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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新解 上編

 

  語,談說義,如《國語》,《家語》,《新語》之類。此書所收,以孔子應答弟子時人之語為主。〈衞靈公篇〉[光案:“衞靈公”之“衞”,中間下方從“帀”,不作“衛”之從“”。全書所有“衞”字均不作“衛”。據《中文大辭典》,“衛”乃“衞”之俗字。故宜作“衞”。]載子張問行,孔子告以“言忠信,行篤敬”,而子張書諸紳。則當時諸弟子於孔子之一言一動,無不謹書而備錄之可知。論者,討論編次義。經七十子後學之討論編次,集為此書,故稱《論語》。書中亦附記諸弟子語,要之皆孔門之緒言也。全書二十篇,前十篇為上編,後十篇為下編。



學而篇第一

  (一)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子曰:或說:“子,男子之通稱。”或說:“五等爵名。”春秋以後,執政之卿亦稱子,其後匹夫為學者所宗亦稱子,孔子、墨子是也。或說:“孔子為魯司寇,其門人稱之曰子。稱子不成辭則曰夫子。”《論語》孔子弟子惟有子、曾子二人稱子,閔子、冉子單稱子僅一見。

  學:誦,習義。凡誦讀練習皆是學。舊說:“學,覺也,效也。後覺習傚先覺之所為謂之學。”[光案:“舊說:‘學,覺也,效也。後覺習傚先覺之所為謂之學’”,東大版原作“舊說:‘學,覺也,效也。後覺習傚先覺之所為’謂之學”,二者差在“謂之學”三字有無入引號中。查《論語集釋》,錢子所謂“舊說”,乃係約朱子《集注》而為言,然“謂之學”三字為《集注》所無,故當依東大版,“謂之學”三字不入引號中。]然社會文化日新,文字使用日盛,後覺習傚先覺,不能不誦讀先覺之著述,則二義仍相通。

  時習:此有三說。一指年歲言:[光案:“年歲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年歲言。”之句號。]古人六歲始學識字,七八歲教以日常簡單禮節,十歲教書寫計算,十三歲教歌詩舞蹈,此指年為時。二指季節言:[光案:“季節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季節言。”之句號。]古人春夏學詩樂弦歌,秋冬學書禮射獵,此指季節為時。三指晨夕言:[光案:“晨夕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晨夕言。”之句號。]溫習、進修、游散、休息,依時為之。習者,如鳥學飛,數數反復。人之為學,當日復日,時復時,年復年,反復不已,老而無倦。

  說:[光案:“說”,東大版原作“悅”]欣喜義。學能時習,所學漸熟,入之日深,心中欣喜也。

  有朋自遠方來:朋,同類也。志同道合者,知慕於我,自遠來也。或以“方來”連讀,[光案:“或以‘方來’連讀”,東大版原作“或以方來連讀”,“方來”二字無引號。]如言並來,非僅一人來。當從上讀。

  樂:悅在心,樂則見於外。《孟子》曰:“樂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慕我者自遠方來,教學相長,我道日廣,故可樂也。

  人不知而不慍:學日進,道日深遠,人不能知。雖賢如顏子,不能盡知孔子之道之高之大,然孔子無慍焉。慍,怫鬱義,怨義。學以為己為道,人不知,義無可慍。心能樂道,始躋此境也。或曰:“人不知,不我用也。”前解深,後解淺。然不知故不用,兩解義自相貫。

  不亦君子乎:君子,成德之名。學至此,可謂成德矣。

  本章乃敍述一理想學者之畢生經歷,實亦孔子畢生為學之自述。學而時習,乃初學事,孔子十五志學以後當之。有朋遠來,則中年成學後事,孔子三十而立後當之。茍非學邃行尊,達於最高境界,不宜輕言人不我知,孔子五十知命後當之。學者惟當牢守學而時習之一境,斯可有遠方朋來之樂。最後一境,本非學者所望。學求深造日進,至於人不能知,乃屬無可奈何。聖人深造之已極,自知彌深,自信彌篤,乃曰:“知我者其天乎”,然非淺學所當驟企也。孔子一生重在教,孔子之教重在學。孔子之教人以學,重在學為人之道。

  本篇各章,多務本之義,乃學者之先務,故《論語》編者列之全書之首。又以本章列本篇之首,實有深義。學者循此為學,時時反驗之於己心,可以自考其學之虛實淺深,而其進不能自已矣。

  學者讀《論語》,當知反求諸己之義。如讀此章,若不切實學而時習,寧知“不亦悅乎”之真義?[光案:“寧知‘不亦悅乎’之真義”,東大版原作“寧知不亦悅乎之真義”,“不亦悅乎”四字無引號。]孔子之學,皆由真修實踐來。無此真修實踐,即無由明其義蘊。本章學字,乃兼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言[光案:“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東大版原作“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事”與“功”二字無引號。]。孔門論學,範圍雖廣,然必兼心地修養與人格完成之兩義。學者誠能如此章所言,自始即可有逢源之妙,而終身率循,亦不能盡所蘊之深。此聖人之言所以為上下一致,終始一轍也。

  孔子距今已逾二千五百年,今之為學,自不能盡同於孔子之時。然即在今日,仍有時習,仍有朋來,仍有人不能知之一境。學者內心,仍亦有悅、有樂、有慍、不慍之辨。即再踰兩千五百年,亦當如是。故知孔子之所啟示,乃屬一種通義,不受時限,通於古今,而義無不然,故為可貴。讀者不可不知。

  【白話試譯】

  先生說:“學能時時反復習之,我心不很覺欣暢嗎?有許多朋友從遠而來,

  我心不更感快樂嗎?別人不知道我,我心不存些微怫鬱不歡之意,不真是一位修養有成德的君子嗎?”

  (二)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有子:孔子弟子,名若。乃孔子晚年來從學者。

  孝弟:善事父母曰孝。善事兄長曰弟。

  好犯上者鮮矣:[光案:“好犯上者鮮矣”,當依正文改作“好犯上者,鮮矣”,添一逗號。]上,指在上位者。犯,干犯。好,心喜也。鮮,少義。

  作亂:亂,謂逆理反常之事。

  務本:務,專力也。本,猶根也。亦始義。

  本立而道生:孔子之學所重最在道。所謂道,即人道,其本則在心。人道必本於人心,如有孝弟之心,始可有孝弟之道。有仁心,始可有仁道。本立而道生,雖若自然當有之事,亦貴於人之能誘發而促進之,又貴於人之能護養而成全之。凡此皆賴於學,非謂有此心即可備此道。

  為仁之本:仁者,人羣相處之大道。孝弟乃仁之本,人能有孝弟之心,自能有仁心仁道,猶木之生於根。孝弟指心,亦指道。行道而有得於心則謂之德。仁亦然,有指心言,有指道言,有指德言。內修於己為德,外措施之於人羣為道。或本無“為”字[光案:“無‘為’字”,東大版原作“無為字”,“為”無引號。]。或說以“為仁”連讀,[光案:“以‘為仁’連讀”,東大版原作“以為仁連讀”,“為仁”無引號。]訓為行仁,今不從。

  按:《論語》有子、曾子二人不稱名,或疑《論語》多出此兩人之弟子所記,或是也。《孟子》謂:[光案:“謂:”有冒號,東大版原作“謂”無冒號。]“子夏、子張、子游,以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於孔子事之,曾子不可而止。”則有子固曾為孔門弟子所推服。《論語》首篇次章,即述有子之言,似非無故而然。

  孔子教人學為人,即學為仁。《論語》常言仁,欲識仁字意義,當通讀《論語》全書而細參之。今試粗舉其要。仁即人羣相處之大道,故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然人道必本於人心,故孟子又曰:“仁,人心也。”本於此心而有此道。此心修養成德,所指極深極廣。由其最先之心言,則是人與人間之一種溫情與善意。發於仁心,乃有仁道。而此心實為人性所固有。其先發而可見者為孝弟,故培養仁心當自孝弟始。孝弟之道,則貴能推廣而成為通行於人羣之大道。有子此章,所指淺近,而實為孔門教學之要義。

  【白話試譯】

  有子說:“若其人是一個孝弟之人,而會存心喜好犯上的,那必很少了。若其人不喜好犯上,而好作亂的,那更不會有了。君子專力在事情的根本處,根本建立起,道就由此而生了。孝弟該是仁道的根本吧?”

  (三)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巧:好義。令,善義。務求巧言令色以悅人,非我心之真情善意,故曰“鮮矣仁”。鮮,少義,難得義。不曰“仁鮮矣”,而曰“鮮矣仁”,語涵嘅嘆。或本作“鮮矣有仁”,義亦同。

  【白話試譯】

  先生說:“滿口說着討人喜歡的話,滿臉裝着討人喜歡的面色,那樣的人仁心就很少了。”[光案:“那樣的人仁心就很少了”,東大版原作“(那樣的人)仁心就很少了”,“那樣的人”四字放入小括號中。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

  (四)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曾子:名參,亦孔子晚年弟子。

  三省吾身:省,察義。三省有兩解。一,三次省察。一,省察三事。依前解,當作日省吾身者三,如三思三復。惟所省則為下列三事。

  不忠:盡己之謂忠。己心之盡不盡,惟反己省察始知。

  不信:以實之謂信。居心行事,誠偽虛實,亦惟反己省察始知。

  傳不習:傳字亦有兩解。一,師傳之於己。一,己傳之於人。依上文為人謀、與朋友交推之,[光案:“為人謀、與朋友交”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為人謀與朋友交”無頓號。]當謂己之傳於人。素不講習而傳之,此亦不忠不信,然亦惟反己省察始知。人道本於人心,人心之盡與實以否,有他人所不能知,亦非他人所能強使之者,故必貴於有反己省察之功。

  今按:此章當屬曾子晚年之言。孟子稱曾子為“守約”,[光案:“為‘守約’”,東大版原作“為守約”,“守約”二字無引號。]觀此章,信矣。蓋曾子所反己自盡者,皆依於仁之事,亦即忠恕之極也。

  又按:《論語》以有子之言一章次“學而”章[光案:“‘學而’章”,東大版原作“學而章”,“學而”無引號。]之後,不即次以曾子之言者,嫌為以曾子處有子後。另入“巧言”章[光案:“‘巧言’章”,東大版原作“巧言章”,“巧言”二字無引號。],而以曾子言次之,是有、曾二子之言,皆次孔子言之後,於二子見平等義。

  【白話試譯】

  曾子說:“我每天常三次反省我自己。我替人謀事,沒有盡我的心嗎?我和朋友相交,有不信實的嗎?我所傳授於人的,有不是我自己所日常講習的嗎?”

  (五)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光案:“敬”與“茍”,左半邊實不同。“敬”字左邊非“茍”之從“艸(同艹)”部,乃作“茍”之從“羊”部,其上之“卝”乃象“羊角”。據《中文大辭典》:“《說文》:茍,自急敕也。从(羊之本字)省,从口。口猶慎言也。从羊,與義善美同意。《說文繫傳》:臣鍇按,羊,美物也,人自美其身,故自儆敕云與善同意,包者自束斂。又“茍”字,據《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引紐樹玉曰:“《大學》盤銘之‘茍日新’亦然”。即應作“茍”之从“卝”。]

  道千乘之國:道,領導義,猶言治。乘,兵車。能出兵車千乘,為當時一大國。[光案:“車”,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車”之〈辨似〉:車有二音,為語、讀音之分,意義上沒有區別,只是在某些文言詞上今日仍習慣使用讀音,如車馬炮、學富五車等。今讀古經典原文,故宜用其讀音,讀作,而於錢子之“白話試譯”中,則採其語音。此亦“子所雅言,詩書執禮”之遺意乎?]

  敬事而信:敬,謹慎專一意。於事能謹慎專一,又能有信,即不欺詐。

  節用而愛人:損節財用,以愛人為念。

  使民以時:時指農時。使民當於農隙,不妨其作業。

  本章孔子論政,就在上者之心地言。敬於事,不驕肆,不欺詐,自守以信。不奢侈,節財用,存心愛人。遇有使於民,亦求不妨其生業。所言雖淺近,然政治不外於仁道,故惟具此仁心,乃可在上位,領導羣倫。此亦通義,古今不殊。若昧忽於此,而專言法理權術,則非治道。

  【白話試譯】

  先生說:“領導一個能出千乘兵車的大國,臨事該謹慎專一,又要能守信。該節省財用,以愛人為念。使用民力,要顧及他們的生產時間。”

  (六)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謹而信:謹,謹慎。信,信實。弟子敦行,存心當如此。

  汎愛眾:汎,廣泛義。如物汎水上,無所繫著。於眾皆當泛愛,但當特親其眾中之仁者。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文,亦稱文章,即以讀書為學也。有餘力始學文,乃謂以孝弟謹信愛眾親仁為本,以餘力學文也。

  本章言弟子為學,當重德行。若一意於書籍文字,則有文滅其質之弊。但專重德行,不學於文求多聞博識,則心胸不開,志趣不高,僅一鄉里自好之士,無以達深大之境。

  【白話試譯】

  先生說:“弟子在家則講孝道,出門則盡弟職,言行當謹慎信實,對人當泛愛,

  而親其有仁德者。如此修行有餘力,再向書本文字上用心。”

  (七)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子夏:卜商字子夏,亦孔子晚年弟子。

  賢賢易色:下賢字指賢人有才德者。上賢字作動詞用,尊敬義。易字有兩讀:一讀改易,謂以尊賢心改好色心。一讀平易,謂尊賢心平於好色心。今從前讀。或說此四字專指夫婦一倫言,謂為夫者能敬妻之賢德而略其色貌。

  致其身:致,送達義。致其身,如致命、致廩餼,謂納身於職守。事父母能竭其力為孝,事君能致其身為忠。四句分言夫婦、父子、君臣、朋友四倫。

  雖曰未學:其人或自謙未學,我必謂之既學矣。

  上章孔子言學,先德行,次及文,故《論語》編者次以子夏此章。或謂此章語氣輕重太過,其弊將至於廢學。然孔門論學,本以成德為重,後人分德行與學問而二之,則失此二章之義矣。

  【白話試譯】

  子夏說:“一個人能好人之賢德勝過其好色之心,奉事父母能盡力,事君上能奉身盡職,交朋友能有信,這樣的人,縱使他自謙說未經學問,我必說他已有學問了。”

  (八)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不重則不威:重,厚重。威,威嚴。人不厚重,則失威嚴,不為人敬。

  學則不固:此句有兩解。一,固者堅固義,人不厚重,則所學不能固守勿失,承上文言。一,固者固陋義,人能向學,斯不固陋,四字自成一句。今按:本章五句分指五事,似當從後解。若依前解,當云學而不固,或雖學不固,始是。

  主忠信:此亦有兩解。一,行事以忠信為主。一,主,親義。如人作客,以其所投遇之家為主。與下文友字對照,謂當親忠信之人。今按:當從前解。後解乃偶然事,分量與其他四事不相稱。

  無友不如己者:無,通毋,禁止辭。與不如己者為友,無益有損。或說:人若各求勝己者為友,則勝於我者亦將不與我為友,是不然。師友皆所以輔仁進德,故擇友如擇師,必擇其勝我者。能具此心,自知見賢思齊,擇善固執,虛己向學,謙恭自守,賢者亦必樂與我友矣。或說:此如字,當作似字解。勝己者上於己,不如己者下於己,如己者似己,與己相齊。竊謂此章決非教人計量所友之高下優劣,而定擇交之條件。孔子之教,多直指人心。茍我心常能見人之勝己而友之,即易得友,又能獲友道之益。人有喜與不如己者為友之心,此則大可戒。說《論語》者多異解,學者當自知審擇,從異解中善求勝義,則見識自可日進。

  過則勿憚改:憚,畏難義。過則當勇改,不可畏難苟安。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君子,不厚重,便不威嚴。能向學,可不固陋。行事當以忠信為主。莫和不如己的人交友。有了過失,不要怕改。”

  (九)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慎終:終,指喪禮言。死者去不復返,抑且益去益遠。若送死之禮有所不盡,將無可追悔,故當慎。

  追遠:遠,指祭禮言。死者去我日遠,能時時追思之不忘,而後始有祭禮。生人相處,易雜功利計較心,而人與人間所應有之深情厚意,常掩抑不易見。惟對死者,始是僅有情意,更無報酬,乃益見其情意之深厚。故喪祭之禮能盡其哀與誠,可以激發人心,使人道民德日趨於敦厚。

  儒家不提倡宗教信仰,亦不主張死後有靈魂之存在,然極重葬祭之禮,因此乃生死之間一種純真情之表現,即孔子所謂之仁心與仁道。孔門常以教孝導達人類之仁心。葬祭之禮,乃孝道之最後表現。對死者能盡我之真情,在死者似無實利可得,在生者亦無酬報可期,其事超於功利計較之外,乃更見其情意之真。明知其人已死,而不忍以死人待之,此即孟子所謂“不忍之心”。[光案:“此即孟子所謂‘不忍之心’”,東大版原作“此即孟子所謂不忍之心”,“不忍之心”四字無引號。]於死者尚所不忍,其於生人可知。故儒者就理智言,雖不肯定人死有鬼,而從人類心情深處立教,則慎終追遠,確有其不可已。曾子此章,亦孔門重仁道之一端也。

  【白話試譯】

  曾子說:“對死亡者的送終之禮能謹慎,對死亡已久者能不斷追思,這樣能使社會風俗道德日趨於篤厚。”

  (一0)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子禽:陳亢字子禽,即原亢。

  子貢:端木賜字子貢。二人皆孔子弟子。

  聞其政:預聞其國之政事。

  抑與之:抑,反語辭。與之,謂人君與之,自願求與為治也。

  溫、良、恭、儉、讓:溫,柔和義。良,易善義。恭,莊順義。儉,節制義。讓,謙遜義。五者就其表露在外之態度,可以想見其蘊蓄在心之德養。孔子因此德養,光揮接人,能不言而飲人以和,故所至獲人敬信,乃自以其政就而問之。

  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其諸,語辭。諸,許多義,亦一切義。孔子聞政之所異於人者,不只一端,故連用“其諸”為問辭。[光案:“連用‘其諸’為問辭”,東大版原作“連用其諸為問辭”,“其諸”二字無引號。]孔子之所至而獲聞其政,直是自然得之。因承子禽問,若謂即是孔子求之,亦異乎他人之求之。

  子貢善言聖人,此章揭出溫、良、恭、儉、讓五字,而孔子之心氣態度,活躍如見。學者細玩之,可不覺其暴戾驕慢之潛消。亦知人間自有不求自得之道。此與巧言令色之所為,相去遠矣。然孔子亦固未嘗真獲時君之信用而大行其道於世,則孔子之溫、良、恭、儉、讓,亦己心自修當然,而非有願於其外。

  【白話試譯】

  子禽問子貢道:“我們夫子每到一國,必預聞其國之政事,這是有心求到的呢?還是人家自願給他的呢?”子貢說:“我們夫子是把溫和、良善、恭莊、節制、謙讓五者之心得來的。我們夫子之求,總該是異乎別人家的求法吧!”

  (一一)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光案:“行”,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當名詞用,作“行為舉止”解,讀作。如“品行”、“操行”、“德行”、“獸行”俱讀作。]

  觀其志:其,指子言。父在,子不主事,故惟當觀其志。

  觀其行:父沒,子可親事,則當觀其行。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道,猶事也。言道,尊父之辭。本章就父子言,則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喪、祭之經費,婚姻戚故之餽問,飲食衣服之豐儉,歲時伏臘之常式,孝子[光案:“孝子”,東大版原作“子孝”。]不忍遽改其父生時之素風。或說:古制,父死,子不遽親政,授政於冢宰,三年不言政事,此所謂三年之喪。新君在喪禮中,悲戚方殷,無心問政,又因驟承大位,未有經驗,故默爾不言,自不輕改父道。此亦一說。然本章通言父子,似不專指為君者言。

  《論語》文辭簡約,異解遂滋。如此章或謂乃專對當時貴族在位者言,非對一切人言。無改父道,乃指政治措施,不指日常行為。否則父在時,其子豈無日常行為,而僅云“觀其志”?[光案:“僅云‘觀其志’”,東大版原作“僅云觀其志”,“觀其志”三字無引號。]或通指父子,重此道字。謂若父行是道,子當終身守之。若非道,何待三年?或則從三年上尋求,謂三年不改,即是終身不改。疑辨紛紜。然《論語》所言,固當考之於古,亦當通之於今。固當求之於大義,亦當協之於常情。如據三年之喪為說,是專務考古之失。如云父行非道,何待三年,是專論大義之失。其實孔子此章,即求之今日之中國家庭,能遵此道者,尚固有之。既非不近人情,亦非有乖大義。孝子之心,自然有此。孔子即本人心以立教,好高鶩遠以求之,乃轉失其真義。學者其細闡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父親在,做兒子的只看他志嚮。[光案:“父親在,做兒子的只看他志嚮”,三民版原作“父親在,(做兒子的)只看他志嚮”,“做兒子的”四字加小括號。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父死了,該看他行為。在三年內能不改他父親生時所為,這也算是孝了。”

  (一二)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光案:據東大版,“斯為美”下應有一逗號,此處漏植。]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和為貴:禮主敬,若在人羣間加以種種分別。實則禮貴和,乃在人羣間與以種種調融。

  斯為美:斯指禮,亦指和。先王之道,以禮為美。和在禮中,亦即以和為美。

  小大由之:事無大小,皆由禮,亦即皆由和。

  有所不行:此四字連下讀,謂亦有不能行處,如下所云。

  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節,限別義。如竹節,雖一氣相通,而上下有別。父子夫婦,至為親密,然雙方亦必有別,有節限,始得相與成和。專一用和,而無禮以為之節,則亦不可行。言外見有禮無和之不可行,故下一“亦”字。[光案:錢子此處“有禮無和”,即下段“若強立一禮,終不能和,又何得行”之意。此乃易知者,故記者略之。“有禮無和”,太表面,固不可行,而“有和無禮”,又過高,亦不可行,故下一“亦”字。知有此二“不可行”,方得其全。]

  本章大義,言禮必和順於人心,當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難勉,斯為可貴。若強立一禮,終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禮非嚴束以強人,必於禮得和。此最孔門言禮之精義,學者不可不深求。

  【白話試譯】

  有子說:[光案:“有子說”三字加粗體,應屬誤植,當遵東大版。]“禮之運用,貴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處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處。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禮來作節限,也就行不通了。”

  (一三)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言可復也:與人有約而求能信,當求所約之近於義,俾可踐守。復,反復,即踐守所言義。

  遠恥辱也:恭敬亦須合禮,否則易近於恥辱。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因,猶依。宗,猶主。謂所依不失為可親之人,則緩急可恃,亦可親為宗主。或說:因,姻之省文。宗者,親之若同宗。外親無異於一本之親。今按:前解通說,後解專指,今從前解。

  本章言與人交際,當慎始,而後可以善終。亦見道有先後高下之別。信與恭皆美德,然當近義合禮。有所因依亦不可非,然必擇其可親。

  【白話試譯】

  有子說:“與人約而求信,必先求近義,始可踐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禮,始可遠於恥辱。遇有所因依時,必先擇其可親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一四)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食無求飽,居無求安:不求安飽,志在學,不暇及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樂亦在其中。若志在求安飽,亦將畢生無暇他及矣。

  敏於事而慎於言:敏,捷速義。慎,謹也。於事當勉其所不足,於言當不敢盡其所有餘。

  就有道而正焉:有道,言有道德或道藝之人。正,問其是非。如上所行,又就有道而正之,始可謂之好學也。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飲食不求飽,居處不求安,敏疾地做事,謹慎地說話,又能常向有道之人來辨正自己的是非,這樣可算是好學了。”

  (一五)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光案:“如琢如磨。”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如琢如磨,”之逗號。]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

  無諂:諂者諂媚,卑屈於人。

  無驕:驕者矜肆,傲慢於人。貧多求,故易諂。富有恃,故易驕。

  可也:可者,僅可而有所未盡之辭。

  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一本“樂”下有“道”字。[光案:“一本‘樂’下有‘道’字”,東大版原作“一本樂下有道字”,“樂”、“道”二字無引號。]貧能無諂,富能不驕,此皆知所自守矣,然猶未忘乎貧富。樂道則忘其貧矣。好禮則安於處善,樂於循理,其心亦忘於己之富矣。故尤可貴。

  詩云:《衞風》〈淇澳〉之篇。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此《詩》語有兩釋。一治骨曰切,治象曰磋,治玉曰琢,治石曰磨,四字分指平列。謂非加切磋琢磨之功,則四者皆不能成器,蓋言學問之功。又一釋,治牙骨者,切了還得磋,使益平滑。治玉石者,琢了還得磨,使益細膩。此言精益求精。求之古訓,前說為當。

  其斯之謂與:此句從前釋,子貢聞孔子言,知無諂無驕,可由生質之美;[光案:“生質之美;”之分號,東大版原作“生質之美,”之逗號。]而樂道好禮,則必經學問之功。從後釋,子貢聞孔子言無諂無驕之不如樂道好禮,而知道義無窮,進而益深,如《詩》所云。子貢所悟,蓋悟於義理之無窮。惟其義理無窮,故不可廢學問。

  告諸往而知來者:往,所已言。來,所未言。從前釋,無諂無驕不如樂道好禮,孔子所已言。而此《詩》之言學問之功,則孔子所未言,子貢悟及於此,故孔子嘉許其可與言《詩》。從後釋,孔子僅言無諂無驕不如樂道好禮,而子貢悟及此《詩》,知一切事皆如此,不可安於小成而不自勉於益求精進。前釋平易,後釋曲折,今采前釋。

  【白話試譯】

  子貢說:“貧人能不諂,富人能不驕,如何呀?”先生說:“這也算好了,但不如貧而能樂道,富而知好禮,那就更好了。”子貢說:“《詩經》上曾說過:像切呀,磋呀,琢呀,磨呀,不就是這意思嗎?”先生說:“賜呀!像這樣,纔可和你談《詩》了。告訴你這裏,你能知道到那裏。”

  (一六)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君子求其在我,故不患人之不己知。非孔子,則不知堯舜之當祖述。非孟子,則不知孔子之聖,為生民以來所未有。此知人之所以可貴,而我之不知人所以為可患。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要愁別人不知我,該愁我不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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