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穀梁傳 莊公二十二年
一、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肆,失也。眚,災也。災紀也,失故也。為嫌天子之葬也。
二、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小君,非君也。其曰君何也?以其為公配,可以言小君也。
三、陳人殺其公子御寇。
言公子而不言大夫,公子未命為大夫也。其曰公子何也?公子之重視大夫,命以執公子。
四、夏,五月。
五、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於防。
不言公,高傒伉也。
六、冬,公如齊納幣。
納幣,大夫之事也。禮有納采,有問名,有納徵,有告期。四者備,而後娶,禮也。公之親納幣,非禮也,故譏之。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