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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说

 

  〖易说〗六卷。清惠士奇(1671-1741)撰。此书杂释卦爻,专宗汉学,以象为主。其说解,多引《老子》、《庄子》思想以为证据,认为庄周精于《易》,善道阴阳,后儒说《易》者皆所不及;对于王弼《易》说;士奇多有批驳,或者指斥其为臆说;对于虞翻,土奇亦认为其说《易》过伤于工巧,故穿凿最多。说解中对纬书材料有所取用,并以为纬书不可尽废。在剖析卦例时,多引证史实,不作玄理空谈,注意阐明古字古义。如举“鹤鸣于九皋”为例,“皋”古为“泽”字,“泽”为阴,故曰“鹤鸣于阴”。《毛传》、郑《笺》皆作‘□’,后人误为“皋”,失其义,学者但知“皋”而不知“□”,“皋”,“□”二字以相似而相乱。又如释“□简”,谓心之灵,《庄子》中有“灵□者有持而不知其所持,而不可持者也”句,后来,“□”误为“□”,虽司马彪、陆德明博极群书,而皆不知其误。如此之类,颇多个人见解,并发前儒所不及,对探讨经文本意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由于全书征引极博,故说解时亦不免稍失于杂,如释讼卦,引荀爽说讼之言凶也,则以丹朱之“嚣讼”为“嚣凶”。又如释“弟子舆尸”,引《左传》“彘子尸之”,以“尸”为军中元帅。至于释“观国之光”,弓《聘礼》“请观”及《左传》“季札观乐”、“韩宣子观书”以证“观国”。诸如此类,则皆失之过拘。传本主要有《四库全书》本以及《皇清经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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