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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守益

 

  〖邹守益〗(1491-1562年)字谦之,号东廓。明安福(今属江西)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授翰林院编修。翌年,引疾归里。开门讲学,从学者甚众。嘉靖元年(1522)起用。三年因直谏忤旨,下诏狱谪广德州判官。建复初书院。讲学其中。稍迁南京礼部郎中。后官至南京国监祭酒。嘉靖二十年(1541),又因忤旨落职归里。后家居二十余年而卒,赠南京礼部右侍郎,谥文庄。邹守益师事王守仁,为王学在江右的主要传人。其学谨守师门本旨,“戒慎恐惧所以致良知”,为其基本思想观点。“戒慎恐惧”语出《礼记·中庸》,原是作为明辨“君子”与“小人”的标准,邹将其与“致良知”直接联系起来,认为“戒慎恐惧”即是“致良知”。此系受王守仁的启示,本自师说。人谓守益以“戒慎”为教,“开示学者”,为发明师说,将师说推向极至。邹守益在承袭儒家的传统观点,仍以谨其言、慎其行、战战兢兢之意解释“戒慎恐惧”的同时,又赋予其以“自强不息”的新义。当时讲学,“有以纵任为性体自然者”,而邹氏则“肫肫焉申戒谨恐惧旨,明自强不息为真性”(耿定向《邹先生传》),“以戒慎恐惧、健行不息为真功”(《国朝献征录》)。邹守益也强调“戒慎恐惧”在为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这是为学之“大要”,只要把握住这大纲要领,就能“人与道凝”,“无须臾之离”,就可称之为“善学”。为学之病莫大乎息,息则物欲行而天理泯,“戒慎恐惧”的“自强不息”之义可救为学中的“息”之病;“戒慎恐惧”可以“不使自私用智得以障吾本体”,从而达到“去其欲而全其本体”的目的。他继承了王守仁“戒慎恐惧”为“致良知”功夫的观点,同时又把这一功夫直接等同于“修己以敬”的涵养功夫,认为修己以敬则安人安百姓,戒慎恐惧则位天地育万物,此二者并无二致,均同属于内心省察的修养方法。他指出,克己复礼即是修己以敬工夫,因为“敬”谓此心之纯乎天理而不杂以人欲,杂之以人欲便为非礼,而非礼勿视听言动,便是修己以敬之目。在与聂豹讨论“涵养”功夫时,邹守益又提出“寂感无时,体用无W界J”的“寂感体用”合一之说,反对其时江右王门中“归寂”派以“收视敛听”为“涵养”功夫。所谓“寂感无时”,是说“寂感”,亦即动静在时间上不可分,而是“常寂常感”,无时不在。这是“天然自有之规矩”。所谓“体用无W界J”,是说“体用”在空间上“非二物”二者互相包涵,犹如名之与字,“称名则字在其中,称字则名在其中”。根据寂感体用合一之说,邹守益又进而提出本体、工夫合一的观点。认为本体、工夫原非二事,如“《大学》之教,在明明德”,下一个“明”宇是本体,上一个“明”字是工夫。做不得工夫,不合本体;合不得本体,不是工夫。他指出,“慎独”、“戒惧”就兼有本体、工夫:从心从真便是慎,此即是本体,此即是工夫,故除却自欺更无病,除却慎独更无学。“戒慎恐惧”便是“慎”,“不睹不闻”便是“独”,故“戒慎”即是“慎独”。另外,他又重申了王守仁《大学》、《中庸》合一的观点,认为《大学》以家国天下纳诸“明明德”,《中庸》以天地万物纳诸“致中和”,天地万物为家国天下之总名,“中和”为“明德”之异名。“明德”、“新民”而“止至善”,安之曰“率性”,复之曰“修道”,其本原不越“慎独”一脉。“明明德”与“致中和”二者不可分离。另外,邹守益还试图以王学沟通濂、洛之学。将程颐《定性书》中提出的“定性之学”,周敦颐《易通》中提出的“无欲之要”,与“戒慎战兢之功”统一起来,皆视为“致良知”的功夫。邹守益著作有《东廓邹先生文集》十二卷。黄宗羲谓“姚江之学唯江右为得传”,江右王门学派在传播王学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均超过其余王门学派,而邹守益又为王学在江右的主要传人,故其在王门中的地位甚高,影响甚大。王时槐曰:“盖阳明王公之学盛于东南,实赖先生之力也。”(《国朝献征录》),可见其在传播王学方面的卓著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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