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作義要訣》一巻,元·倪士毅撰。士毅有《四書輯釋》,已著録。是編皆當時經義之體例。自宋神宗熙寧四年,始以經義試士。元太宗從耶律楚材之請,以三科選舉,經義亦居其一。至仁宗皇慶二年,酌議科舉條制,乃定蒙古、色目人第一塲,經問五條;漢人、南人,第一塲,經疑二問,限三百字以上,不拘格律。元統以後,蒙古、色目人亦増經義,一道明以來科舉之文,實因是而引伸者也。是書所論雖規模淺狹,未究文章之本原,然如云:“第一要識明道理透徹;第二要識得經文本旨分曉;第三要識得古今治亂安危之大體”。又云:“長而轉換新意,不害其為長;短而曲折意盡,不害其為短;務高則多渉乎僻;欲新則類乎怪;下字惡乎俗而造作太過,則語澁;立意恶乎同而搜索太甚,則理背”。皆後來制義之鑑也。國家設科取士,仍以經義為先。我皇上聖訓諄諄,釐正文體,操觚之士皆知以先正為歩趨。是書又在明前。法雖小異而理則相通,録而存之,或亦先河後海之義歟。原序稱兼采謝氏、張氏之説,《永樂大典》註:其説已載“舉業筌蹄”巻中,故不復録。今是巻適佚,姑仍舊本闕之,然大旨則已具於此矣。
自序
按:宋初因唐制取士試詩賦(省題詩及八韻律賦),至神宗朝王安石為相、熈寧四年辛亥,議更科舉法,罷詩賦,以經義論策試士,各占治《詩、書、易、周禮、禮記》一經,此經義之始也。宋之盛時如張公才叔《自靖義》,正今日作經義者所當以為標凖,至宋季則其篇甚長,有定格律:首有破題,破題之下有接題(接題,第一接,或二三句,或四句下反接,亦有正說而不反說者),有小講(小講後有引入題語,有小講上叚,上叚畢有,過叚語,然後有下叚),有繳結。以上謂之冒子,然後入官題,官題之下有原題(原題有起語、應語、結語,然後有正叚,或又有反叚,次有結繳),有大講(有上叚,有過叚,有下叚),有餘意(亦曰從講),有原經,有結尾。篇篇按此次序,其文多拘於捉對,大抵冗長,繁複可厭,宜今日又變更之。今之經義,不拘格律,然亦當分冒題、原題、講題、結題四叚。愚往年見宏齋曹公《宋季書義說》,嘗取其可用於今日者,摘録之。兹又見南窻謝氏、臨川章氏及諸家之說,遂重加編輯,條具於左,以便初學云。
作義要訣
宏齋曹氏(涇)曰:
作文各自有體,或簡或詳,或雄健或穩妥,不可以一律論。蓋文氣隨人資禀,清濁厚薄,所賦不同則文辭隨之然。未有無法度而可以言文者。法度者何?有開必有合,有喚必有應,首尾當照應,抑揚當相發,血脉宜串,精神宜壯,如人一身自首至足缺一不可,則是一篇之中,逐叚逐節,逐句逐字,皆不可以不宻也。
又曰,文字大槩以純者為合格,健者為有氣。合格者中程度,有氣者起人眼目。然今人作文於二者皆易有病,蓋,似純者,無氣燄則率畧,委靡又不足以起人眼目;似健者,多草野則夾雜恠僻,又不可以合有司程度。如愚所見,當於規矩之中,用老蒼之體,庶幾合格,則不為有司所擯,出竒則又非低手可及。必識此意乃可進歩。
又論立說大要曰:
主張題目,第一要識得道理透徹。第二要識得經文本旨分曉。第三要識得古今治亂安危之大體。然後一見題目,胷中便有稱量。然又須多看他人立意及自知厯練,則胷中自然開廣。又不要雷同,須將文公四書子細玩味,及伊洛議論大槩皆要得知。則不但區處性理題目有斷制,凡是題目,皆識輕重,皆區處得理。
到若所謂經旨者,亦試言其槩:唐虞題目,須要識得他氣象渾厚處:湯武征伐須要見他不得已處;商盤周誥須要見忠厚處;如大禹治水之行;所無事太甲之悔過;伊尹一徳之告歸;盤庚遷亳之為民;髙宗之有志中興;洛誥之倚重周公;及周公切切告歸之意;君奭之挽留,與夫無逸之本旨及化商,一切事體皆大勢所重也,則就這上立意得切者最好。自此之外亦難盡言,或題目散,頭緒多,我須與他提一箇大頭腦。如王會龍省試義,提道字串是也。
『其題目云:道積于厥躬。惟斆,學半。念終始典于學。厥徳修罔覺。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惟說式克欽承,旁招俊乂……
王會龍義起語云:人君,道與心為一,既欲參古人之善而無愧;大臣心與君為一,尤欲取天下之善而無遺。蓋道無終窮,不在吾身,則在古人,不在古人,則在天下,君不白(自?)聖而益求乎?古臣不恃君之聖,而益求乎賢,此所以能致其君之備道也歟。』
或捉題字做綱目,亦如王會龍之提道字是也。或用經句,最切者,如周明之百志,惟熈題以勿忘勿助為主是也。
『明之義,愚未之見。如林逢龍《太學發解義》以“有徳必有言”為主,亦是也。
其題目云:徳無常師,主善為師,善無常主,協於克一,俾萬姓咸曰大哉王言。
逢龍接題云:有徳者必有言,惟徳之會於吾君者,既極其精微則言之,散於天下者皆稱其廣大,有如徳之所在。茍擇焉而不精則言之,所發必語焉而不詳矣。何以為大公至正之論,而息夫人之異論也哉。此伊尹之告太甲,蓋欲其以徳之一為言之大也。』
餘皆不可以盡言,但要緊者一,題須要截得住,須提得緊,要處重,其細碎處,放輕不妨,有道理,合經旨,又不雷同,又教人一見便曉如此,便是主張。大槩以此立意,以此用工,自當有所見也。
或曰行文關鍵多則響,常讀熟做,熟則行文自熟。凡做商周題,用唐虞事,則精神壯觀。做唐虞題,用商周事,則不甚好。大凡,義不必長亦不必短,在措辭如何耳。長而轉換新意,不害其為長。短而曲折意盡,不害其為短。務髙則多涉乎僻;欲新則類入于怪。晦則讀之使人厭;淺則讀之使人輕。下字惡夫俗而造作太過則語澁;立意惡夫同而搜索太甚則理背。皆學者所當知也。又,凡做君題、國家題,反處不可太甚,只須輕輕說過。
存庵胡氏初翁曰:聞之前軰,凡做唐虞題目,不尚反,蓋彼時無此等不好氣象也。
○論冒題
或曰破題。為一篇綱領,至不可“茍句法,以體面為貴而包括欲其盡”。題句多則融化不見,其不足;題字少則敷演不見,其有餘。命意渾涵而不失於迂,用字親切而不病於俗,斯得之矣。接題所以承接破題之意,一篇主意要盡見於二三句中,尤不可不用工也。
或曰冒頭如人頭,面著不得十分多肉,肉多則嫌有肥氣,不雅觀也。
○原題
宏齋曹氏曰:原題之體,其文當圓,其體當似論前軰考校,多於題下看人筆端,須是見識髙,看文字多,方於此有議論。慷慨之體,中間最不要露圭角,又不要作成叚對文,只要參差呼喚圓轉可觀。大抵是喚起之後,便應一應,結一結,然後正一叚反一叚。又,總繳結此為正體,其反說者不必多,比正叚宜減大半。又,或有於正叚後復作一叚,或是引事,或是譬喻,如此議論,竟不必作反叚亦可也。
○講題
愚按,舊義必有餘意及考經(亦曰原經)。今日固不拘此,然遇可用處,亦宜用之,但不必拘泥耳。宏齋論“餘意、原經”二條摘録于後,變而通之存乎其人,若用亦只數句點綴足矣,不可失之太多也。
宏齋曹氏曰:所謂餘意,乃是本題主意外,尚有未盡之意則於此發之。須是意新又不背主意,仍於主意有情乃可。這箇有數様:本意所輕者,於此却微與提起;本題頭緒多者,此處與貫而一之;本意作兩倂不相關者,此處與發明之;本意有自本至效者,此又翻轉來言之。若只是本題意,又來說作一片,全無些斡運,則徒勞耳。
又曰:當初所以有原經者,須是說這箇題目“其來厯、次第如何或是誰人做底事、他這事是如何或是誰人說底話、他這話是如何要推尋來因究竟”,下梢結煞,方謂之原經也。第一要認他先後次序,倫理分曉,及提得箇血脉端正,然後擺布做來。
且如大槩稱頌事實之題,當旁引事實來證主意,分輕重呼喚,方引入本題出處,更自與他照應議論,然後結之。此格甚平正,初無難也。
若是吿戒之題,須要認他先後次序,如太甲上中下三篇,及一徳之書,盤庚上中下三篇,周家大誥,東征召誥,營洛多士,遷商民。這箇先後之次截然,最要鋪擺仔細。
又,不但篇目次第,只一段中亦要分次第,不可截斷,如本題係是在前,則起頭宜作議論一喚,喚動即就題目說來,便就此解他正意,這回方纔迤■〈辶里〉轉去,尋後面事使去云。不特此爾,後面又作如此說,下梢又是如何,却於本題後引來擁從而結之,此一體也。如本題,係是在後則,當起頭,逐一原去,其初是如何,中間又如何,乃引入本題,却作一小片議論而結之。又一體也。引事不在多,只要精切,或得一句最切,只就此一句發明,全靠善於斡運耳。凡引事,寧可真而少,不可多而雜、最要識此意、要知大槩。起頭多是引證。中間便當喚出出處,然後便當解意分曉結之。此又大槩原經之法也。
○結題
宏齋曹氏曰:結尾亦要識體格,不但用事證題而已。若本題係有大節目事體,則宜就此究竟到實結裹處結之,此為議論到底,是一格也。
本題用經句,主張有來厯者,宜於結尾喚起,出處狀得分曉。此有根據、有首尾文字,是一格也。
此外又有定格。說唐虞治體,宜以成王對之。說盤庚遷亳事,宜以周家化商事證之。皇極之說宜以聖門事證之。二典三謨亦然。湯武征伐宜相照證,周召告歸可互參攷三后化商。皆要相串最宜。識此意,其他方可泛引事證耳。
又或本題中實有議論未盡而道理實有當發揮者,又當作一叚議論,不必用事,亦可也引事之體既引狀本題後,又須更喚一喚,以已意慷慨議論,斷制,主意教他響朗,然後結之,此可以見人筆力,宜耐心加工也。
○總論
以上亦據所見畧言之耳。其詳不可盡也。在乎即類推之,以心體之,自求其意於外而得胷中之活法,乃有實工夫耳。要是下筆之時,說得首尾照應,串得針線細宻,歩歩思量主意,句句挑得明緊,教他讀去順溜又大槩。文字,全在呼喚。有時數句全在數箇字挑剔得好,須是十倍精神。自此之外,又有一項法度:一篇之中凡有改叚接頭處,當教他轉得全不費力而又有新體,此雖小節,亦看人手叚,如陳懋欽省試,會其有極義,自接題小講及原題講叚,原經結尾,一切轉頭處並不用尋常套子,如“嘗謂”、“今夫”之類(舊義多用“嘗謂”二字作原題起語,“今夫”二字作大講起語),蓋只教他人不見痕跡而又自轉換最妙者,江萬里易義之體,分明是於此處出竒,亦法之可法者也。然亦不甚緊要因筆漫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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