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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三
華亭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夏允彝瑗公選輯
張安苞子固參閱
夏文愍公文集二(疏)
夏言
◆疏
論禘宜虛位疏
會議九廟規制疏
請勑戒飭土魯番天方國夷酋疏
議處降答各夷勑書稱謂疏
議鳳陽府不當築城疏
奉勑詳議南京太廟不當重建疏
覆議大臣有期功喪廟祭當廻避疏
奉旨擬定七廟名額疏
奉旨議孟夏薦麥及賜百官麥餅疏
請定宗廟雅樂疏
覆議給事中陳侃等進呈使琉球錄疏
議處講武堂事宜疏
議處土魯番等夷人入貢事宜疏
會議遷奉慈殿三后神主於陵殿疏
○論禘宜虛位疏 【 禘祭】
頃者臣不揆淺陋、輒獻末議、以為自漢以下、封建法廢、譜牒不明、世系難考、欲如虞夏之禘黃帝、商周之禘帝嚳、巳不能盡合、故禘之廢者幾二千餘年、茲者仰承 皇上德音、因推明古典、采酌先儒精微之論、奏請宜為虛位以祀、庶此禮復行於世、奉 聖旨、禘義深奧、爾所議已得、具見誠意、朕亦以所自出之祖、本是厥初第一之祖、宜虛位而祀、惟求在我之誠耳、朕已具悉、禮部知道、欽此、續因中允廖道南獻議以為皇姓、乃帝顓頊之後宜禘顓頊、奉 聖旨、這所奏禮部便會官同夏言奏議一併參考詳議來說、欽此昨該禮部會同內閣九卿詹事府翰林院國子監堂上官少傅臣張璁等於東閣集議、璁首言曰、言虛位者。求之於虛。則失之無言顓頊者。求之於遠。則失之誣。惟禘 德祖為當、兵部尚書李承勛曰、禘 德祖是、羣臣次第曰、是、於是無有異議者矣、臣愚終未敢以為是、盖此事於聖賢道理、窮究甚微、於國家典禮、關係甚重、若但直任巳意、而不求人心天理之公、遷就一時、而不顧天下後世之議、徒事彌文、而不能體聖人仁孝誠敬報本追遠之實心、臣恐無以服萬世、又弗若弗舉之為愈也、臣愚於禘 德祖之議、可疑而未敢以為是者有四、不敢不終獻焉、夫禘者王者之大祭、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而以始祖配之、所謂王者自有天下者而言也、我 太祖是也、既立始祖之廟、我 太祖追尊 德祖是也、 太祖當時之心、亦 陛下今日之心也、豈不欲推其所自出。徒以世系難考。亦講求未及耳。故禘禮莫之能行。今日 陛下慨然欲行之者。仁人孝子追遠之心。有所未盡故也。亦所以推 太祖未盡之心也。若但以所自出之帝。加於 德祖而祭之。遂謂之禘。則我 德祖自開國以來享始祖之祭舊矣。今又以為所自出之帝。是不過強易置其名耳。恐非 陛下今日思念本源之心。與古人制禘之本意。此其可疑者一也。議者曰。今既以 太祖為始祖矣。則以 德祖為所自出之帝。又何疑焉。殊不知 太祖之為始祖者。 太廟中之始祖也盖創業之祖也。非王者既立始祖之廟之始祖也。今以 陛下之身。尊 太祖為始祖。而以 德祖為所自出。則其跡甚似矣。然不知在 太祖時欲舉禘祭。又將何人為所自出之帝乎。且先王禘祭之義。乃王者有天下之初。即制此禮也。非謂直待後世七廟之數備。而可以逓推遷也。今則誤認創業之始祖。為上世之始祖矣。則是知有太祖之所自出。而不知無 德祖之所自出矣。毋乃失之近乎。此其所可疑者二也。且歲一大祫。既尊 德祖。統羣廟之主而合食矣。則是 德祖歲歲享祭也。何以定將來禘祭之年數乎。夫三年一禘。五年一禘之說。先儒固未嘗以為是矣。然大抵禘大於祫。其舉宜疏。今禘祫並祭一人則不惟二祭之義紊而無別而舉祭疏數之數恐難於分借曰三年五年一禘。則歲固一祭矣。何得謂之三年五年耶。泥而難行。於禮無當。此其可疑者三也。議者又曰。近者太祫圖。乃皇上權為之耳。異時止當以 太祖主大祫。統 太祖以下羣廟之主。至禘 德祖。則惟以 太祖配之。而不兼羣廟。臣則曰祫之為義。合羣廟及遷毀之主。皆升祔合食。故謂之祫。又謂之朝享。禘則不兼羣廟之主。為其尊遠不敢褻也。以其有審諦之義。故謂之禘。又謂之追享。今若禘以 德祖。祫以 大廟。則 懿熙仁三祖既不得相從 德祖於禘。又不得降從太祖於祫。則是廢三祖之祭。而終無可享祀之時矣。朱子曰、禘祭是王者追遠之中又追遠、報本之中又報本、今 陛下之心。正欲求 德祖而上。豈無積德基命之祖。尚欲舉禘祭以追享之。今乃并 懿熙仁三祖為天親之至近者而廢其祀。恐非 陛下之所安也。此其可疑者四也。臣前虛位之議、自愧發揮義理未甚透徹、然不敢重有所請者、以 聖明既已洞然於斯矣、而復喋喋言之、嫌於務已說之勝也、區區之愚惟 聖明昭鑒
○會議九廟規制疏 【 九廟規制】
竊聞古者、天子宗廟之制、唐虞五廟、夏后氏因之、殷周之制、大抵皆七廟、而祭法王制所論、與劉歆宗無數之說又各不同、宋儒朱熹論古今廟制、引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其制皆在中門之左、外為都宮、內各有廟有寢、別有門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太祖者、百世不遷、一昭一穆為宗、亦百世不遷、二昭二穆為四親廟、高祖以上、親盡則毀而逓遷、昭常為昭、穆常為穆、既而曰三代之制、其詳不可得聞、然其大畧不過如此、漢承秦敝、不能深考古制、諸帝之廟。各在一處。不容合為都宮。以序昭穆。明帝遵儉自抑。不復別為寢廟。而子孫遂為同堂異室之制。嗣是更歷魏晉。下及隋唐。皆不能有所裁正。至論宋事。亦以不為太祖特立廟為憾此朱子之言。後學相守以為確論者也。恭惟 太祖高皇帝、受天明命、以有天下、初為四親各別立廟、 德祖居中、 懿祖居東第一廟、 熙祖居西第一廟、 仁祖居東第二廟、廟皆南向、東西兩夾室、兩廡三門、門設二十四戟、外為都宮、正門之南、別為齋次、其西為饌次門東為神廚、其一時制度、儼合古禮、嗣後改建 太廟、始一遵同堂異室之制、郊庙之制始終不同者其始行古其後合今也夫既遵古制以各立廟。矣。一旦襲用漢唐故事。是盖神謨英斷。必有所以然。議禮者終以為非古之制也。恭遇 皇上、俊德憲天聖學稽古、天地百神之祀典、皆巳釐正、制度儀文、昭然可述矣、獨于宗廟之制、未之修復、所以形於 御札、宣於召問、謀之輔部大臣者屢矣、臣等恭聞 聖諭、仰見大聖人制禮作樂之志、奉先思孝之誠、盖欲追復三代之禮、以成一王之制、將以垂諸萬世而不刊者也、臣等躬逢斯盛、仰奉明旨、敢不思所以對揚休命乎、但臣等廣集眾思、愚有一得、不敢不為 陛下陳之、臣等嘗聞廟者、所以象生之有朝也。寢者、所以象生之有寢也。建之觀門之內、不忍遠其親也。位之左。不敢死其親也。是其營搆之制。奠兆之所。各有定則。不可以意為者。即今 太廟南邊宮墻。東邇 世廟。西阻前朝。地勢有限。輔臣禮官、巳奉 聖諭、太廟三殿俱不動、則是 太廟周垣之外。左右隙地。不盈數十丈耳。若依古制。三昭三穆之廟。在 太廟之前。以次而南。則今 太廟都宮之南。至承天門墻不甚遼遠。即使盡闢其地。以建羣廟。亦恐勢不能容。若欲小其規模。不必別為門垣寢廡。則又不合古禮。况古人七廟九廟。制度皆同。 太廟營構巳極弘壯。而羣廟隤然卑隘。恐非所以稱生前九重之居也。議者欲除 太廟兩廡。則非特不中典禮。而裁損廟制。事體尤重。且諸王功臣之祀。又將置之何所。非臣等所敢聞也。且臣等聞之。廟者。貌也所以形貌祖考而禮之明者也。寢者。寢也所以寢息祖考而妥之幽者也有廟無寢。則神將安棲。議者欲藏其主于夾室之中。夫夾室者。側室也。所以藏祧廟之主也。以親廟未毀之主。而藏之夾室。恐非禮矣。至謂周人廟制約儉。宜摹倣而為之。是又徒耳熟陳言。而未嘗精於心計者也。夫周廟門容大扄七箇。圍門容小扄三箇。則大門實容二丈一尺。小門實容六尺。引斷精確其制度之弘且過於今烏在其為儉約也。况臣等恭覩 世廟之制。盖損於 太廟之數多矣。今欲建立羣廟。其規制高廣。又豈可損於 世廟乎。且 太宗功業之盛比隆 太祖。而 憲宗又我 獻皇帝父也。 二廟規制。視 世廟尤不當有一毫降損而後可。不然、則 聖心於此又有所大不安也今 太廟之主。自我 太宗而下凡七聖。茲欲為立廟。將依古制為三昭三穆而止立六廟乎。將依商周之制以 太宗為百世不遷之宗。而加立七廟乎。夫規制既不可降損。而欲擬諸 世廟。森然並建七廟於 太廟之南。豈惟地小不足以容。殆恐宸居左偏。宮室太盛以陰陽家說。未免有偏缺壓制之嫌。此就地勢規制而言。臣等所未敢輕議者也。臣等竊謂即使各廟既成。 陛下以一人之身。冠冕佩玉。執圭服袞。循紆曲之途而欲於一日之間徧歷羣廟。為之興俯拜起升降奠獻雖有強力之容。肅敬之心。且將薾然疲??几。非獨筋力有所不逮。而日力亦有所不給矣議者乃引周禮宗伯代后獻之文謂羣廟之中、可以遣官攝祭是又未嘗深惟禮意者盖古者宗廟之祭。君后迭獻是以后不與祭。則宗伯可以代獻。謂同在一廟之中而代后之亞獻者言也未聞人臣可以代天子行事而遂主一廟之祭也且古者諸侯助祭。多同姓之臣。以之代攝。猶之為可。何也。同一祖宗之子孫也。今之陪祀執事者。可以擬古諸侯之助祭者乎。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是有故不得與祭。而其心猶以為如不祭也。况 陛下之仁孝誠敬。可以終歲舉祭。止對越 太祖之廟而不一至羣廟乎。且規制必備而成廟。門垣堂廡寢室是也。儀文必備而成禮陪位樂舞之數是也。今欲立為七廟或八廟之制。則每廟之中。致祭之時。皆當有樂舞之數。陪祀之位而後可。若曰降從簡易。而垣寢不備、樂舞不陳。主祭不親。則是本欲尊之而反卑。本欲親之而反疏。秪見貶損而未見所以為隆重矣。先年大學士丘濬謂宜間一日祭一廟歷十四日而徧七廟。此盖無所處而強為之說。不自知其言之涉於迂闊。此就禮節儀文而言。臣等所未敢輕議者也。臣等竊聞先儒馬端臨曰。後世之失禮者。豈獨廟制一事。而廟制之說。自漢以來。諸儒講究。非不詳明。而卒不能復古制者。以昭穆之位太拘故也。必欲如古制立廟。必繼世而有天下者皆父子相繼而後可。若兄弟世及。則其序紊矣周孝王以共王之弟。懿王之叔。□懿王而立。故晦庵廟圖。宣王之世。則以穆懿夷為昭共孝厲為穆。夫穆王於世次昭也。共王為穆王之子。於世次穆也。懿王為穆王之孫。則繼穆王而為昭是也孝王為共王之弟。而以繼共王為穆。雖於世次不紊。然以弟而據孫之廟矣。至夷王為懿王之子。世次當穆。而圖反居昭厲王為夷王之子。世次當昭。而圖反居穆則一孝王立。而夷厲之昭穆。遂至于易位。於是晦菴亦無以處此。不過即其繼立之先後以為昭穆。而不能自守其初說矣。又况宣王之世三昭三穆為六代則所祀合始於昭王。今因孝王廁其間。而其第六世祖昭王。雖未當祧。而已在三昭三穆之外。則雖名為六廟。而所祀止於五世矣。然此所言者。昭穆祧遷之紊亂。不過一代而已。前乎周者為商。商武丁之時。所謂六廟者。祖丁南庚陽甲盤庚小辛小乙是也。然南庚者祖丁兄子。陽甲盤庚小辛小乙又皆祖丁子也。姑以祖丁為昭言之則南庚至小乙皆祖丁子屬。俱當為穆。是一昭五穆。而祖丁所祀。上不及曾祖。未當祧而祧者四世矣。後乎周者為唐。唐懿宗之時。所謂六廟者。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是也然穆宗宣宗。皆憲宗之子。敬宗文宗武宗。又皆穆宗之子。姑以憲宗為昭言之則穆宣為穆。敬文武為昭。是四昭二穆。而懿宗所祀。上不及高祖。未當祧而祧者三世矣。盖至此而不特昭穆之位偏枯而祧遷之法亦復紊亂。若必欲祀及六世。則武丁之時。除太祖之外。必創十廟。懿宗之時。除太祖之外。必創九廟而後可。且繼世嗣位者。既不能必其為弟為子。而創立宗廟之時。亦安能預定後王之入廟者。或穆多昭少如殷之時。或昭多穆少如唐之時哉。若必欲昭穆不紊。則立廟之制。必須屬乎昭者於太祖廟之左建之。屬乎穆者。此論明快或古者立庙其制如此於太祖廟之右建之。方為合宜。而預立六廟。定乎三昭三穆。以次逓遷之說。不可行矣。似反不如東都以來同堂異室共為一廟之渾成也。此則往哲之論。足證今事。就昭穆祧遷而言。臣等所未敢輕議者也。臣等仰惟 陛下。孝思純至 天鑒高明制禮作樂。卓越前聖。方且退託謙冲。下咨廷議。但臣等愚昧。非不知古禮當復。而事理有所難行。惟是 聖諭以為 皇考獻皇帝有 世廟以享祀。而我 文祖太宗以下列聖。乃不得專有一廟以全其尊。斯言也 亦善作收局皇天列祖。實鑒臨之。天下後世。可以仰見 陛下。純孝至誠大公至正之心矣。但臣等愚見。則以為列聖同享 太廟。巳極尊崇。而 皇考專居 世廟猶為退遜。若廟制大小不倫。行祀親攝或異。則尊卑厚薄之分。反不足以稱 陛下孝敬之誠。恐又未免有遺憾矣。臣等竊見今歲孟春。 陛下更定特享之儀正 太祖南面之位。以為太廟之始祖。又為 列聖各設帷幄。祭俱南面。各自奠獻讀祝臣等仰服 陛下。酌古準今。因旹制宜儼乎各廟專祀之義。雖古人制禮精微之意。亦不過如是而巳。况向來恭聞 陛下有諭輔臣御札云。祀典宜正。廟制難更。大哉皇言。實萬世之寶訓也。今臣等復議得 太廟九間同為一堂。雖有帷幄。而無所間隔。嫌於混同。未稱專尊之敬請以木為黃屋儼如廟庭之制。每廟設一於殿之一間。又設帷幄於其中。 太祖居中盡北。 太宗而下。 列聖依昭穆之序以次稍南。位置如古建廟之制。則 太祖列聖。各得以專其尊。足以申 陛下尊尊親親之情。而於古禮亦庶幾矣
○請勑戒飭土魯番天方國夷酋疏 【 戒飭西域】
主客清吏司案呈、嘉靖十一年十一月、該陜西行都司都指揮同知徐威等、起送土魯番并天方國等地面速壇滿速兒王等、差來夷使馬黑麻虎力奶翁等、赴京進貢、該本部將各夷使進到方物驗收、及將各番王求討事情、俱經具題給賞外、即今差官督發各夷起程、查得今次土魯番入關進貢、共二百九十名天方國一百三十七名、緣舊例各夷入貢。十人內准與起送一人。其土魯番等處來貢。止許與哈密依時同來。並不許過十人。後為寬禁例以舒夷情事。又准每十人起送二人。其土魯番天方國兩處先年赴京人數。多不過二十餘人。惟是今次到京人數倍多。且開列地面王號動致數十。以致求討之支。不勝其繁。不惟違越舊規。抑亦非以小事大之體。若不及今區處將來踵襲故常。於賞賜則難於應付。於體統則難以制馭。恐非善後永久之圖等因。案呈到部、看得西域諸國載在會典。惟是土魯番。天方國撒馬兒罕等乃其國號。其稱王者亦止是一人。前此求討番文。除國王外。多者不過十餘紙。大抵皆稱王母王弟王子頭項。其餘部落地面。類稱頭目名色。惟是今次土魯番開稱王號者七十五人。天方國稱王號者二十七人。不別孰為國主孰為部領。今次 勑書回賜之間若一槩具答。如其所稱。則是所開地面皆係入貢之國而彼國亦無復君臣之辯矣。此等事體。大有關係廟堂之上。宜有處分。一以尊中國之體。一以折外夷之奸。多稱王號者欲優給賞賚故爾况其稱號名目既多。則貢物雖微自當加例給賞。求討相同。自當逐項回答。且一次准許。日後遂為成例。將來不副其無厭之求。則執詞啟釁。未必不繇於此。宋人歲幣之事。盖可鑒已。所以富弼當國家事勢逼迫之旹。猶力爭獻納二字。古人慎重事體如此夷狄豈得不畏。我 朝以堂堂一統國勢尊強。非前代比。况 列聖相承。神威聖武。四夷震疊。泰山之勢何所不壓。而蕞爾小夷。乃或肆其狡詐。槩稱王號。僣凟 天朝。揆諸國無二主之義。責之以小事大之道。彼將何詞。為此臣等議得今次回賜 勑書。除各國國王一人。宜從本等稱號。其餘恐未可類以王號回答。合無請自 聖裁勑下內閣輔臣。從長議處。撰勑一道。發明華夷君臣大義。備述 祖宗相待外夷。恩威並用。舊規。丁寧 天語。示以畫一之令。責付進貢夷使賫還本國。宣示國王。俾知遵守。庶懷柔之道。制馭之方。各得其宜。斯為 聖王禦戎之上策也。
○議處降答各夷勑書稱謂疏 【 降答西域勑書】
臣等議得土魯番天方國、自弘治正德及嘉靖八年以前、入貢屢次 赴京使臣、求討物件、稱呼名號、並未有如今次之多、是以本部欲乞 聖裁、勑下內閣輔臣、從長議處、誠欲尊崇國勢、節省國儲、將以少効芹曝之愚也、今內閣輔臣題稱前因、復蒙 陛下勑令禮兵二部從長議處是臣等初意。欲伸中國之威。而惜夫體。輔臣之意。恐召外夷之怨。而啟乎釁。皆以納忠於 陛下。非為身謀也。但看得西域諸國之稱王號者。惟土魯番天方國撒馬兒罕三國。節年入貢。其餘。如日落等國。國名尚多。來朝絕少。自與土魯番等國不相統屬。查得土魯番自弘治正德以來入貢十三次。天方國自正德以來入貢四次。每次稱王號者多止一人或二人三人。其餘多稱頭目親屬。嘉靖二年八年。天方國稱王號者始多至六七人。土魯番稱王號者始多至十一二人。而二年內撒馬兒罕始稱王至二十七人。內閣題稱先年亦曾有稱王至三四十人者。盖即嘉靖二年併三國而數之有此數也。若今次土魯番、則七十五王、天方國則二十七王、而近日續到撒馬兒罕、則五十三王、并而數之、則為百五六十王矣、是前此來朝稱王。並未有如今次之甚。其所稱王號。查與舊文並無相同。即有同者。地面又復不同。及查 先朝回賜勑書、弘治以來、或止回本國國王一人。其餘頭目親屬。即該載一敕之中。或一地面幾處內。一地面頭目幾名。不拘多少。賜勑一道。或各照親屬名色。如嘉靖八年。每人賜勑一道。今開列地面既多。稱呼王號者尤多。揆諸舊例。殊為參差不一。必欲依文回答。如??山王?年撒馬兒罕例。亦有前例未審不妨駁正者但恐彼旹亦出於一旹不審不及致詳之過固未可遂以為例襲而行之也。况撒馬兒罕。止因嘉靖二年。添稱王號二十七人。此其肇端。今次遂致倍踰其數。豈不可為鑒哉。查得成化元年。該禮部議稱土魯番等國今後來朝。經繇哈密地方者。就彼聽候同來。並不許過十人。及不得假作別番名目。濫放入關。此係著例可考者也。弘治元年、該甘肅鎮廵等官奏稱哈密地面同撒馬兒罕天方國等處使臣六百一名、土魯番三起男婦四百十四名口、俱來進貢、本部為照差人過多、冒賞太濫、議擬合於六百一名口內、量准二百名、其天方國果係原來夷人、量准十數人起送來京、其額外多餘、并土魯番等三起、合俱以禮阻回及請勑勑切責鎮廵官員、今後務要照例驗放起送其守關原報官員、行廵按御史查提問罪、此係禁例之嚴。近在孝宗之朝非遠也。則是前此國家之處三項夷人。固嘗禁其不得假濫名目。亦嘗節其起送人數。至於土魯番三起男婦四百餘人。又嘗盡數以禮阻回。既而於鎮廵驗放官員。則加切責。於守關原報人員。則行提問。是皆老成謀國之臣。其重體惜費。伸威振法。處置曲盡。固未嘗慮其有他患也。臣等竊謂自古中國之於裔夷。當其來朝入貢。雖嘉其納欵之誠。未嘗直與拒絕。至于貢期方物。未嘗不有體例為之節制。其或名號僣差。言詞侮嫚。未嘗不正以大義。責其無禮。必如此而後有內夏外夷之辯。天冠地履之分。庶幾德可遠施。威可遠加。而中國不失為中國矣。今土魯番天方國稱王太多。事關國家大體。若謂其本國封授。則前此舊文所無。若謂其部落相呼。則不當聞於闕下。若止依來文回答。則土魯番天方國皆一國也。恐自此而為數十國矣。若類以王號荅稱。人與 勑書一道。竊恐自今以後。各項地面。各執所得 勑書。率其部落任意加增。將來無時入貢。勢難阻絕。貢使日增。則道路有司。供費日甚。賞賜回答。無有紀極。以府庫有常之財。似不足以充谿壑無涯之欲。况臣等昨來親赴左順門。看給回賜土魯番天方國所費禮物不貲。其織金蟒龍各樣鳥獸?疋。俱係永樂年間織造之物。顏色鮮明。金縷緻密非近年織造者可及。詢之管庫人員。亦云見今積貯空虛。後將難繼。且夷人所貢鐵銼等件俱無用之物。而竭我帑藏以應彼求討。是敝中國而事外夷。恐非計之得者也
得旨作勑書每國止許一人稱王
○議鳳陽府不當築城疏 【 鳳陽築城】
南京禮部等部右侍郎黃綰等題、該欽差總督漕運兼廵撫鳳陽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劉節題、開地方應議事宜、內一件建城垣、據直隸鳳陽府申前事、行南京禮工二部各委堂上官一員、并欽天監熟知地理風水官員、親詣鳳陽府、精加相度、如果便利無碍、相應建築甎城、就行定擬闊狹遠近、奏請裁奪等因、該戶部等衙門會議題、奉 欽依、咨行工部看得所題建築甎城事宜、相應勘處、備咨到部、轉委臣等親詣鳳陽府查照都御史劉節所議前項事宜、隨該臣等行委南京欽天監冬官正許濟等、各親詣相度、隨據委官冬官正許濟等呈稱、相看得鳳陽府治、原無城垣、止存土埂五十餘里、中有皇城內包萬歲山、東西山勢相連、皆拱對皇陵、其萬歲山正當前案、自建皇陵到今。土脉靈氣。秘結年久。誠恐建築城垣。不免開壕動土。關係匪輕。臣等又經親詣陵寢、及府治處所、逐一相度、切照鳳陽府治所關、固宜有城池以為保障、都御史劉節之奏、誠為地方急務、但仰惟皇陵乃宗社萬年基本、而鳳陽府治、正在皇陵前面、護砂明堂之中、凡附近四圍山塲地土、累朝以來、例有重禁、不許軍民砍伐樹株、掘取土石、開鑿窯井及皇城內外。不許耕種。近陵處所。不許置設油榨。恐有震驚。况今欲築鑿城池。大興工役。山川風氣。焉保無傷。且皇城所包萬歲山。即皇陵案山。所以 聖祖當旹建立皇城、形如半月。抱向皇陵。其東西鐘鼓二樓。并各城門臺基。亦皆拱向。又看得周圍城基止有萬歲山後北門一?。見存甎城數丈。其餘俱是土墻。亦無開鑿壕河。及查中都誌書。亦云土墻無壕。竊想聖祖建極開基三十餘年。九州四海。周思曲慮。無有不至。高城深池。隨處創建。未嘗患財力之不足。豈有龍飛故鄉之地。慮猶未及。而惜此數十里城池之費哉。盖有深意存乎其間。而非今日所敢輕測也。若欲於此建築城池。决當審避。以故前此累經相勘人員。不敢明言。姑以年向不利。地方荒歉為辭。臣等親詣相度。實見陵寢所關如此。焉敢苟狥一方私見。依違兩可。不為 陛下明言致萬一之誤哉。奉 旨抄出送司案呈到部、看得鳳陽府治皇陵所在、乃 聖朝祖宗根本之地。山川靈秀。王氣所鍾。不宜震驚騰洩。誠如各官所議依擬、合候命下行移各該衙門、一體遵守。不須築城。則皇陵永固。而長保億萬年無疆之休矣。
○奉勑詳議南京太廟不當重建疏 【 南京太廟】
議得唯天子議禮、唯聖人達孝、近日南京 太廟既燬于火、該南京禮臣奏請欲將南京 太廟原日朝夕香火、暫併于南京奉先殿、其重建廟制、補造神主、干係 宗廟太禮、取自上裁、欽蒙 敕下該部看詳、臣下雖欲據經守禮、愚賤未敢專擅、欽蒙 皇上頒勑下議、臣等伏讀仰思、備見 皇上至德達孝、綸言精確、貽謀高遠不獨有以正一代宗廟之禮、且足以定萬世帝王之業誠非臣下所及、乃復不目滿假、務集眾思、尤見虛中愛禮、甚盛心也、竊惟古者國無二廟。廟無二主。故虞祭用桑主。練祭用栗主。栗主既立。乃毀桑主。君去其國。則太宰取羣廟之主以從。明天無二日。尊無二上。國無二廟。神無二主也。後世此義不明。漢有原廟。齊有偽主。褻凟誣妄。事神則難。乃若有周三都三廟。則又禮以義起。事有攸宜。岐周則太王諸侯之廟。鎬京則武王定都所建。洛邑則周公定鼎所建。典據精確然鎬京廟成則岐周之主巳從洛邑雖廟成王未嘗都洛則鎬京之主自在。周公雖以至親留後。然諸侯不得祭天子。支子不得祭太宗。文王武王之禋。盖非正祭。故國有二廟。自漢惠始也。神有二主。自齊桓始也。周之三都三廟。乃遷國立廟。去國載主。非二廟二主也。我 太祖肇都南京。即周公都洛。 太宗定都北京。即武王都鎬。知武王周公之志。未嘗不同。則知 太祖太宗之心。未始異矣。况 太祖未年。嘗有改都之議。則知一旹定鼎金陵。未稱貽謀之遠。迨 太宗定都燕京。內制六合。外控諸邊。形勢遠過關中。固萬世帝王之業。我 太祖在天之靈。豈不居歆。况 聖子神孫。既親奉祀事于此。則 祖宗神靈。自當陟降于此。斯固人情。亦乃神道。古人立主依神。立廟依主而子孫之身。又祖宗所依。今日正當定專如此。使宗廟社稷專主于此。本支百世根本于此。祈天永命保民出治。罔不于此。茲實億萬、載無疆之休。此臣等所謂不徒定一代宗廟之禮。而且以定萬世帝王之業者也。臣等雖愚且賤、心知其是、確乎不可易矣。然仰惟 聖衷謙虛。猶若有所未安者。臣等請得而贊之。唯 聖明斷焉。今日南京 太廟之議、大略有二、或謂可弗建者。以國無二廟。神無二主也。或謂當重建者。以南京根本重地。 祖廟神靈久依。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弗建也者守禮也重建也者以義起也。雖見有不同。知者見之謂之知。仁者見之謂之仁。愚且賤焉。弗敢專也。弗敢遂也。今伏讀 聖諭所謂既以北京立萬世之業、當為萬世之圖、使其定專于此、庶幾 太祖永歆、必不以作廟為歆云者、則弗建之議。可以的然而决矣。 聖諭所謂南京秪存百官有司、不巡幸、不舉時祀、 祖宗唯子孫是依是憑云者、則復建之議。可以渙然而釋矣。此所謂眾言淆亂。折諸聖也。至曰一太宗定北都、傳已六宗、能為 太祖太宗守洪業、無南北之分、又曰、一天下作二主二廟、恐弗合禮與義、大哉王言、一哉王心、聖學孝道、蔑以加矣、至謂承天府尚有 獻考廟、今弗重建南京 太廟、為豐祀于昵、此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百姓不知者耳。况事體大異、比擬不倫、 聖諭固已折之當矣、且南京 太廟。今日之廢。非出于人。而 祖宗廟享固在于此。匪曰疏之。實以親之。匪曰薄之。實以尊之、以善繼善述之心、為不愆不忘之孝、守 文祖遷都之慮、保 高皇創業之謨、則不當復建廟于南京者。誠萬世不易之定論也。况南京皇城宮殿傾圯者多。 累朝以來。不許修飾。而近日議臣??山王???山王?奏欲修理。此皆不知 祖宗深意。殊非所以守成法而定民志也。且北京 宗廟。行將復古定制。久注淵衷。而南京 太廟。修飾方新。遽罹回祿。則皇天眷德之意 聖祖啟後之靈。恐不可不默會於昭昭之表者也。臣等學不足以洞達天人、才不足以彌綸治道然仰奉聖謨、僉謂茲事、可以質鬼神而無疑、俟百世而不惑矣、但南京原有奉先殿在、其朝夕香火、自當并合供奉如常、仍乞俯從禮官、祈請欽製祝文、遣官祭告、其 太廟遺址、似當倣古壇墠遺意、仍高築垣墻、謹司啟閉、不致有所踐踏、以致尊嚴之意、則禮成義盡而國是定矣、
○覆議大臣有期功喪廟祭當廻避疏 【 期功喪避陪祀】
查得大明律內一款、凡祭祀緦麻以上喪、皆不與、及查得本部凡遇郊廟一應祭祀、其陪祀官員、除年老殘疾瘡疥體氣刑餘喪過之人不與、先期出給告示于東西長安二門張掛曉諭、行准吏部騐封清吏司并詹事府主簿廳手本、查得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事兼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姪病故於四月初二日聞喪、係期年服、扣至嘉靖十四年四月初二日服闋、吏部左侍郎霍韜出嫁堂妹病故於四月二十八日聞喪、係小功服、扣至本年九月二十八日服闋、又堂弟病故、七月十八日聞喪、係大功服、扣至嘉靖十四年四月十八日服闋等因、通回報到司案呈到部、看得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事兼翰林院學士顧鼎臣、吏部左侍郎霍韜奏稱本年孟冬祫享 太廟、時享 世廟、伏蒙欽遣臣等捧主、奏乞講明禮制、應否廻避、乞賜裁定、永為遵式一節、大意曲引古禮、以其所居之職、擬于古之諸侯自絕期喪、霍文敏屡辭遷擢之命未必邀入庙恩典而建此議也要欲逞其宿辨耳文愍引經析之特為嚴峻不遵律例廻避、欲要入廟捧主而已、臣等看議得國之大事、惟祭。人情之實惟喪。故喪祭二者。吉凶大禮。帝王所重者也。誠不可不講明焉、我朝稽古定禮、首嚴祀祭、尤重喪服、謹按大明律祭享條下、凡大祀廟享、所司知有緦麻以上喪、或曾經杖罪、遣充執事、及令陪祀者罪同、罰俸錢一月、若有喪有過不自言者、罪亦如之、此我 太祖高皇帝欽定之律、凡五品以上官、得與祭者、自緦麻以上喪、皆聽廻避、制也、禮也、今侍郎顧鼎臣霍韜具奏、引古禮期服諸侯絕大夫降之文、而以今之居公卿位者、擬於古之諸侯、又以古之諸侯。猶今之守令。則似大不倫矣。夫封建法廢。而罷侯置守。則世無諸侯久矣。歷代官制沿革不同。我朝稽古建官。雖倣周禮。而九品之制。亦無所謂公卿之秩。古之諸侯。建邦啟土。世有其國。於分君也。其伯叔父兄弟皆臣也。故期服可絕。不知今之所謂公卿者。果能偃然以君道自處。而可以臣其伯叔父兄弟否乎。且古有列國諸侯。亦有王朝公卿。即王朝公卿。亦每亞諸侯一等。即古之公卿。亦不敢擬於列國諸矦。况在千載之下。事體有大不同者乎。又曰。在位則為公卿。釋位乃有族屬。凡臣僚五品以上。皆無廻避期服之禮。是何言也。且既以侍郎為公卿。擬諸侯矣。而又令五品官皆不避期喪。是今之五品官皆公卿也。既以古之諸侯。猶今之守令矣。是今之為公卿者。亦猶守令也。此惡可同也。夫喪服之制。人情之所由生也。豈以在位釋位。為有無隆殺哉。信如所言。則是知貴貴而不知親親。有爵位而不復有恩義矣。是何其教民以薄也。又謂凡言喪者。謂其身涖之者也。身涖之者。以其穢也。而又曰。聞計為位。及同居遭喪。致愴慽焉。廻避吉禮可也。若踰旬月。皆無容於避矣。此皆任情杜撰之言。於禮無考也。於典無據也。夫喪服者因人情之哀而制之者也。哀有淺深。故服有輕重。是故為之三年期年。為之九月五月三月。此定則矣。故定之三月。哀不能忘于三月也。定之期年。哀不能忘於期年也。是故祭祀吉禮也。所以致誠於神明也。若有喪者。情未忘於哀。則不能致其誠於祭。而曰以其不身涖其喪。與夫時之過。皆可無避。斯言也。臣等實未之前聞也。卒言彼執律例而不通其義者、又將議其為戾、則又大非矣、誠大戾矣、我 太祖御製大明律序曰、朕有天下、倣古為治、明禮以導民、定律以繩頑、則律令之作固出於禮義之精微也。朱子謂律是從古來底。盖不但秦漢而下。三代之法。固寓於中矣。且律文簡奧。非曲學俗儒所能領會。宋莒公曰。律應從而違。堪供而缺。此六經之亞文也。今日二臣有是之請。盖未達律文從違之義矣。曾謂律例禮義有不相同者哉。為人臣者。誰敢棄律令而不守哉。臣等仰惟 陛下以其言為亦當者、若曰重 宗廟之事、而不復顧其私云爾、然實則以私而妨公矣失輕重之分矣。臣等忝列禮官、二臣之言、棄禮為甚、不敢不按據古禮、為 陛下詳言之、夫禮曰、喪多而服五。是五等之服。皆喪服也。故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此哀之發於言語者也。大功之喪。不食醯醬。小功緦麻。不飲酒醴。是哀之發於飲食者也。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也。是哀之發於容體者也。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一升十二升。緦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是哀之發於衣服者也。夫大功小功緦麻服漸輕矣。而皆不能無哀焉。况期年之喪乎。今鼎臣期喪也。韜大功之喪也。而乃欲忘哀以從事於 宗廟。是與古人制禮之意大相遠矣。傳曰。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不奪人之喪者。謂不奪廢他人居喪之情也。不可奪喪者。謂巳居喪之情。不可為它事所奪廢也。要使各得盡其禮耳我 太祖欽定律令。凡緦麻以上喪。不令陪祀許廻避者。是以 天子之尊不肯奪廢人居喪之情也。而二臣乃自忘居喪之情。而自奪廢其禮。不亦異于君子乎。禮曰、如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則既宿、則與祭卒事、出公門釋服而後歸、盖既宿者謂祭前三日、將祭之時、既受宿戒、若遭喪、則亦須畢公家之事、而後釋服以歸、可也、今二臣之喪、則前於祭矣、乃欲棄喪以與祀事、則斯禮也。亦臣等未之前聞也。况禮曰。小功緦麻。執事不與禮。執事者謂擯相也。禮謂饋奠也。夫小功緦麻。但可執事。至于饋奠之禮。重則不敢與也。今二臣所服之喪。非小功緦麻。皆服之重者也。 太廟捧主。實兼饋奠。禮之重者也。以服之重者。而與夫禮之重者。是得謂之知禮乎。禮又有曰期之喪。卒哭而從政。從政者。謂庶人供力役之征也。夫庶人有期之喪。尚須卒哭而後供役。今為士大夫。乃冒期喪大功。而與於禮。是今之士大夫守禮不若古之庶人矣。臣等竊謂禮義中正之極、載在禮經、 朝廷法禁之嚴、具存國律、矧我 皇上崇古尚禮、度越百王、方稽經定制、以垂萬世綱常之則、而臣等職司典禮敢不據經守正、以嚴僣踰之防、若依阿承順、以苟從二臣之請、則紊亂 太祖成憲、滅弃先王彝訓、實自臣等始矣、况二臣之服制。歲月有期。 宗廟有事之榮。尚可與於它日。而禮失不可復追。法亂難以定守。所據鼎臣韜服制未滿。相應准其廻避。伏乞別遣大臣二員。代其捧主。則倫理厚而禮教明憲典遵而法守定矣。
○奉旨擬定七廟名額疏 【 七廟名額】
竊惟古者天子宗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其有功德者、則立百世不遷之廟、不在三昭三穆之數是故太廟合享、則太祖東向、羣昭列於北牖而南、義取向明、故稱昭、羣穆列於南牖而北、義取深遠、故稱穆、是昭穆之名。但有取於南北以敘世。無取于尊崇以觀德。况古人廟制。以東向為尊。與今宮室之制不同所見殊為通達茲欲定建名額恐不當遂以昭穆為廟名也按祭法有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然名稱雖實。而尊表無文。矧第可施於嗣王。而不可施于臣下。故祭法則有。而王制則無。似亦未見其為不易之定名也。臣謹竊取周制以義起之。惟 聖明裁焉。夫周制曰。太廟者。太祖廟也。文世室。文王廟也。武世室。武王廟也。太者。太始之義。所以尊創業之祖也。文武之稱。則其謚也。古者葬則有謚。謚以尊名。亦以誄行。子之於親。臣之于君。得通稱也。此周人以謚名廟之義。見於經可考者也。自漢氏而下。更數千餘年。襲為同堂異室之制。而先王宗廟之制。竟不可復。故昭穆之稱無聞。歷代既無專廟。故其所稱廟號。亦虛名耳。我 皇上今日復古廟制。既正 太祖高皇帝南向之位。則 太廟之名。實符周典。又以 太宗文皇帝功德隆盛。特為之建百世不遷之廟。茲欲立廟定名。臣請以 太宗廟。宜曰 文祖世室。在左三昭之上。 仁宗皇帝為昭第一廟。宜曰仁廟。 宣宗皇帝為穆第一廟。宜曰宣廟。 英宗皇帝為昭第二廟。宜曰英廟。 憲宗皇帝為穆第二廟。宜曰憲廟。孝宗皇帝為昭第三廟。宜曰孝廟。 武宗皇帝為穆第三廟。宜曰武廟。庶幾功德昭顯。而稱號章明。足以為萬世不刊之定制矣。
得旨依擬行
○奉旨議孟夏薦麥及賜百官麥餅疏 【 荐麥】
該本部尚書夏言欽奉 宸翰、賜諭內殿禮儀、四月八日、俗事宜革去、但有賜百官不落夾之例、此當議改日行、欽此、復於三月二十日、節奉 聖諭禮記月令篇、謂是月麥先熟、以薦寢廟、今可取此義、歲以孟夏之五日、薦內殿、賜百官、仍具米食造如舊、名曰麥餅、卿可與二輔擬來、欽此、臣言謹欽遵會同內閣大學士張孚敬李時、議得四月八日、例賜百官不落夾者、相沿釋氏之說、於禮無據、誠如 聖諭。所宜革去及禮經考之月令篇。是月麥先熟。以薦寢廟。葢麥為五穀之先。詩曰。貽我來牟。帝命率育。此古人所以重麥以薦新也。 聖諭歲以孟夏之五日。薦內殿賜百官。改名曰麥餅。仰見 聖明據經析禮。不因故襲俗。得先王之遺意。而可垂法於後世矣。合候命下。著為常典。每歲於四月初五日。薦新麥於內殿。是日賜百官麥餅。仍行內外先期題請供辦施行、
○請定宗廟雅樂疏 【 重撰宗廟雅樂】
祠祭清吏司案呈、國之大事在祀、祀以禮樂為先、宗廟之禮既備、宗廟之樂所當講也、我 朝宗廟雅樂升歌舞籥、制云備矣、但今廟既特建、則樂亦當特設、至于升歌之頌又以形容功德、告于神明、若特享祫享大祫、宜各有頌、以格 祖考、庶幾禮樂明備等因臣等竊惟治定制禮、功成作樂、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辦者其禮具、然樂之為道。事與功偕。考之樂書所論。詩頌所述。季札所稱。其來尚矣。我 朝宗廟雅樂升歌舞籥、聲容盛美、惟是原為同堂之制統在 太廟、今各廟既巳特建、則樂亦誠宜特設、若夫原日樂章。乃 國初所作。其所稱揚止及 德懿熙仁四祖如云慶源發祥。世德惟崇是巳。今 四祖久祧。舊章弗協。我 太祖創業。 太宗定鼎。 列聖守成。神功聖德。與天無極。當有頌聲。以對越在天。是誠有待于今日者也。 皇上以神聖之資。建中和之極。操三重制作之權。適百年禮樂之會。仰知久注淵衷。行當裁定。所據各廟特享。 太廟祫享大祫。一應樂章。合候命下。行移翰林院。預先撰述。取自上裁。及有一應樂器。樂舞等項。本部移咨工部。轉行內外經該衙門遵照 太廟原定式樣、逐一如法成造、逕自題請施行
○覆議給事中陳侃等進呈使琉球錄疏 【 使琉球】
祠祭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禮科抄出吏科等衙門左給事中等官陳侃等題、切念臣等奉命往琉球國、封王行禮既畢、因待風坐三閱月而後行、無所事事、因得訪其山川風俗人物起居之詳、杜撰數言、遂成一錄、錄之意大略有二、臣等初被命時。禮部查封琉球國舊案。因曾遭回祿之變。燒燬無存。其頒賜儀物等項。請查於內府各監局而後明。福建布政司亦以年久卷案為風雨毀傷。其造船并過海事宜。皆訪於耆民之家得之。至于交際禮儀。無從詢問。特令人至前使臣家。詢其所以。亦各彫喪而不知。後海道往來皆賴夷人為之用。其禮儀曲折。臣等臨事斟酌。期於不辱而已。因恐後之奉使者。亦如今日。故著為此錄。使之有徵。又嘗念國家大一統之治。必有信史以載內外之事。如大明一統誌者。中所載琉球之事。所云落漈者。水移下不回也。舟漂落百無一回。臣等嘗懼乎此。逕過不遇是險。自以為大幸。至其國而詢之。皆不知有其水。則是無落漈可知矣。又云。王所居壁下。多聚髑髏以為佳。臣等嘗疑乎此。意其國王兇悍。而不可與言也。至王宮時。遍觀壁下。亦皆累石。國王循循雅飭。若儒生然。在彼數月。雖國人亦不見其相殺。又何嘗以髑髏為佳哉。是誌之所載者。皆訛也。不特誌書為然。杜氏通典集事。淵海臝蟲錄星槎勝覽等書。凡載琉球事者。詢之百無一實。若此者何也。盖琉球不習漢字。原無誌書。華人未嘗親至其地。胡自而得其真也。以訛傳訛。遂以為誌。何以信今而傳後。故集群書而訂正之。兼以夷語夷字并附于後。實不足以上塵 睿覽。但念海外之事、知之者寡、一得之愚、或可以備史館之採擇、伏惟 陛下恕其狂僣、下之禮部詳議施行等因、奉 聖旨、禮部看了來說、看得琉球國、遠在海濱、華人鮮至其地、是故國俗土風知之者寡、今按一統誌等書所記事本傳聞、殊載未盡者、據給事中陳侃等親歷其地、目擊其事、山川風俗之殊、往來聞見、悉出實錄、因採輯事迹、撰述成書、既以正載籍之所未盡、且俾後之奉使者、有所考見、足見各官留心使職、誠可嘉尚、似應俯從、所請、合無候命下之日、本部將所進使琉球錄、付之史館、以備他日史館採集
○議處講武堂事宜疏 【 建講武堂】
嘉靖十五年四月初四日、該本部尚書夏言、欽奉面諭、大興隆寺、前諭輔臣宜改做講武堂、講武堂建于 世庙而大閱之舉則行于 穆庙前此未備也雖是兵事然係典禮、卿部裏可具奏來、欽此、臣等竊惟國家大事。在祀與戎。 陛下臨御以來、修明古禮、追復郊廟一切祀典、悉從釐正近復恭謁諸陵、舉行曠典、遠近臣民、不勝歡戴、邇者欲因大興隆寺廢址、改為講武之處、特命臣等議擬、仰見 聖上制禮作樂之餘、不忘武備、真古帝王安不忘危、治不忘亂之意也、臣等謹按周禮大司馬、每遇仲月、因時教武、唯冬農隙則大閱之、在漢有會都平樂觀之講。唐有都外驪山之講。宋有近郊西郊之講。歷代之典。雖各不同。然倣古周制。思患預防。盖未始有二也。我 太祖高皇帝經理淮甸。親閱試將士。 太宗文皇帝靖難之餘。亦時加簡練。是以國初名將疊出。類皆文武兼資。韜略素習。是以威振沙漠。策勛闕廷。漢唐宋以來。所未有也。及今百七十餘年。承平日久。武備漸弛。將驕卒惰。幾不知兵。宜有足廑聖慮者。講武事誠不可緩。先該兵部亦為前事、題奉欽依、依擬行、未盡事你部裏還同禮工二部逐一議處來說、欽此、其建設規畫、與本部所擬者大略相同、但欲文職重臣、督率于上增制屬官分隸于下、又同武職重臣、分董其事、而所講者、不過幼官武生之輩、猶同武學故事、視先王振旅大閱之意、稍有不侔、臣等謹開前件、議擬上請、伏乞 聖裁、勑下兵部一併遵照前旨、會二部議奏舉行、
○議處土魯番等夷人入貢事宜疏 【 西域入貢】
看得我 祖宗天錫勇智、滅胡踐祚、百度維新、四夷來王、惟朝鮮國朵顏福餘泰寧三衞、每年正旦聖旦、兩次進賀、朝鮮止三十人、三衞足三百人、其它諸夷并西番各土官衙門、及迤北酋虜海南列國、或一年三年五年十年許貢一次、進貢各有常期、夷使各有定數、載在會典、與今該司所查各有事例明白、不敢踰越、今土魯番各國差來夷使、謝恩進貢、投逓番文幾二百紙、起送人數、倍違舊例、况每紙番文俱以取討牙木蘭為詞、如出一口、中間來索賞賜金銀綵?器皿、數且不貲、難以應塞、竊思前項番夷、驕獷狡黠、今次入貢、分明挾勢要求、假托窺伺、以覘 朝廷處分、而邊臣不循往例、一槩起送前來、似乖事體、若不申明舊例、將來歲復一歲、增而又增、彼欲進貢、則容其進貢。彼求賞賜。則與之賞賜。是敝中國以事外夷。而我威侵弱。彼志益驕。何以救藥於將來也。至于哈密貢期。正與朵顏三衞相同。盖三衞為京畿東北藩籬。所以 祖宗定制。俱許其一年二貢。每貢不過三百人。三衞都許來京。哈密每十人起送二人。存留八名。今西域諸夷。遠在萬里之外。本非素附之國。難比朵顏三衞貢期。况據通事王鳳查稱額。即白?匕哈辛係韃靼回夷素未入貢、今亦差來使臣五十八名、想是土魯番部落、假稱國王名色、冐貢圖賞、設謀詭秘、抑未可知、合候命下、本部移咨兵部、賫文與都御史趙載將今次各國夷使、作急查照舊規、及近年題准事例奉行
○會議遷奉慈殿 三后神主於陵殿疏 【 奉安生母神主】
臣等竊惟禮嚴尊祖。祀重廟享。自古天子惟一帝一后配享于廟。所生之母。別薦于寢。身沒而巳。斯禮之正。是故禮有享先妣之文。周之閟宮。宋之別殿。皆此義也。 國朝廟制。稽古惟一后配帝。禮莫嚴焉。 孝宗皇帝。乃於奉先殿側。特建奉慈殿。別祭 孝穆皇太后。後祔 孝肅太皇太后。近復祔 孝惠皇太后于內。是盖子祀生母。以盡終身之孝焉爾。然禮於妾母不世祭。疏曰不世祭者。謂子祭之。于孫則止。盖父之所尊。子不可以不承。父之所異。子不敢同。明其宗耳。盖繼祖重。故不復顧其私祖母也。今日 陛下于孝肅太皇太后曾孫也。于 孝穆皇太后孫屬也。于孝惠皇太后孫也。禮不世祭。義當擬祧。若崇先殿之建。則 陛下以子事考。廟當世享。故 世廟配太廟而作。崇先殿配奉先殿而作也。義不侔矣。 聖諭又以 三太后梓宮既配葬于 帝。主不祔廟。世不舉祭。議欲遷主陵殿。使獲所安。是誠仁至義盡。情申禮得。足定天下之大典也。臣等復考得宋熙寧罷奉慈廟故事。與今日事體略同。但祧義惟遷主為是若當時瘞主陵園則襲古人栗主既立。乃埋桑主之說。而誤用之。非禮也。今日 聖諭遷主陵殿。歲時祔享陵祀如故。尤為曲盡。非前代所及。合候命下本部、另請擇日具儀施行、庶廟享之義正、而尊祖之道嚴矣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二百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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