭燕的是秦国王翦军和李信军。两只军队汇集攻燕。王翦攻破燕上都蓟城(北京西南郊),随后宣布退休。李信则带领数千人马,继续追击燕太子丹,穷追不舍。一并被追击的还有燕太子丹的老爹燕王喜,后者已有七十来岁。

  燕王喜虽然已七十来岁,但是还热爱生命,不想死,觉得还是让自己的儿子死比较合适。于是他派出副官,到军队中把太子丹斩了,以谢秦军。斩太子丹的地点是在辽宁省辽阳以北的一条河上。此河由此改称太子河,至今犹在,问问辽阳市的人都知道。

  太子丹的脑袋虽然没有了(送给秦军了),但是他的body依旧还在,埋在了今天辽宁太子河岸边的某处地方。每当月朗星稀,太子丹坐在这里,坐在九泉深处,抚摸着自己的错误,抚摸着自己不计后果的北方人性格,抚摸着没有脑袋的body,就像抚摸着夜里的一瓶酒。太子丹用支离破碎的文字,凑出自己的人生总结。他说,这春天是好的,这悲恸的一百双眼神是好的,春天交给他的任务,他交给错误的荆轲也是好的。祖国为了他而承受的一系列绝望的遭遇也是好的。

  燕国不久,遂灭亡了。

  太子丹的错误到底在哪里呢?他对秦王政实施恐怖袭击,首先是违反国际惯例的。太子丹狗急跳墙刺秦王的事,从感情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后果和损失是巨大的。

  荆轲刺秦王,客观的后果是,使得秦国有了理由打燕国,而诸侯列国却没有借口和理由去救燕国。燕国遂孤军奋战而亡。如果执行鞠武老师的“结好三晋和齐楚、北结匈奴”,燕国即便最后挨打时,也不会这样毫无还手之力。

  恐怖活动,往往会成为国际报复的理由。秦王政利用荆轲一事,报复燕国,是个例子。现代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美国想打阿富汗,俄罗斯必然不干,因为美国势力插入中亚,会威胁到俄的区域安全。欧洲列国也不会答应的。但是,拉登的飞机撞大楼事件,彻底改变了美国的被动局面。美国以剿恐为理由,进军阿富汗,俄国不但默许,甚至还要开放军事基地支援美军,俄罗斯还提出开放“空中走廊”给美军使用。这都是恐怖分子给美国人帮的忙。荆轲刺秦王的恐怖行动后果,有类似于此。

  潇水曰:

  燕国是一个年头很长的诸侯,早在商朝时候就有了,位置在北京西南郊。后来,周武王封自己的哥们儿“召公”到这里来担任诸侯国君,建立了周代的燕国。

  召公是个大贤人,通常“周、召”并称,就是说他跟“周公旦”齐名。“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召公在支援陕西建设期间,坐在一棵海棠树下接待来访群众,后来老百姓纪念他,不舍得砍这棵树,并且赋了《甘棠》一诗表彰他的政绩:“蔽芾甘棠,勿剪勿败,召伯所憩。”你们不要砍这棵海棠啊,这是召公坐过的地方啊!

  从召公到燕王喜,凡八百年,其中有为之主大约就是燕昭王。当时的燕国属于边辟地区,别称“幽州”,幽字就是荒远、冥暗的意思。“幽”字上边是“丝”,下边是“山”,表示火。火焰细弱如丝,可见晦暗不明,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燕地的一般看法。燕国也民智闭塞,“邯郸学步”,“郢书燕说”都是笑话他们呢,学什么都学不好,腿脚也不利索。

  所以,当时的燕国(北京地区),是个没人爱去、野鸡不下蛋的偏远地方。二十四节气中的描述,跟这里也都不相符(现在也是)。于是,燕昭王在这里修筑了黄金台,招徕天下贤士。但也只有苏秦、乐毅等几个人跑来扶贫。

  经过燕昭王三十三年经营,终于洗雪先王之耻,南伐强齐,燕人持戟数十万,栖身战国七雄之一,开始参与诸侯政事。燕将秦开曾率军袭破东胡,却东胡千余里,扩大了燕国北疆。不过,就像赵武灵王从三胡那里抢来的千里北土一样,这些地方的GDP都不高,经济产出微薄,对列国争雄的战略意义不大。

  虽然做了种种努力,但燕国还是灭亡了,只是在燕京啤酒这类北京随处可见的字眼中保存着隐隐约约的燕的历史痕迹。

  而燕昭王的黄金台,更是早已不在了,连台子的基墟都不见了。只剩一个北京“金台路”的街名,每天有很多汽车的油气横吹而已。

  但是北京的人气,却是越来越旺了。

  (八)

  我们不要忘了那个击筑的高渐离。

  据司马迁说,高渐离同志在燕国破灭以后,去了酒馆当服务生。由于工作太辛苦,改为从事老本行——击筑。后来他眼睛弄瞎了,去给秦王政击筑。高渐离往筑中暗暗灌了许多铅,击筑表演到酣畅淋漓的时候,就往秦王政身上扑去,举起筑来连扑带打。不过他听声辨位的功夫有点差。扑错了位置。大约他举着筑一再扑打的是旁边一个古代沙发,鸡毛都被打得纷飞。大家都很好奇地看着他

  直到他打累了,才把他捉住,杀了头。

  高渐离亦可谓能为友报仇者也。

  燕国完蛋以后,公元前225年,王翦之子王贲,进攻魏国大梁城。王贲水灌大梁城。大梁城坏,魏王假出城投降。魏国灭亡。

  至此,天下列弱在四五年间尽灭,惟楚与齐两个远方大国暂存。

  (九)

  公元前224年,秦军发出倾国之兵,六十万大军,像一片卷动的乌云,推向烟雨欲来的楚国天空,去做统一中国前的最后冲刺。

  六十万大军,这几乎是古往今来的单一次战役中,人数的极限了。比这再多,就不好指挥了。一次出动六十万大军的例子,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史上,没有几次。西方的战争史上,一般就是几万人的战斗规模而已,到了十九世纪拿破仑进攻俄国,才平了这个六十万的记录。随后的西方战史,又变成几万、十几万人规模而已,直到爆发两次世界大战,苏德之间才开始以百万大军相博杀。

  在中国历史上,六十万的战争规模也是为数不多的。曹操赤壁之战不过二十万。直到六百年后苻坚的淝水之战才平了六十万的记录。此后再有六十万规模的,就是近代的解放战争了。

  公元前三世纪,秦国宿将王翦对秦王政说:“不把六十万大兵倾巢而出,是灭不了楚的。”

  秦王政大吃一惊:“要这么多!有没有搞错!我们全国的兵力也就是六十万。”

  秦王政心想,如果王翦这老小子带着六十万大军造反了,那我就只有下台了。所以他舍不得给。

  但是王翦坚持要六十万。

  秦王政只好去找李信了。

  李信是个年轻将领,为了讨秦王政欢喜,就只要二十万。秦王政很高兴,心说还是李信体谅朕衷!知道替家里省钱!秦王政总结说:“王翦将军老矣,何怯也!李将军壮勇,其言是也。”

  潇水曰:王翦说,不足六十万大军,老臣绝不出征。白起,预测邯郸之战没有取胜可能,于是“宁伏受重诛而死,不忍为辱军之将”,绝不出征。盖名将,都不打无把握仗。这就是《孙子兵法》的“先胜后战”思想,所谓“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王翦、白起的先胜后战思想,倒不是仅仅是为了保个人名誉。他们知道一场重要战役的失败,对于一个尺寸并不算太大的国家的危害,可能是致命的。

  李信带着二十万人,兴高采烈地出征了。李信这人,年轻气盛,喜欢孤军冒进,恃其壮勇,曾经以数千人追逐太子丹直到辽东。李信这次又是这样,在大军攻克河南平舆之后,迅速蹈袭南下,进逼安徽寿春(楚国现都城),孤军推进得太快,逐渐远离自己的供给基地和蒙武友军(蒙武是蒙骜的儿子,未来蒙恬的爹。李信则是未来李广的祖先)。

  楚军派出大将项燕,踵随李信身后,三日三夜战斗不息,连续攻破李信两个壁垒,杀七都尉(师一级干部),大破李信军。

  李信败回咸阳,秦王政大惊。他所先后倚赖的大将:桓齮、李信,都不足用,都有了丧军辱师的记录,而蒙武、王贲又是小字辈,尚不足以任大事。想来想去,只好又去找宿将王翦。

  王翦战功卓著,三晋和燕国的破灭,都是他的首功,现在退休在家。他还是那句话:“不足六十万,老臣绝不出征。”秦王政做了深刻检讨,答应给出六十万,并且亲自到灞水河上送行,恋恋不舍地望着这个拿走了他所有存折的人。

  你不会背叛寡人吧!不会拿着存折乱花吧!秦王政担忧着。

  王翦看着秦王政那副可怜兮兮的眼神,觉得可笑。于是他说:“我曾经考察过,秦国某某处的庄稼地是块好田,还有,吕不韦从前留下的某处宅子风水也很好,他还有一处园子也很好——从来不闹鬼。能不能请大王赐给老臣,以为我的子孙留备。”

  秦王政略一错愕,旋即应允。

  “还有了,嫪毐玩过的一个什么池子,我也去check it out过,能否请大王也一并赐我。将来我孩子谈恋爱的时候去玩。”

  秦王政非常纳罕:“以将军此次出征,大功在即,回来之后,何愁贫寒?”

  “大王,说句心里话,我们这样的人,功劳再大,也指望不了封候(没有封侯,就没有封地)。能够趁着现今被大王垂爱,早要些田园,亦足矣!”

  秦王政闻言哈哈大笑:“好!好!寡人就都答应你。嫪毐的池子也给你,你回来就带上孙子、孙子女朋友去check it out吧!”秦王政原有的一脸愁云,顿扫而空。

  我们说,王翦非常会演戏。他把自己表现得贪财鄙陋,目光短浅,像个锱铢必较的小财主似的,好让秦王政放心,知道他没有鸿鹄之志——也就是没有造反的野心。所谓“求田问舍,原无大志”。

  王翦到了战场以后,还是隔三差五派人又跟秦王政要房子:“我听说嫪毐还有一处什么什么地方值得check it out。”

  王翦的幕僚实在看不过去了,走过去劝他说:“老将军也太没品位了吧——老要房子!我们都跟着您丢不起这个脸了。再说您老是这么去要,不怕大王怪罪吗?”

  王翦哈哈一笑:“你不知道!秦王如今空一国甲士尽付与我,如何放心得下。我不频频索要房子,以此自污品位格调,难道坐等大王疑我志向远大,有吞天翻地之心吗?”这正是“棋经”上所说:“弃小不就,必有图大之心也。”

  幕僚敲了敲脑壳,说:“有道理!有道理!同意!严重同意!”

  哈哈,王翦可谓谙于处世之道者也。这也是秦国名将里边,他比白起能善终的原因。

  百多年后,司马迁先生却看不惯这个王翦,他评论此事说:“王翦贵为秦国宿将,是秦王政的师长,然而不能匡正秦王以正确的治国之道,反倒苟合偷容,自污以求全。实在有失众望。王翦的儿子是王贲,孙子是王离。最终秦王朝政策失误,国运倾覆,王离终被项羽所擒,不亦宜乎。”

  司马迁于其“史记列传”各篇的末尾,都有评论,惟斯言最称意!

  但司马其亦可谓善于责备贤者者也。

  话说到这里,又想起一桩。辛弃疾有词云:“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初读时虽然琅琅上口,但总不甚了了。看了王翦的故事,方才开朗。原来,辛弃疾“壮岁”的时候,在北方竖立起旗帜招兵抗金,一呼百应,他大小也是个旅长,手下有一万把人。南归以后,在南宋小朝廷只当个闲官。于是他就气愤了,作诗感慨自己沉沦于“求田问舍”这个水平的勾当,只能碌碌无为,消磨掉了胸中的英雄志,怕应羞见三国刘备的伟业。他用的就是王翦的典故啊。而为什么提到刘备。因为刘备曾经就讥笑他同时代的许氾,只知“求田问舍”。

  不管怎么样,求田问舍,就是指专营家产而无远大志向。

  刘邦年少时,曹操年少时,都不事经营,不求田问舍,为里人所轻,却心怀凌云之志,果然大有作为。

  如果一个人三十来岁光景,终日计较的却是哪里房价合适又赠个装修什么的,那么这个人可以不足畏也。

  不过,鄙人目今,虽然也有豪气,但还是希望早日从租住的房子里搬出去。出书以后,我也要拿着钱,和全国人民一起奔向小康,住进搬家呼声很高的二环以内的商品房里去啊!

  求田问舍

  (十)

  王翦的六十万大军,也不光是秦国人,也有楚国人——五十年前,白起提一只孤军,攻占了楚人的老窝湖北。一个叫做“黑夫”和“惊”的湖北安陆人(瞧人家名字起的!),作为新占区的壮丁,也参加了秦军的军队。

  五十年过去了,这俩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本是楚国血统的人,却去攻打偏安于东南的楚国老贵族们。

  他俩傻乎乎地跟随着王翦大军,北上河南中原,攻打楚国的北大门——河南淮阳。

  中原大地上的野菊花开得一片耀眼——因为有异乡人的鲜血浇灌着这里。黑夫和惊这两个可爱的傻小子,只觉得浑身发痒。当时正值初春,阳光已经很有力量,而他俩的冬衣却太厚了。

  黑夫和惊寻视周围,看见秦军的衣服都五颜六色:有的大红,有的粉红,也有玫瑰红,还有绿的,紫的,白的,蓝的——这是鄙人根据秦始皇兵马俑的服装颜色来判定的。

  为什么这么多颜色呢?因为国家只负责提供甲胄,甲胄盖不住全身,而且甲胄是皮质的,也不能直接穿在人皮肉上——就像马鞍子下面还得垫块布呢。于是甲胄里边还得穿上一层衣裳。这衣裳却是自家带来的,所以五颜六色,好像逛庙会一样。

  鞋子也是自己带,有圆头的布鞋,也有翘尖的,更多的是平头。这是自费去打仗啊。好在军粮是国家出,不算太赔本。到了军队,努力去吃,可以吃回本钱来。没准回家还胖了。

  黑夫和惊都热爱文学,于是他俩给家里写了一封信,索要春天的衣服。——于是就有了中国现存最早的两封家书,都是来自烽烟滚滚的战场。

  不过当时没有纸,所以他们只好写在木板上,叫做“牍”——但这没有什么可耻的,即便秦王政给吕不韦写信,也是写在木板上的。

  黑夫和惊用毛笔蘸着墨汁,在木板上写道(注意,不是拿刀子刻):“二月辛巳”,这是日期。现在的日期都是写的信的最末的。当时刚好相反,写在最上面,跟英文信的格式一样。

  接下来是问侯语:“二月辛巳,黑夫、惊,敢拜问中。”

  “中”,是他俩的大哥,看来大哥识字。问完大哥好,接着他俩又拜问母亲道:“母毋恙耶?”——妈妈还好吗?第三句话是:“我们哥俩还活着呢!”这是最急着要说的话!

  接着,他们谈了一些家庭琐事,随后进入主题——向母亲讨钱和春衣。其中惊显得十分着急。惊说,如果母亲不快点寄钱的话,他的性命可能保不住了,因为他已经开始借别人钱啦,借了一个叫垣柏的人的钱(估计是老乡)。

  再不拿钱来,我就要死啦(“即死矣”)。惊在信上连用了三个“急”:“急急急”!很像大学生跟家里要钱时的文风。

  惊向妈妈要钱的数目是五六百,要布是二丈五尺。要就要呗,但惊这人说话比较啰嗦,又嘱咐道:如果老家湖北安陆的丝便宜,就希望妈买些丝做成襦裙寄来,钱则可以少寄些。如果安陆丝贵,就多寄些钱,自己在这边可以拿钱买布做夏衣。(这种精打细算倒跟我弟弟风格满像的——我书写了这么久,也应该让我弟弟露一下镜头了。但我估计河南战火纷飞,买布的话,布也不便宜!)

  信里当然也提到当时的战况。惊说,黑夫的运气比较差,马上要参加淮阳攻城战,一旦攻破淮阳,就可以南下攻打楚都寿春了。战斗会很长久,一时打不完,“伤未可知”——会不会受伤不知道——这不废话嘛。当然也许他本是想写“尚未可知”的,却写成了白字“伤”。总之,惊说,鉴于黑夫任务特殊,希望妈妈寄给黑夫的那一份钱和衣服要多一些。

  由于惊太罗嗦了,结果把木板写满了,意思却还没有啰嗦完。他只好又转到背面继续写,嘱咐家人别把衣服寄错地点了,一定要寄到“南军”什么什么的。

  最后,他要大哥“中”代向家内其他不识字的各位亲戚问好:

  “替黑夫、惊多问姑姑、姐姐好!

  “替黑夫、惊多问‘夕阳里’的吕婴(估计是他们小学同学)好!

  “敢问姐姐生的儿子是否毋恙。

  “敢问老丈人好!”(“敢问”一词,至今尚在中国人的信中习用)

  惊在信中还问候了其他很多人,而他最挂念的是他的新婚妻子,要求她孝顺婆婆以及老丈人。而黑夫似乎还没有结婚,他惦记最多的人还是自己的母亲,一再嘱咐说自己在外打仗,哥哥“中”一定要照顾好母亲啊。还说也不什么地方强盗多,希望“中”要看好了母亲别去那里遛弯啊(这母亲不是吃饱撑的吗!干吗上那儿遛呢?)

  等木版的正反面全写完了,哥俩的万千情义再无下笔之处了,两兄弟才在战场上恋恋不舍地停下笔。

  信写好了,就需要装信封。但是,没有信封啊(有信封也装不下这大木板呀)。于是古人有办法,另拿两块木板夹盖在这木板上和下。这就等于密封了!除非特异功能人士,否则是看不到里边的字的。然后再用丝绳捆上,绳子打结的地方加盖封泥,如果有的话,再把私人印盖在封泥上,就万无一失了。

  信准备好了,怎么送出呢?当时的国道两旁有驿站,接待出行的官员,也送信,但只送官家的信。私人信件只能央求熟人捎送,比如黑夫和惊的老乡,复员回家,可以捎信。是一直到了明朝,才有了“民信局”,民间的信才可以走国家驿站。

  幸运的是,黑夫和惊的两封木板家信都相继平安抵达了目的地。可以想象,母亲和哥哥收到来信时该是多么高兴。如今天气转热,远在战场上的俩儿子还穿着冬天的衣服。打仗乱爬乱滚,又是那么费衣服。儿子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家中的母亲肯定心急如焚。

  至于衣服和钱是否寄到,黑夫和惊在战场上的命运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些可爱的古人们最终都死了。

  正是无数类似黑夫和惊这样的农夫子弟,组成了秦国所向披靡的军团。这帮军人爬冰卧雪,争城野战,死不旋踵(死也不调脚尖回头跑),从令如流,经常捐甲、免胄(就是只穿着老家带来的布衣,光着脑袋)跟敌人搏斗。就是他们,从商鞅以来一百多年间,大战65,全胜58,斩首150万,拔城147座,建郡36个,秦军横行天下,无能阻者,岂不伟哉!

  秦国老将王翦,正是凭着这样一只战功卓越的军队,顺利攻占了河南淮阳,然后于公元前223年继续南下安徽,向楚国的新都城寿春推进。

  (十一)

  现在说说楚国的情况。

  楚考拉王(考烈王)的生殖系统也比较考拉,生不出孩子(末代君王往往都这样),于是去了古代的“新兴医院”,吃了很多春药,结果人越来越瘦,主任医师却越来越胖。

  楚国的专权专业户——“春申君”黄歇着急了,心想:“不能让大王绝了后啊。”于是这个很有爱心的人就把已经怀上了自己孩子的小妾转塞给了楚考拉王。这是什么用心啊!于是楚王族的血脉变得扑朔迷离。

  不久,楚考拉王就不小心死掉了。楚考拉王的真孩子和假孩子甚至还有叔叔一辈的人,于是为了争夺王位而发生了窝里斗。在混乱中,黄歇也糊里糊涂地被刺死了(活该!)。至此,战国四君子全死光了,连同他们所一直以贵族身份专权控制的六国,一起走到了尾声。

  最后,楚王负刍(楚考拉王的弟弟)擦干朝堂上的血迹,登上王位,而王翦的六十万大军却打过来了。他赶紧派遣楚国大将项燕,带领一只数目不清的楚军主力,在楚国都寿春以北一百公里的安徽蕲地集结拦截。

  项燕是未来项羽先生的爷爷,刚刚击破了李信二十万人马,锐气旺盛,斗志昂扬。王翦决定坚壁高垒,采取罗马人费边的拖延战术,双方相持数月没有大的交战。

  所谓“费边主义”,就是指小心谨慎、缓步前进。费边,是与王翦同时期的罗马帝国的英雄。不过他比王翦官大,是罗马执政官。王翦攻楚的同一时期,罗马人也正在迎击迦太基人汉尼拔。汉尼拔是个军事英才,像白起提一只孤军转战湖北楚地一样,他也带着几万人在罗马所处的意大利半岛横冲直撞,所向无敌,打得罗马人非常害怕。

  费边被罗马元老院任命为“战时独裁者”,以抵抗汉尼拔。费边采取规避拖延战术,避免主力决战,不断骚扰拖延,直到把老汉肥的拖瘦,瘦的拖垮。老汉远离迦太基大本营,得不到补充,他的军队越打越少,就像走在沙漠里的河流,终于完蛋了,一滴水不剩了。罗马人费边取得了胜利。

  王翦要行“费边”的拖延战术,这里有个问号。王翦兴师动众而来,属于客军。而项燕就在楚国本土作战,随时可以得到补充。这么拖延下去,反倒岂不是把王翦老大爷肥的拖瘦,瘦的拖垮。如果东北方向相邻的齐人一旦发兵助楚,秦军就只得遁退了。

  我们说,形势已经不同了,如今中原韩魏尽为秦有,成为了王翦向前推进的战略依托和粮草兵员的征发集散地,可以给王翦输血。王翦不至于瘦。

  尽管如此,秦军六十万人马,伐楚一年多,需要消耗粮食五十万吨。算上马料的分量,就更重了(马吃的是人吃的十倍)。没有一个空前发达的农业和连绵不绝的车辆运输力量以及民众的拥护支持,根本无法保障这样大规模的战争。我们有理由相信,秦国在其新占区的政策比较得当,取得了民众支持,这才使得王翦这样的六十万大军能得到长期良好的后勤保障。从王翦攻楚获得成功的事实来推测,秦国对中原占领地的统治应该是政治清明,并不暴。

  从王翦军中的黑夫和惊这两个人的情况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他俩来自湖北安陆,这里原本是楚国的地盘,被秦占领后,更名南郡。根据出土物推测,秦把南郡治理得不错——湖北云梦县1975年出土了一个叫做“喜”的小官吏的工作日志,记录了法制化以后南郡井井有序的生活与吏制。从黑夫和惊的信中看来,他俩也并不排斥为秦国趋驰。甚至我感觉,他俩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是秦国人,秦国南郡人。按照秦国法律,一人一生至少要服两次兵役。于是他俩就报名,成了秦国攻楚军的一员。

  王翦对自己的军士训话说:“按照我的战术,谁也不许出战,否则死了死了地!都给我留在壁垒内,洗澡、休息、吃细粮!”(史书上说“休士洗沐,而善饮食”。)

  于是士兵们就洗澡、休息、吃细粮。那时候的人也喜欢洗澡。是到了后来明朝,理学家们发明了元气,怕元气散了,才一辈子不洗澡的。估计黑夫和惊如果命大的话,现在也在营房内穿着老家的丝,洗澡吃细粮呢(尚没有战死)。

  秦军休养了很长时间,无所事事。夜晚他们都患了夏季失眠症,军官们睡在帐子里,士兵们干脆去土坡上躺着,幕天席地,偎着土地上白日的余温,望见天空里流星的长尾,想到战争快要结束了。绵延战国时代两百年的兵气,终于就要销为天涯日月平静的光辉。

  漫长的白天又到了,秦兵们就在兵营里练习立定跳远和古代手榴弹(石头)的投射,因为他们实在憋得发慌了。跳远是军人选拔时的项目,因为战场上有许多壕沟需要跳。纵跳也同样重要,为了跳上敌人的战车。

  王翦看见了,就说:“这些无聊的人再这样无聊下去,就要爆炸啦。我看可以用啦。你们去打听一下项燕军的动向吧。”

  项燕这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正在把大军向东调动。我们知道,军队移动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刻。在调动中很容易阵列混乱,露出自己的软肋:后身和两翼都容易成为敌人殴打的对象。这就像两个拳击手正在互相打架,突然一个掉头去场子边上喝饮料,那他的屁股和两肋就完全暴露给对手,情等着对手扑上来揍他了。

  王翦抓住楚军调动这一宝贵时机,令军中最精壮者(跳远跳高扔手榴弹最优秀者)为先驱,大举出击,大破楚军。项燕一个奔跑不及,被王翦所戮。

  王翦率兵南下百公里,直取楚都寿春,寿春陷落,楚王负刍被俘。号称南方赫赫强国的楚国,终于在立国八百年之后,从一个百里弹丸小国,膨胀为纵横五千里大国之后,至此又冰消瓦解,归为了零和乌有,时间是公元前223年。

  一个人即使再会作哀凉的诗,也比不上公元前223年长江流域,某一片带黄痕的绿叶,随便地就飘下了枝头的姿势。楚国在这一年被王翦的大军灭亡了。

  楚国又叫荆楚,“荆”从甲骨文上看,是用刀去砍棘草,“楚”则像脚丫子踏入树林,总之,两字都是一种开林辟荒的意思,是楚人在大周初年建国时候的艰苦写照。楚人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可贵创业精神,凭着这一点不屈不挠,楚国从春秋早期开始崛起,成为主宰南半中国的赫赫霸主,长期威胁黄河流域的北方,但是到了战国却走向了没落。

  楚国没落的原因,在于它的贵族政治。六国之中,推行贵族政治最顽固的就是楚国。楚国执政大臣皆是贵族子弟(即王族及其分支家族的子孙)。楚国带兵的将和朝廷的令尹,总跑不出屈、昭、景、项这几家王族的分支家族(王族的分支家族属于贵族)。他们世相传授,徒有虚名,把持将相,世袭垄断,绝不闻异姓为之。到了末期又是贵族王叔——春申君黄歇长期专权,布衣人才一直没有空间。贵族政治把楚国引向腐朽,亦可发人一叹。

  潇水曰:历史有着惊人的巧合,二十五年之后,就在王翦与项燕大战,项燕战败,头颅落下的地方——安徽北部蕲地(今宿州地区),有一帮贫苦农民,人数约九百,冒着连绵的夏雨,走过这里。其中带头的陈胜先生,他突然不想走了。他认为造反更利于自己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于是他振臂一叫,诈以项燕为号召,说项燕未死,带领九百人揭竿而起。这就是蕲县大泽乡起义。

  陈胜的起义戍卒的挺进路线,正好跟王翦伐楚大军相反,迅速北上到达河南淮阳(就是黑夫和惊信中写道跟随王翦攻打的地方)。陈胜攻据淮阳,建立政权。这时候,他犯了一个战略错误,没有巩固根据地,而是急于远征咸阳。

  但是陈胜不懂军事,谁来指挥远征咸阳呢?

  原项燕军中一个叫周文的人——负责给项燕军占卜看天时的,是个小官,自说会打仗。于是陈胜任命他率数十万大军,直扑函谷关。

  周文这个下级军官,居然攻进了函谷关,很让人不可思议(从前六国诸侯那么多高学历的名将,联手攻,都攻不进去)。但他毕竟量小,在函谷关内,又被章邯打了出去,直至败死而陈胜授首,前后不足六个月。这都是后话不提。

  (十二)

  公元前221年,即王翦灭楚后的第三年,中国就要大同了。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从前的商王朝和大周王朝,其实只是位居中央的大诸侯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帝国。

  王翦的儿子王贲,在公元前221年,带领一只数目不详的军队,离开中原秦占区,向最后的东方大齐悄然逼近。

  这时候的齐国,用老子的一句话来形容最贴切,是“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

  四十年前,齐湣王穷兵黩武,导致齐国地裂兵残,差点被乐毅灭掉。齐国勉强复国以后,一直保持低调,谨慎地侍奉秦国,所以居然从未受过兵火。这样的太平盛世,马儿都不上战场,所以农村拾粪的小孩们追打着马,让马儿多下些粪。“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

  鄙人少时亦颇贱,有几年居留农村,看见邻里小儿飞跑着追打牛。怪诘之。答曰:“只要追这牛,它就下粪。”粪可以拿去烧火和肥田。看来,不光追马可以,追牛也行。

  齐王建继位的时候(他是齐湣王的孙子),正是公元前260年长平之战时期。但是他对赵国坐视不救,在接下来的吕不韦时代、秦王政时代,凡四十年,齐兵坐视诸侯灭亡,从不曾列队向西,进行干预。

  罗斯福曾说过这么一句著名的话告诫美国民众:“只要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和平遭到了破坏,那么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和平就处于危险之中。哪怕这个地方距离美国几千公里之遥。所以美国必须干预!”这一铁的规律对齐国也适用——秦、赵和平关系的破坏,赵被秦削弱,导致秦的强大,最终会威胁到齐国并进攻齐国。但可惜没有人把这道理说给齐王建听。

  齐王建听到的,是朝臣和宾客众口一词的绥靖思想。这些朝臣和宾客受了秦国的金子,大造亲秦舆论,不让齐国参与和干预“世界”其它地方的战事。这是秦国远交近攻的胜利,也是齐国居安不知思危的教训。

  等到列国皆亡了,齐王建还在幻想着与秦人和谈。有人给他提出救亡的正确之路:“如今三晋(赵魏韩)已灭,三晋贵族逃亡至齐的,以百数。大王不如资助他们以十万大兵,向东可收复三晋失地。楚国逃亡至齐的大夫,也有百数,大王助之以十万之众,可以南下而收楚。如此,齐国可重新立威于天下,与秦平分秋色!”

  齐王建不听。他到底还是跑去秦国求和了。

  秦王政说:“可以给齐王建一块五百里的封地,就是‘共’地吧,让齐王在那里走马以粪!”

  齐王建高高兴兴回到临淄。心说,齐国地方千里,我最后能有五百里,亦不算太赔啊。

  于是,齐王建不修工事,不缮守备,单等着秦军来结束他的狗命。秦将王贲大军顺利开进了临淄,临淄人不敢拿起武器抵抗。

  齐王建接待了王贲,说:“寡人是否可以去‘共’领那五百里封地了?”

  共地,在河南辉县,是从前共工先生治水的地方,所以叫“共”,它处于黄河改道最频繁点,所以洪水泛滥。共工当时拼命用堵水的方法,失败了。这不是因为堵不对,而是当时的技术力量还不够。如今的战国时代,列国纷纷在黄河两岸修了大堤——基本上还是沿用了共工的堵的方法。但是由于有了铁器,堵得很成功,黄河已经驯服多了。有的河段,两岸之堤互相距离五十里,工程浩大可观,足够容纳黄河洪峰在里边折腾。共地变成好地方了。

  王贲说:“那您就快收拾收拾,去共地住着吧,五百里没错。”

  齐王建其实不懂地理,五百里什么概念啊,半个中原都被划拉进去了。区区共地怎么能有五百里呢。

  他来到共地以后,秦人让他住在一块有松树和柏树的坡上。于是齐王建哭了,回到了共工的时代,改穴居和巢居了。

  最倒霉的是没有吃的。他随身带的金银财宝都不能顶饭吃。好在天上很快掉下来了馅饼——对不起,掉下来了雨水。于是齐王建在雨水里苦苦地沤着。

  我们很想替齐王建叫屈,也许他自己也这么觉得。列国破灭以后,亡国之君都没有被砍头的,也没有被关在雨地里饿毙的。惟独齐王建,事奉秦国最谨,遭遇却最差。真是天道无亲,常不与善人啊。

  大约列国长年与秦交兵,已经地尽兵空了。它们的土地是一点点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输给秦国的,今年几个城,明年几个城,秦人逐步占领,逐步统治熟了,已经不怕造反了,所以不妨留其亡国之君一个活命。

  惟独齐国尚大,民间力量尚勇,齐国土地也不曾残失给秦国,秦国一下子占有了齐国,秦人在齐国属于外来户,统治地位不稳,生怕齐人蜂起造反。所以秦国不敢再让齐国的领导人活着,以防被民众拿去做反秦精神领袖。

  所以,齐王建就只有等死了。

  所以,我们给亡国之君一个忠告:如果你是一点点亡的,那你还可以最后保住一条性命,敌人可以善待你。如果你是整个一下子突然亡的,那敌人肯定会敲掉你的脑袋。

  所以最好不要一下子整个亡了,要支撑着久一点。

  秋天的雨水占领了有史以前就属于它的空间,占领了松柏坡。雨水翻弄着大地的衣裳,把历史的书籍抖落拍打,驱走页片里结庐造舍的鱼虫。雨水又把郁结的恩仇反复拍打,却发现书籍中的冤仇越洗越深。它漫漫洒洒,直到傍晚时分。齐王建在雨中又冷又饿。这一场异想开天的雨水,扑碎树枝间的网,放走挣扎的蜻蜒,却放不走诺大诸侯的一王。

  在齐王建最后的生命里程,他看见了几只鹿。水雾蒙蒙的鹿眼,全面地、痴痴地打量着他。鹿们站在松树林里,那里的松树是合抱的粗,密得使得人插不进去,无路可入。鹿们就以那里为家。

  鹿们侧过头,嘴里吃着草,肚子鼓鼓地。齐王建羡慕它们的鼓肚子,精神变得恍恍惚惚。他们像在两个不同世界,一个在空灵的饥饿人间,一个在幽密的饱胀林荫。互相打量,互相打量,齐王建就感到生命的奇妙,生命的不可理解,生命的苦涩滋味啦。

  风云变幻的春秋战国,粉墨登场的君王将相,由着齐王建在松柏坡上的最后咽气,至此全部谢幕了。

  浮生埃露,恍然一梦;千载转瞬,怅焉终古。

  潇水曰:齐国的一些人,在齐王建死后,怨齐王建不早与列国合纵而导致齐国破灭,就作了《松柏之歌》来哀怜和讽刺他。歌说:

  “松树啊,柏树啊!

  害得齐王建饿死在松柏之间的就是那些‘客’啊!

  客(就是齐王建身边的宾客——媒体啊,天天大造亲秦舆论的)啊!”

  《松柏之歌》咿咿呜呜地传唱着,算是对齐国灭亡的悼歌。

  (十三)

  六大诸侯王族的破灭,给我们以怎样的启示呢?遥想齐楚的世家贵族,三晋的纵横大家,无数英豪的处心积虑,最终六国社稷还是相继陨落了。君王宗庙被纷纷夷平,贵族子孙被废为平民。这些家族的衰亡,原因是什么呢?

  六国推行贵族政治,贵族们(即君王的远近亲族们)世代担任朝廷要职,垄断而不许他人参与,势必使人才匮乏。人才都跑去帮秦国去了,去帮秦国打回来,抢贵族们的地盘和统治权。世家贵族们长期盘踞在权力颠峰,封闭、腐朽、脆弱、落后,最终被外界新势力(秦)摧毁,被其下层精英借助外界势力(秦)而摧毁。贵族再贵也不会永远贵,龙虾放久了也会长蛆。政治不能是一个小团体长期独擅。

  而在秦国,法家敢于运用革命暴力,打碎大家族分封,使贵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并把官僚机制市场化、人才化、布衣化、考核化(四化),出现了布衣卿相如张仪、范雎、吕不韦、甘茂、白起、李斯之徒。所以法家的改革,成就了秦人的壮大。

  逝者已远,来者犹不可想。

  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年,秦王政在这一年完成并吞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帝国——秦朝。

  他设天下三十六郡,西至甘肃宁夏,东到大海,北含辽宁内蒙,南及闽粤,天下黔首大安。秦王政遂自比于“三皇五帝”,以为上古未有之功烈,自号皇帝!

  秦人在欢乐,六国贵族在忧伤。欢乐和忧伤,是人类前行紧紧相随的两行脚印。

  秦始皇遂周行于天下,封禅于泰山。他站在上帝驻人间的办公室——泰山之巅,翘首眺望远大的夜空,看见星群的宁静和颤抖。

  广漠的宇宙是如此空旷孤单,矿石与星尘,在地层深处和穹庐以外,各自从事着自己深默的过程,操演着无边无尽的一团沉静。历史本是过程,似乎并无我们所找的“意义”。是“意义”这个词骚扰了人世的平安格局。

  至此,天下风高草长,日子何其悠扬苍茫。青铜啊,霸主啊,天下之君顿戟一怒啊,秋风黄叶伏尸百万啊,沉者自沉,浮者自浮,都似一江春水,向历史深处流去吧!

  秦始皇登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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