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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既非常,此公又逾年,故发此一事以明常。)

  [疏]注“公在”至“明常”。

  ○正义曰:僖十六年,冬,公会诸侯于淮;十七年,秋,九月,公至自会;宣七年,冬,公会诸侯于黑壤;八年,春,公至自会;成十年,秋,公如晋;十一年,春,公至自晋;十二年,冬,公如晋;十三年,春,公至自晋。此等正月,公皆不在,其类多矣。是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皆不书。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云云。《释例》曰:“襄二十九年,春,正月,公在楚。凡公之行,始则书所如,还则书公至。今中复书‘公在楚’者,明国之守臣,每月亦以公不朝之故告於庙也。每月必告,而特於正月释之者,盖岁之正也,月之正也,日之正也。三始之正,嘉礼所重,人理所以自新,故特显以通他月也。公之在外,所以阙朝正之礼甚多。唯书此一年、释此一事者,斯礼有常,非义例所急,故因公远出逾年,存此一事,以示法也。”

 

  夏,五月,公至自楚。

  庚午,卫侯衎卒。无传。四同盟。衎,苦旦反。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衎以成十五年即位。其年盟于戚,十七年于柯陵,十八年于虚朾,襄三年于鸡泽,五年于戚,七年及孙林父盟,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二十七年于宋。衎自前即位及后复归,凡与鲁九同盟。刘炫以为杜云“四同盟”者误。今知不然者,以其与成公三盟,不数;五年盟戚,经不书,不数;七年林父是大夫,又特共鲁盟,亦不数,故为四同盟也。刘不寻此理而规杜过,非也。

 

  阍弑吴子馀祭。阍,守门者,下贱非士,故不言盗。阍音昏。弑,申志反。祭,侧界反。

  [疏]注“阍守”至“言盗”。正义曰:《周礼》:“阍人,王宫每门四人。”郑玄云:“阍人,司昏晨以启闭者。刑人墨者,使守门。”既服墨刑,使之守门,是下贱人也。哀四年,“盗杀蔡侯申”。此为下贱非士,故不言盗也。《穀梁传》曰:“不称名姓,阍不得齐於人;不称其君,阍不得君其君也。”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公孙段,伯石也。三十年,伯有死,乃命为卿。今盖以摄卿行。羯,居谒反。

  [疏]注“公孙”至“卿行”。

  ○正义曰:公孙段,即伯石也。据三十年传,“伯有死,始命伯石为卿”,则此时未为卿矣。未为卿,而得书其名,故疑之云“盖以摄卿行”也。以隐公摄位为君,而国人君之,诸侯与之。知摄位为卿者,诸侯亦即以为卿,序之於列,故史得以卿书也。文七年传称,晋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荀林父谓蔑曰:“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是知有使大夫摄卿之法也。

 

  晋侯使士鞅来聘。

  杞子来盟。杞复称子,用夷礼也。复,扶又反。

  [疏]注“杞复”至“礼也”。正义曰:杞入《春秋》书爵称侯,又称伯;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称子。传曰:“用夷礼,故曰子。”自尔以来,常称为伯。今复称子,传云:“书曰‘子’,贱之也。”明为用夷礼,故贱之。知杞复称“子”,用夷礼也。

 

  吴子使札来聘。吴子,馀祭。既遣札聘上国而后死。札以六月到鲁,未闻丧也。不称公子,其礼未同於上国。札,侧八反。

  [疏]注“吴子”至“上国”。

  ○正义曰:上云:“阍弑吴子”,此言吴子使聘,传曰“其出聘也,通嗣君也。”不知通嗣君,通谁嗣也。贾逵、服虔皆以为夷末新即位,使来通聘。案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并不言王使,传皆云“王未葬也”。是知先君未葬,嗣君不得命臣。此与阍弑吴子文不隔月,吴、鲁相去,经涂至远,岂以君死之月即命臣乎,而得书“吴子使”也?且传称季札至鲁,遍观周乐,至戚闻钟声,讥孙文子云“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自请观乐,讥人听乐,旷世大贤,岂当若是?故杜以为通嗣君,通馀祭嗣也。二十五年,遏为巢牛臣所杀,馀祭嗣立,至此始使札通上国。吴子未死之前,命札出使,既遣札聘而后身死。札以六月到鲁,未及闻丧,故每事皆行吉礼也。经传皆无札至之月,知以六月到者,以“城杞”在五月之下,城杞既讫,乃有士鞅来聘,杞子来盟。若共在月中,则不容此事下文有“秋”,知札以六月至也。札去之后,吴始告丧。告以五月被弑,故追书在聘上耳。札实公子,不书公子者,吴是东夷,其礼未同於上国,故使不书氏。以札是卿,故书其名耳。《释例》曰:“吴晚通上国,故其君臣朝会,不同於例,亦犹楚之初始也。”昭二十七年,传称“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是吴谓诸夏为上国也。

 

  秋,九月,葬卫献公。无传。

  齐高止出奔北燕。止,高厚之子。燕音烟。

  冬,仲孙羯如晋。

  【传】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释,解也。告庙在楚,解公所以不朝正。)

  [疏]注“释”至“朝正”。

  ○正义曰:公本在国,每月之朔,常以朝享之礼亲自祭庙。今以在外之故,阙於此礼。国之守臣,於此朔日,告庙云“公在楚”,史官因书於策。传解其告庙之意。告云“公在楚”者,解释公所以不得亲自朝正也。

 

  楚人使公亲襚,诸侯有遣使赗襚之礼。今楚欲遣使之比。襚音遂。《说文》云:“衣死人衣。”遣使,所吏反,下同。赗,芳凤反,一本作赠。比,必利反。

  [疏]“楚人使公亲襚”。正义曰:《檀弓》云:“襄公朝于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记》之所言,即是此事,所异者,此言请“襚”,彼言“请袭”;此言“袚殡”,彼言“拂柩”。虽俱说此事,先后不同礼。死而沐浴,即袭。袭后始小敛、大敛,乃殡。案往年传公及汉,闻康王卒,公欲反。则康王之卒,公未至楚。“楚人使公亲襚”,传在此年言之,则此年始令公亲襚,襚不得为袭也。卒已逾月,不得柩仍在地,足知殡是而柩非,《记》虚而传实也。然则襚衣所以衣尸,既殡而使公襚者,致襚所以结恩好,其衣不必充用。《杂记》记致襚之礼云“委衣于殡东”,是既殡犹致襚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僖薨十年犹致之,况既殡也?

  ○注“诸侯”至“之比”。

  ○正义曰:《杂记》云:“吊者含襚赗临。”是诸侯之臣使於邻国之礼也。楚人以诸侯相於有遣使赗襚之礼。今以公身既在,意在轻鲁,欲以公依遣使之比,使公亲行之也。

 

  公患之。穆叔曰:“祓殡而襚,则布币也。”先使巫祓除殡之凶邪而行襚礼,与朝而布币无异。祓音拂,徐音废。邪,似嗟反。

  [疏]“祓殡”至“弊也”。

  ○正义曰:案:《杂记》诸侯使臣致襚之礼云“委衣於殡东”。今楚人以公身在,意欲轻鲁,公依遣使之比。公以楚人轻己,所以患之。故穆叔云若使巫人先往祓殡,则是君临臣丧之礼。祓除既了而行襚礼,布陈衣物,与行朝之时布陈币帛无异,有何可患?刘炫云:“朝礼,两君相见,先授玉,然后致享,乃布陈币帛於庭也。祓殡者,君临臣丧之礼。先使祓殡,行临丧之礼,然后致襚,则全是布币之礼。言与朝而布币无异也。君临臣丧者,由先见臣,故以祓殡比行朝礼,自然致襚似布币。楚以亲襚屈鲁,鲁以祓殡自尊。令臡曰疏云,以殡有凶邪,畏恶患之,不肯亲襚。穆叔云,先使巫人祓除殡之凶邪,既无而行襚礼,布陈衣物,与行朝之时布陈币帛无异。言俱无咎,有何可患?”

 

  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茢,黍穰。茢音列,徐音例。穰,如羊反。郑注《周礼》云:“茢,苕帚。”

  [疏]“乃使”至“祓殡”。

  ○正义曰:巫者,接神之官。《周礼》:“男巫,王吊则与祝前。”《檀弓》云:“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郑玄云:“为有凶邪之气在侧。桃,鬼所恶。茢,萑苕,可埽不祥。”君临臣丧礼有此法,故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若以楚子为臣然,所以屈楚也。茢是帚,盖桃为棒也。《毛诗传》曰:“薍为萑。萑苕谓薍穗也。”杜云“茢黍穰”者,今世所谓苕帚者,或用薍穗,或用黍穰。是二者皆得为之也。

 

  楚人弗禁,既而悔之。礼,君临臣丧乃祓殡,故楚悔之。

  二月,癸卯,齐人葬庄公於北郭。兵死不入兆域,故葬北郭。

  [疏]注“兵死”至“北郭”。

  ○正义曰:《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

 

  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於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郏敖即位。郏敖,康王子熊麇也。王子围为令尹。围,康王弟。郑行人子羽曰:“是谓不宜,必代之昌。松柏之下,其草不殖。”言楚君弱,令尹强,物不两盛。为昭元年围弑郏敖起本。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取卞邑以自益。使公冶问,问公起居,公冶,季氏属大夫。玺书追而与之,玺,印也。

  [疏]注“玺印也”。

  ○正义曰:蔡邕《独断》云:“玺印也。信也。天子玺白玉螭,虎纽。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周封玺。”季武子使公冶问,玺书,此诸侯大夫印称玺也。卫宏云:“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唯其所好。自秦以来,唯天子之印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案《周礼》“掌节货贿,用玺节”,郑玄云:“今之印章也。”则周时印巳名玺,但上下通用。

 

  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致季氏使命。及舍,而后闻取卞。发书乃闻之。公曰:“欲之而言叛,衹见疏也。”言季氏欲得卞,而欺我言叛,益疏我。

  [疏]“公曰”至“疏也”。

  ○正义曰:武子书云“闻卞将叛”,则是叛形未著,故公猜之。言武子自欲得之,而诬言其叛,多见疏外我也。“多见疏”,犹《论语》云“多见其不知量”也。服虔本作“衹见疏”。解云:“衹,適也。”晋、宋杜本皆作“多”。古人多、衹同音。张衡《西京赋》云:“炙炮夥,清酤多。皇恩溥,洪德施。”施与多为韵。此类韵矣。

 

  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以季氏疏已,故不敢入。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与公冶冕服,以卿服玄冕赏之。

  [疏]注“以卿”至“赏之”。

  ○正义曰:公冶先为大夫,公今以恩加赐,知以卿服玄冕赏之也。《周礼·司服》云:“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是卿与大夫同服玄冕也。其旒当以命数为异耳。

 

  固辞,强之而后受。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式微》,《诗·邶风》。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式,用也。义取寄寓之微陋,劝公归也。五月,公至自楚。公冶致其邑於季氏,本从季氏得邑,故还之。而终不入焉。不入季孙家。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大夫家臣。曰:“我死,必无以冕服敛,非德赏也。言公畏季氏而赏其使,非以我有德。敛,力验反。且无使季氏葬我!”

  葬灵王。不书,鲁不会。郑上卿有事,子展使印段往。伯有曰:“弱,不可。”印段年少官卑。少,诗照反。

  [疏]“葬灵”至“段往”。

  ○正义曰:郑之上卿,即子展也。有事,谓君適楚而代守国也。计於时郑卿在国,犹有子西、伯有。不使彼行而使印段者,盖别有所掌,共子展守国,故不得行也。

 

  子展曰:“与其莫往,弱不犹愈乎?《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启处。’《诗·小雅》。盬,不坚固也。启,跪也。言王事无不坚固,故不暇跪处。盬音古。跪,其委反。

  [疏]注“诗小”至“跪处”。

  ○正义曰:《小雅·四牡》之章。盬,亦蛊也。昭元年传曰:“於文皿蟲为蛊,穀之飞亦为蛊。”蛊是蟲之害物,故为不牢固也。《释言》云:“皇,暇也。启,跪也。”李巡曰:“皇,间暇也。启,小跪也。”言王事无有不牢固,已当牢固之,故不得间暇而跪处也。

 

  东西南北,谁敢宁处?谓上卿。坚事晋、楚,以蕃王室也。言我固事晋、楚,乃所以蕃屏王室。蕃,芳元反。王事无旷,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传言周衰,卑於晋、楚。

  吴人伐赵,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言“以刀”,明近刑人。近,附近之近。郑子展卒,子皮即位。子皮代父为上卿。於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锺,在丧故以父命也。六斛四斗曰锺。饩,许气反。

  [疏]“以子展之命”。

  ○正义曰:盖死日近,死时民已饥,故假其生时之遗命也。

 

  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於善,民之望也。”民亦望君为善。

  [疏]“邻於善,民之望也。”

  ○正义曰:邻,近也。近於善,民亦望君为善也。

 

  宋亦饥,请於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施而不德。贷,他代反,下同。施,始豉反,下文同。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得掌国政。向,许丈反。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升降,随宋盛衰。

  晋平公,祀出也,故治杞。治,理其地,脩其城。

  [疏]注“治理”至“其城”。

  ○正义曰:经书“城杞”,谓筑杞城耳。下“使女叔侯来治杞田”,知治杞,之地,非独脩其城也。

 

  六月,知悼子合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会之。郑子大叔与伯石往。大叔不书,不亲事。知音智。大叔,音泰,下同。子大叔见大叔文子,文子,卫大叔仪。与之语。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周宗,诸姬也。夏肄,杞也。肄,馀也。屏,城也。夏,户雅反,注下皆仿此。肄,以二反。《诗传》云:“斩而复生曰肄。”《方言》云:“枿,馀也。秦晋之间曰肄。”

  [疏]“夏肄是屏”。

  ○正义曰:《方言》云:“肄,枿,馀也。秦晋之间曰肄。”《毛传》云:“斩而复生曰肄。”杞是夏后,灭而复存,犹木之枿生小栽也。

 

  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诗·小雅》。言王者和协近亲,则昏姻甚归附也。比,呲志反。晋不邻矣,其谁云之!”云,犹旋旋归之。

  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知伯,女齐相礼。子容,高止也。司徒,华定也。知伯,荀盈也。女齐,司马侯也。相礼,侍威仪也。女音汝。相,息亮反。宾出,司马侯言於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子容专,专,自是也。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对曰:“专则速及,速及祸也。侈,昌氏反,又尸氏反。侈将以其力毙,力尽而自毙。毙,婢世反。专则人实毙之,将及矣。”为此秋高止出奔燕、昭二十年华定出奔陈传。“专则人实毙之”绝句。“将及矣”,本或作“侈将及矣”者非。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谢鲁为杞城。为,于伪反,下文“为之歌”皆同。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公将以酬宾。射者三耦,二人为耦。耦,五口反。

  [疏]“射者三耦”。正义曰:《燕礼》云:“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是燕有为射之时也。此云“公享之”,则享法亦有射也。《周礼·射人》云:“诸侯之射以四耦。”此三耦者,彼是畿内诸侯,故四耦。此及《仪礼·大射》畿外诸侯,故三耦。或当臣与君异也。

 

  公臣不足,取於家臣。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言公室卑微,公臣不能备於三耦。召,上照反。鄫,才陵反。党,音掌。

  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使鲁归前侵杞田。所归少,故不书。弗尽归也。晋悼夫人愠曰:“齐也取旷,夫人,平公母,杞女也。谓叔侯取旷於鲁,故不尽归杞田。愠,纡运反,怒也,怨也。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不尚叔侯之取货。

  [疏]注“不尚”至“取货”。

  ○正义曰:服虔云:“不尚,尚也。尚当取女叔侯杀之。”下叔侯云“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服虔云:“毋宁,宁也。宁自取夫人,将焉用老臣乎?”杜以其言大悖,无复君臣之礼,故改之。以为夫人云“不尚取之”者,先君不高尚此叔侯之取旷也。“毋宁夫人”,谓先君当怪夫人之所为也。刘炫以“夫人愠而出辞,则其言当悖。直言‘不尚’,此事所讥,大轻浅,非是愠之意”。昭八年,穿封戌云“若此君之及此”追恨不杀灵王,其意乃悖於此。盖古者不讳之言。服虔之说,未必非也。

 

  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八国皆晋所灭。焦在陕县。扬属平阳郡。虢,瓜百反。焦,子消反。滑,乎八反。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武公,献公,晋始盛之君。谁得治之?杞,夏馀也,而即东夷。行夷礼。鲁,周公之后也,而睦於晋。以杞封鲁犹可,而何有焉?何有,尽归之鲁之於晋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於朝,史不绝书,书鲁之朝聘。好,呼报反,下“好善”同。府无虚月。无月不受鲁贡。如是可矣,可必瘠鲁以肥杞?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言先君毋宁怪夫人之所为,无用责我。瘠,在亦反。毋音无。焉用,於虔反。

  杞文公来盟,鲁归其田,故来盟。书曰“子”,贱之也。贱其用夷礼。

  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谓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不得以寿终。说音悦。寿音授。好善而不能择人。吾闻君子务在择人。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何以堪之?祸必及子!”为昭四年竖牛作乱起本。

  [疏]“好善而不能择人”。

  ○正义曰:昔有当涂贵,邳国公苏威尝问曰:“知人是善,然后好之,何以言其不能择人?”有曰:“好善,仁;择人,鉴。虽有仁心,鉴不周物,故好而不能择也。”刘炫以此言亦有所切於彼。

 

  请观於周乐。鲁以周公故,有天子礼乐。

  [疏]注“鲁以”至“礼乐”。

  ○正义曰:《明堂位》云:“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於天下,是以封周公於曲阜,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又曰:“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是鲁以周公故,有天子之礼乐也。

 

  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此皆各依其本国歌所常用声曲。召,上照反,本或作“邵”。

  [疏]“歌周南召南”。

  ○正义曰:歌《周南》、《召南》之诗,而以乐音为之节也。《周南》、《召南》,皆文王之诗也。周、召者,岐山之阳地名。周之先公曰“大王”者,自豳始迁焉,而脩德建王业。大王生王季,王季生文王。於时雍、梁、荆、豫、徐、扬之民,皆归文王。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文王改都於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赐周公旦、召公奭,以为采邑。使此二公施教於已所职之国,为文王行先公贤化,与已圣化。使二公杂而施行之。但南土感化,有深有浅。其作诗也,或感圣化,或感贤化。及武王伐纣,定天下,巡狩述职,陈诸国之诗,以观民风俗。其六州所作诗,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其得仁贤之化者,谓之《召南》。其实皆是文王之化而分系周、召二公耳。必分系者,文王以诸侯之身,行王者之化。诗人述其本志,为作圣贤之风。此诗体实是风,不可以雅名之。文王身有王号,不可以风系之。名无所系,诗不可弃。因二公为王行化,是故系之二公。周公圣,以圣化系之;召公贤,以贤化系之。《周南》十一篇,《召南》十四篇。季札此时遍观周乐,《诗》篇三百,不可歌尽,框每诗歌一篇、两篇以示意耳,未必尽歌之也。刘炫云:“不直言周、召者,以其实非二公身化也。言南者,《诗序》云:‘言化自北而南也。’谓从岐周南被江、汉也。”

  ○注“此皆”至“声曲”。

  ○正义曰:诗人观时政善恶,而发愤作诗。其所作文辞,皆准其乐音,令宫商相和,使成歌曲。乐人采其诗辞,以为乐章,述其诗之本音,以为乐之定声。其声既定,其法可传。虽多历年世,而其音不改。今此为季札歌者,各依其本国歌所常用声曲也。由其各有声曲,故季札听而识之。言本国者,变风诸国之音各异也。

 

  曰:“美哉!美其声。

  [疏]注“美其声”。

  ○正义曰:先儒以为季札所言,观其诗辞而知,故杜显而异之。季札所云“美哉”者,皆美其声也。《诗序》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长歌以申意也。及其八音俱作,取诗为章,则人之情意,更复发见於乐之音声。出言为诗,各述已情。声能写情,情皆可见。听音而知治乱,观乐而晓盛衰。神瞽、大贤师旷、季札之徒,其当有以知其趣也。

 

  始基之矣,《周南》、《召南》,王化之基。犹未也,犹有商纣,未尽善也。尽,津忍反。然勤而不怨矣。”未能安乐,然其音不怨怒。乐音洛,下“和乐声”,下文“乐而不荒”同。

  [疏]注“未能”至“怨怒”。

  ○正义曰:《诗序》云:“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此作《周》、《召》之诗,其时犹有纣存音,虽未能安乐,已得不怨怒矣。

 

  为之歌《邶》、《鄘》、《卫》。武王伐纣,分其地为三监。三监叛,周公灭之。更封康叔,并三监之地。故三国尽被康叔之化。鄘音容。被,皮羲反。

  [疏]注“武王伐纣分其地三监”。

  ○正义曰:邶、鄘、卫者,商纣畿内之地名也。《汉书·地理志》云:“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国是也。邶以封纣子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故《书序》曰‘武王崩,三监叛’,周公诛之,尽以其地封弟康叔。故邶、鄘、卫三国之诗,相与同风。”此注取《汉志》为说也。汉世大儒孔安国、贾逵、马融之徒,皆以为然,故杜亦同之。郑玄《诗谱》云:“武王伐纣,以其京师封纣子武庚为殷后。庶殷顽民,被纣化日久,未可以建诸侯,乃三分其地,置三监,管叔、蔡叔、霍叔,使尹而监教之。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武王崩后五年,周公居摄,三监道武庚叛。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复伐三监。更於此三国建诸侯,以殷馀民封康叔於卫,使为之长。后世子孙稍彊,兼并彼二国,混其地而名之。”先儒唯郑言然。康叔以后,七世至顷侯,仁人不遇,邶人作《柏舟》之诗以刺之。以后继作,十九篇为《邶风》,十篇为《鄘风》,十篇为《卫风》,皆美刺卫君而分为三耳。此三国之风,实同是卫诗,而必为三者,郑玄云:“作者各有所伤,从其本国,分而异之,故为邶、鄘、卫之诗焉。”其意以为邶、鄘、卫各是大国,土风不同。作者虽俱有美刺,而各述土风,故大师各从其本分而异之。

 

  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渊,深也。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卫康叔、武公德化深远,虽遭宣公淫乱,懿公灭亡,民犹秉义,不至於困。思,息嗣反,下“忧思”反。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康叔,周公弟;武公,康叔九世孙,皆卫之令德君也。听声以为别,故有疑言。别,彼列反。

  [疏]注“康叔”至“疑言”。

  ○正义曰:“康叔,周公弟;武公,康叔九世孙”,《世本》、《世家》文也。鲁为季札作乐,为之歌声曲耳,不告季札以所歌之乐名也。札言“吾闻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先闻其善。今声合其意,虽不知其名,而疑是《卫风》也。言“是其《卫风》乎”,疑之辞也。直听声以为别,不因名而后知,故有疑言焉。

 

  为之歌《王》。”《王·黍离》也。幽王遇西戎之祸,平王东迁,王政不行於天下,风俗下与诸侯同,故不为雅。

  [疏]注“王黍离”至“为雅”。

  ○正义曰:《王》诗,《黍离》为首。王非国名,故举首篇以表之。王者,周东都王城畿内方六百里之地也。始武王作邑于镐,是为西都。周公摄政,营洛邑,谓之王城,是为东都。成王既居洛邑,复还归西都。十一世至幽王,遇西戎之祸,平王东迁王城。於时王政不行於天下,其风俗下同诸侯。王畿内之人怨刺者,以其政同诸侯,皆作风诗,不复为雅。其音既是风体,故大师别之,谓之王国之变风也。谓之王者,以王当国,犹《春秋》之王,人天命未改,尚尊之,故不言周也。

 

  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宗周陨灭,故忧思。犹有先王之遗风,故不惧。为之歌《郑》。《诗》第七。

  [疏]“为之歌郑”。

  ○正义曰:周宣王封母弟友於西都畿内,是为郑桓公。於汉则京兆郡郑县,是其都也。幽王之时,桓公为大司徒,见幽王政荒,问於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教之济洛、河、颍之间,有虢、郐之国,取而守之,唯是可以少固。及幽王为犬戎所杀,桓公死之。其子武公与晋文侯定平王於东都王城,卒取史伯所云虢、郐之地而居之。於汉,则河南郡新郑县,是其都也。武公入作卿士,国人作《缁衣》之篇以美之。以后凡二十一篇,皆《郑风》也。

 

  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美其有治政之音。讥其烦碎,知不能久。

  [疏]“曰美”至“亡乎”。

  ○正义曰:乐歌诗篇,情见於声。“美哉”者,美其政治之音有所善也。郑君政教烦碎,情见於诗,以乐播诗,见於声内。言其细碎已甚矣,下民不能堪也。民不堪命,国不可久。是国其将在先亡乎!居上者,宽则得众。为政细密,庶事烦碎,故民不能堪也。

 

  为之歌《齐》。《诗》第八。

  [疏]“为之歌齐”。

  ○正义曰:齐者,古少皞之世爽鸠氏之虚也。武王伐纣,封大师吕望於齐,是为齐大公。其封域在《禹贡》青州、岱山之阴,濰、淄之野。於汉,则齐郡临淄县,是其都也。大公后五世,哀公荒淫怠慢,国人作《鸡鸣》之诗以刺之。后凡十一篇皆《齐风》也。

 

  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泱泱,弘大之声。泱,於良反,韦昭於康反。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大公封齐,为东海之表式。大音泰。国未可量也。”言其或将复兴。复,扶又反,下“不复讥”同。为之歌《豳》。《诗》第十五。豳,周之旧国,在新平漆县东北。豳,彼贫反。

  [疏]“为之歌豳”。

  ○正义曰:豳者,《禹贡》雍州、岐山之北,原隰之野。其地西近戎,北近狄。豳是彼土之地名。於汉,则扶风郡栒邑县,是其都也。周室之先,后稷之曾孙曰公刘者,自邰而迁彼焉。由能脩后稷之业,教民以农桑,民咸归之而成国。积九世至大王,乃入处於岐山。世世脩德,卒成王业。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摄政,管叔流言云:“公将不利於孺子。”周公於是举兵东伐之,乃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作《七月》之诗以表志。大师以其主意於先公在豳时之事,故别其诗以为豳国之变风,凡七篇,皆是周公之事也。

 

  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荡乎,荡然也。乐而不淫,言有节。周公遭管、蔡之变,东征三年,为成王陈后稷、先公不敢荒淫,以成王业,故言其“周公之东乎”。乐而不淫,音岳,又音洛,注同。下“而又何乐”、“而可以乐”仿此。为成,于伪反。王业,如字,又于况反。

  [疏]“曰美”至“东乎”。

  ○正义曰:“美哉”,亦美其声也。荡荡,宽大之意。好乐不已则近於荒淫,故美其乐而不淫也。先闻周公之德,此声同於所闻,故疑之云“其周公之在东乎”!言在东之时为此声也。

 

  为之歌《秦》。《诗》第十一。后仲尼删定,故不同。删,所奸反。

  [疏]“为之歌秦”。

  ○正义曰:秦者,陇西山谷之名。於汉,则陇西郡秦亭秦谷是也。尧时有伯益者,佐禹治水有功,帝舜赐之姓,曰嬴氏。其后世之孙曰非子,事周孝王。孝王使之养马於汧、渭之间,封之为附庸,邑之於秦谷。非子曾孙秦仲,宣王又命以为大夫,始有车马、礼乐、射御之好。国人作《车邻》之诗以美之。秦仲之孙襄公,平王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王既东迁,乃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更有《驷钅铁》以下凡十篇,皆《秦风》也。

  ○注“诗第”至“不同”。

  ○正义曰:此为季札歌《诗》。风有十五,国其名,皆与《诗》同,唯其次第异耳。则仲尼以前,篇目先具,其所删削,盖亦无多。记传引《诗》,亡逸甚少,知本先不多也。《史记·孔子世家》云:“古者诗三千馀篇,孔子去其重,取三百五篇。”盖马迁之谬耳。

 

  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秦本在西戎汧、陇之西,秦仲始有车马、礼乐。去戎狄之音而有诸夏之声,故谓之“夏声”。及襄公佐周,平王东迁,而受其地,故曰“周之旧”。汧,苦贤反。去,起吕反,又如字。为之歌《魏》。《诗》第九。魏,姬姓国。闵元年,晋献公灭之。

  [疏]“为之歌魏”。

  ○正义曰:魏者,虞舜、夏禹所都之地,在《禹贡》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於汉,则河东郡河北县,是其都也。周以封同姓。《世本》无魏君名谥,不知始封之君何所名也。郑玄以为周王平、桓之世魏君俭啬,且褊急,不务施德,国人作《葛屦》之诗以刺之。后凡七篇皆《魏风》也。

 

  曰:“美哉,沨々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沨々,中庸之声。婉,约也。“险”当为“俭”字之误也。大而约,则俭节易行。惜其国小无明君也。沨,扶弓反,徐敷剑反,韦昭音凡。婉,纡阮反。险,依注音俭。易,以豉反,注同。为之歌《唐》。《诗》第十。《唐》,晋诗。

  [疏]“为之歌唐”。

  ○正义曰:唐者,帝尧旧都之地,於汉,则大原郡晋阳县是也。周成王封母弟叔虞於尧之故虚,曰唐侯。其地南有晋水。虞子燮父改为晋侯。燮父后六世,至僖侯,甚啬爱物,俭不中礼,国人闵之,作《蟋蟀》之诗以刺之。以后凡十二篇,皆《唐风》也。《诗序》云:“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有尧之遗风。又叔虞初国,亦以唐为名,故名其诗为《唐风》。”

 

  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晋本唐国,故有尧之遗风。忧深思远,情发於声。思,息嗣反。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诗》第十二.

  [疏]“曰思深哉”至“能若是”。

  ○正义曰:陶唐之化,遗法犹在。作歌之民,与唐世民同,故察此歌曰,思虑深远哉!见其思深,故疑之云,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若其不是唐民,何其忧思之远也?非承令德之后,谁能如此深虑也?令德,谓唐尧也。“为之歌陈”。

  ○正义曰:陈者,大皞、伏羲氏之虚也。於汉,则淮阳郡陈县,是其都也。帝舜之胄,有虞遏父者,为周武王陶正。武王赖其利器用,又以其人是圣舜神明之后,乃封其子满於陈,使奉虞舜之祀,赐姓曰妫是为陈胡公。后五世至幽公,荒淫无度,国人作《宛丘》之诗以剌之。以后凡十篇,皆《陈风》也。

 

  曰:“国无主,其能久乎!”淫声放荡,无所畏忌,故曰“国无主”。自《郐》以下,无讥焉。《郐》,第十三。《曹》,第十四。言季子闻此二国歌,不复讥论之,以其微也。郐,古外反。

  [疏]注“郐第”至“微也”。

  ○正义曰:言“以下”,知兼有《曹》也。郐者,古高辛氏火正祝融之虚也。国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北,荥波之南,居溱、洧之间。於汉,则河南郡密县竟内,有其都也。祝融之后,分为八姓,唯有妘姓为郐国者,处祝融之故地焉。郐是小国,《世本》无其号谥,不知其君何所名也。郑玄以为周王夷、厉之时,郐公不务政事,而好衣服,大夫作《羔裘》之诗以刺之。凡四篇,皆《郐风》也。其后郑武公灭其国。而处之曹者,《禹贡》兖州陶丘之地名,於汉,则济阴郡定陶县,是其都也。周武王封其弟叔振铎於曹。后十一世,当周惠王时,昭公好奢而任小人,国人作《蜉蝣》之诗以剌之。以后凡四篇,皆《曹风》也。郐、曹二国,皆国小政狭,季子不复讥之,以其微细故也。

 

  为之歌小雅。小雅,小正,亦乐歌之常。

  [疏]“为之歌小雅”。

  ○正义曰:《诗序》云:“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然则小雅、大雅,皆天子之诗也。立政所以正下,故《诗序》训“雅”为“正”,又以政解之。天子以政教齐正天下,故民述天子之政,还以齐正而为名,故谓之“雅”也。王者政教有大有小,诗人述之,亦有大小,故有小雅、大雅焉。据《诗》以小雅所陈,有饮食宾客、赏劳群臣、燕赐以怀诸侯、征伐以彊中国、乐得贤者、长育人材,於天子之政,皆小事也。大雅所陈,有受命作周、代殷继伐、受先王之福禄、尊祖考以配天、醉酒饱德、官人用士、泽被昆蟲、仁及草木,於天子之政,皆大事也。诗人歌其大事,制为大体;述其小事,制为小体。体有大小,故分为二焉。诗体既异,乐音亦殊。其音既定,其法可传。后之作者,各从其旧。二雅正经,述小政为小雅,述大政为大雅。既有小雅、大雅之体,亦有小雅、大雅之音。王道既衰,变雅并作。取小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小雅”;取大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大雅”。故变雅之美刺,皆由音制有大小,不复由政事之大小也。风述诸侯之政,非无大小,但化止一国,不足分别。颂则功成乃作,归美报神,皆是大事,无复小体。故风、颂不分,唯雅分为二也。周自文王受命,发迹肇基,武王伐纣,功成业就,及成王、周公而治致升平,颂声乃作。此功成之颂,本由此风、雅而来,故录《周南》、《召南》之风,《鹿鸣》、《文王》之雅,以为《诗》之正经。计《周南》、《召南》之风,《鹿鸣》、《文王》之雅,所述文王之事,亦有同时者也。但文王实是诸侯而有天子之政,诗人所作,立意不同。述诸侯之政,则为之作风;述天子之政,则为之作雅。就雅之内,又为大小二体,是由体制异,非时节异也。《诗》见积渐之义,小雅先於大雅,故鲁为季札亦先歌小雅。

 

  曰:“美哉!思而不贰,思文武之德,无贰叛之心。怨而不言,有哀音。其周德之衰乎!衰,小也。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谓有殷王馀俗,故未大衰。

  [疏]“曰美”至“民焉”。

  ○正义曰:杜以此言皆叹正小雅也。言其时之民,思文、武之德,不有二心也。虽怨时政,而能忍而不言,其是周德衰小之时乎!犹有殷先王之遗民,故使周德未得大也。服虔以为,此叹变小雅也。其意言思上世之明圣,而不贰於当时之王;怨当时之政,而不有背叛之志也,其周德之衰微乎!疑其幽、厉之政也。刘炫以服言为是,而谓杜解错谬。今知不然者,以小雅、大雅,二诗相对。今歌大雅云:“其文王之德乎!”是歌其善者。以大雅准之,明知歌小雅,亦歌其善者也。若其不然,何意大雅歌善,小雅歌不善?且鲁为季札歌《诗》,不应扬先王之恶,以示远夷。刘不达此旨,以服意而规杜,非也。

  ○注“衰小也”。

  ○正义曰:衰者,差也。《九章筭术》谓“差分为衰分”,言从大渐差而小。故杜以衰为小也。服虔读为衰微之衰,谓幽、厉之时也。

 

  为之歌大雅。大雅陈文王之德,以正天下。

  [疏]注“大雅”至“天下”。

  ○正义曰:大雅亦有武王、成王之诗,杜唯言文王者,以下云“其文王之德乎”故也。

 

  曰:“广哉,熙熙乎!熙熙,和乐声曲而有直体,论其声。其文王之德乎!雅、颂,所以咏盛德形容,故但歌其美者,不皆歌变雅。为之歌颂。“颂”者,以其成功告於神明。

  [疏]注“颂者”至“神明”。

  ○正义曰:郑玄云:“颂之言容也。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谓之容也。”《诗序》云:“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可也。”言天子盛德,有形容可美。可美之形容,谓道教周备也。成功者,营造之功毕也。天之所营,在於命圣;圣之所营,在於任贤;贤之所营,在於养民。民安而财丰,众和而事济,如是,则司牧之功毕矣。故告於神明也。刘炫又云:“干戈既戢,夷狄来宾,嘉瑞悉臻,远近咸服。群生遂其性,万物得其所,即功成之验也。”万物本於天,人本於祖。天之所命者牧人,祖之所本者成业。人安业就,告神明使知,虽社稷、山川、四岳、河海,皆以民为主。欲民安乐,故作诗歌其成功,遍告神明,所以报神明恩也。王者政有兴废,未尝不祭群神、祖庙。政未大平,则神无恩力。故大平德洽,始报神功也。颂诗止法祭祀之状,不言德神之力者,美其祭祀,是报德可知;言其降福,是荷恩可知。幽王小雅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则於时之意,岂复美其祭乎?故美其祭则报情,显以成功告神明之意。如此止谓《周颂》也。其《商颂》则异。虽是祭祀之歌,祭先祖王庙,述其生时之功,乃是死后颂德,非以成功告神。意同大雅,与《周颂》异。鲁则止颂僖公,才如变风之美者,文体类小雅,又与《商颂》异也。此当是歌《周颂》。杜解盛德所同,兼殷、鲁三颂,皆歌也。

 

  曰:“至矣哉!言道备。“至矣哉”,一本无“矣”字。直而不倨,倨傲。倨音据,徐音居。傲,五报反。曲而不屈,屈,桡。桡,乃孝反。迩而不逼,谦退。逼,彼力反。远而不携,携贰。迁而不淫,淫,过荡。复而不厌,常日新。厌,於艳反,徐於赡反。哀而不愁,知命。乐而不荒,节之以礼。用而不匮,德弘大。匮,其位反。广而不宣,不自显。施而不费,因民所利而利之。施,始豉反。费,方味反。取而不贪,义然后取。处而不底,守之以道。底,丁礼反。行而不流。制之以义。五声和,宫、商、角、徵、羽、谓之五声。徵,张里反。八风平,八方之气,谓之八风。节有度,守有序,八音克谐,节有度也。无相夺伦,守有序也。盛德之所同也。”颂有殷、鲁,故曰“盛德之所同”。

  [疏]“曰至”至“同也”。

  ○正义曰:“至矣哉”,言其美之至也。以王道周备,故为至美也。自直而不倨,至行而不流,凡十四事,皆音有此意,明王者之德。季札或取於人,或取於物,以形见此德。每句皆下字破上字,而美其能。不然也,人性直者失於倨傲,此直而能不倨也,谓王者体性质直,虽富有四海,而不倨傲慢易。在下物有曲者,失於屈桡此曲而能不屈也,谓王者曲降情意,以尊接下,恒守尊严,不有屈桡。相去近者失於相逼,此迩而能不逼也,谓王者虽为在下与之亲近,能执谦退,不陵逼在下。相去远者,失於乖离,此远而能不携也,谓王者,虽为在下与之疏远,而能不有携离倩疑在下。数迁徙者,失於淫佚,此迁而能不淫也,谓王者虽有迁动流去,能以德自守,不至淫荡。去而覆反,则为人所厌,此复而能使不厌也,谓王者政教日新,虽反覆而行。不为下之厌。薄哀者近於忧愁,此哀而能不愁也,谓王者虽遇凶灾,知运命如此,不有忧愁。乐者失於荒废,此乐而能不荒废也。用之不已,物将匮乏,此用而不可匮也。志宽大者多自宣扬,此虽广而不自宣扬也。好施与者皆费财物,此能施而不费损也。取人之物失於贪多,此虽取而不为贪多也。处而不动,则失於留滞也,虽久处而能不底滞也,谓王者相时而动,时未可行,虽复止处,意不底滞。行而不已,则失於流放,此虽常行而能不流放也,谓王者量时可行,施布政教,能制之以义,不妄流移。五等之宣皆和,八方之风皆平,八音之作有节,其节皆有常度。音之所守有分,其守各有次序。周、鲁与商,皆有盛德。此上诸事,盛德之所同也。

  ○注“八音”至“序也”。

  ○正义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舜典》文也。伦,理也。言八音能和谐,是其音有节度也。八音不相夺道理,是音各守其分,有次序也。

  ○注“颂有”至“所同”。

  ○正义曰:杜以为之歌颂,言其亦歌商、鲁,故以盛德之所同,谓商、鲁与周其德俱盛也。刘炫以为“《鲁颂》只美僖公之德,本非德洽之歌。何知不直据《周颂》,而云颂有商、鲁乎”?今知不然者,但颂之大体,皆述其大平祭祀告神之事。《鲁颂》虽非大平,经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又云“周公皇祖,亦其福女”,美其祭神获福,与《周颂》相似。且季文子请周作颂,取其美名。又季札至鲁,欲褒崇鲁德,取其一善,故云“盛德所同”。若直歌《周颂》,宜加“周”字,不得唯云“歌颂”,故杜为此解。刘以为《鲁颂》不得与《周颂》同,而规杜氏,非也。

 

  见舞《象箾》、《南籥》者,“象箾”,舞所执。“南籥”,以籥舞也。皆文王之乐。箾音朔。籥,羊略反。

  [疏]“见舞象箾南籥者”。

  ○正义曰:乐之为乐,有歌有舞。歌则咏其辞而以声播之,舞则动其容而以曲随之。歌者乐器同而辞不一,声随辞变,曲尽更歌,故云“为之歌风”,“为之歌雅”。及其舞,则每乐别舞,其舞不同。季札请观周乐,鲁人以次而舞。每见一舞,各有所叹,故以见舞为文,不言为之舞也。且歌则听其声,舞则观其容。歌以主人为文,故言为歌也。舞以季札为文,故言见舞也。乐有音声,唯言舞者,乐以舞为主。《周礼·大司乐》云:“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殸召}》、《大夏》、《大濩》,《大武》。”又云:“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舞《云门》,以祀天神。舞《咸池》,以祭地祗。舞《大韶》,以祀四望。舞《大夏》,以祭山川。舞《大濩》,以享先妣。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郑玄云:“播之言被也。”是其以舞为主,而被以音声。故鲁作诸乐,於季札皆云“见舞”也。礼法,歌在堂,而舞在庭,故《郊特牲》云:“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以贵人声,乐必先歌后舞。故鲁为季札,先歌诸《诗》,而后舞诸乐。其实舞时,堂上歌其舞曲也。

  ○注“象箾”至“之乐”。

  ○正义曰:贾逵云:“箾,舞曲名。言天下乐箾去无道。”杜云“箾,舞者所执”。二者俱无所据,各以意言之耳。《诗》述硕人之善舞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籥是舞者所执,则箾亦舞者所执。杜说当得其实,但不知箾是何等器耳。杜云“皆文王之乐”,则《象箾》与《南籥》各是一舞。《南籥》既是文舞,则《象箾》当是武舞也。《诗》云:“《维清》,奏象舞。”则此《象箾》之舞。故郑玄注《诗》云“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是武舞可知。其名之曰“南”,其义未闻也。知是武王制者,以为人子者,贵其成父之事。文王既有大功,武王无容不述。於周公之时,己象伐纣之功,作《大武》之乐,不应复象文王之伐,制为别乐,故知此舞是武王制焉。王者之作礼乐,必太平乃得为之。武王未及大平,而得作此乐者,一代大典,须待大平。此象文王之功,非为易代大法,故虽未制礼,亦得为之。周公大平,虽作《大武》,尊重文王之功,留播之以为别乐,故六代之乐,不数此象也。《周礼》分乐而序之,象舞不以祭祀,或当祈告所用,故鲁今亦有之。刘炫云:“知是文王乐者,《诗》云‘维清缉熙,文王之典’,此象乐之所舞,故知是文王乐也。”郑玄注“象”又云:“此乐名象而已。”以其象事有舞音,故《诗序》谓之“象舞”。舞非此乐名,故此直言“舞”也。其箾、籥,是可执之物。司马相如《上林赋》曰:“拂鹥鸟,捎凤凰。”则捎亦拂之类。今人谓“拂”为“拂捎”,此必传於古,其箾、捎字同也。杜不解“南”。刘炫谓“南”如“周南”之意。“南”在箾、籥之间,盖二者共有“南”义。

 

  曰:“美哉!犹有憾。”义哉,美其容也。文王恨不及己致大平。憾,本亦作感,胡暗反。大平,音泰。

  [疏]注“美哉”至“大平”。

  ○正义曰:歌听声而舞观形,故知美者,美其容也。歌诗,由口而出乐音,以诗为章。人歌君德,情见於音,听声知政容或可尔。计圣人之德,非舞容可象。而季札观舞,皆知其德者,圣人之作乐也,各象当时之事。时事见於舞,故观之可以知也。《乐记》称宾牟贾问《大武》之乐云:“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四伐,盛威於中国也。分夹而进,事早济也。久立於缀,以待诸侯之至也。”彼言《大武》之舞,是象武王之事。则知诸乐之舞,皆象时王功德也。圣王功德,见於举动之容,故观其舞容,各知其德也。

 

  见舞《大武》者,武王乐。

  [疏]“见舞大舞者”。正义曰:郑玄《周礼》注云:“《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也。比舞四代之乐,从后代而稍前也。《象》是文王之乐事,在《大武》之先。先舞《象》而后舞《武》者,以《象》非一代大乐,故先舞之。

 

  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殷汤乐。韶,上昭反,本或作“招”。濩音护,又户郭反。

  [疏]“见舞韶濩者”。

  ○正义曰:《周礼》谓之《大濩》。郑玄云:“《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然则以其防濩下民,故称“濩”也。此言《韶濩》,不解“韶”之义。韶亦绍也,言其能绍继大禹也。

 

  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惭於始伐。见舞《大夏》者,禹之乐。

  [疏]“见舞大夏者”。

  ○正义曰:《乐记》解此乐名,“夏,大也”。郑玄云:“言禹能大尧、舜之德。”又《周礼》注云:“禹治水敷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季札见此舞,叹禹勤苦为民,而不以为恩德,则郑《周礼》注是也。

 

  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脩之?”尽力沟洫,勤也。洫,况域反。见舞《韶箾》者,舜乐。韶箾,音箫。

  [疏]“见舞韶箾者”。

  ○正义曰:《乐记》解此乐名云:“韶,继也。”郑玄云:“韶之言绍也。言舜能继绍尧之德。”杜不解“箾”义,箾即箫也。《尚书》曰:“《箫韶》九成,凤凰来仪。”此云“韶箾”,即彼“箫韶”是也。孔安国云:“言箫,见细器之备也。”盖韶乐兼箫为名,箫字或上或下耳。

 

  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幬也,幬,覆也。幬,徒报反。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鲁用四代之乐,故及《韶箾》而季子知其终也。季札贤明才博,在吴虽已涉见此乐歌之文,然未闻中国雅声,故请作周乐,欲听其声。然后依声以参时政,知其兴衰也。闻《秦》诗,谓之夏声;闻颂曰“五声和,八风平”,皆论声以参政也。舞毕,知其乐终,是素知其篇数。

  [疏]注“鲁用”至“篇数”。

  ○正义曰:《明堂位》云:“四代之服器官,鲁兼用之。”是鲁之所用四代而已。唯用四代之乐,不得用《云门》、《大咸》,故舞及《韶箾》而季札知其终也。先儒以为季札在吴,未尝经见此乐。为歌诸《诗》,其所叹美,皆以《诗》辞之内求所叹之意。故杜辨之,在吴虽已见此乐歌之文,但未闻中国雅声。其所言者,皆听声而知,非察其文辞。故取传文证之,明是素知其篇数也。

 

  其出聘也,通嗣君也。吴子馀祭嗣立。故遂聘于齐,说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纳,归之公。说音悦,下皆同。无邑无政,乃免於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歇,尽也。难,乃旦反,下皆同。歇,许谒反。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於栾、高之难。难在昭八年。聘於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大带也。吴地贵缟,郑地贵纻,故各献己所贵,示损己而不为彼货利。缟,古老反,徐古到反,缯也。纻,直吕反。

  [疏]注“大带”至“货利”。

  ○正义曰:《玉藻》说大带之制,大夫以素为带,裨其垂三尺者,外以玄,内以华。“居士锦带,弟子缟带”。季札,吴卿也,而以缟带与子产者,是其当时之所有耳。吴始通上国,未必服章依礼也。杜以缟是中国所有,纻是南边之物。非土所有,各是其贵,知其示损己耳,不为彼货利也。若其不然,传不须载明其有此意也。孔安国云:“缟,白缯也。”郑玄《礼记》注云:“白经赤纬曰缟,黑经白纬曰纤。”

 

  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侈,谓伯有。

  [疏]注“侈谓伯有”。

  ○正义曰:据二十七年传,伯有次子展之下,此年子展卒,故伯有执政也。上文云“子展卒,子皮为政”者,盖郑人以子展有大功,使子皮代父为上卿耳。其父始卒,国政犹在伯有。下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是伯有执政之事也。

 

  適卫,说蘧瑗、蘧伯玉。蘧,其居反。援,于眷反。史狗、史朝之子文子。史朝,如字,下文“公子朝”同。史䲡、史鱼。䲡音秋。公子荆、公叔发、公叔文子。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自卫如晋,将宿於戚,戚,孙文子之邑。闻锺声焉,曰:“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於戮。’辩,犹争也。争,争斗之争。夫子获罪於君以在此,孙文子以戚叛。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於幕上。言至危。幕音莫。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献公卒,未葬。遂去之。不止宿。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闻义能改。適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於三族乎!”言晋国之政,将集於三家。萃,在醉反,集也。说叔向,将行,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家。富必厚施,故政在家。施,式豉反。

  [疏]“君侈而多良”。

  ○正义曰:谓多以恶人为良而善之。

 

  吾子好直,必思自免於难。”

  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於於北燕。虿,子尾。灶,子雅。放者,宥之以远。虿,敕迈反。宥音又。乙未,出。书曰“出奔”,罪高止也。实放书“奔”,所以示罪。

  [疏]注“实放”至“示罪”。正义曰:《释例》云:“奔者,迫窘而去,逃死四邻,不以礼出也。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远也。迫窘而奔及以礼见放,俱去其国,故传通以为文。仲尼脩《春秋》,又以所称为优劣也。夫立功立事者,国之厚益而身之表的也。表高的明,虽妇人犹欲弯弓,而况当涂之士?是以君子慎之。道家贵善行者无辙迹,功遂而身退。高止既犯其始,又专以终之,免死为幸。斯乃圣贤之笃戒,故变‘放’言‘奔’,又致其罪以示过。”胥甲之放命,陈招之首恶,矫厉以笃教也。杜以高止之罪,轻於陈招、胥甲,而变“放”言“奔”。以止为重,故原圣意欲以申之。

 

  高止好以事自为功,且专,故难及之。好,呼报反。

  冬,孟孝伯如晋,报范叔也。范叔,士鞅也。此年夏来聘。为高氏之难故,高竖以卢叛。竖,高止子。为,于伪反,下注“为子产”同。竖,上主反。十月,庚寅,闾丘婴帅师围卢。高竖曰:“苟请高氏有后,请致邑。”还邑於君。齐人立敬仲之曾孙酀,敬仲,高傒。酀,於显反。傒音兮。良敬仲也。良犹贤也。

  [疏]“齐人”至“仲也”。

  ○正义曰:依《世本》,敬仲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生宣子,宣子生厚,厚生止。止是敬仲玄孙之子也。《世本》又云:“敬仲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之孙武子偃。”据《世本》,则偃为敬仲玄孙。今传云:“玄孙”,必有一误也。此“酀”,即后所云高偃是也。《世族谱》以高武子为酀偃,为一人。盖酀、偃声相近而字为二耳。董迈注此亦作“偃”。刘炫云:“据《世本》,高止,敬仲玄孙之子。不立止近亲,远取敬仲曾孙者,齐人贤敬仲,故系之言敬仲曾孙,则此人祖父,皆非正適。今别立之,远继敬仲后。高止祖父,皆绝其纪也。”

 

  十一月,乙卯,高竖致卢而出奔晋。晋人城绵而寘旃。晋人善其致邑。绵音绵。寘,之豉反。旃之然反。

  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黑,子晳。晳,星历反。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言女世为行人。女音汝。子晳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晳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已巳,郑大夫盟於伯有氏。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言不能久也。裨谌,郑大夫。强,其丈反。裨,婢之反。谌,本亦作湛。其与,如字,或音预。几,居岂反。《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今是长乱之道也。祸未歇也,必三年而后能纾。”纾,解也。屡,力住反。长,丁丈反,下同。纾,直吕反,徐音舒。解音蟹。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言政必归子产。将焉,於虔反,下同。举不逾等,则位班也。子产位班次应知政。择善而举,则世隆也。世所高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丧其精神,为子产驱除。丧,息浪反。除,并如字。驱一读上音丘具反,下直据反。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戾,定也。不然,将亡矣。

  [疏]“裨谌曰善之代不善云云”。

  ○正义曰:案传,伯有死后,子皮授子产政,云“虎帅以听命”,则子皮於时位在子产上也。此裨谌论郑卿位次,其言不及子皮者,盖以子皮非旧卿,虽继父而居高位,民望政次未之许也。及伯有既死,子西亦卒,子皮位为上卿,故郑人使知政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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